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间楼司法所工作总结_基层司法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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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市九间楼乡2011年度司法所
行政工作年度总结
九间楼乡地处乌苏市东北23公里东临奎屯市,西接皇宫镇,南临夹河子乡,北临130团,总面积120平方公里拥有可耕地5.8万亩。辖5个行政村,11个自然村,1个开发农场,15个乡直单位。主要居住着汉,哈,回,东乡,蒙,维六个民族,6875人,其中汉族占总人口的69%,其他民族占总人口的31%。
为进一步巩固乡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全面提高司法所履行职责的能力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司法所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我乡按照“自治区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及四好站所创建”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按照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牢固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和服务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下面,就对照自治区级规范化司法所及四好站所考核标准,结合我所实际工作情况,就我所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司法所组织机构建设
九间楼司法所市司法局和九间楼乡人民政府,以市司
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编制为3-5人,我所现有工作人员3人,一名政法专项编制政法干警,一名司法助理员,一名司法干事;工作人员个人素质都非常高;大半年来九间楼司法所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的总体思路,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保持高度一致,服从党委领导,接受党委政府的管理和监督,并能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加乡政府组织的各项活动,有力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牢固树立了为民服务意识,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司法所整体工作好坏的标准。
二、司法所干部队伍建设
我司法所现有3人,三名党员,汉族干部2人,哈萨克族干部1人,所长:牛建平,汉族,党员,中专学历,所学专业现代乡村管理,1996年开始从事司法工作,2008年任职所长一职至今,从事司法工作多年,在工作中有着很丰富的经验,个人素质很高,尤其是矛盾纠纷的调处能力;副所长:布尔江,哈族,党员,大专学历,所学专业汉语,1990年从事司法工作,2008年任副所长一职至今,从事司法工作时间久,对业务方面非常熟悉,具有良好的素质;政法干警:张兴科,汉族,党员,学历法律大专学历,所学专业基层法律事务,具有相关的法律知识,是定向政法专项编制,2011年3月来九间楼司法所实习,7月11日正式报到,工作至今,通过一段时间的实习和锻炼也基本上掌握业务技能。我司法
所工作人员通过参加上级组织的司法培训,组织开展日常学习,实行工作列会交流等形式,并不断提高全所司法干警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受到了明显成效。在提升工作能力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了工作程序对司法所各项工作计划安排。积极参加乡综合治理维稳工作,极大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提高了司法所的法律地位切实为我乡的“两个文明”建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三、司法所业务能力建设
(一)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进一步规范了民间纠纷受理调处等程序促进了依法调处工作的开展,人民调解的工作效率。目前,全乡的7个调委会按上级要求全部做到了“五有”、“四落实”,实行一案一补,工作开展顺利。各调委会在完善学习的基础上,对全乡44名调解员进行人民调解法及人民调解技能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人民调解员依法调解的能力,按时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乡调委会按照市司法局统一的调解文书格式要求,对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做到有申请、有调查和调解笔录、有协议、有回访。充分发挥调解中心和148法律专线的作用及时调解民事纠纷,将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平时工作中我们坚持把信访苗头的排摸解决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抓好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和化解工作。一是定期排查不安定因素。结合我乡夏、秋两季因
