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养工作总结(精选8篇)_托养中心年度工作总结
托养工作总结(精选8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托养中心年度工作总结”。
第1篇:托养
关于印发《柳州市实施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方案》的通知
柳残联字[2010]28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实施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
托养服务项目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残联、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残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广西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残联字[2009]14号)的要求,市政府把《阳光家园计划》列为2010年政府为民办事实的项目之一。为切实做好这项民心工程,结合我市实际,市残联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柳州市实施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实施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
托养服务项目方案
根据自治区残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广西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残联字[2009]14号)的要求,市政府把《阳光家园计划》列为2010年政府为民办事实的项目之一,为切实做好这项民心工程,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表明,我市有重度残疾人3.7万人,智力残疾人1.5万人,精神残疾人1.7万人。我市截止2009年12月31日,已办理二代证处于就业年龄阶段的智力残疾人约为0.175万人、精神残疾人约为0.19万人和重度残疾人约为0.45万人。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公共财政直接投入残疾人保障与服务的政府阳光工程。对于缓解当前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供需矛盾,建立残疾人专项补贴制度,提高对残疾人的服务水平,推动残疾人状况改善,促进社会稳定和谐,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任务目标
2010年开始,通过统筹中央财政补贴、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及市本级专项补助资金,为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和居家托养残疾人家庭提供资助、促进提高集中托养和居家托养服务条件、能力和水平,建立长效的庇护托养机制。提升残疾人参与社会能力,提高生活质量。
(一)、建设柳州市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中心。在该中心未投入使用前,对以民办公助、公办民营方式集中托养的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进行补助。
(二)、2010年底前,在四个城区各建立一个以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为主体的“颐康园”,开展日间照料托养服务。
(三)在四城区及阳和、柳东新区、开展对无自理能力,家庭有照料条件、适合在家庭托养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试点工作。
三、托养形式
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是针对不同残疾类别和程度,实行分类服务,采取多种托养形式,以满足残疾人的个性化需求,努力实现残疾人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的服务。
(一)集中托养
集中托养对象一般为日常饮食起居需要专人护理而家庭护理有困难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按照保证重点、讲求实效、逐步发展的原则,采取新建、依托现有机构、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建设专业的“寄宿”加“日托”型托养服务机构,以满足有不同需求的重度残疾人及其亲属的愿望。
(二)日间照料
日间照料对象一般为家庭白天无法照料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以社区为基础,从方便残疾人白天就近方便得到生活照料、康复训练、技能培训、文化娱乐、生产劳动等公益性服务为目的,是目前残疾人托养服务的主要方式。
(三)居家托养
居家托养主要针对无自理能力、家庭有照料条件、适合在家庭托养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为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是根据残疾人的不同情况和不同需求,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和结对关爱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定期上门和针对性服务等形式,为居家残疾人提供家政服务(清洁居家卫生、生活用品购买或饮食生活服务等)、康复服务(简单康复、疾病护理)、紧急援助等。
四、资助范围和标准
(一)资助范围
1、政府有关部门及残联兴办的公益性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2、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3、享受低保且处于就业年龄段(16-59周岁)的无业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家庭。
(二)、资助标准
1、对符合条件的集中托养机构,按机构托养家庭困难(属低保、低收入家庭)且处于就业年龄阶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的人数,给予人每年1000元补助。其中50%用于残疾人生活补助,由市残联依照托养条件审批后统一向市财政申请资金,财政根据实际托养人数按自治区标准(500元/人.年)审核支付补贴残疾人生活费用;其余50%资金用于机构项目经费补助,即,残疾人职业康复训练、技能培训、无障碍环境改造、生产生活等服务设施建设,购买社会服务、培训项目管理和服务人员等纳入项目管理,由市残联统一合理安排项目内容,市财政审核支付。
2、对城区建立日间照料形式的“颐康苑”,以政府投入为主,市财政给予每个“颐康苑”一次性建设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场地改造、设施设备购置等。并把建设补助经费纳入项目管理由市残联统一合理安排项目内容,市财政审核支付。“颐康苑”补助资金的50%用于残疾人生活补助,由市残联依照托养条件审批后统一向市财政申请资金,财政根据实际托养人数按自治区标准(500/人.年)审核支付补贴残疾人生活费用;50%资金用于残疾人职业康复训练、技能培训、无障碍环境改造、生 2
产生活等服务设施建设。购买社会服务、培训项目管理和服务人员等纳入项目管理,由市残联统一合理安排项目内容,市财政审核支付。
3、对符合居家托养的残疾人家庭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补助。其中50%用于残疾人生活补助,由市残联依照托养条件审批后统一向市财政申请资金,财政根据实际托养人数按自治区标准(500元/人.年)审核支付补贴残疾人生活费用; 50%用于残疾人家庭的及其他服务资助,即,残疾人职业康复训练、技能培训、无障碍环境改造、生产生活等服务设施建设,购买社会服务、培训项目管理和服务人员等纳入项目管理,由市残联统一合理安排项目内容,市财政审核支付。
4、有条件的县对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的托养服务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五、资金来源
1、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200万;
2、市财政资金200万。
3、不足部分从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或通过社会捐助、慈善捐款筹集等。
六、服务标准
(一)集中托养及日间照料。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及日间照料机构,必须是经政府和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一定基础设施、设备、有专人管理和服务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对纳入集中托养的家庭困难且处于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应首先保障其饮食起居等日常生活所需,并根据情况,提供必要的康复和最基本的医疗服务。对纳入日间照料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应提供用餐和基本的照料服务,有条件的可以适当组织开展教学与职业技能培训及简单的生产劳动。同时,所有选定为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及日间照料机构都要按有关规定与其所服务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或监护人签订托养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二)居家托养。实行居家托养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必须有法定监护人、家人或邻里能正常提供生活保障,基本满足其生活照料需求。
