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非工作总结(精选8篇)_社区两非工作总结

2021-07-10 其他工作总结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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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两非总结

德江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两非”专项行动总结

我县“两非”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从2012年3月4日开展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该专项整治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部门联动、分工协作

县人民政府张勇副县长于3月4日下午4:00召集政府 办、卫生、计生、公安、卫生监督所5个部门负责人到县政府会议室,对“两非”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为了不走漏风声,立即于当天分两组深入药店、诊所进行认真检查,于当日查获一家违规使用“两非”手术。3月5日到煎茶镇街上继续检查发现有1家诊所和2家药店违法经营终止妊娠药品,在5家民营医院也同时查获有关违反“两非”整治行为,3月5日晚7:00在县政府会议室召开“两非”整治碰头会。张勇副县长要求从重从严从快打击处罚违反“两非”整治管理相对人,绝不能手软,执法部门按照各部门执法程序进行分工协作处理。(“两非”药品本局立案3件、结案3件)

二、存在不足

1、因各自部门事情多,集中整治时间较短

2、专项检查覆盖面不够广

三、下步工作意见建议

1、建议分不定期召集相关单位深入部分重点乡镇检 查。

2、各相关单位进一步通力合作,抓好大案、要案的查 处,起到“两非”整治的震慑力。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第2篇: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XX卫生院2015年第一季度 打击“两非”工作自查报告

本季度我院在上级及院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按照卫生局的统一部暑结合本院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加大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力度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从未发生过计划外生育及计划生育恶性事件。现作如下工作总结:

一、强化领导目标管理健全组织

1、计划生育工作是单位的工作目标任务之一年初卫生局主要负责人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状”,院长与B超室、妇产科主任、科室主任与科工作人员之间均鉴有“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责任状”。

2、始终坚持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院的计生工作各科室主任护士长为科室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人设计生专干1责管理本单位职工及院内各居住户的日常计生工作,台账管理。

二、健立健全计生台帐规范管理 为了使计生工作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计生专干狠抓计生台帐的完善专人管理。建立在本单位工作的所有人员基本信息户口册,婚育情况明细,各项统计率达100%。做到帐不漏人、不漏帐。

三、综合施治制度完善

1、本季度定期召集全体职工学习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法治水平人口意识和生育观念。动员全体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抓好当前计划生育工作的信心和诀心,认识到计划生育是坚持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任务认识到计划生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提高对当前抓好计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使全院职工都能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从未发生违反计划生育现象。

2、全体医务人员积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医疗保健机构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制度,胎儿性别鉴定管理制度,B超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管理。并把相关制度上墙,存档。

3、B超室及妇产科均持有终止妊娠制度和胎儿性别管理制度,有“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鉴定的人工终止妊娠”醒目标志。设举报投诉电话号码

4、进行B超操作的医务人员及妇产科人员按有关规定持相

关证件上岗,无违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胎儿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做B超检查的孕妇有专门登记薄《B超孕产妇的检查登记薄》。妇产科对分娩、人流、引产等四种计划生育手术、婴儿死亡的登记,不开具虚假证明,不隐报、瞒报、漏报到上级卫生保健机构并存根作依据。未发生过超范围的计划生育手术行为。

今后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卫生系统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杜绝出现超生超孕、计划外生育、计划外怀孕以及有效治理城加强领导强化措施集中力量把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坚决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做好院内的人口工作并配合计生部门各项工作为全镇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条件努力开创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

第3篇: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药监系统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明确责任,强化措施 规范终止妊娠药品经营使用行为

为贯彻落实“省关爱女孩综合治理人口出生比例性别比偏高问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94号,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推动我县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在省关爱女孩综合治理人口出生比例性别比偏高问题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后,我局专门召开了党组局务会联席会议和干职工大会,传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对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意义的认识,认真部署专项行动。一是把职责任务分解到科室,落实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年终进行总结,奖优罚劣,落实奖惩。二是为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主要负责人和稽查科所有人员为成员,稽查各队按责任区域划分负责各自区域,队长为区域第一责任人。

