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战线工作总结(精选8篇)_集团统一战线工作总结

2022-02-21 其他工作总结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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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统一战线工作总结

2012年统一战线工作总结

统一战线是我们党的重要法宝,做好新时期机关统一战线工作,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和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巩固,关系到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按照党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统战方针,全面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积极营造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和良好氛围。现将我学区一年来的统战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学习,提高了对统战工作的思想认识水平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统战工作精神,切实加强统战工作,充分发挥统战工作的重要作用,最大限度地团结和调动全体统战对象的积极性,学区党总支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统战工作的指示精神。通过学习,使统战对象加深对统战理论的理解,提高对统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鼓励他们发扬主人翁精神,积极主动参与。

二、开展有序,促进了统战工作的整体推进

我学区坚持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权,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有机结合起来,始终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加强党外人士的统战工作。

1、加强领导,落实人员。学区党总支把统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班子人员变动后,及时充实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总支书记来怡剑同志任统战工作负责人,杨德海联络员,具体落实统战工作。

2、理清结构,结对沟通。在新形势下,经济发展的关键是人才问题,人才问题也是知识分子工作的核心。党总支经常与统战对象交流、沟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随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鼓励统战对象参政议政,积极参与到学校工作上来。

3、凝聚力量,大胆使用。党总支认真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在培养人才、用好人才、吸引人才方面下功夫。从政治上、组织上关心统战对象,把他们作为学校发展的基本力量。从知识分子中选拔优秀干部,推荐年轻有为、具有发展潜力的党外人士参加上级部门的业务培训。

4、教育引导,积极培养。党总支对党外知识分子政治上一视同仁,工作上放手使用,在日常生活中,想方设法为他们解决各种困难。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教育引导,把党外知识分子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党总支以学习型、和谐型和富有战斗力型的机关建设为抓手,以创建学习型机关、文明机关活动为载体,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培养、引导党外人士向党总支织靠拢,学区党外人士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5、团结协作、共谋发展,我学区党总支还积极引导社会贤达人士参学校教育事业。通过古战基金会的协调,广泛引导社会贤达人士参与学校教育发展,为贫困学生捐资助学,得到了社会好评。

今年来,我学区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始终坚持统战工作无界线的指导方针,以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注重发挥统战工作的优势和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服务教育教学工作中心,有力地促进了我学区教育事业的发展。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措施

存在问题:

1、结合统战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和宣传报道力度不够。

2、现在学区机关的统战干部大都是兼职人员,人少事多的矛盾突出,有些工作开展得还不到位。

下步措施:

1、提高认识。要将统战工作纳入学区全年工作事项中来,加大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干部群众对统一战线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2、配强人员。在学区人员工作分工上,既要有党政领导主抓统战工作,还要多选配政治素质好、文化素质高、善于团结人、热心统战工作的教师担任学区统战工作联络员。

4、推动工作。抓好统战宣传,提高对统战工作的认识。同时要注重加强调研和信息交流,培育先进典型,推动工作发展。

第2篇:统一战线工作自查总结

中共 彝族乡委员会 2009年统一战线工作自查总结

2009年,我乡统一战线工作按照县上“紧扣中心、服务发展、促进和谐、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完善统战工作制度,提高统战工作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强化党员干部的统战观念,全面落实我乡2009年工作计划中关于统战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强统战工作领导,深入开展统战工作。努力做好全乡统战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今年统战工作自查如下:

一、今年统战工作主要成效

1、广大统战对象紧紧团结在乡党委的周围,积极性高涨,能与党委、政府同心同德,维护团结稳定的大局。

2、通过宣传教育,各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的统战观念不断加强,对统战工作越来越重视。

3、统战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工作日趋规范化、制度化。

4、统战工作人员团结协作、互相配合,理论政策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

5、建立了本辖区党外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及民族代表人士基本情况数据库。

二、加强统战工作的领导和宣传

2009年,是我乡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安顺的重要一年,是安顺承担巨大工作压力的一年。为统一全乡干部群众思想,大力推动我乡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和谐、整体发展,我乡高度重视全乡统一战线工作。今年年初,乡党委将统战工作纳入了乡党委的重要工作内容,并将统战工作作为了对乡、村主要干部的检查考核内容,乡党委制定的2009年工作要点和乡党委、政府下达的对各村的目标任务中专门对统战工作进行了专门的安排及部署,并将统战工作作为对各村考核的内容之一。

全乡统战工作按照 “紧扣中心、调研立基、宣传造势、服务发展、促进和谐、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把学习和宣传十七大精神作为理论学习的重中之重,以专题学习会、培训会、座谈会等各种形式,在统战干部队伍和广大统一战线成员中深入组织学习领会十七大精神。为加强统战工作的顺利落实,我乡把统战工作纳入了宣传计划和对干部的培训内容,并利用黑板报宣传统战知识3次,全年向上级报送统战工作信息10余篇。

三、切实做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

一是坚持召开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做到定期排查和不定期排查相结合,妥善处置民族宗教领域的不稳定因素;二是进一步引导非公经济人士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构建和谐的用工关系,引导他们发展循环经济,重视环保工作,减少与企业周边群众的矛盾。2009年,全乡完成工业增加值29117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434万元。

四、加强党外统战工作

今年,为进一步加强我乡的党员队伍建设,我乡建立了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人士制度,做到“党民一家亲”,并对党外干部的培养进行了规划,使我乡的党外统战工作有条不紊地得以推进。乡党委主要领导利用节假日亲自到民族重要人士、党外重要人士等家中进行走访,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有力地促进了全乡的统战工作,有效维护了全乡的安定团结。

五、加强海外统战工作和对台工作

为加强我乡的统战队伍建设,我乡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有关考核制度,明确了乡、村两级的统战工作任务,并将统战工作纳入了乡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将制度纳入乡党委政府对乡、村主要干部的检查考核范畴,充分调动了乡、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利用红色安顺这一阵地,加大对来访的海外人士进行正面宣传,强化涉外统战工作力度。此外,还组织工作人员与系统学习了《反国家分裂法》等法规。

六、坚持把服务移民作为统一战线的重要内容

今年,我乡继续保证抽调瀑电移民工作队员安心工作;发动广大统一战线成员开展为移民群众解决就业岗位、传授实用技术、提供市场信息和项目资金扶持等活动。我乡坚持“工业强乡”战略,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度,不断壮大民营企业,企业发展取得了较好成绩,也为迁入移民提供了就业务工岗位。

七、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我乡是少数民族乡,少数民族占全乡总人口的40%以上,因此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尤为重要。为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尽快脱贫致富,乡党委、政府积极落实县上对少数民族贫困村的扶持政策,并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拨出专款,加大对少数民族村组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在宗教事务上,落实专人负责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加强正面引导,防止邪教的渗透。为了做好全乡各民族关系间的协调工作,乡党委、政府组织专人加强民族团结宣传,积极开展庆国庆篮球运动会等活动,以此进一步巩固和促进民族团结。

