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卫生法学小字终结版重点(河南某校)_动物卫生法学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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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行政是国家机关(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国家权力,对国家事务进行组织与管理的活动。
动物卫生行政:是指动物卫生行政主体代表国家依法对动物防疫工作进行组织与管理的活动,它是我国行政的组成部分。
2.动物防疫监督检验机构:是指经法律、法规授权,依法成立并在同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下,代表国家行使动物防疫监督管理职权的动物卫生行政专业执法机构。3.动物防疫监督员:经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由农业部颁发动物防疫监督员证书的专业执法人员。动物防疫监督员是一种职务,国际上称之为“官方兽医”。4.动物检疫员:我国动物防疫检疫人员系指经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考核,由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发给检疫员证书,在规定的范围内具体从事动物或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的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人员。5.官方兽医:是指由国家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指在全国范围内有绝对权威,执行、监督或审查动物卫生措施和出证过程的国家兽医机关)授权的兽医 6.官方兽医制度:由国家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官方兽医,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全过程行使监督、控制的一种垂直管理制度。
7.动物卫生行政行为:动物卫生行政行为是指动物卫生行政主体代表国家对动物防疫事务进行管理的行政行为。
8.动物卫生行政法律关系:动物卫生行政关系经动物卫生行政法律规范确认,具有动物卫生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就是动物卫生行政法律关系
9.行政法:行政法是国家的重要部门法之一,它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其职权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0.行政关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其职权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11.动物卫生行政法:动物卫生行政法是指调整动物卫生行政主体在其履行职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2.动物卫生行政程序法:关于动物卫生行政行为的方式、步骤及其所形成的过程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3.动物卫生行政程序:是指由动物卫生行政行为的方式和步骤构成的动物卫生行政行为的全过程。14.动物卫生行政立法: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和发布有关动物卫生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15.动物卫生行政处罚的程序:指动物卫生行政主体对违反动物卫生行政法的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时所遵循的方式和步骤,它包括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16.动物卫生行政救济:是行政救济的组成部分。它是指管理相对人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动物卫生行政主体所作的动物卫生行政行为不服,依照动物卫生行政法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上级动物卫生行政主体或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或变更原来决定的一种程序和制度。
17.动物卫生行政复议:是动物卫生行政主体内部进行救济的一种途径。这是由上一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根据管理相对人的请求,依据行政复议法和动物卫生行政法的有关规定,对特定的动物卫生行政争议进行审查、处理、裁决的一种行政司法活动
18.动物卫生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动物卫生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请求,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依据动物卫生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动物卫生行政争议,实行审理、裁判的一种司法审判活动.19.无规定疫病区: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发生过某种或几种疫病,同时在该区域及其边界和外围一定范围内,对动物和动物产品、动物源性饲料、动物遗传材料、动物病料、兽药(包括生物制品)的流通实施官方有效控制并获得国家认可的特定地域。
1.动物卫生行政的对象:人、动物及动物产品、仪器设施及环境等
2.动物防疫监督检验机构的行政主体资格:依法成立、法律授权和独立承担责任
3.动物防疫监督检验机构的职权:监督管理权、行政执法权、司法权、证照审发权、工程审验权、监测权等
4.我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机构设置现状:国家级(出入境动物检疫管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设直属机构: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国内动物检疫管理:农业部兽医局,下设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省级:省畜牧局,下设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县市级:市畜牧局,下设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5.官方兽医制度的主要类型:德国-典型的垂直管理官方兽医制度、澳大利亚--州垂直管理的政府兽医制度、美国--国家(联邦)垂直管理和各州共管的兽医官 6.动物卫生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包括:主体合法、在职权范围之内、内容合法适当、意思表示真实、程序合法、符合法定形式等。
7.动物卫生行政主体的权力①行政立法权②行政监督管理权③行政命令权④行政制裁权⑤行政司法权 8.动物卫生行政主体的义务①为人民服务的义务②执行法律,依法行政的义务③接受监督的义务