八、申请资助的条件和程序
(一)、申请资助的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建立,手续完备,经县(区)级以上的残疾人联合会确认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 2.具备基本的托养设施设备,配备满足基本服务的工作人员,规章制度健全,且正常运营三个月以上;
3.托养机构中的托养服务对象,需持有柳州市户口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且属家庭困难(列入低保且低收入家庭)并处于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
4.托养机构与托养服务对象或其家属(监护人)签订了一年以上托养服务协议;
(二)申请日间照料形式的“颐康苑”应符合下列条件:
1、“颐康苑”由县(区)政府采用购置、租赁、新建、置换等办法来解决,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00㎡,可安置不少于30人左右的活动场地。有3-6名以上专门的服务工作人员。
2、“颐康苑”服务对象为家庭白天无人照料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
3、“颐康苑”必须具备有使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白天就近方便,可得到康复训练、技能培训、文化娱乐、生活训练,生产劳动等公益性的日间照料服务的条件
(三)申请资助的居家托养残疾人家庭,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符合当地政府规定低收入家庭标准的困难残疾人家庭; 2.家庭成员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处于就业年龄段且无业,长期需要专人照料; 3.家庭成员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持有柳州市户口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证)。
(四)申请资助的程序
提出资助申请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居家托养残疾人家庭,要按照要求据实填写残疾人托养服务资助申请审批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申请资助的机构据实填写《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资助申请审批表》和《阳光家园计划申请资助机构托养残疾人明细表》;
2、申请资助的残疾人家庭据实填写《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家庭资助申请审批表》;
3、县级(区)以上残联受理,将本级受助机构、家庭和残疾人基本情况实时录入《中国残联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凡涉及“残疾人证编号”的,一律使用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编号。
4、有受助机构或受助残疾人家庭的县(区)残联于每年4月30日前填写《阳光家园计划受助机构情况汇总表》和《阳光家园计划受助残疾人家庭情况汇总表》,以县(区)为单位报
柳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柳州市财政局
2010年4月6日
第2篇:残疾人托养中心工作总结
株洲市三湘福星园残疾人托养中心
2016年工作总结
2016年,株洲市三湘福星园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托养中心)在市、区残联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在全体托养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始终奉行“托养一个人、解放一家人、造福一方人”的宗旨,积极做好托养中心各项工作,一年来我们扎扎实实,勤勤恳恳为托养残疾人服务,为我市、区残疾人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得到了托养人员及其家属的充分肯定和赞扬,现将今年来的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托养中心始终坚持“一切为了残疾人,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托养中心规范制度和相关的监督、激励机制,强化素质教育,不断提升托养工作人员的技能和服务水平,营造温馨的家园氛围,自觉为托养中心的发展出谋划策。严格要求自已以“托养人员最大满意”为追求目标,在工作中踏踏实实,热情服务,爱岗敬业,办事高效,让托养人员与家属感到可亲、可信。同时,为方便服务对象的监督,要求每位工作人员对待托养人员要“和蔼可亲、微笑服务”。在学习培训中不断提高自已的综合素质,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加强工作人员之间团队协作能力等都起到了积极而有效的作用。
二、采取多种形式,丰富娱乐生活
为了全方位配合开展对托养人员的情感化、人性化方面的服务,我们在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各种形式举办文化娱乐活动,如:打麻将、打扑克、包饺子、唱歌等.以不断丰富托养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并尽可能动员鼓励托养人员参与互动互乐,以提高生活质量和身体素质;同时与社会民间组织、社工团体积极联系,争取更多的志愿者队伍加入进来,与托养人员进行有意义的义务互助互动的公益性活动,以此增加托养人员与社会沟通的机会,今年共有 28 场次来中心慰问演出和公益活动,激发了托养人员热爱生活、找回自我、重塑自我的信念。
三、提高安全防范,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托养中心现有28名托养对象,其中寄宿20名,日间照料8名,他们分别是智障、精神和肢体不便的残疾人朋友。所以,安全工作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对于托养中心安全防范工作一直坚持做到如下几点:
(1)建立安全检查记录台帐:从托养人员进入托养中心起,我们都建立了安全登记管理制度,特别是对日间照残疾人坚持早上报到、有事离开、中途有事等我们都会有详细记录。时刻都掌握他们的动态情况,保障他们的安全。
(2)坚持值班陪护:白班工作人员采取值班制,轮流陪护在托养人员身边,晚上安排专人值班。并安装了“床头呼叫装备”,托养人员有需要时,只需要按键一点,我们就会立即提供服务.做到随叫随到,服务周到。
(3)托养人员责任到人:托养工作人员所负责的托养人员名单落实。做到任务明确、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4)16个摄像头24小时全方位监控:在中心的活动室、餐厅、走廊、围墙四周分别安装了摄像头,对中心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并且在值班室安装了监视大屏幕,更好的了解托养人员的托养生活。
(5)无障碍设施、防盗护栏:无障碍设施更好的照顾到肢体不便人士,防盗护栏的真正的目的不在防盗,而在于切实保护托养人员的生命安全。
四、创造舒适环境,做好个人卫生
(1)办公区、宿舍区卫生责任到人:办公区每天打扫,宿舍区每周打扫,床上用品每半月清洗一次。宿舍区做到房间通风良好、无异味。托养人员每天换下的衣服,由专人统一清洗。打扫和清洗过程中积极调动托养人员,教他们学习自理,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
(2)托养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礼貌用语:早晨独立完成洗漱、整理床铺、打扫卫生间。个人物品放整齐,不许乱扔垃圾。晚上做好个人清洗工作,养成早睡早起的作息习惯。平时注重教育托养人员,你好、请、谢谢等礼貌用语。
2016年托养中心在市、区残联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正在不断地完善,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不足,一是吸纳托养对象不够多,还没有形成大的规模。二是系统化、规范化管理还不够完善,有待在以后的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将再接再厉,始终奉行“托养一个人、解放一家人、造福一方人”的宗旨,努力将托养中心的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来,达到托养对象及家属、机构、残联“三满意”。
株洲市三湘福星园残疾人托养中心
2016年10月21日
第3篇:托 养 协 议 书
托 养 协 议 书
甲方:深圳市福田区福利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56号(沙头街道办事处后侧)乙方:
姓名: 张四,性别: 男,与托养老人身份关系: 父子 现住址:深圳市福田区XXX,身份证号:4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住宅): 8XXXXXXX,手机号码: 13XXXXXXXXX
姓名: 张五,性别: 男,与托养老人身份关系: 父子 现住址: 深圳市福田区XXX,身份证号:4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住宅): 8XXXXXXX,手机号码: 13XXXXXXXXX 托养老人:
姓名: 张三,性别: 男,出生年月:19 XX年 X 月 X 日
