台州市创模巩固提升总结_脱贫巩固提升工作总结

2020-02-28 其他工作总结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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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创模巩固提升总结

我市自2008年底通过省模验收以来,严格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台州市创建浙江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验收及公示情况的函》(浙环函[2009]127号)的要求,结合创模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的需要,本着持续改进的态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狠抓创模巩固提升工作的落实。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省模”巩固提升取得新成效

1、分解责任,落实整改。省厅下发考核验收和公示反馈意见后,我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认真排查、梳理和分析,周密制订整改计划,先后下发了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公示期间群众投诉问题整改通知、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意见整改方案、年度创模工作实施计划和责任书等文件,并通过召开年度创模工作会议和相关专项会议,对省模持续改进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层层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要求。同时,市四套班子领导经常带队开展创模工作督查,市创建办和市创模办更是定期、不定期联合组织各种形式的创模工作专项督查,努力以常态化督查的方式,高标准、多频次地督促开展省模整改落实工作。特别是2010年以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长等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针对市区水环境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化工恶臭监控、城乡垃圾管理等市民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多次分头开展督查调研、商议破解对策,有效推进了创模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

(二)突出问题,专题部署。结合台州区域特点和经济、社会、环境状况,我市清醒地认识到,台州要成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在全面推进创建工作的同时,必须集中精力解决一批市区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如主城区化工恶臭污染问题、市区内河水质改善问题、城乡垃圾脏乱差问题,等等。针对这些突出问题,市委、市政府都分别进行专题研究、专项部署。如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主城区化工恶臭污染问题,制定出台了台州市医药化工行业发展规划,并且在2010年市委三届十四次(全体)会议上又进一步提出了“控制中间体、做优原料药、发展成品药”的转型升级路径,目前正在分区域提出产品退出、转产转业、关停搬迁等的操作方案;又如,为了切实改善市区内河水环境质量,市人大专门作出决议,市政府颁布实施了市区水环境整治规划,提出了明确的整治目标和措施要求,并形成了城建、环保、水利、农业等多部门协同治水的有效工作机制;再如,为了尽快扭转城乡环境脏乱差的面貌,市委颁布实施了以“垃圾革命”为重点的《台州市“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活动实施方案》;2010年,市委、市政府又分别印发了《任务分解方案》、《台州市重点生态环保问题责任落实实施方案》,就创模涉及的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人居生活环境,强化节能减排、优化经济发展方式,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环保综合管理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再部署、再明确,有效促进了创模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市委、市政府针对路桥“血铅事件”,重点研究进一步加强涉重行业整治意见,全面部署环保专项行动,制定《2011年台州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方案》,迅速开展涉重行业执法大检查。

(三)完善规划,冲刺“国模”。2010年8月,市委召开的三届十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审议通过的《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了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之中,并结合实际提出了2012年申报、2014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工作目标。为此,我们按照新的创建目标,拟定了《台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实施规划》,并在对照“国模”26项指标进行可达性分析的基础上,重点围绕2012年基本达标并开始申报的目标要求,从群众最关心的环境问题着手,排出了《台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重点工作倒计时计划表》,明确了台州创模

2010-2012年要大力实施清洁空气、清水河道、安全饮用水、节能减排、城乡环境整治、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满意度提升等八大行动共30项工程、近60个项目的重点任务,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措施、克难攻坚、确保实效,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创模带来的实实在在变化,为2014年成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通过抓创模巩固提升,我市创建工作又取得了许多新的成效。一是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到2010年,我市COD、SO2分别比2005年削减17.35%、19.01%;万元GDP能耗为0.483吨标煤,继续保持全省最低水平,比上一年降低9%;万元GDP水耗为7.89立方米,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1.72立方米。与此同时,我市经济快速增长,2010年GDP2415.12亿元,比上一年增13.1%;三次产业比例逐年优化, 2008年为6.8:52.8:40.4、2009年为6.5:51.8:41.7、2010年为6.6:52.3:41.1,循环经济、生态经济的发展日益深入。二是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2010年,市区空气质量好于等于二级的天数占全年的比例为98.08%,比2008年提高1个百分点;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主城区恶臭污染控制在4%以内。2010年,市区4个城考断面及出境水断面水质达标率达100%,比2008年上升8个百分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Ⅲ类标准。三是环保基础设施能力进一步提升。“省模”验收命名以来,市区新增截污管网121.2公里,新增生活污水处理量1500多万吨,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6.4%,比2008年上升4.5个百分点;新建成并投运10万吨/日的椒江二期污水处理厂和5万吨/日的中水回用工程,路桥4万吨/日的中水回用工程正在加快前期工作,目前市区中水回用率可达20%以上;台州市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已建成投运,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率均达100%;市区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100%,比2008年上升6.5个百分点。四是环保综合管理能力更上台阶。2008年度、2009年度,市环保局连续两年被省政府评为全省污

染减排工作先进单位、被省环保厅评为省市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砂洗和水产冷冻行业废水处理设施第三方托管等的有效做法得到了陈加元副省长的批示肯定。

