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司法所工作总结_镇司法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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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河司法所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我所紧跟发展需要,紧随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在年初工作计划的指导下,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责,切实承担起人民调解重头戏、社区矫正主旋力、安置帮教、普法宣传先行者和法律援助应义务等工作任务,并积极配合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时排查和调处矛盾纠纷,不断增强政府依法执政意识,为促进泾河经济良性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努力。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人民调解是基层司法行政的“重头戏”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促进人民调解工作纵深发展
1、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各级调委会都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2014年全镇主动化解重大纠纷合计10起,其中镇调委会化解8起,由于主动介入,及时化解,稳定了一方平安。
2、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我司法所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开展定期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每月月底开展常规排查,重大节日前开展专项排查。从镇到村、组扩展到各企事业单位,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月底采取治调主任例会的形式,各调委会将掌握的矛盾情况向司法所报送。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今年,泾河镇结合综治办开展的“百日攻坚行动”,将“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行动”作为重点,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矛盾纠纷排查与化解工作,做到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33起,调处矛盾纠纷33 1
起,达成协议33起,保证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为泾河镇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稳定的发展环境。
3、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在一些抚养、赡养、制定还款计划赔偿、债权债务等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全年所调解的75起矛盾纠纷无一件未按照协议履行的,调解成果得到了有效保障。
(二)狠抓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
1、狠抓队伍,打造“称职调解员”。重视调委会队伍的建设,在稳定人员的基础上,依照县司法局文件精神,选调政治可靠,有威信,有业务基础的人充实到各调委会,年初对上一年工作不称职3名调解员及时进行了调整,有力强化了队伍建设。
2、多措并举,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一是组织开展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举办调解员业务培训班,由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人员讲课,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办案中的实践体会、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全年共举办培训班6场次授课人数146人次;三是撰写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四是“以案析法”,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全年 “以案析法”12起,参与人员57人次,大大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
3、加强指导,提高村级调委会的工作能力。村级调委会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对村级调委会业务工作的指导是乡镇调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通过对村级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参与具体案件调解等方式来提高村级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经过努力,现在各调委会的人民调解员都能以书面形式把调解案件的过程记 2
载下来,改变了以往“重口头轻书面”的调解方式,真正做到了案件调解的“有章可循”。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调解工作的保障力度
成立了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对于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主要领导都亲自过问,亲手包案,定期分析研究,及时解决。
2014年我镇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43件,受理调处矛盾纠纷43件,接待群众38批次,共101人,调解43件调解成功43件,调解率、成功率都为100%,其中复杂疑难案件5件。
做到了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确保了2014年全年无个案上访、集体上访;无矛盾纠纷上交;无民转刑、民转非案件。确保我镇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员能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化解纠纷的第一线发挥积极作用。
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是基层司法行政的“主璇力” 自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启动以来,我所认真按照县司法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积极规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各项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不重不漏。今年1—11月份共接受社区服刑人员11人,安置帮教人员16人,解矫社区服刑人员16人。截止11月30日共有社区服刑人员14人,其中缓刑13人,假释1人,全年累计接受社区服刑人员31人,安置帮教人员91名(2009年-2014年11月)。
在社区矫正工作方面,我所严格按照县司法局的要求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各项工作,坚持两个“8小时”制度,即每人每月必须参加社区公益劳动8小时以上,每人每月必须参加集中学习8小时以上。坚持每人每月必须到司法所汇报近期生活、工作情况并上交书面思想汇报。同时我所将《社区矫正人员须知》印发给矫正对象,以便他们加强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从而规范自己的行为,争取早日回归社会,3
重新做人。针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的情况,我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置:2014年2月25日,社区服刑人员王某因盗窃罪被宝应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缓刑考验期2014年3月9日至2014年9月8日,2014年3月17日到我所报到入矫。2014年4月中旬,我所工作人员发现其未按规定交思想汇报和电话汇报,遂电话联系,但手机关机,之后司法所、村委会及其家人共同参与查找,但未找到。我所于2014年5月5日将此情况报告给县司法局,县局社矫科工作人员先后两次到泾河镇进行调查、查找,但均未找到王某的下落。王某自入矫以来已失踪超过1个月,我所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提请撤销王某缓刑。
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控制,我们一是进一步落实了安置帮教责任书;二是确保每一位新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都得到安置;三是定了定期走访制度,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及生活状况,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使他们感受到政府和人民的关怀及社会的温暖,鼓励他们建立对新生活的信心;四是加强对刑释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其在心理上和过去的行为告别,促使其转化。2014年,我镇16名安置帮教对象均已得到妥善安置。