二、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为把职责任务落到实处,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科室。稽查科负责全县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督、受理举报,负责全县终止妊娠药品药品非法经营和使用行为的查处工作。药品监督管理科负责全县终止妊娠药物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调度协调、总结汇报、落实奖惩等工作。

三、强化措施、确保工作开展

主要是六项措施:

第一项措施:制定和下发文件。我局制定了《关于开展清理整顿“终止妊娠药品”专项行动的通知》,对专项行动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和任务及步骤,明确了对违法经营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单位或个人的处罚依据。第二项措施:明确检查重点内容。主要是方面:第一个方面,药品零售企业是否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第二个方面,药品批发企业的终止妊娠药品的进、销、存的登记管理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违规经营第三个方面,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是否超诊疗范围使用终止妊娠药品。通过明确重点内容,使专项行动过程中有的放矢,确保效果。

第三项措施:举办培训班。为加强宣传力度,我局把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纳入年度普法培训重要内容,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培训。今年我局结合从药人员继续教育和规范化药房建设,对全县从药人员分批分期开展培训,宣传和讲解有关终止妊娠药品管理的政策,增强依法经营、使用、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的意识。到目前为止我局现已举办五期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348人。

第四项措施:印发通知。为了进一步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流通监督管理,我局印发了《关于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管理的通知》300份,由稽查科各队直接送达各乡镇集镇的药店和医疗单位,发放禁止违法销售、使用妊娠药品行为举报电话警示牌350块,张贴于药品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营业场所醒目位置,使各用药单位知晓终止妊娠药品的种类和有关的管理规定。

第五项措施:建立健全制度。我局制定了《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规定》,协助医药有限公司和相关医疗单位制定了《终止妊娠药品经营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药品采购员、保管员、销售员的职责和要求,确保各用药单位终止妊娠药品经营、使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六项措施:日常监督和突击稽查相相结合,认真开展专项行动。

1、日常监督方面:截止到9月底,我局共出动了车辆204台次、人员417人次,检查用药单位870家。

2、突出稽查方面:从7月11日到7月14日为期三天,分五组对全县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医疗机构经营终止妊娠药物进行了一次专项突击行动。本次突击专项行动以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终止妊娠药物销售流向”为切入点,明确检查内容和检查重点,共检查了273家单位,其中药品批发企业1家、配送站3家、药品零售企业124家、医疗机构145家。有1家药品批发企业和2家药品配送站违规批发终止妊娠药品,已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对其销售去向正在进行追查;1家药店未张贴“警示标识”,现已整改到位;2家诊所涉嫌超范围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现已立案进行查处;6家有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存在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登记不全、帐目不清的现象,已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工作,我县终止妊娠药物经营、使用行为已比较规范,各项制度、措施基本得到落实。下一阶段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提高认识。贯彻落实省政府194号令,集中整治“两非”、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是一个关系国计民生、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整治任务,进一步认清这项工作的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把打击违法销售和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行为列入当前乃至以后相当一段时期我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实抓好。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广泛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监督检查与督促整改相结合,我局将重点加强对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药店的宣传力度,全面推动《规定》的贯彻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实现《规定》进药厂、进公司、进药店。

3、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责任制。我局加强对药品批发企业经营的终止妊娠药品、零售药店及性用品店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和个体诊所、社会医疗机构非法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等进行重点检查,坚决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个体诊所、门诊部、卫生室违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对集中检查方法不能查明的,将采取暗访等多种形式,深挖案源,严厉打击。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决不姑息。

4、形成长效机制,长抓不懈。整治“两非”,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是一项长远而艰巨任务,必须严肃对待。我局将把打击“两非”与日常监督执法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结合起来,将打击两非纳入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和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内容,作为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决不手软,同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常抓不懈。