二、强化措施,“创模”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

1、深化市区废气整治。开展“清洁空气”行动,集中实施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绿色交通物流工程、城市蓝天工程、农村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以及建设大气复合污染监测与评价体系,持续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一是以医化行业深化整治为突破口改善市区空气质量。严格落实台州市医化行业发展规划,加快调整产业空间布局,采取有效政策,确保椒江外沙区块在2012年前、岩头区块在2020年前搬出化学合成和发酵项目,促进区域企业转产或建设成为总部经济。另一方面,严格控制医化行业医药中间体和原料药项目的发展,进一步削减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自2009年开始,我市在椒江外沙岩头化工区推行废气深化整治“一厂一策”制度,共实施320项整治项目。今年,我市又计划继续实施外沙岩头化工区158项整治项目。同时,在全国率先开始安装恶臭在线监测设施,目前一期安装任务已完成。椒江医化行业还被环保部列为VOC治理国家重点示范项目。通过整治,市区突出恶臭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场外拆解和非法小冶炼的打击力度,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实施了取缔“场外拆解”、“小冶炼”等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做到每周一个小行动,每月一次大行动,整个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820多人次,开展专项行动16次,取缔“垃圾清洗”、“废塑料分拣”等非法加工点275个,拆除违章建筑11300平方,暂扣废电线电缆等135吨,清理垃圾520吨;下达限期关停通知书90余份,查处案件39件。三是积极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我市出台了《台州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组织开展机动车尾气环保定期检测机构的建设工作,并积极准备开展机动车尾气环保定期监测工作。四是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规定排放油烟

污染物的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建立运行维护制度,按要求定期清洗,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2、狠抓市区水环境整治。针对验收意见中提出的水环境质量较差的突出问题,我市认真落实《台州市市区水环境整治规划》,在水环境整治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关、停、治相结合,严格控制各种污染源,以水质改善为重点,贯彻“引”、“截”、“治”、“疏”、“保”、“管”六字方针,坚持截污先行,引疏结合,治保并重、多管齐下,通过加强领导、科学规划、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精心实施,重点实现河道水质的改善与水环境质量的总体提升。2009年以来,市区重点完成241家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整治、1000多公里河道综合治理、309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或关停、新建92.63公里截污管网及393家单位和102个小区精细化截污等工作。并在市区禁止建筑泥浆水、畜禽养殖污物直排河道,封堵市区直排河道的非法排污口,建立了所有平原河道日常保洁机制,及时清理河道及河岸垃圾,确保市区河道水质改善。同时,切实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累计创建合格规范化饮用水源地50个,重点抓好长潭水库水质保护工作,建立了每年不少于1800万元的长潭水库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并着手编制长潭水库水质中长期保护和利用规划,2008年以来,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3、严格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一是按照“项目化管理、工程化推进”的总体思路,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十一五”期间,我市分别完成COD和SO2减排项目 385个和133个,共对600余家企业(项目)实行了关闭、停产、停产治理、限期治理。同时,我市通过组织实施台州市资源节约行动实施方案和工业循环经济“2525”工程,共实施节能节电重点项目250多个,开展90多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已有33家企业获得省绿色企业称号。二是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我市严格落实淘汰落后产能名录,严把项目审批关,重点加快推进电力、医化、电镀、固废拆解、造纸、食品等行业产品结

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完成省里下达的小火电关停任务;完成椒江外沙岩头、黄岩江口等区域20家企业84个项目的产品结构调整工作;完成关停食品罐头企业2家,关停轮窑厂13家。三是积极创新,完善节能减排制度。我市在继续实行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重点区域摘帽整治制度、减排工作责任制和环境形势分析会制度的基础上,制订并实施了《台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管理办法》,设立排污权交易中心,积极开展跨行业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

4、强化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实施“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攻坚方案。以工业园区环境污染整治及生态化改造为抓手,着重对医化、电镀、印染、造纸行业进行了规范整治,“十一五”以来,全市完成11个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3个省级重点区域、20个市级重点、8个市级准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环境整治。二是狠抓环境执法监管。全面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开展电镀行业专项执法检查、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督查、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及纳管企业稳定达标专项检查。同时,深入开展“飞行斩污”行动和义务环保协管员点单式执法活动,以114家市级重点监管企业和300家市级重点监控企业为重点,加大突击抽样检查力度和频次,并出台《台州市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管理考核细则》,确保重点企业“三废”排放达标率。三是在全力推进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整治的同时,积极开展了废水处理设施运营托管试点工作,率先在椒江区将87家砂洗、水产冷冻企业分成3个片区,分别委托专业环保科研公司运营,提高企业环保管理水平和清洁生产水平,确保废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排放。目前,废水处理设施第三方委托运营已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四是实施固废拆解业土壤污染修复。按照《台州市固废拆解业整治与土壤污染修复控制实施方案》的要求,确定了路桥、温岭2个土壤修复示范点和3个土壤修复控制区块。目前,土壤修复工作已通过省环保厅第一阶段目标任务验收,路桥、温岭两地整治示范区域的土质已达到居住地土壤质量标准,取得阶段性成果。

