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管工作总结(精选7篇)_药品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2021-12-12 其他工作总结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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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药品监管工作总结

(一)发挥“抓手”作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扎实推进

1、精心组织,稳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制定出台了《金湖县XX年度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食品种植养殖、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的总体目标和任务,县各食品监管部门认真细化目标、落实措施,加强农产品质量全程管理,严把生产加工行为关,清理规范食品流通秩序,确保餐饮消费安全。一是县农业部门建立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质量监测体系,通过对县城市场、超市督查抽检,全县农产品批发销售市场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二是质监部门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日常监管力度。实行分类监管,对全县获证的54家食品生产企业、4家食品相关产品企业、10家小作坊实施动态管理,重建企业质量档案及实施质量安全等级分类评价。三是工商部门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检查15次,有效地净化了食品市场,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共接受消费者食品安全咨询150多起;投诉、举报32起;调节处理率100%。

2、密切配合,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整治。一是着力整治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按照全国“打非”各个阶段的工作部署,保持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高压态势,加强对消费量大、影响面广、问题比较突出的食品类别的整治,着力消除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中的监管漏洞。二是着力实施餐饮环节原辅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实施了为期8个月的餐饮环节原辅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加强对各类餐饮、经营单位和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的食品原辅料采购监管,督促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认真落实原辅料索票索证和进货验收登记制度。三是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在元旦春节、两会、3.15、五一端午、中高考、十一、中秋等重要节日和重点时段,县食药安委提前部署,各部门认真开展节日食品市场整治和巡查,确保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3、巩固提高,不断扩大农村三网建设成果。县食药安委明确今年为农村“三网”建设提高年,着力强化“三网”的有序、有效运行。一是狠抓示范县、示范镇的巩固提高。围绕示范县创建16条指标和示范镇验收细则,针对检查验收和年终综合评价所提出的问题,加强创建项目的督促指导,确保整改到位。二是狠抓“三网”建设的巩固提高,推进镇村工作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镇村农家店建设,开展镇村协管员、信息员业务培训和工作巡查考核,强化农村家宴备案管理工作。

(二)突出稽查重点,药品市场秩序整治成效明显

今年以来,我局累计出动药品执法人员2400余人次,先后组织开展了中药饮片、村卫生室药品、预防用生物制品、计划生育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专项执法检查7项,检查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380余次,实施药品抽检120批次,已收到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书23批,药品抽样不合格率20.35%,共实施现场处罚23起,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1起,全县涉药单位检查覆盖率、举报投诉查处率和违法案件查处率均达100%,较好地规范了药品、维护了全县的药械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1、开展“伪药品”专项检查。结合零售药店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86家零售药店进行了“伪药品”集中整治,共查出标注药品通用名的非药品4个品种,产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标示有涉嫌药品适应症内容的非药品29种次,违规药店18家,均已立案查处。

3、推进药品诚信体系建设,大力提升科学监管水平

一是做好规范药房创建工作。以开展农村药品基础性大检查为契机,重点检查药械的质量、来源、贮存环境,积极宣传创建规范药房的意义及要求,目的是使他们认识到药品监管的重要性,加入到自觉执行药品法规,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上来,以确保农村药品质量和群众的用药安全。二是开展药师在岗专项检查。5月份,根据日常动态监管情况,我们组织召开了两次40家未正常在岗的驻店药师及其负责人集中戒免谈话会议。会上所有药店负责人签署了驻店药师在岗保证声明书,郑重承诺因药师不正常在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药店将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罚。参加谈话的驻店药师与该局逐一签署了在职在岗承诺书,保证其在职、在岗、在位、绝无挂职行为、不在其他单位兼职,保证其充分履行对顾客购药咨询、用药指导、处方审核、质量把关等工作职责。三是强化等级分类监管工作。由专人负责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基础数据收集整理工作,根据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监督抽样等工作,对涉药单位在药品经营、使用中违反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行为一一记录在案,不断更新监管单位的药品安全质量信用档案,并根据等级实行分类监管。将d级单位列为今年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增加其日常监管次数和针对性抽查抽验频次,督促其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有效增强了药品经营者诚实守信意识。