户口所在地: 深圳市福田区,身份证号:4XXXXXXXXXXXXXXXXX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将托养老人 张三(乙方与托养老人身份关系为: 父子 关系)送至甲方入住托养的有关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据乙方申请,乙方托养老人 张三 自愿到甲方托养,甲方同意接收乙方托养老人 张三(以下简称托养老人)入住甲方托养。
二、甲、乙双方根据托养老人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自理能力等因素,确定托养老人的护理级别为 特级护理。甲方按照护理级别为托养老人提供相应的生活护理、预防保健、后勤保障、康复娱乐服务。特护老人可以自带护工(有关雇请护工的约定见附件2)。
三、甲、乙双方确定,托养老人入住甲方颐养 护理 区第 四 层 房,乙方及托养老人 张三 已对该房的设施和环境进行了详细的了解。
四、甲方依据本托养协议,为托养老人按本协议约定提供相应的生活护理、预防保健、后勤保障、康复娱乐服务,不承担对托养老人的监护责任。
五、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托养老人的护理级别,乙方同意按甲方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甲方支付如下费用:
每月按时支付托养费用人民币 X 仟 X 佰 X 拾 X 元;乙方一次性交纳设备费用人民币 X 仟 X 佰 X 拾 X 元;一次性交纳医疗押金 X 万 X 仟X 佰 X 拾 X 元;入住押金 X 仟 X 佰 X 拾 X元;药费押金 X 仟 X 佰 X 拾 X 元。如乙方因护理托养老人需要自带护工同时入住的,还应按月向甲方支付入住护工的相关费用人民币 X 仟 X 佰 X 拾 X 元。如因政策改变需调整收费标准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按政策进行调整。
六、甲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责任按约定标准,向托养老人提供生活护理、预防保健、后勤保障、康复娱乐等养老服务。
2、甲方在发现托养老人患急、危、重疾病或发生意外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有权借助120急救系统将托养老人送往医院或实施急救,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前往医院处理救治事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3、托养老人入住甲方期间,甲方有权按管理规定调整或变更托养老人现住楼层和床位,并在变更之日起十日之内通知乙方(包括以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
4、如托养老人因身体健康状况和生活自理能力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重新确定托养老人的护理级别,并就护理级别的变更及时签订补充协议。乙方若既不表示拒绝变更又不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变更方案,并承担因变更发生的相关费用。
5、乙方有约定联系人的,还应与甲方签订《关于委托约定联系人的协议》(详见附件5)或《约定联系人的委托书》(详见附件6)。本协议中各项事宜,甲方通知了约定联系人,视为通知到达乙方,约定联系人的意见,视为乙方的意见。
6、甲方在托养老人寿终后,甲方应按本协议书中约定的联系方式,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只负责与殡仪馆联系将托养老人遗体妥善安臵,若需甲方提供临终料理事务的,乙方须另外支付临终料理服务费。
7、根据托养老人在托养期间出现的异常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与乙方签署相关补充协议。
8、甲方只为托养老人提供基本的医疗护理项目,并不提供临终关怀服务。托养老人临终期间,甲方有权将托养老人转院治疗,乙方必须积极配合。
七、乙方的责任、权力与义务
1、乙方为托养老人的法定监护人,应依法履行法定监护人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2、对意识清晰、有思维能力的托养老人,乙方有责任将本协议内容如实告知老人,同时保证老人已完全同意本协议的相关规定。
3、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做好托养老人的心理疏导,认真阅读并告知托养老人应遵守甲方《福田区福利中心入住老人管理规定》,配合甲方做好对托养老人的管理。
4、乙方有责任关心托养老人,每月应到甲方处探视托养老人不得少于两次,并提供托养老人所需的生活用品。
5、乙方有权向甲方了解托养老人入住期间的健康、治疗、护理、情绪、生活等情况,并有权对甲方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
6、乙方全权负责托养老人寿终的后事处理,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并保证不在甲方的设施内搞封建迷信活动。同时,应在15日内办理遗物处臵和终止协议的相关事宜。逾期不办,甲方有权对遗物进行处臵。
7、乙方有义务如实向甲方告知托养老人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及行为障碍等情况,对托养老人因精神、情绪发生异常,造成自残、自伤或第三者伤害的行为,承担法定监护人责任。
8、乙方有义务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涉及托养老人有关事宜的电话、传真或书面通知时,积极办理有关事宜并及时答复。
9、乙方有义务在接到甲方关于托养老人需转院、救治、抢救、变更护理级别等通知后立即应答,并及时做出处理,否则必须承担不履行法定监护人义务而造成的所有后果。
10、乙方如果认为因护理托养老人有必要雇请护工,需与甲方签订《有关雇请护工的约定》(详见附件2),并教育护工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如遇甲方对护工管理形式实施改革,乙方应该予以积极配合。
11、乙方要如实填报联系地址、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并确保手机畅通。如因乙方原因,甲方不能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的住址、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变更时,乙方有义务在变更之日起通知甲方。
12、乙方托养老人需要退住的,乙方需到甲方业务部护理组填写退住申请,在三日内办理好相关退住手续。
八、托养老人在甲方入住期间,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1、自杀、自残、自伤行为的;
2、请假或擅自外出发生走失或其它意外的;
3、患突发性疾病(含精神性疾病)甲方无力保护而出现意外;
4、因乙方或托养老人拒绝甲方医务人员提出的治疗、转院和护理级别变更的建议,而造成托养老人人身损害后果的;
5、托养老人服用自备、自购药物造成不良后果的;
6、业务部护理组每晚21:00查房后至次日早晨6:30分期间,因托养老人发生突发事件未及时按响请护仪报警的;
7、乙方及托养老人隐瞒病史,延误托养老人治疗造成不当后果的;
8、托养老人因突发或难以预料的精神、心理障碍而发生打架,故意和过失伤害他人,造成不良后果的;
9、因联系不畅或乙方不及时提供已变更的联系方式,致使甲方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延误托养老人抢救,造成后果的;
10、在甲方护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意外。
九、乙方及托养老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协议。
1、乙方逾期一个月未交纳相关托养费用,经催告后仍未交纳托养费用的,超过两个月以上者;
2、托养老人入住甲方后,患传染病、精神病或因情绪、心理、性格、生活习惯等原因,不适应或不适宜群体生活,或所患疾病严重影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的;
3、乙方及托养老人隐瞒传染病、精神病、严重心脏病、肿瘤等不适宜入住的病史的;
4、因托养老人身体健康状况及生活自理能力发生变化,需提高护理级别时,甲方通知到乙方,乙方不表示意见的;
5、在托养老人突发疾病时,因甲方医疗条件有限,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直接拨打120将托养老人及时转院救治,乙方由此提出质疑或谩骂中心医务人员者;
6、托养老人不遵守甲方管理规定,严重妨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的;
7、因托养老人原因,致使甲方无法提供服务的;
8、乙方不履行监护人法定义务的。
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解除协议通知后,应在三天内办理托养老人退住手续,并和甲方结清费用。
十、收费标准及费用结算
1、托养老人入住期间各项费用的收取,按深圳市民政局和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如遇调整,从规定生效之月起按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2、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委托工商银行代收老人入住费用协议书》,了解甲方《老人入住收费办法》的详细内容。
3、老人入住时中心为其提供床上用品(包括床单、被套、被心、枕套、枕心)。设备费按每人每年收取500元,一旦缴交不再退还,缴纳金额满3000元(缴费期限为六年)则停止收取。
4、甲方以银行代扣方式每月向乙方收取费用,乙方必须在每月5日前将费用足额存入在工商银行开设的账户。甲方当月收取当月费用,如当月不能成功扣费,则连同下月费用一起扣收,并按欠费数额每月收取5‰滞纳金。连续两个月扣费不成功,甲方视乙方为自动退住,本托养协议自动解除。乙方应及时将托养老人接回自行供养,并与甲方结清有关费用。否则,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乙方追讨。