我乡今年的统战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不断查找工作中的不足,以创新的精神、开拓的思路、扎实的作风做好今后的统战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中共 彝族乡委员会 2009年12月8日

第3篇:园区党工委统一战线工作总结

园区党工委统一战线工作总结

2017年,园区党工委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工作,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在强引领、优服务、促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较好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统战工作机制

成立了园区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结合园区实际,创新统战工作体制机制。始终将统战工作纳入园区党建的总体布局,制发园区党建工作要点时将统战工作作为了重要内容之一,并将中央、市、区统战工作有关会议精神纳入了园区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明确了园区统战工作任务,即在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围绕团结和发展两个重点,为统战对象尤其是非公企业、党外人士、社团组织做好服务,促进民族宗教关系和谐稳定,努力在园区范围内营造“亲商、爱商、扶商”的良好氛围,并建设好党外人士队伍;建立健全了统战工作座谈、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代表人士等制度,将统战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最大限度地凝聚各方面统战人士的力量,实现“工业强区”建设的稳步推进。

二、坚持政治引领,积极开展团结引导

注重政治引领,立足于工业园区是我区非公经济主战场这一实际,以党的全覆盖推进统战工作的全覆盖,以园区的党组织网络体系为平台和载体,团结和引导各企业从业人员尤其是科技创新人才,和企业同心同向同行。成立了园区非公企业党委,着力扩大非公企业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做到党组织应建尽建,并将做好企业统战工作纳入企业党组织书记的职责范围,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宣讲十九大精神、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为契机,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观念,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非公企业负责人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如园区的神斧锦泰化工、正阳新材料等公司积极参与了脱贫攻坚、社会关爱等民生实事。

三、搭建服务平台,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健全完善园区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并规范运行,面向园区企业搭建优质的综合服务平台,园区非公企业党委、园区管委会企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部、阿蓬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园区群团组织(总工会、团工委、妇委会、科协)入驻党群服务中心,为园区企业和党员职工提供困难协调、咨询代办、用工招聘、科技孵化、场所租借等政务服务和党务服务,尤其是开展创业大赛、交流洽谈等特色活动,大力引进培育技术人才,全力争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同时,联合各有关部门开展各项目服务、活动,如区工商联在党群服务中心开展了工商联席会,为统一战线成员搭建了沟通交流的平台。建立

了全员服务机制,园区管委会每名干部职工联系2至3个企业,帮助协调解决生产运营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建立了“企业困难和问题解决情况台账制度”、实行月专题研究和月督查月通报。认真发挥区工业发展环境整顿办公室职能,对涉企行政审批、要素供给保障等方面的违规行为加大整治力度,促进了园区发展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将民族宗教领域的风险隐患和突发社会事件处置作为园区信访维稳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努力促进了民族宗教关系和谐。

四、立足发挥作用,建设党外人士队伍

对园区的区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宗教教职等人员进行排查摸底,建立园区党外人士信息数据库,注意发现培养园区企业中管理创新人才,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听取其建言献策,广纳群贤,凝心聚力,为园区深化改革、稳步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参加政党协商活动,2017年园区党工委认真办理、及时反馈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8件,并积极为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九三学社、民建、民盟等民主党派来园区开展工作及活动提供支持、帮助和引导。在园区管委会机关,对党外干部做到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努力为党外干部成长提供帮助、支持,如召开党工委扩大会研究重要事项时必然邀请机关2名党外人士中层干部参加,在干部推荐选拨时党员与党外干部一视同仁等,促进党外干部在工业园区建设发展中奉献力量。

2018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坚守阵地、强化担当,深化好做法、探索新方式,努力开创统战工作新局面。

第4篇:统一战线

中国的统一战线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形成、发展和壮大起来的。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期性,决定了中国革命统一战线和社会主义统一战线的长期性。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有着不同的任务、内容和特点。

一、革命统一战线(国民革命联合战线)。

中国共产党在1922年7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出了《关于“民主联合战线”的决议案》,初步提出了自己的统一战线的方针。1923年6月召开的中共三大决定在保持中国共产党独立性的条件下,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以实现中国共产党与孙中山领导的中国国民党的革命合作,在此基础上形成国民革命的联合战线。1924年1月孙中山在广州主持召开了有共产党员出席并参与领导的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宣告接受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反帝反封建的主张,以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为核心,重新解释三民主义,即新三民主义。新三民主义的政治主张同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阶段的政治纲领的若干基本原则是一致的,因而成为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政治基础,也是以国共合作为基础的革命统一战线的共同纲领。国民党“一大”还确认了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以实现两党合作的原则,并选举产生了有共产党人参加的国民党中央领导机构,从而使国民党由大体上是代表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在内的政治联盟。改组以后的国民党本身就成了革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革命联合战线的形成,大大推动了中国革命的步伐,使北伐战争得以顺利进行。

二、工农民主统一战线。

由于1927年国民党右派集团的叛变,以及民族资产阶级暂时附和了反革命分子,使得革命营垒中原有的四个阶级只剩下了工人、农民和小资产阶级。它们以反对封建压迫和国民党新军阀统治为主要目标建立了工农民主统一战线。1931年11月,中国共产党在江西瑞金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这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有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参加的,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革命政权组织。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真正认识到了农民问题的重要性,并将关于农民问题的一系列正确观点,运用于土地革命的伟大实践中,使中国革命统一战线从此开始建立在牢固的工农联盟的基础上。

三、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1931年“九一八”事变以后,中日民族矛盾急剧上升,中国国内阶级关系开始发生重大变化。1935年12月中共中央在陕北瓦窑堡召开了政治局扩大会议,会议通过的决议和毛泽东在会后所作的《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的报告,系统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策。同时中央也将抗日反蒋的方针转变为“逼蒋抗日”的方针。1936下半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红军和国民党东北军、十七路军,在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基础上率先形成了西北地区的统一战线,最终促成了西北事变的和平解决,实现了由内战到和平,由工农民主统一战线到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转变。七七事变以后,抗日战争全面爆发。1937年9月,以国民党中央通讯社发表的《中国共产党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和蒋介石发表的关于承认中国共产党的合法地位为标志,国共第二次合作的抗日民族一战线正式形成。以国共两党合作为基础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不断发展壮大,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人民民主统一战线。

抗战胜利以后,全中国人民热切希望中国能以和平、民主和团结的方式建设国家,继续坚持两党合作,团结其他民主党派和一切爱国力量,为建设新中国而共同奋斗。但是蒋介石集团违背人民意愿,坚持独裁立场,在美帝国主义支持下,悍然发动反革命内战。为了推翻蒋介石反动政权,建立新中国,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起了包括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级、民族资产阶级、各民主党派、开明绅士、其他爱国分子、少数民族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在推翻蒋介石国民党反动政权的斗争中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继续走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道路,所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就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形式。在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新历史时期,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在恢复国民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