(四)强化效能建设,着力提升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形象

1、强化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一是以学习促业务素质的提升。要求人人结合自身岗位职责,走上讲台授课,紧密结合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重点学习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研究探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提升业务素质和执法技能。二是以学习促机关作风的优化。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等重要文件精神,使全体干部职工统一思想,端正作风,明确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的根本要求,增强为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服务的大局意识和宗旨意识。三是以学习促工作思路的明晰。通过集中学习,逐步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制度体系、督查体系、考核奖惩体系,明确XX年工作目标和任务,找准工作切入点,找出工作的薄弱点,理清工作思路,及时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全局各项工作有序和规范管理,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

2、坚持三个到位,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力求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汇总梳理到位。采取召开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及邮寄等形式,广泛征求人大、政协代表、机关单位、基层群众、服务对象对领导班子及本单位科学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共发出征求意见表300余份,收回近200份,汇总梳理到的意见和建议共6条。二是批评剖析到位。围绕“坚持科学发展,建好荷乡金湖”主题,就如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如何服务大局争创一流、如何对食品药品实行有效监管等内容,分别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及党员组织生活会,深入查摆剖析班子和个人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分析检查到位。在充分运用前段深入调研、大讨论、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民主生活会成果的基础上,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以及熟悉情况、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服务对象代表等,召开了群众评议会,对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评议。

3、深化行风政风,行政效能建设突出三个实。一是项目实。在县行政效能中心指导下,围绕全年目标任务,梳理出自由裁量权、信用体系建设、远程监控等七项重点工作作为立项项目,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层层组织落实;二制度实。年初,专门成立行政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程抓,建立环环紧扣、人人压担、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先后制定《行政效能工作机制》、《行政效能督查制度》等,并层层签订行政效能(软环境)建设责任书;三是服务实。压缩办事流程,建立零售药店申办绿色通道,帮促督促江苏神华药业、医药有限公司积极开展gmp、gsp换证工作,从方案的规划到各方面材料的准备,逐项对照验收标准,一一进行审核指导。

二、XX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战略高度,以期实现两个根本目标: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工作思路

1、按要求积极部署开展食品安全各项目标任务。

2、继续指导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gmp、gsp组织生产经营。

3、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检查覆盖率不低于100%。

4、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无证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辖内医药市场秩序。

5、认真做好药品的抽样工作,确保抽样不合格率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6、切实加强农村药品的两网建设,努力提高运行质量,继续保持在全市的领先位置。

7、认真指导并做好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8、切实加强行政效能软环境行风建设,确保不出现有违行业禁令的人和事,争取在各项评比中位次前移;

9、全面完成上级局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具体措施

1、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在机构改革到位之前,继续履行好食安委办公室工作职责,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和组织协调工作,继续深化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成果,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多环节综合整治工作;在机构改革到位之后,迅速调整思路,积极开展辖区内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药品综合监管工作

一是继续指导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gmp、gsp组织生产经营:对神华药业按照gmp组织生产情况,进行每年至少两次以上的全面的跟踪检查;对新申办药店进行gsp认证改造,对已认证企业进行gsp跟踪监督检查。

二是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不低于100%。整合全局力量,对辖区内所有管理相对人进行全覆盖检查,继续推行和做好信用等级评定、远程监控管理等工作。

三是切实加强农村药品的两网建设,努力提高运行质量,继续保持在全市的领先位置。

四是切实加强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把麻醉药品的使用调控到符合要求的合理的结构。严格按有关管理规定,加强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监督管理,要利剑高悬,确保万无一失。做到既保证医疗使用又不发生流弊。

3、药品稽查工作

加大稽查力度,始终保持对制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全力营造群众关心、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涉药行为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大监督、大防控氛围。

一是以专项执法为载体,积极深化稽查执法工作,全年不间断开展村卫生室药品质量、医疗器械、生物制品和血液制品、广告热播药品等专项检查。

二是严格遵守案件查处的程序和时限要求,继续推行案审会集体讨论制度,主办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罚缴分离制度和错案追究制度。