土地纠纷和浇水矛盾频发,进行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调处;二是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各调委会认真开展纠纷调解工作牢固树立到访无小事的观念,调处好每一件纠纷,对调解成功的,做好回放工作;对调解不成功的,耐心平息事态,告知双方依法办事,基本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没有因调处不当引发民转刑案件或群体性上访、自杀等激化案件,所达成的调解协议件件得到落实,无违法调解及协议被法院撤销的现象发生。载止今年9月底,全乡共处理信访案件、化解矛盾纠纷53件,调处成功51件,其中一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上诉,经法院当庭调解;还有一起也正在上诉过程;达到参调率100%,调解成功率96%,未发生因调处不当而引发民转刑案件和群众性上访等恶性事件。三是认真开展防激化工作。在不安定因素排查的基础上,对易激化的纠纷及苗头及时处理控制,与派出所协调,控制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措施到位,有力地防范力了矛盾纠纷的扩大。掌握辖区内民间纠纷和人民内部矛盾的及时信息,并及时上报有关报表情况,到目前为止,全乡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九间楼司法所在指导九间搂乡法律服务所工作的同时,建立九间楼乡法律援助工作站,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援助档案管理规范化,并积极承办市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法律
服务业务。指导法律法律服务所认真充分履行法律服务职能,处理信访上诉、投诉案件及时认真,做到及时上报,不留隐患。利用2次乡集市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1000多份,并设立法律咨询台,为社会弱势群体解答法律疑难问题,为困难群众解答法律咨询(9)起,建房合同见证(40)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件,有效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本乡的社会稳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三)社区矫正管理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是今年4月份时候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我乡司法所4月份正式与乡派出所交接社区服刑人员,不断建立健全组织,成立组织机构:乡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以及村一级的工作小组。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名,2名都是缓刑,(其中故意伤害罪1人,交通肇事罪1人);按照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自治区下发的《监禁服刑人员社区矫正管理办法》,掌握本辖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对社会服刑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完善个人档案(附档)、台账和文书材料,做到矫正手续完备、资料齐全;并和社区服刑人员签订了矫正责任人、监督人和联络员以及社区矫正志愿者的责任书及措施制度。针对社区服刑人员每周谈话,每月汇报,监督人每月反映的管理制度,记录及时规范完备建档率、矫正率达到100%;根据乌苏市社区矫正中心的工作要求,社区服刑人员积极参加公益劳动,集中教育活动,落实矫正措施,做到底数清,责任明,不脱管,不失控,通过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我乡社区服刑人员思想上积极上进,尤其是
通过几次集中教育个人态度上及其端正,思想觉悟也有所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无重新犯罪和托管人员。
(四)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
建立了刑满释放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机构,我乡年初有五名帮教对象,在四月中旬有一名帮教期满,已办理相关解教手续;一名因居住地不再本乡做一已转教育其他乡镇帮教;七月份时候又接一名刑满释放人员,但是本人一直没有来报道过,所以现在属于脱管对象,我们也一直在努力寻找此人均无踪迹。目前,乡帮教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充实帮教队伍,建立帮教责任制,签订帮教责任书,实行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在村委会建立工作小组,对帮教对象建立刑释解教人员档案和登记制度,做到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对刑释解教人员中有重新犯罪倾向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积极做好疏导和帮教工作;并制定帮教措施,落实帮教责任制度。
(五)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以普法学习培训为核心,积极创新普法形式,继续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作用,重点强化培养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公务员普法学习宣传教育,坚持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各项制度。上半年,根据司法局普法办要求,组织机关站所对塔城地区领导干部学法进行考试以及对《法制宣传教
育条例》进行了考试,通过考试,进一步掌握了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以及学法意识,提高了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的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自觉按法律规定办事。坚持司法所与学校挂钩联系制度,在普法的同时,与学校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规范了学校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各项事务的管理。在三月和七月份时候分别用两次机会对本乡的法制宣传员进行了培训:主要是针对本乡的实际,对土地承包法、人民调解法、侵权责任法、劳动合同法进行了学习和培训,通过培训效果良好进一步加强了宣传员的法律知识,使宣传员加强对群众的法律宣传工作能够跟有效的开展。
四、司法所所务管理建设工作