虽然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我国统一战线的内容、性质、任务等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但是统一战线仍然是社会主义时期的一大法宝,它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为建设社会主义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1956年4月,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正式提出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它标志着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十年“文革”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政策遭到破坏。

五、爱国统一战线。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政策重新得到落实,明确了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任务。1982年,中国共产党进一步提出爱国统一战线的方针和与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这更加密切了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关系,进一步完善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爱国统一战线被赋予新的历史内涵,其范围包括: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其任务是:高举社会主义旗帜和统一祖国、振兴中华的爱国主义旗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统一祖国而奋斗。

第5篇:统一战线

统一战线与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关系研究

内容简介:新时期,国内国际局势发生深刻变化,给我国的统一战线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指出:“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这一精神落实到统一战线领域,就是要我们正确把握统一战线的历史方位和正确把握统一战线面临的国内国际时代背景,并在此基础上为我国的统战工作开创新的局面。

关键词:统一战线 国内 国际 大局

一、前言

2010年1月召开的全国统战部长会议,研究和分析了当前形势,部署了2010年统战工作目标任务。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杜青林发表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对做好新形势下的统战工作、推进统一战线事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统战部长会议精神,始终保持思想活力,不断提升思维层次,努力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中推进我国新时期下的统战工作。

国内国际形势历来是影响统一战线发展趋势的基本问题,是决定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的首要客观因素。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国内发展与世界发展联系愈加紧密,国际与国内问题的相互影响日益增强,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对统一战线发展趋势的影响越来越大。与国内国际形势相联系,观察和研究统一战线发展走向则是新形势下统战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因此,新时期下的统战工作要求我们必须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基础上扎实推进,认清当前国内国际形势,正确处理当代我国统一战线与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关系。

二、当代中国统一战线在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中所扮演的角色。

爱国统一战线是指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各民主党派参加的,包括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还有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组成的广泛的政治联盟。它具体包含两个范围的联盟:一个是我国大陆范围内,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所组成的政治联盟;另一个是广泛的团结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以拥护祖国统一为基础的政治联盟。目前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任务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实现祖国统一大业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服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是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它既不是国家机关,又不是一般的社会团体。

1、当代中国统一战线在国内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当代中国统一战线在中国国内社会中处于特殊的方位: 第一、从国内各种社会力量和政治力量的总体配置状况看,中国社会的绝大部分社会力量和政治力量已经加入了中国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包含了13亿人口之众。其敌对势力只是一小撮“台独”分子、民族分裂主义分子、投靠国外敌对势力的叛国分子,以及其他犯罪分子,等待。这些国内敌对势力人数很少,七零八落,极其孤立,与强大的统一战线相比,其力量不堪一击。第二、当前置身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与敌对势力营垒之外的中间势力已经微乎其微了。历史存在过中间势力,经过多次分化,已经绝大部分加入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之中。

第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政权之间,二者是相互支持、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形成了特别有利的政治态势,这种态势使一切敌对势力的企图很难实现。

第四、中国社会有组织的进步的社会力量和政治力量已经组织到统一战线中,中国的绝大多数民众已经组织到统一战线中,就连中国社会的绝大多数精英人物也组织到统一战线中,因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同国内敌对势力相比,其优势不仅表现在数量方面,而且表现在质量方面。

第五、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运动中,爱国统一战线为强化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实现中华民族大团结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当代我国统一战线在国际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国际社会是世界政治、经济体系的另一称呼,它是指世界政治、经济的各行为主体为实现各自的利益,在频繁相互作用的过程中所构成的一个整体。它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国际社会不是自来就有的,它形成于十九世纪中后期即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的时期。第二:国际社会是各行为主体、各种关系连接而成的有机整体。第三:国际社会内部既有矛盾又有密切合作,在矛盾与合作中形成一个有机体。国际社会的主要成员包括两大类型:主权国家和国际组织。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是一个政治联盟,但它只是一国之内的政治联盟,并不是国际性的政治联盟。它同历史上的共产国际、国际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社会主义阵营具有不同的性质和历史方位;它是一国之内的爱国统一战线,它由无产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实行的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因此,它与世界上其他性质的国内政治联盟有着本质的区别;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它高举爱国主义大旗,以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为政治目标。因此,它能同国际社会中的各种进步的、正义的、爱好和平的社会力量或政治力量友好相处,形成朋友遍天下的格局。这就必然要同国际社会的反华势力形成对峙的格局;它是当代世界政治舞台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一国之内的政治联盟,是对国际基本政治格局能发挥极大影响的政治联盟。当代中国统一战线包含的人口总数约占当代世界人口总数的1/5,它是迄今为止人类政治联盟史上一国之内规模最大的政治联盟。组织之严密、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之科学化,政治目标之明确坚定,联合行动之协调是世界上其他类型的国内政治联盟所难以相比的。这个政治联盟蕴含着数千年来中华文明史所积淀的政治智慧,特别是继承了中华民族在近现代史上英勇奋斗的历史经验。因此,其决策水平和实践水平皆达到科学化的程度。

这个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一国之内的政治联盟对当代国际社会的影响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中国的爱国统一战线办好中国自己的事,这本身就是对世界历史的重大影响。这个统一战线支撑着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使之稳如泰山;这个统一战线支持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使之固若金汤;这个统一战线捍卫着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使之坚不可摧。这个统一战线推动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运动,使之高歌猛进。所有这一切既是对中国的影响,也是对国际社会的影响。二是以积极的姿态介入国际社会事务。除了支持国家政权实施“全方位”外交战略外,各种统一战线组织(人民政协、爱国宗教组织、侨联、社会各界的统一战线组织等)以其多种形式开展外事活动,影响着国际社会的现状及其发展。

三、当前国内国际社会出现的新形势

1、当前的国内形势分析

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使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我国的综合国力已经有了显著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也不断得以改善,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现除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也产生了诸多问题,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资源之间的不协调日益凸显,国内各利益阶层间的矛盾开始浮上水面。总体来讲,我国目前正处于“战略机遇期”、“改革攻坚期”、“矛盾凸显期”。

在经济领域,我国的经济建设中还存在着若干问题需要解决。首先,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是我们在进行经济建设中遇到的一个重要问题。目前我国的贫富差距已经达到了很严重的程度,如果不能够解决这一问题,则我们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目标将很难实现。其次,房价虚高问题。最近几年,国内大城市房价不断上涨,居民解决住房问题难度越来越大。房价问题成为了当今中国最受关注的社会敏感问题之一,起落高低牵动着方方面面的神经。房价的起落高低事关百姓民生和政府税收,事关社会的金融安全与平稳运行,事关社会利益分配格局的变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大局。房价问题既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又引发了不同群体的巨大争议和分歧。再次,“三农”问题也是我们的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另一个突出问题。