5、加强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改造和扩建工程建设。目前,椒江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已建成并投入运行,配套同步建设的中水回用工程也已投入试运行,管线总长19.2公里,作为河道生态补水、园林用水和环卫用水。同时,黄岩宁溪污水处理厂也已投入运行,椒江前所污水处理厂、黄岩第二(院桥)污水厂、路桥滨海(金清)污水处理厂等城镇污水处理工程正在加紧施工。二是继续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我市积极推行“户集、村收、镇(乡)中转、区域集中处理”的处理模式,基本实现环卫保洁的全覆盖。椒江区外沙垃圾填埋场扩建工程、黄岩卢岙里废弃物生态处理场和路桥金清垃圾填埋场二期均已建成投入使用,年处理生活垃圾25万多吨。椒江外沙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工程已建成调试,黄岩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投入正常运行,台州市级(路桥)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中心正在加紧建设。

6、实施清洁家园工程。2010年开始,市委、市政府部署实施了以清理垃圾、清理河道、治理污水、治理“六乱”、绿化村庄为主要内容的“清洁家园,和谐乡村(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具体在市区全面开展以环卫保洁、水环境、道路交通秩序、违章建筑整治和城市增绿为重点的“四整治一绿化”行动;在农村开展以清理垃圾、清理河道、治理污水、治理“六乱”和绿化乡村为重点的“两清两治一绿”行动。计划用三年时间,实现城乡垃圾处理率达90%以上、市区80%以上行政村的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基本完成市区所有河沟池塘疏浚清淤,完成全市2000个行政村绿化,建成绿化示范村300个。

三、认清形势,为争创“国模”再做新努力

我市创模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创模工作任重道远,特别是内河水环境质量尚未得到根本改观,长潭水库水质仍存在安全风险,主城区化工恶臭扰民以及路桥等地场外拆解焚烧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城乡垃圾量多面广、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比较突出,社会各界要求改善区域大气、水环境质量的呼声日趋强烈,以致群众对城市环境满意度总体偏低,离“国模”考核要求达85%以上的标准差距较大。为此,下阶段我们将以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为主攻方向,以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为重点,进一步凝心聚力,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铁的保障,持续有效地推进创模工作,为争创“国模”奠定坚实的基础。

1、进一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一是要切实改善内河水环境质量。继续深化市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进一步落实多部门联动治水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河长制”,突出抓好市区永宁江、海门河、葭芷泾、东官河、南官河等主要河道的整治,强化控污截污措施,加快推进截污管网建设、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建设和河道清淤疏浚,加大沿河企业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监管力度,落实科学调水和生态补水计划,还原“江南水乡”本色。二是要痛下决心解决化工臭气问题。在继续深化整治的基础上,结合落实台州市医药化工产业发展规划,从产业布局、产品结构、企业结构上对医化行业全面进行转型升级。特别要抓紧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台州主城区医化园区按原规划要求退出和产品转型升级、企业兼并整合的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敢于“忍痛割爱”,实现“腾龙换鸟”,从根本上扭转市区恶臭扰民的被动局面。三是深入开展垃圾集中整治。继续深化“清洁家园,和谐乡村(社区)”行动,建立落实“三有”机制,重点抓好城乡结合部、各工业小区、主要道路两侧等重点区域的存量垃圾清理。同时进一步健全城乡环卫长效保洁机制,构建完善的城乡垃圾集运处置体系,确保实现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全覆盖。

2、进一步完善创模工作机制。调整设立台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充实完善综合协调组、督查考核组、宣传报道组、技术资料组等机构,以增强日常组织协调的权威性和督查考核的有效性。同时,进一步强化“创模”责任考核机制,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对照《台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重点工作倒计时

计划表(2010-2012)》明确的工程项目,特别是围绕认真解决群众关注的饮水、臭气、内河水环境、垃圾管理等突出环境问题,逐一细化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具体明确各自的目标任务、创建内容、实施步骤、工作措施、时限要求和牵头单位、责任领导等,并且细化工作方案要向社会公开承诺,作为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平时组织督查和市人大、市政协组织代表、委员开展专项视察的重要依据。同时,将各级、各部门的创模任务落实情况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年度经济社会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和对市级部门年度重点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完成任务或工作不落实的,明确相关县市区和市级部门年度考核不合格,确保把责任真正落实到位。

3、进一步加大创模宣传力度。继续以《山海秀丽、生态台州》电视专栏、《环保动车组》论坛、《台州晚报》环保专栏和环保手机短信等为有效载体,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模宣传活动,加大创模工作进度和成果等的宣传力度。同时,在市区主要街道、公共场所、交通显著位置以及城市公交车上扩大设置创模公益广告,进一步结合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绿色系列创建活动,使“创模”宣传真正深入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努力提高市民的参与度和知晓度,并在参与过程中日益形成生态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在此基础上,我们计划与台州电视台新闻频道再联合开展打造宜居环境大型新闻调研活动、见证先行者力量—台州生态榜样评选活动,与台州电视台新闻频道、财富频道联合开展“创模”与生态环保通讯报道,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创模”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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