我所实现管理事务和工作过程依法公开、透明高效。做到司法所工作职能、工作流程、工作规则公开,司法所工作人员职责公开、照片、职务、联系方式公开、每日工作去向公开;强化工作人员管理,做到所内纪律严明、作风严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健全完善请示汇报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公开公示制度、廉政勤政制度、文明行政与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考评奖惩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报表统计上报制度、办公交通工具管理制度以及人民调解工作、安臵帮教工作、社区矫正工作等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司法所业务和日常工作有序高效。建立健全各类业务台账登记册,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有关工作纪律及各项制度、规范,无违法违纪问题。
以上是我所本年度各项工作的情况和一些切实有效的工作,在以上的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所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五、存在问题
1、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学习还不够到位,对一些复杂疑难的涉及有关法律条文的问题不能够很全面具体的解答。
2、在人民调解工作过程中,还有用“土办法”的现象,不能严格按照调解程序处理纠纷矛盾,对个别的纠纷案件处理过于简单;有时工作人员在调解过程中不能很好的控制个人情绪,导致调解工作被动的现象;调解之后回访工作不及时或者不经常;调解员的个人调解能力水平还不是很高,对调解工作的方法和技能不是很灵活,调节方法过于简单。
3、法制宣传工作不经常,尤其是对本乡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有关法律知识宣传还是不到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够扎实,尤其是“法治六进”活动开展不经常,不是很到位;
4、对本乡的重点人员管理还不够严格,尤其是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工作做的还不够及时,不能很好的掌握服刑人员的思想情况给予引导及疏导工作还需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不够全面,仅限于对基本生活情况的了解,没有深入的掌握全面的具体情况,存在有脱管的现象。
5、司法所业务水平还不是很强,对一些司法信息不能够及时的上报,信息量也不是很多;档案建立还不够完善,有些工作做了但不能够及时的建立归档,导致缺少信息和资料,还需进一步加强档案建设工作。
六、下步工作措施及打算
1、加强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尤其是对有关法律知识的学习,确保在处理相关的案件和纠纷时候能够很好的按照法规条文处理问题。
2、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加大培训力度,使人民调解员却是掌握一定的调解技能,在调解工作中严格按照程序,有效的调解矛盾纠纷,确保不发生群体上访及刑事案件的发生。
3、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尤其是要加大对本乡近几年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有关法律知识宣传工作。确实做好法治六进工作,把工作做实,让来百姓梳理法制观念,真正的体会到法治社会的好处。
4、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理,切实按照有关规定即使全面的了解和掌握起重点人员的思想情况和活动情况,定时调查走访社区服刑人员确保不发生重犯及累犯现象。对思想不稳定人员要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和教育工作,确保犯罪人员尽快回归社会。
5、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素质,档案管理要进一步规范完善,对一些工作活动要及时做好记录工作,及时上报信息,加大撰写信息的数量和质量,相关资料及时归
档。
以上是我所本年度的总结如有不足之处以及不到地方恳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改正,不断创新,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努力开创司法工作的新局面。
2011年11月1日
乌苏市司法局九间搂司法所
适应角色转变,扎实开展团的工作
———共青团铁东区委书记的述职报告
2011年是适应角色转变、思想进一步成熟的一年。这一年,自己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党的中心,立足本职岗位,较好地完成本线的工作任务。自己政治觉悟、理论水平、思想素质、工作作风等各方面有了明显的进步和提高。总的来说,收获很大,感触颇深。
一、以德为先,进一步提升个人思想素质
过去的一年,我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以一个团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个人的道德修养、党性锻炼、思想素质上有了很大的进步。一是道德修养进一步提高。作为一个团干部,我的一言一行、我的自身形象将直接影响到团委各成员,甚至更广大的青少年。因此,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我每时每刻提醒自己,从小事做起,注重细节问题,做到干净做人、公正做事,以平常心看待自己的工作,要求自己在工作中诚实、守信、廉洁、自律,起好表率作用。二是党性锻炼得到不断加强。不断加强自己的党性锻炼,我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来要求和约束自己的行为,牢记党的宗旨,在团的工作中,以广大青
少年的权益为出发点,务求时效。三是政治思想素质不断提高。一年来,我继续加强学习,积极参加理论中心组学习,经常自发利用休息时间学习,积极参加团省委组织赴井冈山革命传统与理想信念教育专题培训班、区委区政府组织赴清华大学县域经济培训班,通过“看、听、学、思”,进一步加深了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进一步系统掌握了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对共青团工作的要求。特别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以来,我通过学习原文、听专家讲课等,开拓了思想新境界,政治思想素质有了新的飞跃。