5、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协议的,乙方应按托养老人当月实际入住天数结算托养费用。
6、托养老人入住期间,必须统一在食堂就餐。伙食费采取按月结算的形式,当月伙食费在下月收取。如托养老人连续请假外出3天以上(含3天),甲方可按标准减收伙食费。凡乙方在中心居住期间一律不退伙食费,其它费用不变。
十一、其他事项
1、自行托养者,须出示个人具有正常支付能力的证明,与甲方签订财产担保补充协议,并进行公证,一旦丧失行为能力或支付能力,甲方有权用担保财产支付托养者的托养费。
2、乙方一旦丧失履行协议能力,其它第三者自愿履行乙方义务的,应重新签订协议。
3、入住期间,托养老人不宜携带贵重物品及财物,自带财物自行保管,因自身原因造成财物损失的,责任自负。
4、乙方的亲友要求领取托养老人的财物时,需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领取。
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有 8 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解决争议的办法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协议文本效力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按程序办理完入住手续后生效。
甲方:深圳市福田区福利中心(盖章)乙方(签字和手印):张四 张五
负责人(签字): XXX 托养老人(签字或手印): 张三
签订日期:2014年X月XX日 签订日期:2014年X月XX日 附件1:
有关入住老人转院的约定
深圳市福田区福利中心:
因中心医疗条件有限,为争取抢救时间,如 张三老人在患急、危、重病或临终关怀期间,我要求贵方直接拨打市120急救中心,由市120急救中心统一调配或送往医院实施救治,所有费用由我负责与所转医院或急救中心结算。
乙方(签字和手印):张四
2014 年X月XX日
附件2:
有关雇请护工的约定
甲方:深圳市福田区福利中心
乙方:张三
根据托养老人 张三(男/女)的健康状况和生活自理能力,乙方认为有必要聘请护工,对托养老人给予专人特别护理。现将有关事宜约定如下:
1、护工 李四(男、女)系乙方自己另行聘请,在与托养老人同时入住甲方期间,与甲方不存在雇佣关系。但甲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管理。
2、乙方所聘请的护工,上岗前需按甲方规定进行健康检查,经甲方医生审核合格后,方可办理相关上岗手续。如乙方更换护工,须提前一周告知甲方,并履行体检程序。
3、乙方聘请的护工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护工管理规定》的要求。
4、因乙方聘请护工过错,造成托养老人走失、摔伤或其它意外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
5、因乙方聘请护工过错,造成甲方公共财物损坏或其它人员伤害的,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乙方全权委托甲方对聘请护工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管,甲方有权真实客观地向乙方反映护工的工作表现,有权要求乙方辞退不合格的护工。
7、乙方聘请的护工与托养老人同时入住甲方,乙方须按甲方有关深户老人入住标准向甲方支付护工费用,乙方提供指定扣款账号由甲方按时收取,如相关费用不能按时收取,甲方有权参照《托养协议书》中的收费规定向乙方追讨。护工工作时间、报酬等由护工和乙方自行协商决定,护工的报酬由乙方直接支付。
8、乙方需负责为聘请的护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9、如遇甲方对护工管理形式实施改革,乙方应该予以积极配合。
甲方:深圳市福田区福利中心
负责人签名:XXX
2014 年X月XX日 201
4乙方(签名和手印): 张四 托养老人(签字或手印):张三
年X月XX日 附件3:
有关担保人责任的约定
甲方:深圳市福田区福利中心 乙方:张四
丙方(担保人): 张五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特作出约定如下:
1、丙方自愿作为乙方的担保人,在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丙方自愿承担担保人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2、当乙方丧失经济支付能力或拖欠托养费用时,丙方愿意承担乙方托养费用支付的连带保证责任。
3、如托养老人患急、危、重病或发生意外等特殊情况,甲方无法与乙方联系或乙方因特殊原因无法赶到现场处理有关事宜时,丙方愿意承担乙方的法定监护人义务。
4、其它补充约定:
乙方(签字和手印):张四
丙方(签字和手印):张五
2014 年X月XX日
附件4:
担保人资格认定条件
承担本协议中的担保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具有深圳户籍的人员。
2、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3、必须是被担保人的直系或旁系亲属。
4、必须具备经济担保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来源。
5、担保人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6、本协议中监护人的配偶不适合承担担保人。
7、被担保人是深圳市企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的,也可由原单位组织承当担保人。
附件5:
关于委托约定联系人的协议
甲方:深圳市福田区福利中心 乙方:张四
丙方(约定联系人): 李四
因乙方工作性质或其它特殊原因,无法保证及时与甲方协商涉及托养老人 张三 的有关事项,或在托养老人患急、危、重疾病发生意外时不能及时作出妥善处理。乙方委托 李四 先生(女士)为约定联系人,保证在第一时间到达甲方指定现场,处理有关事宜,现协商如下:
1、甲方同意乙方委托 李四 先生(女士)为乙方约定联系人,在甲方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无法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时,甲方可与约定联系人取得联系。
2、乙方委托的约定联系人,在乙方无法到达现场的情况下,全权处理涉及托养老人的各项事宜,甲方通知了约定联系人视为通知到达乙方,约定联系人的意见视为乙方意见,乙方愿意承担由此可能发生的所有后果。
3、约定联系人 李四 先生(女士)自愿接受乙方委托,并承担本应乙方承担的监护人法定义务,保证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妥善处理涉及托养老人有关事宜。
4、约定联系人 李四 的联系方式,住宅电话 8XXXXXXX,手机 13XXXXXXXXX,家庭住址 深圳市福田区XXXXXXXXX。
5、若甲方按约定联系人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约定联系人取得联系,由此造成托养老人不利后果的,甲方一概不承担责任。
6、本协议为托养协议书的补充,应与托养协议同时使用方有效。甲方:深圳市福田区福利中心(盖章): 乙方(签字和手印):张四
负责人签名: XXX 丙方(签字和手印):李四
2014 年X月XX日 2014 年X月XX日
附件6:
约定联系人的委托书
致:深圳市福田区福利中心
我因工作原因暂时离开深圳 1个 月,为了保证 张三 老人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得到妥善处理,在我外出期间委托 李四 先生(女士)为我方约定联系人,全权处理有关事宜,我愿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后果和责任。
约定联系人 李四 的联系方式:住宅电话 8XXXXXXX ;手机 13XXXXXXXXX ;家庭住址 深圳市福田区XXXXXXXXX ;
委托人(签名和手印):张四
约定联系人(签名和手印):李四
2014 年X月XX日
附件7:
关于缴纳托养费用保证金的约定
甲方:深圳市福田区福利中心 乙方:
为确保托养老人 张三 的生活、护理、医疗康复不因双方费用交结延误受到影响,乙方自愿向甲方缴纳费用保证金 X 万 X 仟 X 佰 X 拾 X 元。费用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时退还乙方,或冲减末笔应付费用(只退本金,不计利息)。
甲方:深圳市福田区福利中心(盖章)乙方(签字和手印):张四
2014 年X月XX日 2014 年X月XX日
附件8:
关于缴纳医疗保证金的约定
甲方:深圳市福田区福利中心 乙方:
为确保托养老人 张三 在患急、危、重病时能够及时得到甲方转院救治,不因无医疗费用而延误抢救时机,乙方向甲方自愿缴纳医疗保证金 X 万 X 仟 X 佰 X 拾 X 元,作为托养老人紧急情况下的循环使用医疗费用。医疗保证金只作为托养老人 张三 抢救应急费用,用去多少,乙方应补充多少,使保证金保持稳定金额。医疗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时,如未使用将全额退还,若已动用退还余额(只退本金,不计利息)。
甲方:深圳市福田区福利中心(盖章)乙方(签字和手印):张四
2014 年X月XX日 2014 年X月XX日
第4篇:托养所工作汇报
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要点
2014年我院在民政局、老龄委、政党委政府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老人的热情鼓励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精神制定工作目标。狠抓措施落实,抓住要矛盾,全力聚焦突破,克服困难扎实工作,在基础实施建设,扩面提级改造、强化人员管理、优化服务质量以及改善养老环境营造老人幸福家园等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实实在在的让老人们看的见、摸得着、感觉得到的成效。
一、思想自觉、多方筹资,基础建设取得新突破
