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_环境保护检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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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
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大检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发[2015]184号)和成都市环保局《转发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大检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成环发[2015]175号)文件精神,我市精心部署,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在全市认真开展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现将今年大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制定方案
为了此次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我市制定了《崇州市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工作的目标和具体的时限,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做好本次工作,严格将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大检查活动体系。
二、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情况
今年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彻查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以来,共对全市644家排污企业进行了彻查,对2个通过渗坑排放污染物的单位进行查封,对1家未履行环评审批的项目责令停止建设并予以行政处罚,对56家超标准排放污染物、直排、未申报、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转等违法企业依法进行处罚,罚款执行到位51.6315万元。
全市重点水污染企业已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设备100余台套,重点废气污染企业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设备1台套。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全年运行维护资金220万元,确保全市重点污染源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并正常运行。目前,所有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已分别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并进行数据传输。
(二)集中饮用水源地排污口取缔、达标情况
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以深层地下水为主,农村及小城镇主要以浅层地下水为饮用水源。目前,全市共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1个,多年来,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质全部为良好,城镇生活饮用水质达标率始终保持100%。
为确保我市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我市制定了《崇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及保护规划》和饮用水源保护应急预案及重点排污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由建委负责对水源井加强规范管理和污染护,设立保护区标志,整改加固防渗措施,每眼井都设有围墙、泵房、警示牌。环保部门负责对一、二级保护区内和备用水源地排污口进行彻底清查,取缔备用水源地周围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所有违规建设的畜禽养殖场和垃圾堆放场。
(三)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情况
目前,我市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23个,其中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22个,均按要求按装了污染源在线监控,在环保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中,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工业园区及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 对《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的建设项目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多次全面清理检查,共立案查处违法建设项目29件;“三同时”执行率为100%。
(五)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检查情况
我市共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38家,均建有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设施,排污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六)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隐患情况
在危险化学品专项执法检查中,对我市4家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了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情况,未发现有环境风险隐患。通过检查,使企业提高了对危险化学品类企业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了环境风险防洪和应急管理工作。
(七)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环境守法情况
在对我市50余家涉及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时,查出5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其中:成都美源建材有限公司未对危险废物进行排污申报、成都安捷报废机动车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堆放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成都森诺家具材料有限公司、成都佳顺印务有限公司、成都东信铝业有限公司未按照危险废物“三防”措施的要求堆放危险废物),均已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行政处罚。
(八)清理、纠正阻碍环境执法的“土政策”情况 按照环保部《关于进一步清理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要求,环保、监察、法制部门联合对市政府1997年以来出台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梳理,未发现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尤其是阻碍环境执法、降低环保准入条件和违反排污收费等规定的“土政策”。
(九)环境投诉问题处理情况
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在工作中坚持文明、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通过12369投诉热线、崇州环保政务微博,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对群众反映和要求的问题不拖、不压、不推;对上级部门督办的信访件及时办理,按期回复,极大地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2015年共受理各类环境污染信访投诉1717件,其中,人大建议和意见协办件2件,政协提案主办件4件,协办件11件,满意率100%;市长信箱、上级领导督办件348件,处理率100%,及时化解了各类环境纠纷,将影响环境安全的不稳定因素消除在了盟芽状态,切实维护了我市的和谐、稳定。
(十)淘汰落后产能情况
2015年,我市淘汰落后产能企业5户,已全部通过市经信委验收,淘汰完毕。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对环保专项行动的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继续把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摆重要议事日程。
(二)突出环保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要紧紧围绕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把主要精力继续放在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的环境安全隐患、工业园区环境违法行为、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问题整顿上,采取强力措施,确保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进一步落实联席会议和案件移送制度。坚持和完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落实联席会议、案件移送等行这有效的制度,使重大污染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
(四)严格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坚决查处重点工业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着力解决重点污染企业的超标排污问题,对查处的违法企业,要定期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环境问题仍然突出的,要挂牌督办、追查到底。对危害群众健康,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污染行业集中地区,要作为重点进行清理整顿。加强环境监测和监控能力建设,对重点排污企业、入河排污口、河流断面及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城市垃圾填埋场,加大监测监察频次,及时掌握排污状况,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
(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程序。环保部门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不违法、违规、违纪审批建设项目,对未经环保审批的新扩改建项目,相关部门不予批准立项设计、不予办理用地手续、不予供电、不予核发营业执照,坚决遏制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实现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的生产。抓好对老企业补办执行环评工作,完善提高老企业环评执行率。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