5、加强与部门的联动。整治“两非”是一项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我局将加强与人口计生委、卫生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形成集中打击的强大合力,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总之,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同各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形成集中治理的强大合力,加大对各用药单位监督管理的力度,使非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行为杜绝,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单位和个人,形成高压态势,逐步建立健全打击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终止妊娠药品经营使用行为的规范。

打击“两非”活动工作总结

自中央新疆座谈会召开至今,新疆经济发展走上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开发区(头屯河区)区委、区政府着力解决民生、大力发展经济,致力于构建和谐优美的社会环境。但随着经济高速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也面临了诸多难题,特别是非法宗教活动和非法出版物制售活动猖獗,对社会政治稳定构成了潜在威胁,按照区委区政府精神,及中亚北路街道综治办要求,科技园社区认真开展了打击“两非”活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机构健全

“两非”活动在社会上的存在,对社会治安和政治形势带来影响,科技园社区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成立社区领导小组,对打击“两非”活动进行部署安排,领导小组如下:(具体名单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书记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司法警务室负责,并直接向书记汇报,遇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书记和街道办事处汇报。

二、全面部署、层层落实、突出重点,做好具体工作

1、科技园社区按照辖区居民和企业地域性特点,分为自建房部分、楼栋小区部分和企业部分,分别由三名副组长各自负责一块具体工作,工作人员分成三个小组,同时广泛发动楼栋长、企业综合治理专干,责任明确到人,形成全面覆盖,层级负责。

2、前期负责包户流动人口的工作人员,每天入户并要求汇报入户数据,做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截止目前,共排查了1763户共5158人,其中排查出新增流动人口396人,办理暂住证809人(含过期更换数量)。

3、在入户过程中,由入户工作人员对流动人员宣传非法宗教活动和非法出版物的危害,增强人员的防范意识,积极鼓励居民发现类似的问题及时举报。对于排查出的流动人口,及时录入流动人口平台备案,并在办理暂住证的过程中,与派出所的网上警务系统比对,确保无可疑人员流入我社区。

4、针对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社区负责民宗事务的工作人员定期与清真寺寺管会人员谈话、沟通和宣传,做好民族宗教人士的稳定工作,每周五准时由5名工作人员(3名民族工作人员)前往清真寺执勤,有力地保障了正常民族宗教活动的开展。

5、为遏制非法出版物制售活动,净化辖区文化市场环境,5月10日下午,社区对辖区内4家图书音像店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图书音像商品质量、合法性等方面。

检查中发现位于5号小区北一巷2号的音像店放置一台游戏机,当场责令该店负责人将游戏机搬走,给以批评警告,社区将不定期对该店进行复查,再次发现将严厉惩处。

此次突击检查重点对实验学校前门的2家图书音像店进行了排查。经过检查,未发现有出售非法出版物现象,社区也对每家商户的提出了要求,有力地规范了辖区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6、社区及时下到企业,向企业宣传打击“两非”活动知识,并配合企业在员工中开展宣传活动,增强企业员工的防范意识。

7、做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按时在岗,定时巡逻;强化值班室功能,确保值班室与派出所、巡逻队之间的联络和信息互通,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由巡逻队赶赴现场,并由值班室向社区和街道领导和派出所汇报。

通过开展打击“两非”活动,科技园社区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增强了居民的防范意识和敏锐性,凝聚力量、形成合力,有力地抵制和防御了“两非”活动在我社区滋生,对开发区(头屯河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应尽的力量。

“两非”工作总结

今年自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以来,我局把打击“两非”作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的重要内容,狠抓日常监督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内部管理,采取了集中打击与经常性监督相结合,明查暗访与群众举报相结合,行政执法与司法打击相结合的办法,不断扩大侦察线索,加大打击力度,形成了卫生行政部门主抓打击“两非”,多部门协作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工作机制。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工作职责

今年来曾多次组织召开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部署打击行动,研究治理措施,成立了广丰县打击“两非”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广丰县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县政府名义下发了《广丰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方案》,同时与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对违法违规开展性别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治理整顿的职责。