管理相对人的权利①平等权②申请权⑧起诉权④索赔权
9.管理相对人的义务①守法的义务②接受监督管理的义务③承担责任的义务
10.行政法调整的对象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11.动物卫生行政法的形式: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行政规章5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12.动物防疫法的特别渊源(1)有关法律、法规的解释:①司法解释;②立法解释;③行政解释;④地方性解释,这些解释也是动物卫生行政的法律依据;(2)国际条约
13.动物卫生行政法的效力: 对人的效力、空间效力、时间效力
14.动物卫生行政程序法调整的对象是动物卫生行政行为,理相对人的行为不在动物卫生行政程序法调整之列
15.动物卫生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公正原则;公开原则;听证原则;顺序原则;效率原则 16.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7.动物卫生行政法制建设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有法可依”
18.1997年7月3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从1998年1月1日起实施。
19.立法体制1.纵向立法(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2.横向立法体系:行政立法、权力机关立法
20.立法的程序包括下列几个阶段:立项、起草、审查、决定与公布、施行、解释和备案
21.动物卫生行政执法的主要内容:动物卫生行政处理、动物卫生行政处罚和动物卫生行政强制执行。22.法制建设的法治原则“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3.“执法”是桥梁和纽带,也是法制建设的命脉 24.动物卫生行政处理:赋予权利、免除义务、依法履行义务、确定认可、否定驳回
25.动物卫生行政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吊销证照、停业整顿等)。
26.动物卫生行政争议产生的原因①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侵权②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越权、滥用职权③管理相对人误解④技术争议⑤权限争议
27.动物卫生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罚、代执行
28.动物卫生行政程序法的作用①提高行政效率②约束作用③保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9.OIE内部解决争议的程序①双方自愿②组成专家组③制定条款④专家组工作⑤报告
30.一类动物疫病(17种)口蹄疫、猪水泡病、猪瘟、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非洲马瘟、牛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痒病、蓝舌病、小反刍兽疫、绵羊痘和山羊痘、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鲤春病毒血症、白斑综合征
A类:口蹄疫、水泡性口炎、猪水泡病、牛瘟、小反刍兽疫、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结节性皮肤病、裂谷热、蓝舌病、绵羊痘和山羊痘、非洲马瘟、非洲猪瘟、古典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
1.行政:行政是国家机关(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国家权力,对国家事务进行组织与管理的活动。
动物卫生行政:是指动物卫生行政主体代表国家依法对动物防疫工作进行组织与管理的活动,它是我国行政的组成部分。
2.动物防疫监督检验机构:是指经法律、法规授权,依法成立并在同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下,代表国家行使动物防疫监督管理职权的动物卫生行政专业执法机构。3.动物防疫监督员:经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由农业部颁发动物防疫监督员证书的专业执法人员。动物防疫监督员是一种职务,国际上称之为“官方兽医”。
4.动物检疫员:我国动物防疫检疫人员系指经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考核,由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发给检疫员证书,在规定的范围内具体从事动物或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的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人员。5.官方兽医:是指由国家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指在全国范围内有绝对权威,执行、监督或审查动物卫生措施和出证过程的国家兽医机关)授权的兽医 6.官方兽医制度:由国家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官方兽医,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全过程行使监督、控制的一种垂直管理制度。
7.动物卫生行政行为:动物卫生行政行为是指动物卫生行政主体代表国家对动物防疫事务进行管理的行政行为。
8.动物卫生行政法律关系:动物卫生行政关系经动物卫生行政法律规范确认,具有动物卫生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就是动物卫生行政法律关系
9.行政法:行政法是国家的重要部门法之一,它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其职权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0.行政关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其职权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11.动物卫生行政法:动物卫生行政法是指调整动物卫生行政主体在其履行职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2.动物卫生行政程序法:关于动物卫生行政行为的方式、步骤及其所形成的过程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3.动物卫生行政程序:是指由动物卫生行政行为的方式和步骤构成的动物卫生行政行为的全过程。14.动物卫生行政立法: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和发布有关动物卫生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15.动物卫生行政处罚的程序:指动物卫生行政主体对违反动物卫生行政法的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时所遵循的方式和步骤,它包括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16.动物卫生行政救济:是行政救济的组成部分。它是指管理相对人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动物卫生行政主体所作的动物卫生行政行为不服,依照动物卫生行政法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上级动物卫生行政主体或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或变更原来决定的一种程序和制度。
