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井司法所工作总结_司法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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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井司法所2011年工作总结
在过去的一年中,三井司法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重点,以进一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核心,以依法行政、优化服务为主线,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行业作风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扎实推进各项业务工作。
1、人民调解工作。我所依托全乡9个村级调委会,共调解民间纠纷30余件,在调解过程中,经常深入群众家中和田间地头做耐心细致的法律宣讲和说服劝导,尽量引导群众化干戈为玉帛,减少民事诉讼,降低维权成本,促进社会和谐。其中具有代表性的的张淑琴老人赡养纠纷一案,因其四个子女都在外地居住或外出打工,加之故意逃避赡养义务,给调解增加了难度,我们多方打听才联系上老人的三个子女,但子女们一听是关于母亲赡养的事,不是挂断电话就是说没钱,老人为此曾有轻生的念头,整天以泪洗面,后来我们辗转找到了住在绥化市内的老人二女儿家,三次到其二女家做思想工作,最后说服了二女儿,拿出了六千元钱作为老年公寓入住费,当老人住进我们帮助联系的既舒适又便宜的张维镇天恩老年公寓时,她感动得拉住我们的手舍不得松开。此案例在黑龙江法制频道《说和》栏目播出,引起了社会各界对老年人养老问题的广泛关注,起到了积极的教育作用。
2、法律援助工作。我所积极帮助弱势群体维权,做到应援尽援,截至目前,已办结援助案件2件,让弱势群体没钱也能有人帮着打官司。
3、社区矫正工作。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人,均为缓刑,通过多种形式的矫正教育,都已顺利融入社会,开始新的生活,没有重新犯罪倾向。在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同时,减少了消极对抗,增加了社会和谐因素。
4、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年共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4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解答咨询200余人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送法进村屯、进校园、进单位等活动。前不久,与绥化市公证处、绥化市法律援助中心、北林区法律援助中心在三村集市共同举办普法宣传活动,发放普法书籍100册、宣传单800余份、挂历230张,当场解答咨询60余人次,使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妇女权益保护等法律制度更加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5、安置帮教工作。现有帮教对象4人,都已落实了承包田,通过种地、打工和经商等途径就业,对于刚回归社会的“三无人员”依据政策帮助申请临时救济,解决暂时生活问题,防止因生活没有保障而重新犯罪,然后再引导他们自食其力,重新创业。
二、全力配合乡村重点工作。
我所干警顾全大局,统筹处理乡村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积极承担乡领导指派的急、难、新任务,曾参与谭家屯房屋现状调查、全乡危房情况调查、乡村两级换届等工作。妥善协调各村与村民的关系,与各村研究处理各类民事涉法问题,有效化解土地边界、权属、流转、排水等争端,尽量树立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望。积极配合分管领导抓信访,全年共接待反映要求提高土地补偿标准、分给承包田、享受低保和救济等方面的群众来访30余人次,劝返信访人20余人,以乡政府名义出具答复意见5件,多次向区信访办报送排查报告、情况说明等材料,有效缓解了乡领导和上级信访部门的工作压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主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今年年初,我所被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纠风办和黑龙江省司法厅授予“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司法所,我所以此次表彰为新的起点,加强制度建设,要求全所干警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勤勤恳恳做事,堂堂正正做人,不徇私情,不计名利,全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推行挂牌上岗制和服务承诺制,向群众公开工作职能、工作纪律、办事流程、监督电话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真正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201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