二堡敬老院筹建于2005年7月,当年投入运营,近十年来本院虽经几次改造,其规模、实施、房屋、床位数、活动场地等有不同程度改善,但随着社会人口老龄化比例大幅上升,面对我区疾步而来的人口老龄化进程,大量特殊群体老人迫切要求入院养老且在院老人的多元化需求等问题和矛盾日益突出;现有状况远不适应。为此我们得到主管部门的支持,又通过借贷,筹集了 万元资金,对敬老院进行改造。对 间危旧房屋作了改扩建和加固工程,新建宿舍 间,新建了物品储藏室和2米X 20米的阳台走廊。经改造敬老院规模扩大了,床位增加了,环境改善了,为不断入院的老人提供了较充裕的居住空间和较好的生活环境。目前已接纳各类老人120人;其中75岁以上高龄老人41人,残疾老人 人,孤寡特困老人 人,失能老人 人,孤儿 人。为提升老人们物质生活和文化精神生活质量,我们给每位老人的宿舍在原有基础上又增添充实了生活必需用品、用具,每年春夏秋冬各发一套衣服,每人每月发 元的零花钱,棋牌室、医务室、娱乐室、健身场地、康复器材等重要养老实施,设备基本配置到位,力求为老人搭建温馨舒适的养老平台。
二、组织促全、建章立制、内部管理取得新进展
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民主管理的原则。厨师、卫生保健员、安全监督员、护理服务员、会计等管理人员基本配备到位。院内成立理事会、吸收身体较好、敢说话、有些文化的老人任理事,研究决定本院的重大事项并参与监督考核院长和管理工作人员。我们建立健全工作人员职责,《院长职责》、《安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并狠抓落实,不断提高敬老院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我们每月召开一次座谈会、理事会集体讨论决定重要工作和重大事件的实施,账务坚持收支两条线,所有经费统一管理和使用,所用账目做到日帐日清、月帐月清、半年年终有报表报主管部门接受审查,保证账务清楚规范合理。
三、履职尽责、合理安排、服务质量有了新提升
我们注重加强员工的教育引导和管理,促进员工在思想与行动上自觉履行职责,尽责善待老人服务好老人。在生活管理上严格作息时间敦促老人按时就寝,我们加强昼夜巡查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日记录,每周对值班情况进行点评。在食堂管理上制定服务老人公开承若书,如:炊事员要根据老人的饮食特点制定膳食表,菜谱一周一公示,确保一日三餐不重样,饭菜品种多样,营养科学搭配,荤素可口适中,品质安全卫生在医疗保健上,院设卫生室,备有常用药品并请村卫生保健人员定期来院为老人体检。坐到小病在院就诊,大病及时转诊。对老人的衣被适时拆洗,房间定期清理消毒,身体定时健康检查,力求让他们在敬老院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真正过上颐养天年的幸福晚年。
四、尊老爱老、蔚然成风、全社会广泛关注跨出新步伐
二堡敬老院的长足发展,离不开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 区民政、老龄委、镇党委政府始终把关心老人,关注弱势群体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高度重视。敬老院的建设和发展,领导们不定期地尤其是重大节日都到敬老院看望老人,为老人包饺子、为生日老人送上祝福。组织文娱演出,同老人亲切谈心交流沟通,对老人提出工作上的意见和建议虚心接纳,并于我们一道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淮安人网等公益慈善组织,组织青年志愿者到敬老院进行献爱心助老活动,和老人拉家常为他们表演节目、剪指甲、理发、整理床铺等,这些工作和活动丰富了老人的生活。增强了他们对生活的信心,使他们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2014年我院先后被评为 先进单位,郑芳同志还荣获 先进个人。
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我们将在主管部门及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团结全体员工,突出主题主线,认清形势明晰思路,坚持养老事业前途无限,做好银发夕阳工程任重而道远的理念,牢记使命感、紧迫感和危机感;围绕目标抢抓机遇,克服困难敏于突破,自加压力敢于担当;用新思维、新思路、适应新形势、契合新常态取得加快民办敬老院的新成绩新局面。主要工作在四个方面求突破:
首先在加快镇敬老院的提档升级上求突破。镇敬老院于2015年之初正式委托我们管理,我们一定不辱使命,不负领导重托和群众的希望,认真研究精心谋划,制定目标和措施并狠抓落实,利用2-3年时间把镇敬老院全力打造品牌样板敬老院,真真成为广大老人的新福家园。
其次在医养融合求突破。护理型床位2015年占10%,2016年占20% 2017年占30%以上建立以县乡医院为主体,村居卫生服务中心为支撑,院卫生室为补充的医养网络。拟与县医疗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让医生定期上门为老人服务并建立应急通道,谁时提供诊疗服务。让老人不出院就能享受优质医疗资源。
第三在智慧养老上求突破,智慧养老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是乡镇养老服务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今后养老服务业提标升级的发展趋势及重点考核内容。这项工作从2015年开始启动,力争用3年时间求得大的突破,为全区农村敬老院实现智慧养老开好头,放好样子,树立标杆。
第四在基建实施建设和内部管理上求突破。环境上全面进行整治,提高绿化率,美化环境,清洁家园。人员管理上加强教育引导与考核奖惩相结合,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提高服务质量。在档案管理上,传统纸质手段与信息数据手段相结合,建立起人事健康、财务、行政管理规章制度、活动记录、文书资料、考核奖惩等全方面档案,全力推进敬老工作常态化、现代化,规范化。
第5篇:托养中心工作小结
托养中心工作总结报告
2012年上半年我们在单位各位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在全体托养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开拓进取、始终奉行“以人为本、尊残扶残、诚信敬业、奉献爱心”的宗旨,积极做好了托养中心各项工作,半年来我们扎扎实实,勤勤恳恳为托养残疾人员服务,为县残联事业做出了自己微薄的贡献,得到了社会各界和托养人员家属的肯定和赞扬,现将2012上半年的具体工作向各领导做一总结:
一、加强业务培训 提高职能道德素质
我们始终 坚持“以人为本,一切服务于托养人员”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托养中心规范和相关的监督、制约激励机制,强化素质教育,提高自身服务托养人员的技能和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自觉为托养中心的发展出谋划策。在有计划地开展全员培训教育的同时,又开展针对性更强的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从而促进我们各类培训员工机制逐步形成并不断发挥作用。严格要求自已以“托养人员最大满意”为追求目标,在工作中踏踏实实,热情服务,业务熟练,爱岗敬业,办事高效,让托养人员与家属感到可亲、可信。同时,为方便服务对象的监督,要求每位员工对待托养人员要:“和蔼可亲、微笑服务”。这些培训教育举措的实施为不断提高自已的综合素质,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加强员工之间协作能力等都起到了积极而有效的作用。
二、为托养人员创造精神文化 娱乐生活
为了全方位配合开展对托养人员的情感化、人性化方面的服务,我们在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各种形式举办文化娱乐活动,如:打羽毛球,跳绳,跑步等.以不断丰富托养人员的的精神文化生活。并尽可能动员鼓励托养人员参与互动互乐。每天组织托养人员进行晨练,以提高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我们还主动与社会民间组织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让社会上如学生、公益活动志愿者等经常走进来与托养人员进行有意义的义务互助互动活动,以此增加托养人员与社会沟通的机会,激发托养人员热爱生活、找回自我、重塑自我的信念。另一方面也通过这些活动对年轻一代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起到了很好的教育作用。
三、提高安全防范,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残联托养中心托养的人员大部分是智障和肢体不便人士,所以,安全工作是我们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我们对于托养人员一直坚持做到如下几点:..(1)建立安全检查记录台帐:从托养人员进入托养中心的第一刻起,我们都会建立安全的登记管理制度,早上报到有事离开中途有事等我们都会有详细记录.时时刻刻都确保知道他们的情况,保障他们的安全..(2)坚持24小时值班陪护:我们工作人员轮流陪护在托养人员身边,晚上安排专人值班.并安装了先进的”床头呼叫装备”,托养人员有需要时,只需要鼠标一点,我们就会立即提供服务.做到随叫随到,服务周到.(3)落实托养工作人员工作岗位和安全责任,确保职责明显,任务明确,职责到人,工作到位。
以上是我们托养中心员工2012年上半年的工作总结,虽然我们群策群力,上下齐心,克服各种困难去完成各项工作,但是我们还是有很多地方做的不够,希望各级领导能给予我们宝贵的意见。
在下半年我们会:
一、继续做好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要求托养工作人员一如既往的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的为托养人员服务.二、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托托养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我们坚信,在残联各位领导关心和指导下,在全体托养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我们可以把托养中心做得更好,让社会满意,让托养家属放心!
