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林工作总结(精选3篇)_国家公益林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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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公益林工作总结
公益林工作总结
柴桑区2017年公益林工作总结
一年来,区林业局按照《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及《江西省省级林业资源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林业局的帮助指导下,在市县财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圆满完成了2017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各项工作,确保了公益林区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优先的目标。为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现将我县2017年度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总结如下:
一、列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的公益林情况
柴桑区已纳入生态公益林工程管理的面积为8.92万亩,其中:重点公益林管护面积为5.8279万亩,省级公益林管护面积为3.11万亩。涉及10个乡镇,51个村委会,涉及778个小班。
二、公益林管护工作情况
(一)管护制度及人员配备情况
马回岭镇、岷山乡、沙河经济开发区、狮子镇、新合镇、新塘乡、涌泉乡、江洲镇、新洲垦殖场、城子镇10个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将全县纳入补偿面积8.92万亩公益林共划分为40个管护责任区,落实管护人员40名。经检查各单位均根据护林员管护区域建立了管护人员名册,所有护林员均登记在册。各单位在项目启动时就制定了管护制度,安排了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辖区内公益林的管理,定期对管护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同时,通过查阅巡山记录及走访公益林林区周边群众了解到,所有护林员均按照要求进行了巡山护林,巡护工作都达到了管护要求:有巡山记录、巡山时间达到要求(集体林和个体所有林每月不低于22天)。
(二)管护责任落实情况
根据检查的核实情况,县林业局与10个项目实施单位签订了《生态公益林管护目标责任书》签订面积为规划管护面积的100%;与聘用的40名护林员签订《柴桑区公益林护林管护合同》,签订面积为规划管护面积的100%。
三、管护人员考核情况
根据公益林管护的相关要求,每天的巡护必须有巡护记录,有管理负责人的签字。同时县、乡管理人员采取不定期的方式对管护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杜绝以好充次的现象发生。
四、补偿基金使用与管理
(一)资金拨付
为保证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使用和安全运行,2017资金发放按照赣林资字[2017]12]号文件精神要求,维护生态公益林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以审记发现的问题为导向,一条条的对照整改,真正把财政惠农补贴落到实处,让生态补偿真正惠及于民。
1、属个人的国家级公益林,由村委会、乡镇林业站将原来到组的生态公益林小班实行划细班的方法,全面落实到户,确定到户面积,由乡镇主要领导审核后,并盖上乡政府公章,再报区公益林办按照面积补偿标准,编制柴桑区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一卡通”发放表,通过区财政以“一卡通”的形式将资金发放到林权所有者“一卡通”账户上。
2、属集体的公益林,集体所有的公益林,其补偿资金全部由区财政直接接集体补偿资金拨入该集体财政帐户,未设置财政帐户的集体组织,则由区财政将该集体补偿资金拨入上一级管理组织财务帐户。
(二)资金的监管
项目资金管理要严格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
及《江西省省级林业资源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核算机构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设置专账对补偿资金进行核算,确保补偿资金专款专用。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全面加强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领导,我局完善并成立了办公室,配备了工作人员。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办公室职责,办公室的具体负责:(1)组织落实和实施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和任务;(2)加强对公益林资源管理,制定规章制度,开展资源监测,建立资源档案;(3)组织对公益林管护进行检查和考核;(4)配合财政部门及时兑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各项目乡镇林业工作站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生态公益林的宣传、发动、造林施工及质量监管等相应的各项业务和日常工作,并对辖区内的公益林的管护质量、管护效果负责。
第2篇:公益林工作总结
公益林工作总结
公益林工作总结
柴桑区2017年公益林工作总结
一年来,区林业局按照《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及《江西省省级林业资源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林业局的帮助指导下,在市县财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圆满完成了2017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各项工作,确保了公益林区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优先的目标。为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现将我县2017年度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总结如下:
一、列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的公益林情况
柴桑区已纳入生态公益林工程管理的面积为8.92万亩,其中:重点公益林管护面积为5.8279万亩,省级公益林管护面积为3.11万亩。涉及10个乡镇,51个村委会,涉及778个小班。
二、公益林管护工作情况(一)管护制度及人员配备情况
马回岭镇、岷山乡、沙河经济开发区、狮子镇、新合镇、新塘乡、涌泉乡、江洲镇、新洲垦殖场、城子镇10个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将全县纳入补偿面积8.92万亩公益林共划分为40个管护责任区,落实管护人员40名。经检查各单位均根据护林员管护区域建立了管护人员名册,所有护林员均登记在册。各单位在项目启动/ 4
公益林工作总结
