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股()上半年工作总结_劳动监察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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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股、队
二〇一一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禄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股、队今年上半年的工作,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局的领导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支队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努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好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做好劳动者投诉及举报专查工作
在今年上半年的劳动监察工作中,投诉拖欠工资的事件十分多,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我股、队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始终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事业感,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热情接待每位来访者,耐心倾听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作好记录,积极进行调查处理,切实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截止今年6月29日止,接待群众投诉案件63件,结案63件。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232.6万元,涉及劳动者864人。补签劳动合同752人,督促补缴社会保险1户,金额0.6万元,涉及劳动者27人。
二、做好日常巡视监察工作
积极组织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定期不定期对用工单位 1
进行巡视监察,及时查处和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对一些存在不安定因素,容易暴发群体性事件的行业,如建筑业等,及早调查了解情况,督促提醒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做好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截止今年6月29日止,主动监察用人单位240户,涉及劳动者4498人,发出《责令改正决定书》12份,行政处罚1件,涉及金额0.2万元。
三、认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住建局、公安局《关于转发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文件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们认真组织开展了农民工检查工作。各乡镇自检自查结束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住建局、公安局五部门组成三个检查组,分片对各乡镇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共对我县辖区内的建筑企业、加工企业、住宿和餐饮企业等142家用人单位进行了检查,涉及劳动者4498人,其中:农民工4227人、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752人。责令52户用人单位发放清楚673名农民工被拖欠的202.6万元工资。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打击整治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提高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规范了企业用工行为,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做好2010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工作
一年一度的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是我股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工作会议精神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工作的通知》(楚人社办〔2011〕11号)文件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并下发了《禄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工作的通知》(禄人社发〔2011〕 6号)文件,于2010年4月4日召开由各乡镇社会事务办主任、劳动保障专干和监察股工作人员参加的执法年审工作会议,对我县2010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我县2010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工作共计年审用人单位3267户,涉及劳动者61240人。其中国有企业156户,涉及劳动者15600人;集体企业11户,涉及劳动者2621人;股份制企业2户,涉及劳动者74人;私营企业704户,涉及劳动者20059人;个体经济组织1964户,涉及劳动者12300人;机关单位54户,涉及劳动者2402人;事业单位203户,涉及劳动者8164人;职业中介组织1户,涉及劳动者20人。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涉及劳动者673人,涉及金额202万元;督促补交养老保险1户,涉及金额0.6万元;督促追交失业保险14户,涉及金额7.9万元。参加劳动保障年审单位数3267户,劳动保障年检合格率100%。审查用人单位规章数152件,纠正用人单位规章数9件。普法培训
61240人。通过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工作的全面开展,使我县各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劳动者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方面情况都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提高了劳动保障水平。
五、存在问题
(一)缺乏工作经费,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
(二)由于劳动监察员不足,缺乏执法装备和交通工具紧张,故劳动监察力度还不够。
六、下步工作计划
在下步的工作中,我们将对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紧紧围绕全局的中心工作,认真做好执法年审和各项日常工作。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努力改进存在问题和不足,进一步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努力工作。
禄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股、队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