三是加强假劣药品信息库建设,要及时地收集假劣药品的信息,并适时地整理、分类,使其便于快捷、准确的查阅。

四是认真做好药品的抽样工作,确保抽样不合格率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为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

第2篇:药品监管工作总结

通扎食药监[2008]25号

关于呈报《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扎鲁特旗分局二00八年工作总结》的报告

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扎鲁特旗分局二00八年工作总结》呈上,请审阅。

附:《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扎鲁特旗分局二00八年工作总结》。

二00八年十一月十日

主题词:政务工作 总结 报告 抄送:旗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纪委办,组织部考核办,宣传部,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扎鲁特旗分局办公室 2008年11月10日印发 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扎鲁特旗分局

二00八年工作总结

扎旗分局二00八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旗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始终坚持科学监管理念,认真、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和各类专项整治工作。为不断整顿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推动我旗经济发展,构建和谐扎鲁特,做出了贡献。现将扎旗分局2008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食品安全工作。

(一)统筹协调,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旗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先后组织召开了“春节”“五一”“十一”以及“奥运会”等重大节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各监管单位工作汇报,部署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为保障我旗食品安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旗人民政府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经费投入,并把食品安全经费纳入旗财政预算,先后为旗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拨付食品安全经费4万元,为全旗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我旗食品安全工作,领导重视,部门齐心协心,食品安全工作取了明显成效。

5月7日,旗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二00八年全旗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旗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旗政府副旗长肖强同志对2008年工作进行了部署,并与各苏木镇(场、街道办)、各成员单位签订了“扎鲁特旗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

(二)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稳步推进。根据全旗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各苏木镇场街道进一步健全了组织机构,明确相关责任,制定相应制度,积极配合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开展了各项食品安全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和民族特点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使食品安全知识走进田间,地头,走进牧铺、毡包,百姓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同时扎旗分局对全旗42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和300名食品安全信息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通过他们的带动和宣传使更多人参与到食品安全工作中来,在基层筑起了一道食品安全防线,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不断努力,我旗的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已经形成,正在发挥着积极作用。

(三)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我旗先后组织开展了以“消费与责任”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与咨询活动和“迎奥运,保食品安全”大型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旗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委员各成员单位和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参与。通过设立咨询台、展台、投诉台、散发宣传材料和对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集中展示等形式进行了宣传,扎旗电视台也对食品安全宣传与整治工作进行跟踪报道,营造了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两次大型活动共出动宣传车辆20余台次,悬挂条幅4幅,展版2块,散发宣传单15000余份,通过大型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我旗食品安全和公众的维权意识。

(三)齐抓共管,全面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按照全旗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职能特点,坚持“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原则,食品安全职能部门按照全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开展了食品安全各项整治工作。

1、开展节前食品安全检查。为确保我旗人民群众春节期间的饮食安全,由旗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委员会牵头,各成员单位参加,组成节前食品安全联合检查组。在旗人民政府副旗长肖强同志的带领下,对鲁北镇内食品市场进行了联合检查。重点检查了购物中心、农贸大厅、食品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酒店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等,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进行了整改。此次联合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4台次,执法人员15人。旗电视台派记者进行了跟踪报道。

2、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由卫生部门牵头重点对小饭桌、冷面摊点、猪肉摊点、奶制品摊点的消毒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涉及拆迁关闭的14家,剩余18家卫生状况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执法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逾期未达到标准的已依法取缔。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提高了公众就餐卫生环境,保障了公众的饮食安全。

3、开展迎奥食品检查。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按照上级和旗人民政府的部署,结合《扎旗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各部门开展了迎奥食品的专项整治,重点对小作坊、饮用水、餐饮酒店、旅游景区、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进行了重点整治,通过召开食品企业告诫会、签订保证书、突出检查、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保证了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各成员单位还对全旗酒类市场、屠宰市场、粮食市场、散装食品进行了专项整治,对节日食品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旗食品市场。各成员单位共检查个体经营户2703户次,查处食品违法行为 95起,监督抽验食品186批次,没收消毁假冒伪劣食品2324公斤、病害生猪45口,取缔无证照经营11家,吊销卫生许可证餐饮企业1家。