三、普法是基层司法行政的“先行者”
1、利用阵地常规化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法律进学校”、“法律进村(居)、”“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为载体,利用橱窗、板报、条幅、法治广场、法治街道、宣传灯箱等阵地进行普法宣传。例如:针对曹坝企业较多的情况,镇花费3万余元在曹坝工业园区悬挂法制宣传灯箱58只,制作宣传标牌4块。同时在宝珠电器试点法治进企业宣传推广,根据企业的自身条件,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专题辅导、讲座等形式,着重提高企业 4
经营管理人员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全年共举办了“安全生产”、“质量第一”、“保障职工权利”等内容的6期培训班。此外还充分利用车间班会期间,开展每月法律一题活动,讲你身事,交身边人。旨在大大提高职工的法律素质,把法治进企业工作目标落实到最基层。在3月5日学雷锋日之际,我所联合安监、环保、计生、派出所等部门组织人员在泾河镇人民大会堂广场开展以“学习雷锋精神”为主题活动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通过法制宣传,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结合重大节日、镇重大活动针对性开展法制宣传工作。(1)以各种纪念日及群众集中活动日为契机开展宣传活动。分别在3月8日(妇女节)、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5月4日(青年节)、6月7日(“三夏”安全生产)、6月25日(全国国土日)、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殊节日内,利用宣传栏、宣传画等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2)结合镇重大活动开展法制宣传,①结合镇河道疏浚,我镇印发环境保护相关条款资料3000份,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使村民懂得爱护环境、保护环境人人有责;②结合镇创建卫生镇,宣传土地管理,集镇规划相关内容;③结合我镇开展企业职工参交住房公积金活动契机,印发4500份关于劳动法相关条款宣传资料,分发每位职工手中,让他们知道自己应该享受权利要得到保护;④结合村务公开,我们办了8期村民组织法,村民选举等宣传橱窗。⑤结合镇开展夏季秸秆禁烧、禁抛活动,利用宣传车宣传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法,花了65天时间,共出车252车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8000多份、悬挂普法宣传条幅257幅、制作宣传法制宣传版面214块、全镇无着火点,起到明显效果;⑥结合征兵工作,针对应征青年开展国防教育工作,对全镇126名应征青年办了一期培训班,印发人手一册国防教育法律法规及政策相关 5
资料,通了宣传教育,每位征青年积极踊跃签订一份“保卫祖国,让祖国挑选”的承诺书。
3、积极推动青少年法制教育。以“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2014年4月15日上午和2014年10月13日上午,镇教委、团委联合司法所等单位在泾河镇中心中学为在校中小学生及全体教职工举办了二场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报告会。会上不仅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及十名学生普法宣传员,还组织全体学生进行学法宣誓、学法签名、观看法制展牌等活动。这一系列措施为增强学校的法制宣传及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奠定了坚实基础。
4、针对输出劳务开展法制宣传工作。(1)注重法律知识宣传。每输出一批劳务,必须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内容涉及到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家庭法、劳动法等多项法律法规;(2)定期开展岗前培训,向劳务输出人员赠送法制宣传手册。2014年,对劳务输出人员累计培训8次,682人次,累计发放法制宣传手册15000余份;(3)及时掌握劳务人员动态。输出劳务法律学校成立以来,主要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与境外相关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全年共向劳务输出人员发送手机短信200余条;(4)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对于劳务人员与派遣公司、境外机构产生的矛盾纠纷,主动介入,及时调解。2014年共化解了7起工伤赔偿矛盾纠纷,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5)耐心解答法律咨询。针对目前婚姻家庭、土地承包、人身损害、工伤赔偿等突出的社会问题,法律学校秉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作出解释和回答,为当事人分析和指出解决问题的各种途径、方法和依据。今年通过现场咨询和电话咨询共接待52人次。
5、利用张桥居委会创建“省级示范村”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为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在群众中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我镇利用张桥居委会创建“省级示范村”的机会,先后投入10余万元,6
以法制宣传墙画为载体,围绕农村矛盾纠纷的内容和特点,采取图文并茂的形式,开展了法律知识进乡村活动,在主要街道、村民活动中心等地,以漫画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此次宣传活动的内容以邻里、赡养、宅基、婚姻、继承、计划生育、土地承包等10余种农村常见的矛盾纠纷类型为一体,风格上改变了正规严肃的宣传版式,通过漫画的形式进行创作,既简洁生动又喜闻乐见,深入浅出地宣传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村民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律知识的教育。新创作的80幅宣传墙画内容丰富、色彩鲜艳、意喻深远,极具鲜明的艺术特色、时代气息和普法理念。一幅幅饱含创意的绘画作品将艺术、法制、文明的理念融合在一起,使普法宣传以一种全新的方式深入人心,让人们在欣赏艺术的同时感受法律的熏陶,进一步增强人们知法、懂法、守法意识。
6、积极做好司法行政宣传工作。今年以来,我所共撰写司法简讯、图片新闻、案例分析等文章十余篇,通过舆论作用在宣传司法行政工作的同时也大大增强了社会各界人士和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识力度,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四、法律援助工作是司法行政的“应义务”
在法律援助工作方面,我所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加快提升服务质量,尽量延伸服务触角,为政府当好参谋,为百姓排忧解难,为企业保驾护航。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下大力规范服务市场,树立司法为民,公正执法的政法队伍形象。在认真研究全年法律援助工作的基础上,我所通过及时分解,迅速启动,加快实施的方式,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合理规划,相对集中实施,认真完成法律援助的民生工程任务,1—11月份,我所共接待法律咨询113人次,共计完成法律援助案件8件,受援人次达26余人次,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并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明年工作打算:
1、继续狠抓“大调解”机制的落实,切实加强镇矛盾纠纷调处服务规范化建设。
2、认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3、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构筑法治阵地和载体,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居)”创建活动,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
4、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力度,积极加强社区矫正示范点建设,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确保社区服刑人员零重新犯罪。
5、继续抓好安置帮教工作,确保安置率、帮教率100%。
6、强化法律服务工作,深化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为企业提供各项法律服务活动。
7、强势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年法律援助案件及时高效地完成。
8、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辖区的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思维,不断拓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司法行政工作。
9、认真做好县司法局、党委政府交办各类事项,全力配合好各项中心工作。
二0一四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