第6篇:托养中心工作小结
托养中心个人工作总结
泗洪分金亭医院
蒋海燕
2016年我在单位各位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在全体托养工作人员的关心帮助下、开拓进取、始终奉行“以人为本、尊残扶残、诚信敬业、奉献爱心”的宗旨,积极做好了托养中心各项工作,这一年我能扎扎实实,勤勤恳恳为托养残疾人员服务,为县残联事业做出了自己微薄的贡献,得到了社会各界和托养人员家属的肯定和赞扬,现将2016年的具体工作向领导做一总结:
一、加强业务培训 提高职能道德素质
我始终 坚持“以人为本,一切服务于托养人员”的工作思路,不断学习托养中心规范和相关的监督、制约激励机制,强化素质教育,提高自身服务托养人员的技能和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自觉为托养中心的发展出谋划策。参加全员培训教育的同时,还能参加针对性更强的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严格要求自已以“托养人员最大满意”为追求目标,在工作中踏踏实实,热情服务,业务熟练,爱岗敬业,办事高效,让被托养人员与家属感到可亲、可信。
二、为托养人员创造精神文化 娱乐生活
为了全方位配合开展对托养人员的情感化、人性化方面的服务,我在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各种形式文化娱乐活动,如:打羽毛球,跳绳,跑步等.以不断丰富托养人员的的精神文化生活。并尽可能动员鼓励托养人员参与互动互乐。每天能组织托养人员进行晨练,以提高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我还主动与社会民间组织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让社会上如学生、公益活动志愿者等经常走进来与被托养人员进行有意义的义务互助互动活动,以此增加被托养人员与社会沟通的机会,激发被托养人员热爱生活、找回自我、重塑自我的信念。
三、提高安全防范,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残联托养中心托养的人员大部分是智障和肢体不便人士,所以,安全工作是我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我对于托养人员一直坚持做到如下几点:..(1)严格执行安全检查记录台帐制度:从托养人员进入托养中心的第一刻起,我都会严格遵守安全的登记管理制度,早上报到有事离开中途有事等我们都会有详细记录.时时刻刻都确保知道他们的情况,保障他们的安全..(2)严格遵守坚持24小时值班陪护制度:轮流陪护在托养人员身边,晚上准时坚守在值班岗位。托养中心安装了先进的”床头呼叫装备”,托养人员有需要时,只需要鼠标一点,我们就会立即提供服务.做到随叫随到,服务周到。
(3)真正负起托养工作人员工作岗位责任和安全责任,在工作中,能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研读被托养人员,支持被托养人员的活动。我深深地体会到只有从被托养人员的角度去关注理解他们的生成活动,了解他们的需求,判断生成活动的价值,及时予以支持和提升。我能研读他们的言行,捕捉他们稍纵即逝的兴趣点,并能读懂他们的百种语言,理解他们的探索行为,让他们在托养中心真正感受到家的温暖!
以上是我的2016年的工作总结,虽然我克服了各种困难去完成各项工作,但是我觉得还是有很多地方做得不够,希望领导能给予我宝贵的意见。在下一年我会:
一、继续做好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一如既往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的为被托养人员服务。
二、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己业务水平。
我坚信,在各位领导关心和指导下,在全体托养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我可以把托养工作做得更好,让社会满意,让托养家属放心!
第7篇:无锡市老人托养中心、残疾人托养中心
无锡市老年人托养中心、残疾人托养中心
餐饮服务外包招标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一)餐厅功能布局
无锡市老年人托养中心、残疾人托养中心位于新吴区锡兴路199南山慈善家园内,餐厅位于2号楼的一楼,共设4个餐厅。其中大餐厅一个(建筑面积474平方米,300个就餐位),中餐厅一个(建筑面积184平方米,150个就餐位),包厢二个(建筑面积72平方米,25个就餐位),整个餐厅能满足1200人用餐。2019年预计单餐用餐人数可达500人。
(二)餐饮运行模式
1、投标采用单包管理的餐饮运行管理模式。招标方负责食品原材料采购、核价及成本核算;中标方提供服务人员及技术服务,负责菜点工艺流程实施与管理,按招标方要求提供托养护理区餐饮分餐配送和食堂环境清扫,(协助招标方做好成本控制)。招标方按合同约定支付餐饮公司人员成本及管理费用。
招标方如因临时团餐需求需新增其他运行管理模式的,投标方应积极配合,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确定人员配比。工作人员与就餐人数原则上每100人比例为1:12—1:16,根据开放楼层数和实际需要,报招标方同意后确定,其中管理人员数不能超过工作人员总数的11%。
(三)餐饮供应方式
1、针对不同需求,分别提供工作用餐、托养对象(老人、1
残疾人)用餐、特殊用餐、营养餐和中餐厅接待用餐。
2、大餐厅每天供应早、中、晚三餐,全年开餐。中餐厅及包厢根据招标方要求开餐。
3、早餐供应粥、点心、鸡蛋等,粥、2-3种小菜常翻样,点心一周不重样。中晚餐供应一大荤,一小荤,二素一汤及饭、面食、粗粮等。营养餐根据需要提供。
4、供应品种:套餐类、自助类、风味小吃类、面食类、面点类、饮料类、小炒类(小餐厅)。
二、招标方提供中标方的经营条件
(一)招标方提供中标方厨房设施设备、排风设备、排污设备、餐桌、桌椅、水、电、气等设备设施的无偿使用权。
(二)招标方提供中标方项目经理办公室(值班室)1间,员工更衣室1间、食品仓库1间、杂物仓库1间的无偿使用权。
三、投标风险及履约保证金
(一)中标方需交纳履约保证金1万元,食品卫生保险金1万元,用工风险金1万元,以上保险金须缴纳现金。(签订合同之日)
(二)履约保证金使用:用于中标方违反《食品卫生法》、违反招标方管理规定、合同期内擅自分包或转包、由于工作失误给托养对象造成损失的补偿。在合同期内未有违规、违法、违约的,合同期满时履约保证金将无息如数退还。
四、服务要求
(一)投标方应是一支“精干、高效、专业、敬业、健康”的餐饮服务团队,有能力为招标方提供安全、优质、高效、满意
2的餐饮服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每年不少于一次健康体检。
(二)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江苏省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自查指南》的各项规定,按要求做好自查和记录,不得出售变质、变味的饭菜。
(三)所有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使用一次性卫生手套、口罩,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工作时不得会客、吸烟、吃食品、大声喧哗和聊天。
(四)严格遵守招标方的用餐时间,保证一日三餐按时正点开餐。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用餐在餐厅,在开餐前15分钟确保所有饭菜品全部摆放到位,开餐前5分钟所有服务人员站立到指定岗位等待开餐。
(五)按时按点将托养对象的饭菜全部送餐到楼层,并做好分餐工作,确保饭菜保暖卫生。
(六)用餐期间厨房保证食品菜肴不断档,就餐人员离开后及时擦拭干净备第二餐次人员使用,用餐时段结束后彻底清洁用餐区域,余留食品按规定处理。
(七)日常保洁工作,要求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工作场所整洁,无积灰,墙壁无霉斑,各种餐具用品做到卫生、洁净、消毒;餐室(厨房)无蝇、无虫,排油烟设施罩清洁不滴油。
(八)中标方管理人员每天应到所服务的区域巡视,每周发放服务周检评价表,听取意见,及时整改。服务周检评价表上应有招标方部门负责人签名,招标方管理人员每月到中标单位所服
务的部门发放用餐满意度调查表,作为月度考核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满意度不低于90%)。
(九)提供团餐、中午宴会餐以及提供晚间宴会餐3桌(含)以下,不另外计结加班费。其他情形出现的加班费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计结。
五、其他
(一)投标报价包括:人员成本(含工资、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保费、加班费、福利费等),管理费(服装费、低值易耗用品、泔水处理费、利润、体检、培训、政策性规费以及所有不可预测的风险成本),税金。
中标单位的报价总额即为本服务项目的最终价。服务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性调价,市场材料等价格发生变化,本服务项目均不予调整。新增减服务范围按实调整。
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基数的政策性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由其自负。
(二)中标方必须承诺进驻招标方员工年龄女性不得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其中服务员超过50周岁的不超过50%,并至少有一名女服务员熟练掌握小餐厅服务技能。
(三)中标方管理费、税金的计算口径:管理费﹦人员成本×管理费率;税金﹦(人员成本+管理费)×税率。管理费率、税率由投标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
(四)招标方为中标方提供符合经营条件的排风设备、排污设备、餐桌、桌椅、水、电、气等设施设备,招标方与中标方一起清点造册,办理交接手续。
(五)每周五前必须按招标方所提供的用餐人员数量、用餐标准、菜肴品种、规格等方面的要求向招标方上报下周菜单,并对食品原材料的用量进行下单。中标方必须保证餐厅全年伙食费收支平衡。
(六)餐厅需维修、维护和添置设备、设施,由中标方书面上报,费用由招标方承担;如中标方因操作不当损坏设备设施影响用餐,维修费、误餐费由中标方承担,以保证金抵充。(餐具年损耗率控制在5%-7%以内,超出部分由投标方承担。)