(四)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

为提高基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按照通辽市2008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经旗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委员会研究决定,将黄花山镇确定为我旗首个食品安全示范镇。镇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加大食品安全经费投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扎鲁特旗食品安全示范镇标准》和《扎鲁特旗食品安全示范镇评价标准》要求,围绕创建目标、夯实基础、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创建工作。

(五)开展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专项检查。

自发生三鹿奶粉事件以来,扎旗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有关部门汇报研究部署问题奶粉和患病儿的处署工作。扎旗分局也及时下发通知,并组织人员对检查情况进督查。各成员单位紧急行动起来,放弃节假日休息,全部投入到这次整治行动当中,由于我旗缺乏对三聚氰胺的检测条件,技术监督部门采取了24小时驻厂监督,采取了人盯人,人盯车,人盯货的方式,从源头到奶站到生产全过程都有人进行监督。卫生部门也紧急行动,快速起动三级医疗网,对三岁以下儿童进行普查和筛查,组织精干力量对患儿进行全力救治,工商部门对全旗食品经营户进行细致检查,各企业主给予了全力配合和支持。全旗共普查三岁以儿童5512名,筛查1588名,救治确诊患儿6名,下架封存奶粉、液态奶167。35公斤。

二、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一)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

扎旗分局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和分局工作计划,加强了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开展了药品监督检查工作,重点规范药品经营和打击违法违规经营使用药品行为,现已完成辖区药品经营企业检查覆盖率的100%;乡级以上医疗单位覆盖率的100%,村卫生室及各类医疗机构覆盖率的80%;加强特药管理防止了流弊事件的发生;对蒙医医院制剂室监督检查2次(4月份制剂室因重建已停产),对其生产过程、工艺流程及生产记录进行了检查,督促其规范化操作,有效地防止了不合格制剂的生产和使用。

开展了对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注射剂产品暂停销售和使用工作。自事件发生以来,为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扎旗分局采取有效措施,利用各种手段开展工作。为保证文件及时传达到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及时控制药品,分局采取电话通知、文件通知,并创建公共邮箱等方式,及时把文件和要求发送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并通过公共邮箱接受报送,即节省了时间又保证了效果。经过督查检查,扎旗辖区内的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注射剂产品现已按规定进行封存召回。

按照《2008年通辽市医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行动,对全旗所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了检查,对违规经营医疗器械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开展电疗磁疗光疗物理治疗设备和隐形眼镱市场专项检查,对电疗磁疗光疗物理治疗设备和隐形眼镱市场进行了规范。

(二)开展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专项治理工作。为保证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药品安全,分局开展了蛋白同化化制剂、肽类激素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了兴奋剂药品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为将兴奋剂药品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分局采取了培训与宣传,检查与指导同时进行的方式,一是对药品管理相对人进行了《反兴奋剂条例》及有关兴奋剂知识培训,二是召开了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会议,分局与企业负责人签订了《全旗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责任书》,三是全旗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县挂“零售药店严禁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含兴奋剂药品运动员慎用”宣传条幅,同时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反兴奋剂张帖画进行宣传,四是进行入户检查指导,执法人员结合两网建设深入到(嘎查)村卫生室,卫生院、药店及其他涉药单位进行逐户指导,并发放“运动员慎用”标签和“含兴奋剂药品目录”,现入户指导工作已经完成,全旗共发放“运动员慎用”标签700张,含兴奋剂药品目录400本,分局将继续加大兴奋剂药品专项整治力度,确保奥运会期间药品安全。

(三)药品两网建设工作。

扎旗是药品两网建设工作试点,为此分局把两网建设做为全年工作的重点,在去年两网建设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巩固建设成果,进一步完善两网建设工作,特别是村卫生室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药房”管理水平,分局执法人员利用近一个月时间深入到村卫生室进行指导,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使两网建设更加完善,发挥更大作用。

