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概论》课程总结_概论课程总结报告

2020-02-28 其他工作总结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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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概论》课程总结

Part I Agency law 1.Agency 代理是指代理人根据本人(委托人)的授权,代表本人同第三人订立合同或从事其他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对本人发生效力的一项法律制度。

2.Apparent authority of agency 表见授权 代理人的表见授权产生于,本人通过言词或行动给外部人造成一种代理人具有代理权限表象,善意第三人信赖这种表象而与该代理人签订合同,那么本人就不得以代理人没有实际授权或者超出实际授权范围为由而否认合同对其的约束力,因此又称为不容否认的代理

3.Ratification 追认 追认的代理:如果代理人未经授权或者超出了授权的范围而以本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该合同属于无权代理合同,对本人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是,本人可以在事后批准或承认该合同,此种行为称为追认。追认的效果是使该合同对本人自始具有拘束力,如同本人授权代理人为其利益订立合同一样。

4.The cause of termination of an agency 代理终止的原因(简答题)

1、根据当事人行为而终止

a.代理任务的完成:在以完成特定目的或事项而设立代理的场合,当该目的或事项完成时,代理关系自动终止。b.期限届满:当本人与代理人明确约定了代理权的存续期限时,该期限届满,代理关系自动终止。c.双方协议终止:本人和代理人在代理关系存续期间可以自由协商终止代理关系。

d.单方终止:在代理关系存续期间,本人可以撤回代理授权,代理人可以放弃代理授权,但都应当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根据法律规定而终止

a.丧失行为能力、死亡或者破产 b.代理事项非法

c.代理事项不能实现或不切实际

Part II Partnership law 1.Partnership 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约定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出资、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2.The requirements for setting up a partnership 成立合伙企业的要求 1.具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关于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以及相关合伙事项的约定,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3.合伙人应当共同经营一项商业活动,共同出资。

4.共有关系:合伙人应当共同管理合伙企业,并且共同分享合伙经营所产生的利润。

5.以营利为目的:合伙存在的目在于创造利润并将这些利润在合伙人之间分配。6.有合伙企业名称:合伙企业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起诉和应诉。

3.The rights of partners ①.经营管理权:每个合伙人都有权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每一合伙人均享有相同的一票表决权。

②.知情权: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的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③.利润分配权:合伙人有权分享合伙企业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合伙人分配利润的比例,合伙协议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由各合伙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照实际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则由合伙人平均分配。④.补偿权:合伙人为处理合伙的正常业务或者维持企业的正常经营,维护合伙的财产利益而垫付的个人费用或者因此遭受的个人财产损失,有权要求合伙企业和其他合伙人给予补偿。

4.The duties of partners ①.出资义务:合伙人在签订合伙协议之后,有义务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数额、方式缴纳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②.忠实义务

(1)竞业禁止。合伙人不得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2)自我交易的限制。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3)不利益行为之禁止。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③.分担损失义务: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分担合伙的亏损;无约定的,由各合伙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照实际出资比例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则由合伙人平均分担。

5.Partnerships’ obligations and winding up 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和清算(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当先以其全部财产(合伙财产)进行清偿。

(2)合伙财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则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之间可以对责任承担的比例做出约定,但不得对抗第三人。

(3)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责任承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合伙财产清偿与分配顺序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相反的约定,解散后的合伙财产按照如下顺序分配:

① 向非合伙人清偿债务和责任; ② 偿还合伙人的贷款; ③ 返还出资;

④ 在合伙人之间按分配利润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Part III Corporation law 1.Company 公司是指作为法人独立从事商业活动,享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能以自身财产承担责任的商业组织。

2.Separate legal entity 独立法律主体(简答题,五点)公司是独立的法律主体(法人):

第一,公司在人格上独立于其股东、董事、经理和职工,实际上独立于其他任何人。

第二,公司法律关系的参加者(股东、股东、董事、经理、职工和债权人)之间一般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而要以公司作为他们之间法律关系的媒介。第三,公司对自身财产拥有完全所有权,公司的最初财产来源于股东的出资。第四,公司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起诉和应诉。

第五,公司能够以自己的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无限的,直至宣告破产为止)。

3.Shareholders’ limited liability 股东的有限责任

股东的有限责任:股东作为投资者只在其投资限度内对公司承担出资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

4.Publicly held corporation 公开公司 公开公司是指股份广泛地由社会公众股东持有,存在一个可供其股份公开交易的市场的公司。公开公司股东人数众多,由董事会负责经营管理,股东对公司经营决策并没有多少发言权;公开公司可以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其股份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自由交易。

5.Preferred shares 优先股

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股利或公司剩余财产的股份。其一,按照固定比例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股息;其二,在公司解散清算时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剩余财产。但优先股股东一般不享有表决权。

6.Shareholders’ right of derivative action 派生诉讼权利 当公司由于某种原因没有就其所遭受的某种行为的侵害提起诉讼时,公司股东可以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的权利。

Part IV Contract law 1.The elements of a valid contract 有效合同的构成要件 ①.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相互同意而达成的协议(通过对主要条款进行要约和承诺的方式)。

②.存在合法充分的对价的支撑(为换取对方的允诺而付出的代价)。

③.当事人必须具备行为能力(不能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或者毒品、酒精中毒者)。

④.当事人应当对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作出真实的同意。

⑤.合同不能具有非法的目的或者实施违反法律或者公共政策的行为。2.Offer 要约是具有足够的确定性并包含一旦被接受合同即成立的意图的订立合同的提议。

3.The cause of termination of an offer 要约失效/终止的原因

①.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被受要约人承诺之前向受要约人发出要约失效的通知,使其不再受要约的约束。②.要约的拒绝:受要约人拒绝要约,要约失效。对要约的拒绝可以是明示的(口头或书面),也可以是默示的。

③.要约过期:如果要约中明确了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作出,否则要约失效。

如果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作出,否则要约失效。④.要约人或受要约人一方在作出承诺之前死亡的,要约失效。

4.Acceptance 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按照要约限定的方式对要约人作出的接受要约中包含的合同条件的意思表示。

5.Consideration 对价

对价是指,一方的作为、不作为或相应的允诺,是交换另一方的允诺所应支付的代价。

6.Misrepresentation不真实陈述

不真实陈述,是指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为了诱导对方当事人与其订立合同,而做出的与合同标的物有关的重要事实的虚假的声明。受到该不真实陈述误导而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有权撤销该合同

7.Mistake 错误

错误,是指合同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对于合同的标的物、对方当事人的身份等发生误解,如果没有这样的误解,该当事人本来不会依现有的合同条件订立合同。根据普通法,基于错误而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8.The elements of dure in contract law(a)一方当事人实施了胁迫行为;(b)胁迫人具有胁迫的故意,即具有使对方当事人产生恐惧并因此订立合同的意图;

(c)对方当事人因受胁迫而产生恐惧,并在恐惧的作用下而别无选择地与胁迫人订立合同。

(d)胁迫行为是不当或者非法的。

9.Undue Influence 不正当影响是指,一方当事人不正当地利用其对另一方当事人的影响或者权力,而导致对方在丧失自由意志情况下与其订立合同。受到不正当影响而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有权撤销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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