二、加大宣传教育,扩大监督面,营造打击“两非”氛围 通过利用广播印制、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治理“两非”的法律法规。并在各医疗单位B超室、妇产科门口和登记有妇产科诊疗科目社会办医、个体诊所显目处张贴警示标语,公开承诺对举报核实者给予奖励。从而起到了教育广大群众,震慑违法分子,形成了全社会参与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浓厚氛围。

三、部门联动,落实工作职责,加大打击力度

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卫生、计生、公安等部门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相互密切合作。一是卫生行政部门作为打击行动的牵头单位,经常主动与计生、公安等部门沟通,采取多部门联合与经常性打击相结合的办法,今年以来,卫生、计生、公安等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123多人次,对我县城区和乡镇医疗机构进行了拉网式的大检查,共检查各类医疗机构130多户次。二是对各医疗机构的监督,对登记执业范围有妇科科目的社会办医单位和个体诊所增加监督频次,并采取形式多样的明察暗访,盯死重点监管对象,形成了部门之间、系统上下的“两非”打击网。三是突出抓好重点环节。严格查处利用B超机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产科医生不履行凭证引产制度、随意为孕妇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及其他违法行为。

四、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规范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B超机、终止妊娠药品和引产手术的管理,按照《广丰县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推行孕妇B超检查、引产和分娩实名制。成立了计划生育服务实名制工作领导小组,强调医务人员在为孕妇胎儿B超检查、引产手术和分娩接生时,必须核实孕妇提供的身份证,经身份证阅读器以及电脑储存孕妇信息,确认真实身份。B超室外要求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在超声诊疗工作场所张贴禁止非法进行胎儿鉴定的醒目标识。并认真、完整、准确地分别在统一制作的《孕妇门诊就诊信息登记簿》、《产妇住院信息登记簿》、《孕妇B超登记簿》、《分娩登记簿》、《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登记簿》上如实填写,不得马虎潦草和漏项。严格执行在为孕妇胎儿检查B超时,必须有2名医务人员在场,实行双人开机、双人检查、双人登记制度等,并按要求妥善做好病历归案处理,随时接受卫生、计生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严格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要求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在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各医疗单位都明确规定禁止B超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行为。在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严格按管理程序和技术规范执行,认真做好孕、产妇的信息登记工作,坚持凭证引产、凭证取环制度。

五、今后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医务人员尤其是妇产科和B超的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医务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防止违法事件发生。2.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医疗机构建立规章制度,做到在醒目处制度上墙,警示标语上墙,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文件。

3.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尤其是加大打击“两非”行为工作力度,以严厉打击取缔黑诊所、无资质行医人员为重点,大力整治超范围执业,对于违法事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夫追究其刑事责任。

4.规范医疗机构的计划生育手术服务的管理,按照计生部门的要求完善各方面的规章制度。

5.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将打击“两非”行为工作作为卫生执法的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

6.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打击“两非”行为工作是一项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我局将加强与计生、药监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形成集中打击的强大合力,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总之,通过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规范了我县医疗机构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震慑了“两非”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促进了人口出生性别比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团结。

第4篇:两非自查总结

市妇儿工委办:

2009年,在我市妇儿工委的指导下,市人口计生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施两个纲要规划为主线,充分发挥自身的宣传、协调、督促等作用,努力促进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的改善,圆满地完成了市人口计生委所承担的相关工作。现将我委开展妇女、儿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保障妇女儿童工作健康发展

我委领导对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将两纲规划责任指标纳入本部门总体工作规划,将实施规划工作纳入本部门目标管理工作考核体系,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联络规划实施工作,为协调、联络工作提供制度和组织保障。

与此同时,财政也加大了对计生事业费的投入,2009年市财政预算计生事业费为7420.26万元,保证了法律规定的各项免费计生服务项目的落实,在物质和技术上为妇女儿童工作的实施提供切实保障。