(四)药品抽样工作。

按照《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全市药品抽验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完成药品抽样任务,完成药品抽样112批。对检验符合规定的药品全部进行了处理。

(五)培训工作。

分局组织工作人员进入基层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以《反兴奋剂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办法》和药品规范相关内容为主,全旗药品从业人员,药品协管员、信息员500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药品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意识,增强了药品协管员、信息员责任意识和协管能力。

三、机关党建工作。

分局党支部按照年初市局党建工作安排、旗委组织工作会议和旗直属机关工委二00八年工作要点精神,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机关”为主题,深化“三创一落实”、共驻共建,结对共建、庆“七一”建党87周年等载体活动,不断加强局机关党的建设,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药监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一)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支部认真传达贯彻上级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领导及上级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讲话精神,认真研究制定了局机关二00八年党风廉政及纪检监察工作安排,分解落实了目标责任,研究制定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方案。狠抓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开展了反腐倡廉教育及警示教育,开展了廉洁自律、廉洁行政教育,为筑牢思想道德防线,预防职务腐败和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为巩固旗级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力争市级文明单位,不断加强局机关和干部职工的精神文明建设,从抓“六型”机关、和谐机关建设入手,树机关良好文明形象。从抓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入手,抓干部职工的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倡导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和谐相处,文明礼貌服务、文明公正执法,努力形成了团结友爱、行为文明的良好氛围,精神文明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三)认真开展了“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继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争创一流活动”。分局制定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成立了领导小组,系统学习了十七报等有关文件讲话,认真完成了各阶段任务,教育活动取得了可喜成果。

(四)开展了“三创一活实”活动,以争创党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实行和加强机关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实现先进支部目标;以创建“六型” 机关为载体,加强了机关组织建设和形象建设;以争创“党的好干部、人民贴心人”活动为载体,提高了党员素质加强队伍建设;以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载体,加强了党组织监督职能。

(五)开展抗震救灾活动和公益事业。

四川汶川地区发生地震后,分局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和辖区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献爱心捐款活动和交特殊党费活动,共捐款11800元,其中分局干部职工(九人)捐款1700元,六名党员交特殊党费450元;开展了“共驻共建”、“结对共建”活动,与杏花社区签订了共建“协议”,帮扶困难家庭和贫困党员,局机关及六名党员共捐款1200元,在职党员为社区做出了贡献;开展了公益性服务活动,投资3000元,完成修小巷35米任务,完成了修筑河堤10米任务;组织职工开展庆“七一”“十一”等文文体活动,丰富了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提高了职工的精神面貌。

(四)综治工作。

分局按照上级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市局、鲁北镇街道党工委与我局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条款,以维护社会稳定,保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为目的,着实开展了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取得了实效。

为切实做好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局党组把该项工作摆到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制定了工作方案、工作安排及工作制度,建立了综治工作管理档案,对责任书中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了责任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齐抓共管,保障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有组织、有领导、依章按制运行的工作机制。结合“五五”普法,狠抓了机关法律法规学习,开展了对外法律法规宣传与培训,如:“3〃15”以法维权法律宣传、向药品管理相对人进行法律宣传并集中组织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等,为做好综合治理工作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四、机关工作。

认真执行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了财经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加强了机关防火防盗,按照规定完成了计划生育、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任务。

四、09年工作思路。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上级要求和分局工作安排,依靠旗委、旗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各部门通力协作,积极完成好食品药品监管各项任务。

继续做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沟通工作,做好食品示范镇创建工作,起到以点带面作用;继续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重点做好两网建设和药品市场规范工作,特别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房、药品的规范工作;继续加强党建设工作,以抓党建设促进机关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和食品药品监管水平;认真完成好市局及旗委、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3篇:药品监管总结

德尚街道办事处药品监管年度工作总结

2012年德尚街道办事处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在各部门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积极实施科学监管理念,以保证药品安全为核心,较好的完成了年度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上级精神,坚持以“创建全国安全社区”为主线,以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区工程为契机,以强化市场监督为中心,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目标,以促进我辖区医药经济发展为第一要务,努力推进药品监管工作。