在非经济领域,国内社会在总体运行平稳的背景下,也存在着一些隐忧。

第一、台湾问题。台湾问题是破坏中国发展大战略的最大隐患,是中国实现小康社会的最大不确定因素。美国维持两岸不战、不和、不统的用意明显,借台湾制衡中国已是事实。国民党重新执政给两岸关系发展带来转机,大陆和台湾方面也已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ECFA),进一步密切了两岸之间的经济联系。两岸关系缓和之际,今年美国对台军售仍照预定时程进行,另外台湾地区的领导人马英九还是抱持着国民党传统的反共心理。因此,台湾问题依旧不容小觑。

第二、东突、藏独等分裂组织的破坏活动加剧。在极端主义、分裂主义和国际恐怖主义三股势力的影响下,境内外“东突”势力开始建立恐怖组织,策划恐怖活动;台独、藏独、疆独势力,香港所谓“民主派”,以及“法轮功”之类的组织时常兴风作浪。2007年以来,以“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为首的“东突”恐怖势力针对北京奥运会,在中国境内外策划、组织、实施了一系列恐怖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了北京奥运会安全和中国社会稳定。去年新疆7.5事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极为恶劣的影响。

第三、传染疾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一系列安全问题进一步突出。近年以来,我国严重自然灾害接二连

三、损失惨重,今年我国的自然灾害依然频发。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的事故也很频繁,经济损失巨大。第四、粮食、金融、信息、人口等问题也日益突出。粮食安全:前年年初物价暴涨,对百姓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今年的蔬菜涨价,又一次敲响了粮食安全的警钟。此外,人口基数太大,增速过快,导致资源、就业形势严峻。

2、当前的国际形势分析

对于当前国际社会形势,大体可以概括为“一个主题”即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的主题; “两大公害”即霸权主义和恐怖主义; “三种态势”即总体缓和而局部紧张、总体稳定而局部动荡、总体和平而局部冲突; “四股潮流”即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发展模式多样化和国际关系民主化。

纵观当前的国际社会的发展形势,主要有如下几个特点: 第一个特点:国际力量对比出现新的不平衡。冷战结束后,东西方两大阵营的对峙局面不复存在,世界格局原有的平衡被打破后,各种国际力量正处于此消彼涨过程中,多极化趋势不可逆转。在新的格局尚未完全形成之前,国际力量对比出现了严重的不平衡。美国一强称霸的局面暂时无法改变,其综合实力无人能及。与此同时,其他国际政治力量正在发展并逐步成为多极化世界的某一极,中国的迅速发展、俄罗斯国力的恢复、欧盟自我意识的觉醒、印度的崛起等,再加上非盟、阿盟等地区性国际政治组织的作用日益显现,多极化世界的雏形日渐明朗。

第二个特点:科技发展已成为国际竞争的决定性力量。当今世界,信息、生物、材料和能源等高新技术及产业发展迅猛,科技对世界经济增长的平均贡献率已由20世纪初的不到20%,上升到目前的80%左右。各个国家都在构筑适应未来发展的国家创新体系。

第三个特点:影响和平与安全的非传统因素增多。非传统安全问题主要包括:经济安全、金融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信息安全、资源安全、恐怖主义、武器扩散、疾病蔓延、跨国犯罪、走私贩毒、非法移民、海盗、洗钱等。

(1)、恐怖主义。继“9.11”事件后,国际恐怖组织又在西班牙制造了“3.11马德里恐怖事件”、在俄罗斯制造了“别斯兰人质事件”,英国伦敦又发生了恐怖爆炸,在印度孟买制造连环恐怖袭击,世界上几乎每天都有大大小小的恐怖事件发生。2010年,相继在俄罗斯、印度、巴基斯坦等国发生了多起恐怖袭击事件,死伤惨重。

(2)、经济安全和金融安全。目前影响最为深远的是由美国资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在世界各国的共同努力下,世界经济出现了止跌回升的复苏迹像,但经济复苏的基础尚不牢固,依然存在着再一次探底的可能。今年,希腊债务危机暴发,严重拖累了整个欧元区经济,欧盟因此不得不出台了7500亿美元对希腊资金援助计划。希腊债务危机也引起了全球的市场担忧,欧州、美国、中国的股市均相继暴跌。

(3)、海盗。由于索马里过渡政府能力有限,不能有效控制全国局势,海盗组织日益猖獗。据统计,索马里海盗5年来共劫持商船货船43艘。对此,联合国一致通过了第1838号决议。据国际海事组织统计,2009年索马里海盗仍劫持了47条船,获得赎金6000多万美元。(4)、粮食安全。专家估计,到2050年,世界人口将达到91亿,与之相对应的世界粮食产量必须在未来30年内激增30%,然而目前世界范围内已经没有多少新的耕地资源可供利用。此外,“粮食武器”一直是美国操控其它国家的重要手段,它们采用推行粮食自由贸易和粮食援助控制两大手段,控制发展中国家的农业,以完全摧毁发展中国家的政治体系和经济体系,让他们成为美国附庸。2008,由于新能源开发耗费了大量粮食,世界粮食供给严重短缺,粮价暴涨,部分发展中国家立即陷入饥荒。

(5)、疾病蔓延。艾滋病的高传染性和100%的死亡率令世界恐慌。“非典”、“禽流感”、“H1NI”的蔓延,使得全球陷于流行疾病的恐慌之中。

第四个特点:局部地区动荡局势短期内难以扭转。世界上目前还存在几个火药桶,战火往往一触即发。

(1)、中东地区:该地区是当前世界上最不稳定的地区,目前存在伊拉克危机、伊朗核危机、巴以危机等多个错综复杂的问题。

(2)、高加索地区:这一地区是俄罗斯与西方博弈的前沿。近年来,美国利用这一地区国家与俄国的固有矛盾高调介入,支持“颜色革命”,扶植亲美政权,拉扰格鲁吉亚、乌克兰等原苏联加盟国加入北约,压缩罗斯的战略空间。

(3)、印巴地区:印巴两国为了争夺克什米尔地区冲突不断,由于两国都是有核国,克什米尔争端十分危险。

(4)、朝鲜半岛:朝鲜战争结束以后,南北双方只是签订了停战协定并未有任何正式的和平协议,所以双方从未放弃过对彼此的敌对态度,这是半个世纪以来公认的事实,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朝鲜不断的核试以及近期的“天安舰事件”刺激了韩国的敏感神经而与此相对应的是美韩军演的不断升级,剑拔弩张一触即发。