二、广泛宣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我委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全民性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计生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市妇联的“春蕾女童”活动;与市总工会、市妇联、市计生协一起向全市人民发出了“关爱贫困母亲,共创和谐计生”爱心募捐倡议书,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在“热心公益、奉献国策”中示范带头、勇于表率;呼吁广大成功人士倾心公益、热情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关爱贫困母亲和计生家庭。大力弘扬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引导全社会树立尊重、关心计划生育贫困母亲,营造了乐于为计划生育贫苦母亲献爱心、关注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事业的良好社会风尚。

我委还与市广播电台签订协议,在每天中午12:00定时播放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以及育龄妇女生殖保健服务的相关知识与资讯;与市电视台签订协议,将市计生服务站、药具站的服务电话以字幕形式在电视台的各个频道滚动播出,并在“7.11世界人口日”、“5.29计生协会活动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等专题宣传日当天播放相关内容宣传片。与此同时,各县区人口计生委也积极行动起来,结合计生人口学校的工作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知识讲座,印发宣传单,开展知识竞赛活动,制作宣传栏,张贴墙体宣传标语,悬挂过街横幅,积极参加送“文化、卫生、科技、计生”四下乡活动,吸引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掀起一个又一个计生宣传新高潮。通过宣传活动使群众心中牢固树立人口忧患意识和人均意识,支持和关心计划生育工作,推动社会各界、各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局面,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进一步引导和激发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优质服务,促进育龄妇女生殖健康

为了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安全意识,强化技术服务质量管理工作,保障广大育龄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我们一是根据《安徽省医院感染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所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认真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强化计生科技服务人员的技术服务意识和群众健康安全意识,调整和修订了技术服务机构感染管理办法,组织医务人员学习,规范消毒流程,加大对院感控制的投入,加强医疗废弃物管理。

二是邀请多位市科技专家委员会的妇产科专家及院感办专家,对全市市级和县级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并重点检查了院感控制、医疗文书和技术规范的管理情况,同时对技术服务人员进行了现场操作技能测试。通过专家们的言传身教和现场指导,加强了消毒隔离制度的落实,提高了技术人员的服务水平,推进了技术服务机构的规范化管理。

三是积极研究开发新的安全、有效、方便的避孕药具和节育技术,改进和完善现有的避孕节育技术和方法,降低副作用,减少并发症,推动农村和城市流动人口药具供应方式的改革,在全省率先制定流入人口凭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免费证免费领取使用制度,为育龄夫妇提供各种可供选择的安全、有效、方便的避孕药具和技术服务,使已婚育龄妇女知情选择、长效节育措施到位率保持稳定水平。2009年我市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88.60%。四是组织开展全市病残儿医学鉴定会,对107 名申请者进行了鉴定。市人口计生委特聘市级医院专家 14 人,专业涉及儿科、遗传学、心内科等各个学科,成立病残儿医学鉴定组,对照《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及《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标准及其父母再生育的指导原则》的规定,通过现场体格检查,认真审阅申请者的病历材料,对被鉴定对象的疾病诊断(包括病名、病因、遗传方式)、病残程度、再生育子女出生缺陷再发风险等进行了分析,并根据指导原则,提出了是否可以再生育及产前诊断的建议;对暂时难以明确诊断和需要治疗观察的病例,现场为被鉴定者的父母、亲属提供医学咨询服务,根据检查的情况客观地书写鉴定意见。

五是加大优生宣传力度,加强孕前指导、孕前保健工作,推广优生筛查试剂,以“病残儿医学鉴定及其父母再生育审批”工作为切入点,发现遗传性疾病高危人群。对于遗传性疾病高危人群和大于35岁的高龄产妇要重点进行孕前指导,提供婚育咨询,组织开展孕前优生优育实验室筛查和孕期重点监控工作。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科学指导,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的风险。积极倡导孕期服用优生营养素,在民政结婚登记处设立宣传窗口,使新婚夫妻了解服用营养素的好处,提高出生缺陷干预的覆盖率,使干预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四、严打“两非”,营造女孩生存发展的良好环境