二、强化日常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1、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严格遵守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纪律,不滥用职权,不徇私舞弊,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3、以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为契机加强对辖区内食品、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食品、药品质量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努力推行和完善药品“两网”建设,全面构筑街道、村级监督的药品监管模式。

4、协助药监执法人员调查处理本街道范围内发生的药品违法案件。

5、利用药品安全周活动积极做好市场监管,加强巡查力度,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同时向老百姓宣传讲解有关用药、看病常识。

6、加大食品药品责任人安全约谈力度。共约谈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户30多人次,有效地增强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三、强化节日监管,净化节日市场

认真开展元旦、春节、五

一、国庆节日食品安全大检查。组织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本街道辖区内的涉药单位、中小学食堂、校内商店及学校周边的商店、农贸市场及所有商店、食店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责令业主限期整改。

第4篇:药品监管工作

2013年药品监管专项整治工作

1.药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2.打击网上非法售药行动

3.关于对中药饮片流通领域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监管的通知

4.关于开展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工作

5.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抗菌药物管理专项检查工作

6.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监管严厉打击网上非法售药行为

各种专项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共计:2785人(次),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1233余家,完成药品评价性和监督抽样190批(其中生产企业50批,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110批含基药37批,中药饮片及中药材30批)。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28件,罚没款146338.3元。同时,启动了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截止目前,辖区内共召开电子监管技术指导培训会5期次,已完成辖区内400多余家零售药店的客户端布线安装。

第5篇:药品广告监管工作总结

广告监管工作小结

今年4月份以来,我们广告部根据《商总局关于进一步严格监管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台、电视台利用医药资讯专版、节目 以及购物短片等形式发布广告行为的通知》的文件文件精神及工作安排,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广告监督,对虚假违法药品广告一律进行了停刊停播处理,进一步规范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在我报、我台的发布行为,现将广告监管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增强素质,提高广告监管水平。从文件下发开始,我们就针对药械广告监管工作的新要求、新问题,积极开展了学习,我们采取集中组织学习的方式,教育员工要增强药械违法广告监管的责任心,对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接手的各类广告进行严格监管筛选,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二、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加强药械广告的监管力度。我们采取了落实责任,齐抓共管的方式方法来进行广告监管。广告监管工作能够做到层层把关、逐级负责、落实到人。在实际工作中,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层层监督全面加强了在药械广告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一些药品广告经营商,我们进一步加强了药械违法广告的监管力度,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广告及时进行停播处理,坚决制止虚假违法广告的发布。

广告部 2013年5月

第6篇:药品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1年药品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2011年药品市场监管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刘锋局长在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践行科学监管理念,扎实推进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环节的市场秩序,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式和方法,不断加强行风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服务企业、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努力完成市局《2011年工作要点》的重要精神,不断完善药品流通市场建设工作,大力加强违规药品经营企业整治,进一步加大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的监管,积极强化我市药品安全建设工作,确保了全市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有效。现将我市2011年药品市场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不断完善药品流通市场建设工作。

全市共设置药品经营企业1431家,其中,药品批发企业63家,药品连锁企业4家,药品连锁门店486家,零售企业878家。

2011年我市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83家,其中,县级以上33家,县级以下50家。完成药品经营企业变更78件。

二、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企业整治。

市局将辖区内的药品经营企业作为整顿重点,摸清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的各项基本情况及经营现状,重点部位、重

点环节进行了重点监管。

(一)下发了《2011年临汾市GSP认证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通过认证淘汰不符合GSP要求的药品零售企业,提高企业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自律意识,促进企业按照GSP合法经营,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的经营秩序,促进药品零售企业规范、有序地发展。

截至目前,共现场检查101家药品零售企业,91家药品零售企业通过GSP认证,10家药品零售企业限期整改。

印发了《2011年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实施方案》,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严格标准”的GSP认证跟踪检查原则,巩固了GSP认证成果,有力地打击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促进了药品经营企业健康发展。