这四个地区的和平问题长期难以解决,既是这些地区的复杂的历史、文化、政治与经济因素相互交织影响的结果,也是大国之间的力量博弈的结果。

四、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推动统一战线工作取得新局面。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指出:“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这是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这一重大战略思想具体落实到统一战线领域,就是要正确把握统一战线的历史方位和正确把握统一战线面临的国内国际时代背景,这也是是统一战线开展工作的前提。“辩方位而正则”,我们要重视总结统一战线8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的基本经验,更要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改革开放条件下统一战线新的发展趋势。当前,国内国际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要充分认识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推进,统一战线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充分认识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推进,统一战线在扩大有序政治参与中的责任越来越重大;充分认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统一战线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任务越来越繁重;充分认识随着国际敌对势力对我国西化分化的加剧,统一战线反分裂反渗透反颠覆的任务越来越艰巨;充分认识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方式方法越来越多样。“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 ”的重大战略思想 ,对于做好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工作 ,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当前,国内国际大局都在发生深刻变化。在正确把握统一战线的历史方位和正确把握统一战线面临的时代背景的基础上,切实把握科学发展观对统一战线的根本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科学分析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树立世界眼光,增强战略思维,努力在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中科学谋划工作布局、灵活掌握政策策略、统筹配置两种资源,推动统战工作取得新局面。

1、团结统一战线广大成员, 坚持党的“一个中心, 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

我国从进入社会主义社会, 一直到 21 世纪上半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之前, 都将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这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 人口多、底子薄、地区发展不平衡、生产力不发达的状况不会有根本改变。这就决定了在21 世纪上半叶之前, 我们必须一如既往、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邓小平同志指出, 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 动摇不得。只有坚持这条路线, 才能只争朝夕地增强我们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 争取在 21 世纪的激烈国际竞争中取得更加主动的地位;只有坚持这条基本路线, 才能防止“左”、右倾向的干扰, 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 避免出现一手硬、一手软的状况;只有坚持这条基本路线, 才能充分落实“科学发展观”思想, 得到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因此, 各项工作, 包括统一战线工作, 都要服从于“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 要紧紧围绕坚持这条基本路线开展工作, 要团结统一战线广大成员, 不断提高贯彻执行这条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要树立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勇气, 加强对统一战线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

在新形势下, 党中央对统战工作提出了要“开创学习、研究、工作的新局面”的要求。理论是行动的指南,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在继承统一战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 不断研究新情况, 解决新问题, 不断深入研究那些涉及统一战线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 为巩固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奠定坚实的理论政策基础。具体来说, 要深入研究如何在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指导下, 做好海外统一战线工作, 为我国争取长期稳定的和平国际环境, 以加紧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深入研究在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迅速发展的情况下, 我国如何抵制西方“两党制”、“多党制”和“议会政治”的影响和渗透, 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要深入研究当今世界的民族、宗教问题, 探索我国民族、宗教的基本规律, 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 如何做好民族团结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工作;要深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的状况、特点及其发展趋势,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要深入研究知识经济背景下的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 充分发挥知识分子在科教兴国战略中的作用;要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统一战线的影响, 创造新的工作思路和办法;要深入研究“一国两制”条件下的港澳统战工作, 进一步有效地开展对台统战工作, 促进祖国的完全统一;要深入研究统战工作对象范围在不断扩大、日益呈现群众化、社会化的局面下, 统战工作的体制、机制如何进行改革才能与之相适应;要深入研究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 民主党派、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如何才能落到实处;要深入研究党外干部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 应有什么样的比例规定才能体现真诚的“合作共事”。诸如此类的问题, 都是政治性、政策性、理论性很强的问题, 是关系到统一战线全局的问题, 迫切需要我们做出理论上的新回答, 政策上的充实和完善, 以指导推动伟大的实践。

3、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推动国内国际两条统一战线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促进国内国际两条统一战线共同发展,是新时期新阶段统一战线各级党的组织和广大干部所肩负的重要使命。按此使命来要求,统战干部在素质和能力方面都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加强,对长期从事国内统一战线工作的干部而言,普遍存在着对国际统一战线方面关注不够,处理国际统一战线事务经验欠缺的问题;对长期从事国际统一战线工作的统战干部而言,也普遍存在着对国内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了解不全面,理解不透彻,掌握不具体、不详实等情况。全面提高和加强各级统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统筹国内国际两条统一战线的能力 ,是统一战线领域各级党组织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在改革开放已经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国内国际两条统一战线都在不断发展和壮大的背景下,统一战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担负起不断加强和巩固我们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重任,就必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促进两条统一战线共同发展。为此 ,统一战线领域的广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当务之急就是要提高战略思维能力,进一步加强学习、开阔视野、拓展领域、更新知识 ,着重解决“隧道视野 ”和“成熟化陷阱 ”问题。所谓“隧道视野 ”,是由于各职能部门专业化,使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员除了本部门外,其余什么都不顾,就如同过隧道一样,除了本领域外,其他什么都看不见。所谓本职工作的“成熟化陷阱 ”,是由于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分工,使其除了熟悉自己的本职工作外,其他的什么工作都不熟悉,就如同陷入陷阱一样 ,除了本职工作外,其他什么都不关心。解决上述问题的路径:一是要全面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吃透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关于统一战线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和重要原则,具备现代经济、科学技术、社会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基本知识;熟悉和了解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尤其是本地区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和工作对象。二是努力掌握党中央对外工作方针政策、重大战略部署和有关国际问题的基本知识、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尤其是要掌握我们党对国际统一战线的政策和主张。通过上述两个方面的学习和锻炼,使统一战线领域的广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视野更开阔,素质更全面,本领更过硬,更好地完成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促进两条统一战线共同进步的任务。

4、加强统战队伍自身建设, 努力开拓统战工作新局面。在新形势下,统一战线的地位和作用更加重要。它是实现广泛团结、凝聚人心、完成新时期总任务的基本保证;是多党合作、参政议政、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有效形式;是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持社会稳定的积极力量;是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密切党同群众联系的重要渠道;是安排人事、加强国家政权建设的必要途径;是联络友谊、沟通感情、促进“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的桥梁纽带。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是我们党的一项事关全局的长远战略方针, 是我国政治上的一大优势, 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因此, 统一战线不是可以削弱, 而是应该加强, 不是可以缩小, 而是应该扩大。

作者单位:包头市委党校政治学教研室张鹏

第6篇:统一战线

1、什么是统一战线?

答:就广义而言,统一战线是指一些不同的社会政治力量(包括阶级、阶层、政党、集团乃至民族、国家等)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为了实现一定的共同目标,在某一些共同利益的基础上组成的政治联盟。简要地说,统一战线就是一定社会政治力量的联合。

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迄今经历了几个发展阶段?

答:迄今经历了民主联合阵线、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和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四个发展阶段.

3、当前统一战线工作的对象是哪些?