(七)中标方未经招标方同意,不得在厨房内进行食品外加工,一经发现将作违约处理。
(八)中标方必须健全餐厅逐日消耗制度、食品留样制度、索证登记制度,并搞好成本核算和膳食管理。
(九)招标方有权对中标方每天菜品的份量、质量、品质色味进行监督、验收。
(十)在经营过程中,因中标方管理、工艺流程不到位,引起病源性传播或食物中毒,一切责任由中标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十一)中标方要教育所属员工要以“餐厅”为家,爱护“餐厅”桌椅等物品,尤其是不能有监守自盗及其它违纪犯法行为发生,否则,依法纪追究其责任。
(十二)招标方按行业考评细则对服务外包团队的全面工作
进行全过程监督考评,对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和要求,中标方必须及时响应,并整改到位。
(十三)招标方考核中标方团队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劳动纪律、工作质量、任务完成等情况。对不遵守招标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或多次被入托对象投诉的,有权提出更换。
(十四)招标方每月对中标方进行考核和抽查,考核分低于85分的,每低1分扣除当月服务外包费用1000元;考核分低于65分以下的,扣除当月服务费50%。
六、对中标方的监管考核要求及考评标准(百分制考核)考核主体为采购方监管考核小组(一)、内部管理(15分)
1、各岗位职责明确、制度健全、台帐记录规范:无岗位职责,扣2分/项;制度、台帐不健全规范,扣3分。
2、员工按合同约定比例持证上岗:技术人员缺1人扣5分,服务人员缺1人,扣3分;厨师须持有相应等级证书上岗,证书缺1人,扣2分;每位员工须持有健康证方能上岗,缺1人,扣1分。
3、员工培训有计划:无计划扣2分;无台帐记录扣2分;培训时间、内容、人员落实不到位扣2分。
4、提倡节能降耗:发现人为因素有长明灯、长流水、空燃灶、无人空调现象,扣3分。
5、服从管理,听众现场指派:不服从现场领导指挥或执行不到位的,扣2分/人次;做有损招标方声誉的,扣3分/人次。
(二)、遵章守纪(15分)
61、提前到岗,不迟到、早退、离岗:不按规定考勤、出勤率低于合同标准,扣2分/人次;发现有迟到、早退、离岗现象,扣2分/人次;上班做私事,扣2分/人次。
2、遵守国家法规和中标方各项规定:违反中标方各项规定的扣2分/人次;②发现员工有偷盗行为,除追究其责任外扣2分/人次。
3、团结互助,和谐共事:发现不服从现场管理或推诿扯皮的扣1分/人次;发现员工上班吵架现象扣1分/人次。
4、爱护餐厅所配设施设备:发现人为损坏的除按原价赔偿外,扣2分/人次。
5、原料原则上日清,确有多余放入仓库、冷库:严禁夹带现象,违者清退,扣15分/人次。
6、加强餐具管理,控制损耗:如超出正常损耗率的,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扣1分/人次。
7、严格按标准售餐、收费:售餐窗口工作人员,未按标准收费的,扣2分/人次。
8、严格落实厨房设备的操作章程,定期维护:出现违规操作设施设备的,扣2分/次;未定期维护扣2分/次。
(三)、工作质量(30分)
1、确保每日三餐按时送售的饭菜不断档:未按规定时间开餐,扣2分/次;未按食谱制作或擅自更改菜肴品种,扣2分/次;售餐有饭菜断档现象发生,扣2分/次。
2、保证菜肴质量,讲究口味,饭菜保温:菜肴味道,反映强烈扣1分/次;饭有夹生,扣2分/次;开餐期间有冷菜冷饭出
现,扣2分/次。菜肴搭配不佳,扣2分/次。楼层分错、送错餐,扣2分/次。
3、按合同约定,及时调配服务人员:售、送餐人员发生无人或脱岗现象,扣2分/次。
4、主副食粗加工、拣洗干净:切配主副食要精细,刀功不细扣2分/次;米菜拣洗不干净,有黄叶、草、虫、杂物,扣3分/次。
5、健全逐日消耗、原料领取制度:未按规定做好逐日消耗或赶写原料领取记录台帐的,扣2分/次。
6、每周提前2天制订好食谱:如出现未按规定时间制订好食谱,扣2分/次。
7、供应服务质量在80%以上:季度服务测评满意率每下降1%,扣2分/次。
(四)、安全卫生(30分)
1、落实卫生条例和食品加工要求,确保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持餐厅和工作环境整洁:工作区及卫生区不整洁,扣1分/次;餐具、桌椅不干净,扣1分/次;办公区、操作间、更衣室脏乱差,扣1分/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除追究责任外,扣6分/次。
2、做好餐厅后厨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发现有事故苗头扣5分/次;因疏忽造成财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扣5分/次。
3、每天做好主副验收、食品留样,有台帐:发现漏记、记录台帐不连续的,扣2分/次。
4、食品成品、半成品生熟分开:冷库内食品生熟不分的,8
扣3分/次;半成品存放无保鲜膜封存的,扣3分/次。
5、按规定处理厨房垃圾:厨房垃圾未按规定处理的,扣2分/次。
6、做好各类安全卫生台帐:未按监管部门规定做好各项统计登记台账的,扣1分/次。
(五)、服务态度(15分)
1、主动热情,优质服务:服务中态度冷漠,作风蛮横,粗鲁等不礼貌的行为扣2分/次;餐厅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扣2分/人;有服务对象向中标方进行投诉的,扣2分/人次。
2、仪容端正,面带微笑:仪容仪表不良,扣2分/人;服务态度生硬、不按规定讲礼貌用语,扣2分/人。
3、按规定着装,送、售餐时应着工作服,戴卫生口罩、手套:餐饮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着装,扣2分/人;餐饮工作人员在作业时不佩戴口罩、手套,扣1分/人。
七、服务期限及付款方式:
(一)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如有需要,中标方应根据招标方的要求延续提供服务,费用标准按原合同规定执行。
(二)按招标方核定批准岗位人数及中标方投标岗位月度工资按实按月结算。
第8篇:残疾人托养服务
残疾人托养服务
残疾人托养服务
主讲
张 瑶
第一节
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我国残疾人事业得到空前发展,残疾人状况明显改善。但受多种因素影响,长期以来,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这些残疾程度重、残疾类别特殊的残疾人,由于其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行为方面的欠缺,在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面临着比其他残疾人更为突出的问题,深层次的需求长期难以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关注,成为残疾人民生改善方面的“短板”。他们人数众多、接受有针对性的康复服务少、文盲率高、就业机会缺乏的情况普遍存在;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极端情况时有发生;家庭在抚养或赡养、长期看护、治疗与康复、精神压力等各方面的付出,已大大超出一般家庭所应承担的义务。应该说,对于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而言,托养和护理的需求同温饱需求一样是他们最基本的生活需求,这项工作必须开展起来。
近年来,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亲属通过多种渠道向各级政府、残联反映,强烈希望通过政府和社会解决其生活照料和养护托管的问题,社会方方面面,特别是基层组织,也纷纷呼吁帮助解决托养问题,认为这是政府应当为他们提供的特殊保障、是对残疾人家庭的解放、是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有效措施。
中国残联经过多番调研和研讨,于2007年7月在广州召开了全国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会议,广州是托养服务工作起步较早的城市。这是首次托养服务方面的全国会议,对全国开展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当时除了各省残联的有关领导,还特别邀请了部分省会城市的政府领导参加会议,正式将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提上各级政府和残联的工作日程,先在一些条件较好的城市进行试点。
由于没有太多可借鉴的经验,地方各级财政也暂时没有托养专项经费支出,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在起步之初遭遇了一定的困难,但党中央和国务院及时对这项工作予以了大力支持和关注,2007年10月和2008年8月,胡锦涛总书记亲自视察了上海市残疾人“阳光之家”和北京市残疾人“温馨家园”,了解残疾人进行生活技能学习和康复训练的情况;2008年在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中规定“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无劳动能力、无扶养人或者扶养人不具有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国家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2008年中央7号文件中规定要“依托社区开展为重度残疾人、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老年残疾人等提供生活照料、康复养护、技能培养、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公益性、综合性服务项目,推广阳光之家经验。鼓励发展残疾人居家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残疾人居家服务补贴制度。”2011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中明确将托养服务作为一部分写入纲要,这是托养服务工作首次写入五年纲要,同年民政部、财政部和中国残联共同并发布了《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十二五”实施方案》,托养服务正式成为残联组织的一项业务。
第二节
阳光家园计划