17.动物卫生行政复议:是动物卫生行政主体内部进行救济的一种途径。这是由上一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根据管理相对人的请求,依据行政复议法和动物卫生行政法的有关规定,对特定的动物卫生行政争议进行审查、处理、裁决的一种行政司法活动
18.动物卫生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动物卫生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请求,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依据动物卫生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动物卫生行政争议,实行审理、裁判的一种司法审判活动.19.无规定疫病区: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发生过某种或几种疫病,同时在该区域及其边界和外围一定范围内,对动物和动物产品、动物源性饲料、动物遗传材料、动物病料、兽药(包括生物制品)的流通实施官方有效控制并获得国家认可的特定地域。
1.行政的特征:(1)行政属于国家;(2)行政是国家活动的一种形式;(3)行政是国家的管理活动;(4)行政以宪法、法律和法规、规章为依据;(5)行政必须是处理公务。
2.动物卫生行政特征:①主体必须是动物卫生行政机关②是代表国家进行的管理活动③以动物卫生行政法为依据④活动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3.官方兽医制度的特征:①官方兽医制度在管理体制上属于一种垂直管理制度,官方兽医由国家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任命并授权,对国家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从而确保兽医卫生执法的公正性②在“垂直管理”制度下,官方兽医实施的是动物卫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从而确保兽医卫生执法的系统性和完整性③官方兽医制度以动物防疫技术和行政支持体系为后盾,确保官方兽医融技术和行政于一体,维护兽医卫生执法的公正性和科学性④官方兽医权力与责任共存,确保并促使其公正执法
4.我国实行官方兽医制度的必要性:①有利于入世后与国际接轨②有利于规范我国兽医管理体系③提高兽医执法效率④提高动物产品卫生质量。
5.动物卫生行政行为的特征①动物卫生行政行为是国家意志的一种外部表现形式②动物卫生行政行为是严肃的法律行为 ③动物卫生行政行为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6.动物卫生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①主体特定②法律地位不平等③单方意思表示④由动物卫生行政法规定
⑤职权责任交叉重叠。7.行政法的特点:(1)内容广泛、数量繁多;(2)表现形式多样化,没有统一的行政法典;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法律解释等都是行政法的表现形式;(3)富于变动性
8.行政关系的类型①行政机关相互之间的关系及行政机关与公务员的关系 在上下级关系中,命令与服从是其关系的主要形式,在同级关系中,其共同上级的协调往往必不可少。②行政机关与管理相对人之间的关系③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9.动物防疫法的立法宗旨①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②保护人体健康③依法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
10.动物卫生行政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 :动物卫生行政法是行政实体法与行政程序法的有机统一,动物卫生行政程序法不改变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义务,只规定动物卫生行政主体如何行使职权。动物卫生行政主体若不正确行使程序法上的权利或不履行程序法上的义务,管理相对人同样可以申诉或提起诉讼,动物卫生行政主体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动物卫生行政执法的特点①动物卫生行政执法的主体必须是动物防疫监督机构;②动物卫生行政执法必须是具体行政行为③动物卫生行政执法是一种双方不平等的行政法律关系,动物卫生行政执法是以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单方意思表示为特征
12.动物卫生行政执法的生效必要条件①主体合法②依法进行③必须是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真实意思表示④管理相对人须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⑤符合法定程序⑥符合法定形式
13.动物卫生行政执法的意义①保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②保证动物防疫管理秩序正常运转③保障动物卫生行政法的贯彻落实④教育公民自觉守法
实施行政处罚的条件①必须违反了动物卫生行政法②必须由动物卫生行政主体进行处罚③处罚对象是管理相对人 14.动物卫生行政处罚的特征①双方法律地位不平等②单方面的意思表示③说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④拥有自由裁量权
15.动物卫生行政救济的意义:①有利于保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②有利于提高动物卫生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
16.动物卫生行政争议的种类①动物卫生行政主体之间的争议如对案件管辖的争议。②动物卫生行政主体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争议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与食品质检部门之间的技术争议等。③动物卫生行政主体与管理相对人之间的争议在动物卫生行政争议中占相当大比重的是这类争议。
17.动物卫生行政复议的原则①不诉不议原则。必须由管理相对人提起。②一级复议原则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原则④合法原则⑤公正原则⑥公开原则⑦便民原则
18.动物卫生行政诉讼的原则:①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②合议原则③回避原则④公开审判原则⑤两审终审原则⑥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⑦辩论原则⑧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原则。
