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商经总结_司考商经法总结

2020-02-29 其他工作总结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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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公司章程变更,必须由公司董事会提议。

对公司投向的主体并无限制,对转投资的额度法律没有限制。

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恶化、股东之间互不配合,持股10%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解散公司之诉。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修改章程、增资、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的决议: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修章、增资、减资、合分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担保的表决权: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的过半数通过。

临时会议的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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