在国家对残疾人工作的大力支持下,借着2008年残奥会召开、国家4万亿投入拉动内需的良好时机,中国残联积极协调财政部对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予以补贴,2009年8月,中国残联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共同下发了《关于印发〈阳光家园计划〉的通知》,明确从2009年至2011年,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共6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开展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阳光家园计划”是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发展至今最浓墨重彩的一笔,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民生项目,中国残联和财政部都十分重视,2009年8月“阳光家园计划”文件正式下发之后,9月全国残联系统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部署会议就在陕西西安召开,11月中国残联和财政部在北京共同举行“阳光家园计划”启动仪式。为确保中央财政资金管好、用好,使广大残疾人直接受益,为树立公共财政用于最困难残疾人的“阳光”品牌,中国残联专门开发了“阳光家园计划”数据库管理系统,统一设计制作了项目标识,为了树立典型、推荐经验,2010年4月中国残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阳光家园”示范创建活动,目前已确定了10个地区和24个机构作为首批示范地区和机构。“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投资10个亿,继续支持“阳光家园计划”第二期的实施,任务目标是资助200万人次残疾人接受托养服务。
“阳光家园计划”资助范围
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残联兴办的公益性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享受低保且无业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家庭。具体资助标准由省级残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参考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因素,结合本地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进展、年度任务分解、资金匹配等情况研究确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使居家托养残疾人家庭得到切实帮助,居家托养的资助标准应不低于500元/人年,资助居家托养残疾人家庭的资金支出比例不得低于资金总额的40%。2012年起,标准调整为居家 托养的资助标准应不低于600元/人年,入住机构的资助标准应不低于1500元/人年。申请资助的托养服务机构应符合的条件
依法建立、手续完备、经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确认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具备基本的托养设施设备,配备满足基本服务的工作人员,规章制度健全,且正常运营三个月以上;与托养服务对象或其家属(监护人)签订了一年以上托养服务协议;符合《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的建设要求;托养服务对象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申请资助的居家托养残疾人家庭应符合的条件
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家庭成员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处于就业年龄且无业,长期需要专人照料;家庭成员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具体的认定工作是由当地的残联来完成,有的地方残联自己也设计了表格,有需要的就申请填写。具体操作流程上的差别,具体咨询当地残联就可以。
大家应该明确的是,“阳光家园计划”只是中央财政支持的一个有期限的项目,不能把它等同于托养服务工作全部,期限结束,就没有钱了。各地方政府应该想办法从根本上解决当地人民最基本的生活困难的问题,而不是简单把中央的钱花出去就完了,以后中央的项目结束,但托养这项工作还是你这个地区的问题,长期来看,只有各地建立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才能真正解决托养的问题,有的地方就已经把托养服务工作的经费补贴通过文件固定下来了。
第三节
托养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是残联系统相对较新的业务,不同于残疾人就业、康复等已经形成一系列政策法规政策体系和相对统一的工作模式,在很多方面都有待进一步探索和规范。2007年广州会议以来,各级残联因地制宜,不断学习探索,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残疾人托养服务,大大充实了托养服务工作内涵。根据各地的实践情况来看,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已经形成了三种主要的服务形式,即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托养。集中托养
主要是一些较大、有工作基础的机构,可以为一些愿意寄宿的残疾人或者没有亲属和家庭的残疾人提供寄宿制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对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服务,也涵盖日常生活技能训练、劳动功能康复训练、就业前适应性训练等。江西省综合服务中心、福建省福乐家园、哈尔滨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等都是比较有代表性的机构。有的同志会认为没必要建设集中托养机构,在集中托养机构的建设上,一定要消除疑虑,要充分认识到骨干机构是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长期、规范发展的必要载体,是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政策资金、人才培养、服务标准、管理制度、资助制度的平台和阵地。我们现在起草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机构建设标准等都在依托这些托养中心,由他们提供一些实际有益的经验和意见。但大型托养服务机构运营成本比较高,对人员编制、资金等都有较高要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需要这样的机构但不可能每个市县都有条件进行建设,也解决不了更多没有生活在中心城市的残疾人的托养服务需求。因此,集中托养机构是起一个示范作用,大量的需求还必须依靠日间照料和居家托养解决。日间照料
在乡镇和社区一级,涌现出了大量的日间照料机构,对残疾人进行日间照顾,有的机构不仅仅对残疾人进行生活照料,还做到了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通过与企业合作、兴办农疗基地等途径,组织残疾人通过简单生产劳动,从事与残疾状况和职业能力相适应的工作,达到辅助性就业的目的。如北京市西城区残联兴办的“希联圆梦”工艺品销售中心,浙江省宁波市的“喜憨儿”阳光工坊等,都成为有影响的全国性品牌。居家托养
与机构托养相比,居家托养因其灵活和易操作,为更多的残疾人提供了托养服务。各地加大投入,以政府补贴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残疾人上门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心理抚慰等服务。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残联系统尤其是基层残联的社会化工作方式和工作智慧得到充分体现,各种以残疾人为本的服务手段和方式应运而生:如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依托电信平台自主研发了“残疾人托养服务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全区托养服务实行信息化管理,实行动态实时监控,确保为残疾人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居家服务;浙江宁波市江东区推行“家院互融”服务模式试点,尝试依托专业机构为残疾人上门提供各种专业服务。
总体来说,三种形式是形成一个金字塔形,以后大量的残疾人托养需求可能还必须依靠居家托养来解决,所以大家也就能理解为什么“阳光家园计划”中规定不得少于60%的资金要用于支持居家托养和日间照料。
第四节
专职委员在托养服务工作应发挥的作用
在日间照料和居家托养中,基层社区服务人员的作用非常重要,由于条件所限,能进入集中寄宿制的是少数,大量的残疾人都要依托社区层面解决托养需求,残疾人专职委员们应充分利用贴近残疾人的优势,积极发挥作用。要摸清情况,了解残疾人真实需求,及时向残联组织和当地政府报告,整合资源为残疾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在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中,专职委员的主要职责主要有:
了解政策,掌握需求。深入残疾人家庭和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本地区托养服务需求情况;因地制宜,鼓励多种形式化的探索。
及时汇报,争取支持。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和所掌握的大量第一手资料,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
落实政策,组织服务。帮助困难残疾人及其家庭,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和专项补贴政策。动员社会为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
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