答:当前统战工作的对象是12个方面:(1)各民主党派成员;(2)无党派人士;(3)党外知识分子;(4)少数民族人士;(5)宗教界人士;(6)非公有制经济人士;(7)香港和澳门同胞;(8)台湾同胞、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和回大陆定居的台胞;(9)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10)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I1)原工商业者;(12)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统战工作的重点是党外代表性人士。

4、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本质和主题是什么? 答:大团结、大联合。

5、统一战线的根本任务是什么?

答:争取人心、凝聚力量,为实现党和国家的宏伟目标团结奋斗。

6、统一战线的基本任务是哪四个服务?

答: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服务,为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务,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服务。

7、统一战线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权;坚持为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服务;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坚持运用“团结一一批评一一团结”的公式;坚持照顾同盟者的利益。

8、新时期统一战线要高举哪两面旗帜?

答:爱国主义、社会主义。

9、中共中央什么时候把新时期统一战线正式定名为爱国统一战线?

答:1981年6月29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10、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是什么性质的联盟?

答:是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

11、党委统战部的基本职能是什么?

答: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安排人事。

12、党委统战部的具体职能是什么?

答:主要有: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的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民主党派工作、无党派人士工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工作、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作、国外藏胞工作。

13、毛泽东同志提出的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三个法宝是哪三个?

答: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

14、什么是民主党派?

答:民主党派是对我国的一些在1948年5月1日以前即已成立,并在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国民党反动统治的斗争中,有着与中国共产党合作的具有民主运动历史的一些党派的统称。

15、现在,在中国大陆范围内有几个民主党派?

答:8个,即: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中国农工民主党(简称“农工党”)、中国致公党(简称“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简称“台盟”)。

16、新的历史时期,民主党派的性质发生了什么变化?

答:我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以后,我国的各民主党派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并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参政党。

17、我国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是什么?

答: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18、什么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答: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19、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什么时候载入了《宪法》?

答:1993年第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宪法,成为国家意志。

20、什么是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合作的十六字方针?

答: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21、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什么?

答:“一参加三参与”,即: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22、什么是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的“三个为主”? 答:以协商确定的重点分工为主,以大中城市为主,以有一定代表性的人士为主。注重政治素质,发展与巩固相结合,有计划地稳步发展。

23、各民主党派发展成员的重点分工是什么?

答:民革发展成员的重点分工是:一是同原中国国民党有联系的人士;二是同民革有历史联系和社会联系的人士;三是同台湾各界有联系的人士和其他中上层人士。民盟发展成员的重点分工是: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和其他工作的知识分子。民建发展成员的重点分工是:经济界人士以及有关专家学者。民进发展成员的重点分工是:从事教育、文化、出版以及科技等其他工作的知识分子。农工党发展成员的重点分工是:从事医药卫生以及科技、教育和其他工作的知识分子。致公党发展成员的重点分工是:归侨、侨眷中的中上层人士和其他有海外关系的代表人士。九三学社发展成员的重点分工是:从事科学技术工作以及高等教育、医药卫生等方面的高、中级知识分子。台盟发展成员的重点分工是:在祖国大陆的台湾省籍代表人士。

24、什么是特约人员?他们的作用是什么?

答:特约人员是指检察院和政府监察、审计、教育等部门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中聘请的特约检察员、监察员、审计员、教育督导员等人员。这是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参与政府及司法部门工作的一种方式,是他们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责的一种形式,有利于司法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更广泛地联系群众,接受监督,改进工作,加强廉政建设。

无党派人士指

一是没有参加任何党派,具有无党派身份。这是无党派人士的首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即并不是只要具备了无党无派身份,就是无党派人士。

二是对社会作出积极贡献,具有一定社会影响。无党派人士所从事的活动具有政治性,在所联系群众中要有影响力和代表性。

三是受过良好教育,具有较高的素质。这是由无党派人士的社会基础决定的。具体地说,无党派人士是以无党无派知识分子为主体的社会群体,主要分布在科学技术、教育、文化艺术、医药卫生、企业、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等领域。

四是具有统战工作对象身份。无党派人士不等于无党派群众。广大无党派工农基本群众,尽管他们在统一战线中居基础地位,但从来就不是统战工作对象,当然也就不能称之为统一战线意义上的无党派人士。总之,《意见》对无党派人士作出明确界定,为切实做好无党派人士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为充分发挥无党派人士作用指明了努力方向。

第7篇:统一战线工作综述

统一战线工作综述

2003年是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开局之年,中央统战部在继承的基础上开拓创新,按照“抓学习、抓调研、抓人物、抓制度、抓活动、抓干部”的工作思路,努力在适应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上下工夫,各方面工作又取得新进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阶段统战工作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抓学习,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统战工作全局方面达到新高度。按照中央的要求,统一战线坚持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组织力量编写了《“三个代表”与统一战线》一书,为统一战线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供了重要辅助材料。二是中央统战部与中组部、中央党校联合举办了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统一战线专题研究班,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和部分省区市分管副书记、新任统战部长参加学习,贾庆林亲自参加座谈并发表重要讲话,从10个方面高度概括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统一战线的新论述,在统一战线成员中形成了广泛共识。三是在抗击非典时期,深入开展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核心内容的“三增强、四热爱”教育活动,使统一战线广大成员受到了一次生动而深刻的教育。四是通过召开双月座谈会和各类研讨会,举办多层次的研究班、培训班和读书班,组织各民主党派省级主委、工商联会长和无党派人士进行学习。此外,还举办了9场形势报告会和理论学习讲座,推动理论政策和形势任务学习的深入开展。通过学习,进一步巩固了新世纪新阶段爱国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思想政治基础。抓调研,在完善各个领域统战政策方面取得新成果。针对中央对统战工作的新要求,明确提出了“调研兴部”的基本思路,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调研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果。组织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各地统战部门围绕中央关注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了将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表述完善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联盟”的建议,受到中央的高度重视,写入了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围绕统战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

行研究,如深入新疆、河北、浙江、上海、云南、西藏等地进行调研,提出了抵御境外宗教进行渗透的对策,为中央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围绕统一战线中的前瞻性问题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研究,就加强多党合作宣传、社团统战工作、社区统战工作、科研院所统战工作、无党派代表人士培养工作、党外人才队伍建设等课题起草制定了一批政策性文件。这些重大理论问题的突破和政策性文件的出台,为中央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指导和推动了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的深入开展。

抓人物,在培养一大批有影响的党外代表人士方面取得新进展。按照既选人才又育人才的原则,将换届工作与培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新一代党外代表人士的素质有了明显提高,进一步推动了新老交替基础上的政治交接。截至2003年底,举办各类进修班、培训班和研讨班培训党外代表人士2300多人,安排少数民族干部454人到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中管企业和部分省市挂职锻炼。一大批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新一代党外人士走上领导岗位,为进一步巩固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和完善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供了组织保证。