时就制定了管护制度,安排了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辖区内公益林的管理,定期对管护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同时,通过查阅巡山记录及走访公益林林区周边群众了解到,所有护林员均按照要求进行了巡山护林,巡护工作都达到了管护要求:有巡山记录、巡山时间达到要求(集体林和个体所有林每月不低于22天)。
(二)管护责任落实情况
根据检查的核实情况,县林业局与10个项目实施单位签订了《生态公益林管护目标责任书》签订面积为规划管护面积的100%;与聘用的40名护林员签订《柴桑区公益林护林管护合同》,签订面积为规划管护面积的100%。
三、管护人员考核情况
根据公益林管护的相关要求,每天的巡护必须有巡护记录,有管理负责人的签字。同时县、乡管理人员采取不定期的方式对管护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杜绝以好充次的现象发生。
四、补偿基金使用与管理(一)资金拨付
为保证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使用和安全运行,2017资金发放按照赣林资字[2017]12]号文件精神要求,维护生态公益林所有/ 4
公益林工作总结
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以审记发现的问题为导向,一条条的对照整改,真正把财政惠农补贴落到实处,让生态补偿真正惠及于民。
1、属个人的国家级公益林,由村委会、乡镇林业站将原来到组的生态公益林小班实行划细班的方法,全面落实到户,确定到户面积,由乡镇主要领导审核后,并盖上乡政府公章,再报区公益林办按照面积补偿标准,编制柴桑区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一卡通”发放表,通过区财政以“一卡通”的形式将资金发放到林权所有者“一卡通”账户上。
2、属集体的公益林,集体所有的公益林,其补偿资金全部由区财政直接接集体补偿资金拨入该集体财政帐户,未设置财政帐户的集体组织,则由区财政将该集体补偿资金拨入上一级管理组织财务帐户。
(二)资金的监管
项目资金管理要严格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
及《江西省省级林业资源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核算机构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设置专账对补偿资金进行核算,确保补偿资金专款专用。
五、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 4
公益林工作总结
为全面加强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领导,我局完善并成立了办公室,配备了工作人员。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办公室职责,办公室的具体负责:(1)组织落实和实施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和任务;(2)加强对公益林资源管理,制定规章制度,开展资源监测,建立资源档案;(3)组织对公益林管护进行检查和考核;(4)配合财政部门及时兑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各项目乡镇林业工作站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生态公益林的宣传、发动、造林施工及质量监管等相应的各项业务和日常工作,并对辖区内的公益林的管护质量、管护效果负责。/ 4
第3篇:生态公益林工作总结
生态公益林工作自查报告
我镇生态公益林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县林业局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江西生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认真贯彻“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工作方针,加强组织领导、靠实目标责任、强化管护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了2013年度生态公益林工作的各项任务和指标。现将我镇2013年度生态公益林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共有生态公益林面积28873.8亩,涉及到9个行政村,农户3216户。镇、村两级成立生态公益林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生态公益林建设具体工作。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由农村信用社直接拨入补偿对象的账号内,对护林人员管护费实行专款专用。
二、主要做法
1.加强宣传,提高思想认识。镇、村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窗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江西省森林条例》等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讲清楚公益林与商品林不同的建设要求,另外宣传森林防火意识和安全避火教育,不断增加林农的生态保护责任,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及防患森林火灾的意见,使广大群众在思想上形成共识,为生态公益林的保护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公民参与生态公益林建设的积极性。按规定要求在山林的路口设立大型混砖结构宣传广告牌5块
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护质量。今年以来结合重点公益林项目的全面实施,全镇各重点林区都加强配备了专护林员,其中2名专职护林员,19名村干部兼职护林员。为了加强管理,护林大队每月定期对护林员进行考核,由护林员汇报当月管护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同时加强了对护林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集中学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法律,统一了执法程序,做到严格执法,努力提高护林员素质。要求护林员在平时的巡护中,走到哪里,就讲到哪里,对目前国家重点公益林政策,封山育林政策,以及农民不懂的进行宣传讲解。发现违反规定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将事情控制在萌芽状态;再就是对林政案件进行宣传,起到警示他人的作用。努力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保证了全镇森林资源的安全。
3.加大投入,改善防火设施。罗城镇为提高森林火灾扑救能力,组建一支10人组成的专职消防队。风力灭火机13太,油锯机7太,铁锹、拖把等扑火物资,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重点负责全镇森林火灾扑救。今年进入防火期后,安装了防火标语牌12个;张挂防火标语60条并签订护林防火公约10000份,有效的增强了全民防火意识。
三、在生态公益林工作中存在的建议
1.恳请上级部门增加纳入补偿范围的重点公益林面积。2.建议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大对公益林的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