(二)关于开展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项检查。根据市局《关于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通领域专项检查的通知》(临食药监【97】号)文件要求,对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工作中,重点检查药品批发企业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购进渠道和销售流向,对购买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的审核及留存情况;药品零售企业是否严格凭处方销售此类药品,非处方药是否按规定销售一次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

(三)对全市疫苗质量开展专项检查。为进一步规范疫

苗的经营、使用行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按照省局有关文件精神,市局立即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并下发了《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全市疫苗质量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对全市具有疫苗经营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疾控中心、接种单位疫苗的购进、储存、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工作中,重点检查了疫苗的购进、销售、使用情况;疫苗的储存、养护情况;疫苗的储存、运输设施的保养、检查及使用情况;专职从事疫苗质量管理人员在职在岗履行职责情况;疫苗的购进验收、出库符合、销售等记录的规范、真实性及保管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确保了全市疫苗质量安全。

(四)严格药品广告监测。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文件精神和省工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我科及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是及时转发了有关文件,并结合省局广告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和临汾实际提出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要求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以检查虚假违法药品广告为契机,推动专项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要求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要求各县(市、区)局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加强与工商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协调配合,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互相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提高对开展药品广告监管工作的认识,并积极参加整治违法药品广告

行动,教育企业自觉依法诚信经营,逐步规范药品广告发布行为,促进广告的规范和药品市场的净化。

对省局下发的有关违法广告的文件高度重视,均及时进行了转发,按市局要求,对临汾全市范围内涉及违法广告的零售药店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临汾市百姓阳光大药房(3个违法药品广告)、临汾市尧都区正源堂大药房(1个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临汾市尧都区新康盛大药房(2个违法药品广告)、临汾市尧都区康福瑞大药房(1个违法药品广告)、存在销售违法食品药品广告中的保健食品、药品的问题,对所涉及品种均采取了下架停售强制措施。对发布的违法食品药品广告(特研牌脑塞通丸、天通宁舒筋活络丸、同仁骨黄金、天泰骨刺片、特灵眼药)及时移交工商部门查处。

(五)严抓流通环节监督检查。药品批发企业是药品流通领域的关键环节,抓好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质量管理,是保证药品流通领域质量控制的关键。根据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的通知》(晋食药监市【2011】330号),我科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地搞好药品各个环节的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发现了种种问题:

1、执业药师“挂名”不在岗。

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擅自增减仓库面积。

3、冷库没有正常使用。

4、超范围经营。

5、没有开展或没有完全开展药品电子监管工作。

6、在库药品存在票、帐、货不

符的情况。

7、库区管理混乱等等。

截止目前,市局市场科共办理案件5起,出动405人次,共处罚没款1.917万元。

三、积极组织开展行风政风活动。

在全面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的同时,结合“12.4”法制宣传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宣传活动,以多种宣传形式对公众、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安全用药意识和普及法律常识方面进行了强化,并要求他们在工作和生活当中自觉遵守《药品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还多次代表市局答复人大政协提交的议案,并随市局按时做客临汾广播电台“9.30行风直播”,现场为群众答疑释惑,得到了临汾市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认可和好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第7篇:特殊药品监管工作总结

保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2011年特殊药品监管工作总结

及2012年工作思路的报告

保山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保山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工作总结和谋划2012年工作思路措施的通知》(保禁委办发„2011‟18号)要求,结合我局禁毒工作职责,现将我局2011年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以下简称特殊药品)的监管工作情况和2012年的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的监管重点对象,包括使用罂粟壳的腾冲县东方红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复方樟脑酊的保山市人民医院制剂室、批发经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云南省保山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经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14家药品批发企业。其中,云南省保山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目前经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共29个、33个规格,向全市130家持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的医疗机构供应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2011年购进129万元,销售173.5万元。

二、主要做法

我局针对地处西南边陲、毗邻毒品“金三角”的形势,结合公安部门通报的毒品流通新特点,按照国家局的统一安排部署,1

采取新措施,排查特殊药品及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隐患和监管漏洞,筑牢监管堤坝。我局主要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监管我市的特殊药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监管

