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商经总结_司考商经法总结
司考商经总结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司考商经法总结”。
公司法
公司章程变更,必须由公司董事会提议。
对公司投向的主体并无限制,对转投资的额度法律没有限制。
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恶化、股东之间互不配合,持股10%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解散公司之诉。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修改章程、增资、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的决议: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修章、增资、减资、合分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担保的表决权: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的过半数通过。
临时会议的招开
《司考商经总结.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其他工作总结]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