全市各级政府都成立了出生人口性别比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案组,明确职责,综合治理,坚持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在全市定期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集中治理督察工作。召开了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推进会议,要求各县(区)人口计生委坚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主动摸排孕情无故消失案源,提高早孕发现率,真正把好源头关,杜绝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积极与卫生、公安等部门配合,扎实做好出生实名登记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

2009年全市共查处两非案件2起,涉及医务人员2人,没收医疗器械13件,查封B超1台,吊销生育证2本,罚款0.2万元,为切实维护女孩生存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五、改善民生,着力提高妇女儿童生活质量

为切实转变育龄群众的婚育观念,我们不断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奖励按每人每年600元,对只生育一个独生女的另增120元;独生女死亡现无子女的,每人每年1320元;对放弃二孩指标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2009年我市实际发放人数共为4473人,市本级投入专项资金达29.4万元。繁昌县对符合国家奖扶对象中,只生育一女孩的,除享受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奖励标准外,县财政每月另增加10元奖励;对农村独女户考上大学的由县财政一次性奖励5000元助学金。芜湖县出台了《芜湖县农村生育二孩夫妇结扎奖励制度》,并纳入全县21项民生工程之中。南陵县建立中考加分制度,对97名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女领证户和两女绝育户家庭的女孩予以加3分和2分的奖励。开发区对主动放弃再生育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初步建立起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六位一体”的利益导向机制。

六、完善评估体系,加强监测统计

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我委指定相关领导负责、把关,指派专人经办,我们将各县、区综合治理人口性别比,以及为育龄妇女享有健康提供优质服务的落实情况统一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充分利用安徽省育龄妇女管理信息系统,确保计生系统在两纲中监测统计指标数据准确、有效。按时保质报送指标统计报表、评估报告、专题分析等相关材料,积极配合妇儿工委其他部门,共同完成两纲的目标规划内容。

总之,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委在完成工作目标和内部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各级领导、主管部门和广大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今后,我们将继续大力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优质服务水平,为稳定我市低生育水平,构建和谐的人口环境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5篇:“两非”

琥政发【2011】48号签发人:陈书田

琥珀乡关于开展打击“两非”集中

宣传整治活动总结

区计生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全面推进城区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深入开展,制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选择胎儿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遏制出生人

口性别比偏高。从去年10月份以来,我乡全面开展了2次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增进共识

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落实区市有关会议精神,把全乡广大干群的思想高度集中到整治“两非”活动上来,充分认识“两非”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共识。牢固树立“五种意识”即:一是树立强烈的政治意识,要站在政治的高度去认识打击“两非”活动的重要性。二是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打击“两非”活动关系到我们的子孙后代的家庭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和稳定,因此我们责无旁贷。三是树立强烈的全局意识,打击“两非”活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必须树立全局意识,各司其职,综合治理。四是树立强烈的长效意识,我们要着手现在,放眼未来,要以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我们的工作。五是树立强烈的创新意识,我们要在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上不断探索,为我乡创造良好的人口发展环境而开拓创新。

二、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两非”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陈书田为组长,乡党委副书记兼乡纪检委书记张国梁、分管计生工作的副乡长董超为副组长,乡计生站主任王乔、乡服务所所长韩剑、琥珀派出所所张高元林、琥珀卫生院院长曹世科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打击“两非”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计生工作的副乡长董超同志担

任,并选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4名同志充实到区“两非”办,在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各镇(办)和相关部门成立了组织机构,制订了具体工作计划。组织相关单位召开打击“两非’联席会议1次,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部署下一步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乡集中整治“两非”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

三、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专项活动开始后,我乡共组织大规模宣传2次,并将打击“两非”的相关文件和制度,下发到各村委会,在主要街道、路口悬挂宣传横幅、竖幅,张贴宣传标语,出刊专题板报专栏,利用画廊、画板举办展览。

