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工作总结_食品公司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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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2012年,我局以“全省县级质监部门食品安全监管经验交流会”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全面履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切实解决政府和百姓普遍关注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统一思想,努力工作,克服困难,全面、扎实、有效的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我县现有食品生产企业*家,其中获证企业*家,小作坊共有*家。产品主要集中在果脯蜜饯、小麦粉、配制酒、卤肉(熟食)、馒饼等类别。
一、细化监管工作职责,落实责任监管要求
结合实际情况,对我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进行细化梳理,确定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制定《绛县质监局2012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并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对企业包厂领导、监管人员、巡查次数作出具体安排,做到局长、分管领导、股队负责人、监管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过“分责、知责、履责、问责、负责”制度,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二、深化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行动 一是分层次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和有关企业学习传达省市局领导在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
行动精神,进行动员部署。二是分批对食品生产企业宣传贯彻了有关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的文件,要求食品企业的负责人、采购人员、配料人员逐级签订承诺书。三是有计划地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定期监管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严格防控、打击食品企业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依据国家公布的47种非食用物质、17种邻苯二甲酸脂类物质和22种滥用食品添加剂名单,加强对非法添加行为的监督查验和源头管理,重点加强对蜜饯、肉制品、糕点类高风险产品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检验。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治理力度,实施严格监管,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使用。
三、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自律
一是对我县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落实食品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和核查工作,要求企业签订《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自查和核查情况由食品股建立档案。二是要求食品添加剂使用企业签订《食品生产企业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物质承诺书》。三是要求各企业制作《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4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责任结构图》版面,并悬挂在厂区显著位置,督促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四是督促企业做好各项记录。对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填写的25项记录》,对食品
原料、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产品出厂检验记录,产品销售情况台帐,产品执行标准登记情况等作出具体要求。
四、严密组织、深入实施,加强监管
采取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按照“食品分类、企业分级、监管分等”原则,增加监督检查和督查频次,提高监督有效性。将具有区域特色、量大面广、消费需求大、可能存在风险隐患的肉制品、酒类、蜜饯类食品作为监管的重点,扩大监督检查范围、加强监督检查措施,积极有效地推进食品安全重点整治。一是彻查生产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食品的企业。要求企业负责人报告是否使用明胶生产及使用明胶生产的详实情况,并结合报告情况,逐一进行核查。特别对企业原辅材料的来源、进货台账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经检查,我县没有明胶生产和使用明胶生产食品的企业。二是重拳出击,开展桶装水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市局“96315”举报及我县县委网络舆情动态督办第58号要求,自3月11日起,我局持续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桶装水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全面检查、约谈企业负责人等方式对水晶纯净水厂等5家无证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整治,目前已全部停产。三是对蜜饯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整治。2月份,召开蜜饯企业专项整治会议,要求全部蜜饯获证企业在规定期间内停产自查,并上报《食品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和《自查报告》。我局依据上报材料进行核查,对核查中部分存在记录不完善、化验室不
运行的企业进行了处罚。5月,再次开展了蜜饯专项整治行动。3家蜜饯生产加工企业因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被注销。四是严格监管高风险食品。先后开展了食用油、乳制品、食醋、调味品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行动。经检查,我县没有上述种类的食品企业及违法生产加工上述品种的“黑窝点”。
五、开拓创新,积极推行网格化监管机制
一是抓好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培训、工作通报、信息交流等日常运行机制。制定《食品企业网格化监管员工作职责》、《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等工作制度。二是专门设置了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员,截至11月底,积极撰写、报送各类监管信息160余条,为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信息保障。三是依托现代化手段,丰富“网格化监管”内涵。为执法人员配备专用手机,检查中采用当场定位、现场拍摄、即时上传等方式对企业进行监管;为山西王老五食品有限公司重点示范企业安装视频监控,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进行实时监控,最大限度杜绝食品安全隐患。
六、开展规模性学习、教育、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学习培训。今年共召开全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4次,股所食品安全会议5次,要求我局工作人员,尤其是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质量发展纲要》等文件,特别是重点宣贯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文件内容和“十八大”会议精神。食品股工作人员人手一份学习资料,两本学习笔记,每周一次集中交流讨论。11月初,食品股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县食安委组织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二是进行企业从业人员教育。通过定期召集企业负责人集中学习、讨论,不定期实施约谈(实施桶装纯净水企业约谈2次,蜜饯企业座谈会2次),深入企业面对面宣贯食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等方式,提高食品加工企业产品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三是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共印发食品安全宣传材料7000余份,出动执法人员60多人次,通过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3.15”、“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发展创优环境”等宣传活动中,把食品质量安全宣传作为重点。6月,在我县广场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采用横幅、展板、现场咨询和答疑等形式进行宣传,向群众发放《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等内容的宣传材料,并接受群众咨询20余次。
七、突出亮点,建立完善有奖举报制度
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山西省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绛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由局长和食品分管领导负责认定举报有功人员和奖励金额,由财务室确立专项资金,予以审核拨付。通过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充分激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热情。
八、完善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
切实把有形市场外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纳入监管范围,实施有效监管。在前期调查登记、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对全县有形市场之外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按区域、种类、品种、工艺、检验、销售等要求认真梳理,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原辅材料使用、生产加工状况、食品检验把关、产品出厂销售等内容底数掌握清楚、现状把握准确,责任划分清晰,监管落实到位。要求小作坊签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表》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对小作坊生产条件、原辅材料采购等方面进行指导,确保其符合生产要求。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整治取缔生产加工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今年,共取缔违法食品小作坊2家,累计整改食品小作坊37家,现有食品小作坊47家。
九、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与县食安办积极配合,做好安排的各项工作及监管信息的报送工作,获得了“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食品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积极配合省局、市局做好风险监测,监督抽查,联合执法等各项工作,实现对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研判、早处置。今年,食品抽检全部合格。
十、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围绕保障
食品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目标,重点抓好食品生产加工安全监管工作。一是依法加大对获证食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排查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二是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明确小作坊的管理范围,积极探索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小作坊安全监管模式,切实治理整顿小作坊脏乱差的现象,以确保我县食品安全良好形势;三是加大扶优扶强力度,积极推进质量兴县、名牌兴企活动的开展。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局将牢固树立“保安全就是促发展,保安全就是保民生”的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通过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确保全县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为我县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