抓制度,在推进统一战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方面实现新突破。积极推动基本政治制度建设,认真贯彻中央领导人关于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的指示精神,协助中央安排了18场党外人士座谈会、民主协商会和情况通报会,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了5场党外人士座谈会,就“两会”换届、抗击非典、修改宪法部分内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工作等重大问题,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意见,有力地推动了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同时,还完善了与民主党派领导人谈心制度、党外人士双月座谈会制度等,使多党合作更加规范有序、富有成效。

抓活动,在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方面做出新贡献。一是积极组织统一战线成员为抗击非典献计出力,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一系列重要建议,被党中央、国务院采纳,同时捐款捐物达5亿多元,为取得抗击非典斗争的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大力推动党外人士开展考察调研活动,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围绕贯彻十六大精神,分赴10个省、30个市、39个县、209个乡镇,就加快老工业基地改造、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重大国计民生问题进行了考察调研,提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建议,胡锦涛等中央领导专门听取汇报,给予了充分肯定。三是继续推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光彩事业,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直接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参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及逐步放开的垄断行业。全国共实施光彩事业项目9765个,到位资金523亿元,培训人员200多万人,安排就业210多万人,帮助459万余人摆脱了贫困。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成为联合国贸发会惟一获得咨商地位的非政府组织。

抓干部,在建设高素质统战干部队伍方面出现新气象。针对新世纪新阶段形势任务对统战干部的新要求,以培养“学习型、思考型、民主型、创新型、实干型”统战干部为目标,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2003年,中央统战部被中央确定为中直机关惟一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试点单位,通过开展

积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进行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提高了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并为中央机关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供了经验。同时,落实中央关于由于工作需要,有条件的省级以下统战部门要由党委常委担任统战部长的规定取得显著进展,全国已有12个省区市、132个地(市州)和807个县(市区)的统战部长由党委常委担任。各级统战部门和统战干部按照中央领导的要求,积极为党外人士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进一步密切了与统一战线各方面人士的关系。

第8篇: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统一战线工作,巩固和发展爱国 统一战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统一战线,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 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爱国者的联盟。

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优势和战略方针,是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法宝,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法宝。第三条统一战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服务,为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服务。第四条 统一战线工作范围和对象是:(一)民主党派成员;(二)无党派人士;(三)党外知识分子;(四)少数民族人士;(五)宗教界人士;(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七)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九)香港同胞、痪万蔼菌;(十)台湾同胞及其在大陆的亲属;(十一)华侨、归侨及侨眷;

(十二)其他需要联系和团结的人员。

统一战线工作对象为党外人士,重点是其中的代表人士。

第二章 组织领导与职责

第五条 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设置统战部。统一战 线工作任务重的乡(镇、街道)党组织应当明确专人负责统 一战线工作。‘

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中央和省市两级党委派出机构,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党委,应当设置统一战线工作机构;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大型国有企业党委应当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统一战线工作。

有关人民团体应当明确相关机构负责统一战线工作。

第六条 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将统一战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专题研究重大问题;

(二)制定和贯彻统一战线方针政策,推动与统一战线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督促检查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把统一战线工作作为对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

(三)组织开展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的研究、宣传和教育,把统一战线工作纳入宣传工作计划,把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内容,把统一战线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内容;

(四)加强对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有关人民团体中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

(五)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党外代表人士,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

(六)落实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部门和统战干部队伍 建设的要求;(七)向上级党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

其他部门、单位的党委(党组)参照上述规定履行相应 统一战线工作职责。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为统一战 线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带头学 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 规,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第七条 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 识、加强团结等职责,主要是:

(一)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党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二)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研究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 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三)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 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四)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

(五)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六)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对香 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查研 究,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负责党委交办的其他港澳、对台工作。

(七)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八)指导下级党委统一战线工作,协助管理下级党委

统战部部长,负责下级统战部负责人培训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工作;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

中央统战部领导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指导中央社会 主义学院工作。

(九)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第八条 统战部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统一战线工作。统 战部应当加强同政协组织的沟通协调配合,加强对民族、宗 教工作部门和参事室、文史研究馆的工作指导,支持配合外 事、对台、侨务、港澳等工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第九条 省级党委统战部部长一般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市、县两级党委统战部部长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或者兼 任。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具备条件的,可以担任 同级党委统战部副部长。

第十条 中央成立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 中央统战部,对统一战线贯彻落实中央重大方针、政策、法 律法规情况进行研究、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三章 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工作

第十一条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

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 作的亲密友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政党、有参政议政愿望和能力、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无党派人士可以参照民主党派履行职能。

第十二条

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政党协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中国共产党全国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的有关重要文件;宪法的修改建议,有关重要法律的制定、修改建议,有关重要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建议;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建议人选;关系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重大问题。

政党协商主要采取会议协商、约谈协商、书面协商等形式。

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政党协商。

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及其他方面的协商。

第十三条 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的主要内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重要方针政策、重要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进行考察调研,发挥其在反映社情民意、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开展对外交往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开展社会服务活动。

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就各级政府拟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和重大建设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人士参加重要会议,参与有关政策、规划的制定和检查工作。

中共中央领导同志的国内考察调研以及重要外事活动,根据统一安排和工作需要,可以邀请民主党派中央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地方党委可以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

第十四条 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实行互相监督。中 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更需要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 监督。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是指在坚持四项基 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对中国 共产党进行的政治监督。主要有下列形式:(一)在政治协商中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在党委主要负责人召开的专门会议上对党委领导 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对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向党委及其职能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五)参加党委有关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和实施情况的检查,参加廉政建设情况检查、其他专项检查和执法监督工作;

(六)受党委委托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专项监督;(七)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中的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中提出意见和建议,参加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织的有关调查研究;

(八)在政协召开的各种会议、组织的视察调研中提出意见,或者以提案等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

(九)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十)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的特约人员参加相关监 督检查工作。

第十五条 各级党委应当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一)支持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二)支持民主党派加强组织建设,做好组织发展和成 员教育管理工作;

。(三)支持民主党派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和监 督制度,健全各项工作机制;

(四)支持民主党派加强机关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协调解决机构、编制、经费、办公场所、干部交流和挂职锻 炼等方面的问题;

(五)完善联系无党派人士的机制,为无党派人士履行 职责提供必要保障;

(六)支持社会主义学院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联 合党校的作用。

第四章 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的重点对象是:具有高级职称的党外知识分子,学科带头人或者重要业务骨干中的党外知识分子,担任中层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外知识分子,其他有成就、有影响的党外知识分子。

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负责本领域、本单位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组织党外知识分子参加统一战线 工作和活动。

第十七条 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坚持充分尊重、广泛联 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方针,建立由统战部 牵头、党政有关部门参加、社会有关团体参与的联席会议制 度,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第十八条 坚持广泛团结、热情服务、积极引导、发挥 作用的方针,做好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统一战线工作。