四、明确职责,严格考核

结合我乡实际,此次专项活动查处包括乡卫生院、个体诊所、药店,重点是个体诊所和个体药店。检查组要对上述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对有实施“两非”行为、非法出售终止妊娠药品的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药店,以及溺弃、贩卖女婴等现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严进行处理。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加强对打击“两非”工作的督查,加强对B超操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其执业行为,对打击“两非”工作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跟踪落实整改,发现问题依法严格处理,严格责任追究。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打击“两非”集中整治活动总结琥珀乡计生站2011年6月21日印发

第6篇:两非

“两非”管理

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规范管理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因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诊疗行为管理,对开展遗传诊断和治疗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实行准入管理,只有具备遗传性疾病诊断能力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方可申请开展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以适当形式将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和人员向社会公示,并对这些机构和人员的执业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从严处理。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医学影像科室的监督管理,督促医疗保健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大监管力度,经常性地对医务人员进行防范“两非”的教育和培训。要在医疗机构及其相关科室显著位置张贴严禁“两非”的警示标识。

三卫生行政部门对利用超声和染色体检查等技术手段从事“两非”的医疗保健机构和及其医务人员,要吊销当事医务人员的执业证书,调离当前工作岗位,并追究医疗机构负责人的责任;对诊所、门诊部、医务室、妇幼保健站、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其他医疗机构要吊销其妇产科、超声科、检验科等问题科室的诊疗科目登记。

四、开展自查自纠,加强长效监管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工作中的问题,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堵塞漏洞,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内部管理,坚决防止发生“两非”问题。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对工作不力、“两非”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和医疗保健机构,要按照《卫生部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责任追究的意见》和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自查自纠情况作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定期报送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我部将结合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工作,对部分地区打击“两非”情况进行抽查。

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第7篇:“两非”工作制度和总结

平陆县中医医院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医院高度重视打击“两非”工作,采取五项措施,严防“两非”,为维护全县正常人口生育秩序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发挥积极的作用。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医院成立了以院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和B超室、妇产科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该项活动的安排部署和检查监督,确保活动有组织、有领导。

二是注重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开展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等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在B超室和妇产科候诊处张贴宣传图片,设置警示牌,还通过张挂宣传标语、组织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等形式,增强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和抵制“两非”行为的自觉性,提高社会公众对禁止“两非”的知晓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目标。建立院、科、人三级责任体系,医院一把手与上级主管部门、院领导与各科主任和护士长、院计生办与B超室和妇产科医务人员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科主任、护士长的管理职能及医务人员在打击“两非”活动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四是落实管理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医院B超室和妇产科均建立了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各种登记报告制度,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接诊孕产妇。B超室在为怀孕14周以上对象做超声检查前,均按要求认真查验县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并在《孕妇超声波诊断检查登记本》做好相关信息登记,保留有关证明资料备案;妇产科严格按规定接诊分娩对象,落实人口出生实名登记制,严格执行终止妊娠施术申报审批制度,建有《分娩手术和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登记本》,并不断健全手术登记、病历管理等多项制度。

五是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管理,严防药品流弊。医院药房严格按照《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对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做到“购进有专帐,存放有专柜,领用有专册登记”,科室使用终止妊娠药品一律凭医生处方发放,杜绝医院职工和其他人员以任何理由借用该类药品,防止药品流弊现象发生。

7月20日,县卫计局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督查组到该院进行打击“两非”专项督导检查。对该院“两非”工作开展给予充分肯定。检查组认为,该院“两非”工作制度健全、措施到位,特别是B超室机器电源统一管理,值得推广学习。

平陆县中医医院

2015年7月22日

平陆县中医医院整治“两非”行为工作制度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晋卫家庭函【2015】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打击“两非”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医院每季度就综合治理“两非”问题召开会议,交流整治“两非”工作经验,研究工作,部署任务。

二、协调制度。由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整体工作,各相关科室根据分工和工作要求,服从协调,各尽职守。

三、督查制度。不定期抽调有关职能科室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和督查,检查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情况,看是否有超范围开展流、引产手术和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等行为,并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四、责任追究制度。对专项整治“两非”不力、工作效果较差的科室和个人,其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计划生育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并追究有关领导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年终不得参加评先评优,三年内不得提拔和晋级。