一是在每年的工作目标责任书中,要求五县区级药监部门结合各自行政区域内的特殊药品的经营使用情况和当前毒品流通的形势,制定特殊药品监管方案,并每季度对区域性批发企业监督检查1次,以此规范经营行为,防止流入非法渠道,年底,对县区级药监部门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二是建立完善区域性批发企业的监管档案;三是做好特殊药品的电子监管工作,对区域性批发企业购进、销售、库存的数量和流向进行定期监测、分析,并督促企业做好有关的核注核销工作;四是按时向省局安监处报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管报表(季报)。

(二)专项检查

1.药监、卫生协同作战,特殊药品的监管取得明显成效。我们通过监控全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流向,并梳理2008年、2009年、2010年3年来全市医疗机构特殊药品的使用情况,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于今年3月向保山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发函协查了6家可能存在管理漏洞的医疗机构,包括昌宁天和医院、施甸济康医疗有限公司、腾冲滇滩中心卫生院、龙陵平达中心卫生院、隆阳区钟成林诊所和汉庄云瑞村卫生室。全市卫监高度重视,共出动60多人次,历时3个多月完成了协查工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对有关医疗机构进行了罚

款、警告,进一步规范了特殊药品的使用行为。

2.有的放矢,有效规范特殊药品的经营行为。我局在区域性批发企业抽查了15个特殊药品中的基本药物品种,收集销售数量和流向的证据,发函全市5个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场调查接受这些特殊药品的乡镇卫生院。发现1起销售情况与乡镇卫生院使用情况不符的情况,经核实,是企业销售人员开单错误,已纠正。同时,在全市药品批发企业中重点抽查了直接从省外生产企业购进的的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品种5个,发函吉林通化、黑龙江哈尔滨、内蒙古赤峰等地药监部门协查,了解、把握我市药品批发企业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特别是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经营行为的规范程度。

3.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监管取得新突破。今年初,我们在调查一起省外的协查案件中,发现我市一家药品批发企业经营的2000盒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布洛伪麻片去向不明。这个药品具有提起有效成分制备摇头丸的可能。为此,我们高度重视,在公安禁毒支队的协助下,顺利办结了这个案子并取得良好的监管效果。

4.采取新措施,规范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经营行为。我局结合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经营特点,根据监管工作的需要,要求所有药品批发企业专区存放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在电脑台账上对含特殊药品统一插入一个符号用于检索购进和销售流向,对超过50个最小包装的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批发行为,统一由企业质量负责人审核签发。

5.电子监管顺利开展。我局要求企业组织员工,认真学习药品电子监管的相关知识及设备操作,严格执行“两个要求”。一是要求验收员对特殊药品的验收、储存、销售、出库各环节实施电子扫码,并核对上传。若在扫码过程中发现条码损坏无法进行扫描的必须登记在电子监管药品入库表格内,并上报我局,未经扫码的电子监管药品不得入库;二是要求复核员必须对发货单位、药品名称、产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有效期、电子监管条码逐一核对,对药品外观进行质量检查,电子监管药品必须扫描上传后才能出库,核对无误后在出库复核单上签字或盖章,确保电子监管药品无漏扫漏传的现象。

6.严格审核罂粟壳、复方樟脑酊的使用量,保证这些特殊药品规范地使用于药品生产和制剂配制。

三、存在问题

(一)我市地处边疆,经济、社会不发达,山高谷深,道路崎岖,加上130家用药单位分布较散,区域性批发企业的配送工作成本较高。

(二)在如何规范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问题上,有关法律法规矛盾。如: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制定的《云南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规定,村卫生室不得使用除了地西泮和苯巴比妥以外的第二类精神药品,更不能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依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的《关于印发云南省个体诊所常用和急救药品目录》(云食药监市„2004‟41号)(2004年8月4日执行)的规定,个体诊所不得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而《药品管理法》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区域性批发企业可以向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销售二类精神药品,四、2012年工作打算

一是在药监部门取消垂直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的新形势下,做好加强特殊药品监管的组织工作;一是继续加强特殊药品及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监管,把2011年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常态化,包括调查区域性批发企业经营特殊药品的流向,调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流向等,严格查处违法行为。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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