二、以能为先,进一步加强组织工作能力
在上级领导的信任和支持下,我本人也自加压力,抓住一切机会学习,注重与同事、与兄弟单位团委书记的交流,虚心请教,不耻下问,使各项工作都有序地开展。一是工作的统筹安排能力不断加强。我尽量做到工作提前一步,有计划、有安排、有预见性,保持思路清晰和决策的科学,力求操作有序,顺利开展。二是工作的协调能力不断加强。在工作中,我注重与上级的及时衔接、汇报,同时也注重与基层的交流沟通,听取多方意见和建议,从大局出发,对上做好配合,对下做好团结。三是有创新地开展工作。在工作中,我注重不断创新,使工作保持生机,使管理不断趋向人性化、合理化。
三、以勤为先,进一步提高团的业务水平
担任团委书记以来,认真了解情况、掌握知识,积极向团委领导、向前任书记学习、请教,了解团情、团史,努力掌握团的基本运作方式程序,便于更好地开展工作。加强沟通了解,增加感情,深入基层,了解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有关情况,以“活动”来强化自己的知识和水平。一年来,我立足以活动来促使自己尽快适应角色,迎接挑战。今年五四,团区委以全区人居环境整治为依托,以“五四火炬传承九十二载生生不息,铁东青年投入人居环境立志强区”为引领,积极开展了“共青团路,红领巾街”,“铁东青年林”等一系列活动。在活动中,增长了知识,深化了理解,使自己对团务工作有了全面的、系统的提高,为今后更好地提高团的业务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以绩为先,进一步完善团的组织建设
把《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到实处,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建设中去,使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规划。依托党建,从政策层面来解决和落实基层团组织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基层团干部的待遇问题。积极争取党组织在团干部配备上的重视和支持,基层团干“转业”得到了很好的安排(叶赫的荣威,住建局遇良,卫生局王国宴等);二是解决好基层团组织活动的经费问题。积极争取专项,今年为每个乡镇街道从团省委争取经
费三千元,共计三万六千元;三是团的基层组织格局创新工作。按照“1+4+N”模式,通过换届调整选配了大批乡镇(街道)团干部,变原有的“团干部兼职”模式为现在的“兼职团干部”模式,提升了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此次工作得到了团市委的充分认可,2011年四平市组织部班工作会议在我区召开。
以服务青年需求为目的,从单一组织青年开展活动转到生产环节,开展就业培训、创业交流、贫富结对;以服务党政中心为目的,发挥团组织自身优势,引导青年树立市场意识和投资意识,强化科技意识和参与意识,投身知识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文明创建、环境整治、植绿护绿、社会治安等活动,把党政思路实践好。突出做好当前新兴的农村、社区和非公经济组织建团工作,延长团的工作手臂,丰富团的组织形式。先后与农联社、吉林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积极协调,为青年创业就业提供帮扶支持。特别是吉林银行的“吉青时代”小额贷款项目更得到团省委的无偿贴息。
五、以廉为先,进一步保持清正廉明形象
作为新任职的年轻干部、党员干部,我既感受到了组织的信任与关怀,同时也感受到了责任重大。我区在党委和政府的带领下,励精图治、奋发图强,取得了辉煌的成绩。越是这种时候,就越需要我们这些干部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深知,作为一级干部,应该努力做到
“清正廉洁”。古人说“物必自腐而虫生”,腐败现象表现上看来是经济问题、道德问题,但深层次的原因却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要不断加强实践锻炼,要结合党的历史经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以及自己的工作和思想实际,来刻苦磨炼自己。勇于剖析自己,积极开展自我批评,净化自己的灵魂。不断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在思想上、在行动上、生活中争作表率。在团区委开展“争做勤廉表率,竭诚服务青年”主题教育,召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动员会,全面启动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活动。按照学习贯彻区委、区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我们根据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要求,为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立了团区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并由我任组长。按照“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求,明确了单位正职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每年约谈团干部一次,就有关廉洁从政个人“不准”和“禁止”行为适时对所管的团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在2012年即将到来之际,共青团区委迎来组织部考核组,对共青团区委一年来的工作进的实地测评,感谢组织的帮助与关怀,今后我们更要自觉地接受组织的监督与考核。铁东区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而今又开始了新的征途。广大青年有幸成为亲历者,成为追随者,同时我们
也是共享发展成果的受益者。我们应该心怀感恩,心存畏惧,“做一个组织和群众信赖的人,做一个同事和朋友敬重的人,做一个亲属子女可以引以为荣的人,做一个回顾人生能够问心无愧的人”。我们要牢记党的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方针路线,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弘扬“攻坚克难、求富图强”的四平精神,坚定不移的实施 “五区”战略的发展规划,为建设富裕和谐新铁东的伟大目标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