五、奖惩制度。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关心、监督、参与打击“两非”工作,鼓励群众主动举报相关案件的线索,经打击“两非”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举报“两非”行为经调查属实的个人进行奖励。举报的内容为:利用B超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举报人可采取电话、来信等方式向院办公室举报。对举报经调查属实的案件,奖励首位举报人1000—3000元。

六、投诉举报制度。为调动群众参与整治“两非”活动的积极性,我院建立了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了举报电话(0359—3566829)。对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

平陆县中医医院 2015年7月22日

第8篇:打击“两非”年度工作总结

2011年年度锦绣街道综合治理打击“两非”工作活动总结

为认真贯彻执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止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等法律法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工作及展关爱女孩行动。我们认真地回顾一年来这项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取得的成绩,反思存在的问题,为明年开展这项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加强领导,科学安排

人口性别比连年上升,已大大超出了国家所明确的正常范围,这种情况的不断攀升,将会严重扰乱我们的生活和生存状况,势必影响到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和社会大局的稳定,尽快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已成为新时期人口与计生工作面临的一个重点、难点问题。街道领导对此十分重视,要求切实加强生育全程监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并且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董学堂为组长,办事处副副主任黎晓茜为副组长,计生办工作人员及各社区计生副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领导小组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召开综合治理打击“两非”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安排此项工作的开展。会议对人口性别比失调所能带来的严重后

果进行明晰、深入、透彻的分析,对如何解决这一问题进行了科学、详实、周密的部署。

二、孕情跟踪管理到位

对于辖区怀孕妇女,每月要进行跟踪随访,及时发现及制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做到孕期孕情跟踪管理到位,切实为育龄妇女服务。

三、分步实施,稳扎稳打,加大宣传力度

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是计生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少的干部对此都没有太大的认识,更不能说一般群众的觉悟了,解决这一问题的突破口就在于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水平。我们利用办事处、社区人口学校、各社区计生宣传版面、专栏和计生宣传车等,全面开展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现状、发展趋势以及后果等方面的宣传教育。通过 “三关爱、三下乡”、7.11、9.25等计生协会日的宣传过程中,我们主要抓住了两个重点人群,一是经过宣传教育,觉悟水平迅速提高的,我们主要对这一类人群进行了一些优惠、帮助,依靠他们进行后续教育,弥补我们宣教过后的空白。另一方面是那些已婚育龄人员家庭在经过教育之后,思想认识仍上不去的,我们对这一类人群进行重点宣教,有的放失,提高我们工作的针对性。经过我们扎实的宣教活动,大部分群众已能够认识这一问题,并且表示赞同,支持政府部门的决定,自觉执行计划生育,为社会主义新型文化建设出一份力。第二步,我们要求各单位要将出生人口性别比列入重要目标工作,制定出相关人员的追究制度,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切实

落实计生家庭奖励和优惠政策。B超室要设立警示标志,制定切实可行的B超检查制度,严禁选择性终止妊娠,如需B超检查制度,必须由主诊医生出具检查单,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B超检查,检查时至少有两名医生在场。第三步,在自查的基础上,我们要求各单位自纠整改。此外,我们还结合所掌握的线索,对办事处所有违反规定的嫌疑的家庭进行排查,通过说服教育使一些家庭放弃了选择性生育的念头,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出生人口的性别比。

我街道计生人员,在党工委和办事处的领导支持下,在各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由于传统生育文化、现代医疗技术的发展及不排除男女出生比例自然增长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影响,今年上半年我办事处出生人口性别比处在正常比例范围内,个别社区出现了性别比失调,今后的工作任务相当严峻,我们需要加强孕产妇的计划生育管理,加强了中期引产的管理,特别是有性别选择的中期引产的管理,更坚定、扎实地实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实施方案,打击“两非”工作取得很好的效果,通过全体计生人员的努力,今年我街道出生人口性别比103.4︰100,达到正常范围。

锦绣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201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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