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文物普查工作总结_县文物局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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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博物馆
2008年度文物普查工作总结
按照省市县文物普查工作会议精神,我县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工作于5月份全面拉开了帷幕。截止目前,短短的六个月时间,普查队员们头顶烈日、走乡入户,顺利完成了县城区、邵寨镇、中台镇、新开乡、蒲窝乡、百里镇的文物普查工作。通过对这些街道、乡镇的实地调查,已复查文物点204处,新发现文物点72处,基本摸清了上述乡镇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地面不可移动文物所处的历史地理、自然、人文环境和保护现状,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普查任务过半的目标任务。现将2008年度文物普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为确保文物普查工作在我县扎实有效地顺利开展,县上成立了以县政府副县长张晓红同志任组长的县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以文体局局长田志义同志任主任的县文物普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体局,负责协调指导全县文物普查工作。建立健全了县、乡、村、组文物普查网络,各乡镇都建立了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每个村也都确定了一名领导做为这次文物普查的骨干或联络员。抽组业务骨干建立了普查员队伍,由博物馆馆长王忠学同志任组长,成立了2个普查小组,普查小组每组3人,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对普查人员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考勤,专门腾出办公室,配备了办公设备。同时,今年争取到县 1
财政普查经费2万元,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制定方案,组织实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物普查文件精神,切实增强普查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我县于2007年9月由县文物普查办公室组织制定了《灵台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在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于2008年6月份正式下发各乡镇及县直各部门,市驻灵各单位,使文物普查迈入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强化培训,夯实基础。
在市上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会议召开后,我们按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标准、要求,8月份对文物普查组进行了再次培训。其次,为了便于各乡镇更好地开展工作,我们把有关文物普查的文件、要求、标准、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和现已掌握的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分别下发普查员手里。同时,我们还组织有关人员对各街道、乡镇的文物普查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使普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四、实地普查测绘,普查资料收集到位。
我们这次文物普查工作距上次已有20多年,这20多年正是我县经济建设大发展时期,原有的文物保护单位生存环境也已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我们借此次普查机会,对原有的各级文保单位进行了核查认定。在这次普查中,我们采取传统的普查方法和现代科技相结合的手段,利用上级配备的电脑、GPS卫星定位仪、照相机等先进设备,严格遵循普查标准规范,努力提高科技含量,确保数据采集质量。为了发现新的文物点,我们普查组的成员,不顾天寒地冻,不顾炎炎烈日,克服“5•12”地震灾害影响,深入基层,翻山越岭,行政村普查率达到100%,踏查面积达到乡镇面积的90%。由于工作认真、细致,我们新发现了72处文物点。
五、做好宣传工作,形成全民互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为加强宣传工作,我们在各街道社区、乡镇村委张贴了我县开始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的标语,还专门在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信息,及时宣传我区文物普查的进展情况,介绍各级文保单位的详细情况。通过“文物工作动态”及时宣传报道文物普查工作情况。我们为充分宣传文物普查重要意义,我县还以“全国文化遗产日”为契机,利用标语条幅宣传文物普查工作。截至目前,我们已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宣传文物保护单位6处,宣传标语20条,在网页上发表信息10条。通过宣传,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形成了全民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兴起文化建设新高潮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十一五”规划的关键年。按照市、县文化体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馆上下将继续明确目标,细化思路,强化管理,突出重点,靠实责任,踏实步子,确保2009年度文物普查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