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改革总结_体制改革工作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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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县2011年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2011年我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海南省水务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琼水建管
[2011]207号)要求,为落实改革通知和结合2011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我们编制深化水利工程体制改革管理方案,呈报县政府,现将有关改革情况总结如下。
一、落实好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情况
(一)、县管水利工程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已取的初步成效,基层水管单位人员工资从原有300元/月逐步提升到1200元/月,工资提升从而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使水利工程管理进入良性循环。但从改革发展长远看还不适应要求,应执行国家统一工资标准,由财政全额拨款。全县水管单位在编人员317人。11月份,我们已拟文呈报县政府要求对水管单位人员工资进行全额发放,现等待审批。把职工的收入与工作绩效结合起来,实行目标考核制度。目前基层水管单位管理经费包括各个工程管理处、水库、管理所已经落实72万元,其中中型水库5宗,每宗3万元;小
(一)型水库6宗,每宗2万元;小
(二)型水库22宗,每宗1万元。另外还有堤防 管理所、各水管单位也安排了改革经费。
(二)、乡镇管水利工程
1、人员经费,每宗小
(二)型水库配置一名专职管理人员,属事业性编制(县编制委员会已批准),人员工资由县财政拨付,工资参照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水管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全县小
(二)型水库22宗,年工资31.68万元(目前执行公益性岗位工资)。
2、工程维修养护费,为确保小
(二)型水库工程正常运行,每年必须要做好工程正常维修养护。据工程测算有关依据,结合县财政能力,每宗小
(二)型水库每年维修养护费1万元,22宗水库共22万元,县政府已落实。
二、农垦水利工程移交地方管理情况
今年县水务局已组织人员到岭门农场和南平农场对水利工程情况进行摸底,了解水库、渠道、田洋等情况,其中岭门农场所辖干渠2条13.8公里,支渠6条21公里,支毛渠70公里,灌溉面积8240亩;南平农场所辖干渠1条5.7KM,支毛 渠8公里,灌溉面积3200亩。由于农场对水利管理没有走入专业化,同时缺乏资金维护,工程灌溉效益低,水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因此,农垦水利移交地方管理势在必行,农垦部门对工程移交也充分认识,目前移交工作在筹备中。
三、明确责权和管理责任
1、乡镇小
(二)型水库的产权归属乡镇政府所有,由乡镇政府直接管理。受益单位为设计灌溉范围内的农业用水户。
2、大坝管理 水库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大坝的养护维修工作,保证大坝和闸门启闭设备完好。
3、水库安全管理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是水库业主,按照隶属关系落实同级人民政府责任人,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的具体责任。水利部门对小型水库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和指导。
4、防洪管理 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防洪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
四、2012年工作重点
1、继续深化水利工程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水管人员工资,力争由县财政全额发放工资。
2、办理农垦水利设施移交手续,成立管理所站。
3、加强乡镇水利管理设备建设,完善管理住房,办公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