欧美同学会(中国留学人员联谊会)是党联系留学人员的桥梁纽带、做好留学人员工作的助手、留学人员之家。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应当建立留学人员组织。留学人员比较集中的其他城市和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可以成立留学人员组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成立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

第五章 民族工作

第十九条 民族工作的根本要求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 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 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 础,坚持依法治国,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 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 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依靠各民族共同力量实现中华民 族伟大复兴。

第二十条 围绕促进民族团结、改善民生,推动民族地 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民族地区就业水平和基本公共服务水 平。发展少数民族教育文化事业,全面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 字,尊重、支持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

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反对狭隘民族主 义。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歧视。依 法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和纠纷,同一切分裂祖国的行为 作坚决斗争,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第二十一条 大力培养民族地区各族干部,大力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密切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重视培养民族地区知识分子特别是少数民族党外知识分子骨干,积极培养少数民族专业人才。

第六章 宗教工作

第二十二条 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全面贯彻党的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 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尊重和保护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权利。坚持政 教分离,禁止以行政力量消灭或者发展宗教,禁止利用恐 吓、欺骗等手段传播宗教,禁止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 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制造民族矛 盾、破坏祖国统一的活动。

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 犯罪。健全宗教事务管理法规和制度,依法处置涉及宗教因 素的矛盾和问题。

防范外国势力干预和支配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支 持宗教界在独立自主、平等友好、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对 外交往。防范和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支持和引导宗教界人士对宗教教义作出适应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第二十三条 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加强爱国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 建设,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共产党员应当团结信教群众,但不得信仰宗教。第二十四条 加强基层宗教工作。建立健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责任制。宗教工作任务重的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应当有领导干部分管宗教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

第七章 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一战线工作

第二十五条 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制定、宣 传、贯彻党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推动形成有 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自主创新。

第二十六条 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一)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增强 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 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

(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依法诚信经营,了解反映 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诉求,帮助其依照法定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三)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渠道,帮助提高议政建言水平。

(四)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第二十七条 统战部、工商联按照同级党委安排,参与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工商联党组应当支持和配合做好所属会员企业、各类商会党组织组建工作,推动成立行业性或 者区域性党组织。

第二十八条 工商联是党领导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基本特征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

(一)工商联应当围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主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工商联参加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具体内容和形式参照本条例第三章有关规定执行。

(二)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应当加强对工商联工作的领导。工商联党组书记由统战部副部长担任。

(三)工商联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工商联代表大会、执委会、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支持工商联主席工作,发挥党外干部作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工商联机关干部。

工商联所属商会是工商联的基层组织和工作依托。工商 联对所属商会进行指导、引导和服务,对所属商会会员开展 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

第八章 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

第二十九条 港澳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准 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发展壮大爱国爱港、爱国爱澳力量,增强香港同胞、澳门同胞的国家观念和中华民族意识,保持 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第三十条 对台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中央对台工作大政方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广泛团结台湾同胞,巩固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基础,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进程中完成祖国统一大业。

第三十一条 海外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引导华侨、归侨和侨 眷致力于祖国现代化建设及和平统一大业,推进全球反 ‚独‛促统活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增进中国人民 与世界各国人民的友谊。

第三十二条 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指导相关人 民团体以及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海外联谊会等统一战线团 体,在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中发挥作用。

第九章 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第三十三条 党外代表人是指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作出较大贡献、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人士,其标准是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同。

第三十四条 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储备。

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培养和选拔党外代表人士的重要基地作用,注意从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新的社 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等领域发现党外代表人士。

第三十五条 坚持政治培训为主,开展对党外代表人士 的理论培训。发挥社会主义学院作为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 主阵地作用,重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的作用,合理利用高等学校等培训资源及境外培训资源。

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实践锻炼,将党外干部纳入党政领 导干部交流总体安排。

第三十六条 党外代表人士在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常委 会委员和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委员中应 当占有适当比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县级以上地方 各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党外代表人士。

全国和省级人大常委会中应当有民主党派成员或者无党派人士担任专职副秘书长。

统战部门会商有关部门,负责党外人大代表、党外人大 常委会组成人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

第三十七条 省、市两级地方政府领导班子应当配备党外干部。县级从实际出发,做好政府领导班子配备党外干部工作。

各级政府部门除有特殊要求外,均可以积极配备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重点在行政执法监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紧密联系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性强的部门配备。

符合条件的党外干部可以担任政府部门(单位)行政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政府组成部门中应当配备2名左右党外正职。

第三十八条 党外代表人士在各级政协中应当占有较大比例,在换届时委员不少于60%,常委不少于65%;在各级政协领导班子中副主席不少于50%(不包括民族自治地方)。

全国政协和省级政协应当有民主党派成员或者无党派人士担任专职副秘书长。’

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中的党外代表人 士应当占有适当比例。

各级政协委员人选推荐工作应当坚持广泛协商,党内的 由组织部门提名,党外的由统战部门提名,其中的民主党派 成员、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应当在提名前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协商,继续提名的各界别政协委员应当听取政协党组意见。建议名单由统战部门汇总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由组织部 门报同级党委审定,然后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 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三十九条 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应当配备党外干部。

高等学校领导班子中一般应当配备党外干部,符合条件的党外干部可以担任行政正职。加大在人民团体、科研院所、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中选配党外干部的力度。

坚持参事室统战统战性、咨询性和文史研究馆统战性、荣誉性的性质,文史研究馆馆员应当以党外代表人士为主体,参事室中共党员参事不超过30%。参事室、文史研究馆领导班子中应当配备党外代表人士。

聘请党外代表人士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人员。举荐党外代表人士在有关社会团体任职。

第四十条 符合条件的省级民主党派主委、工商联主席、无党派代表人士一般应当进入同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

除特殊情况外,人大常委会、政协领导班子中的党外代 表人士应当与担任同级职务的党内干部享受同等待遇。

第四十一条 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和各级政协委员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非公有制企业主要出资人并以经营管理为主要职业的,在推荐安排中应当界定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推荐为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以及在工商联等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中任职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应当经综合评价,并征求企业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和地方工会组织的意见。

第四十二条 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的管理,重点了解掌 握其政治表现、思想状况、履行职责、廉洁自律和个人重要事项变化情况,特别是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的政治立场和态度。

统战部门负责牵头协调党外代表人士管理工作。党委有 关部门、人大和政协党组、党外代表人士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当各负其责,加强日常管理考核。发挥党外代表人士所在 党派和团体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作用。第四十三条 搞好党同党外代表人士的合作共事。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保证党外干部对分管工作享有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人事任免的建议权。

第四十四条 各级党委应当把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纳入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多于可配备职数的要求,建立统一的党外后备干部名单。

组织部门、统战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在动议和讨论决定党外干部的任免、调动、交流前,应当征求战部门的意见。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由中央统战部负责解释。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5年5月1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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