19.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①必须有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②侵害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③侵害行为必须是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④存在因果关系。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20.动物卫生行政处罚与强制执行的区别:动物卫生行政处罚是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以剥夺违法管理相对人权益的方法使其以后不再违法。而强制执行是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个人或组织通过法定强制手段强迫其履行义务。
21.动物卫生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1)适用法律不同。动物卫生行政处罚的依据是动物卫生行政法。刑罚的依据是刑法。(2)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不同。动物卫生行政处罚是由动物卫生行政主体决定,刑罚则由人民法院判决。(3)处罚的种类不同。刑罚的种类由刑法规定。主要有五种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和三种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动物卫生行政处罚种类较多(警告、罚款、没收、吊销证照、停业整顿等)。
22.动物卫生行政处罚的程序:指动物卫生行政主体对违反动物卫生行政法的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时所遵循的方式和步骤,它包括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简易程序即当场处罚程序 指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当场独立处理简单违法案件所遵循的法定程序。其特点:①依法做出②适用情节简单、后果比较轻微的违法案件③处罚迅速。简易程序的内容①表明身份②说明理由,告知权利③填写书面决定书④执行
一般程序 要求相对比较严格,由于一般程序方式步骤较多,效率相对受到一些影响。适用一般程序的范围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处罚的较重的案件,二是情节复杂的案件,三是无法当场作出处罚的案件。一般程序包括立案、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等七个阶段。
23.动物防疫监督员的职权:①有权对所辖区域内有关单位和个人以及动物防疫、检疫机构的防疫检疫人员执行动物卫生行政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②有权对动物及其产品在生产、经营流通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方式包括直观检查、取样检验、查阅资料、询问和调查取证等③有权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④有权对动物检疫员的判定结论、检疫结果、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裁决,或报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裁决⑤有权制止、制裁违反动物卫生行政法的行为,决定和执行警告、没收和罚款(公民50元,单位1 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⑥承办上级监督检验机关交办的动物防疫监督管理任务。
守则:①携带证件、佩戴标志、衣着整洁、风纪严明②秉公执法,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及有关规定③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索取、查阅的资料要保守秘密。取样、处罚、没收须出具法定文书,手续必须完备④不以权谋私,索钱要物⑤办案及时,不无故拖延或拒绝⑥文明执法,礼貌待人,遵纪守法。
24动物检疫员职权:①负责实施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检验,并出具检疫证明②协助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检验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③检疫中如发现患传染病动物及染疫动物产品,有权制止其上市、出售、运输,责令并监督畜(货)主进行无害化处理。
1.行政的特征:(1)行政属于国家;(2)行政是国家活动的一种形式;(3)行政是国家的管理活动;(4)行政以宪法、法律和法规、规章为依据;(5)行政必须是处理公务。
2.动物卫生行政特征:①主体必须是动物卫生行政机关②是代表国家进行的管理活动③以动物卫生行政法为依据④活动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3.官方兽医制度的特征:①官方兽医制度在管理体制上属于一种垂直管理制度,官方兽医由国家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任命并授权,对国家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从而确保兽医卫生执法的公正性②在“垂直管理”制度下,官方兽医实施的是动物卫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从而确保兽医卫生执法的系统性和完整性③官方兽医制度以动物防疫技术和行政支持体系为后盾,确保官方兽医融技术和行政于一体,维护兽医卫生执法的公正性和科学性④官方兽医权力与责任共存,确保并促使其公正执法
4.我国实行官方兽医制度的必要性:①有利于入世后与国际接轨②有利于规范我国兽医管理体系③提高兽医执法效率④提高动物产品卫生质量。
5.动物卫生行政行为的特征①动物卫生行政行为是国家意志的一种外部表现形式②动物卫生行政行为是严肃的法律行为 ③动物卫生行政行为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6.动物卫生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①主体特定②法律地位不平等③单方意思表示④由动物卫生行政法规定
⑤职权责任交叉重叠。7.行政法的特点:(1)内容广泛、数量繁多;(2)表现形式多样化,没有统一的行政法典;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法律解释等都是行政法的表现形式;(3)富于变动性
8.行政关系的类型①行政机关相互之间的关系及行政机关与公务员的关系 在上下级关系中,命令与服从是其关系的主要形式,在同级关系中,其共同上级的协调往往必不可少。②行政机关与管理相对人之间的关系③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9.动物防疫法的立法宗旨①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②保护人体健康③依法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
10.动物卫生行政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 :动物卫生行政法是行政实体法与行政程序法的有机统一,动物卫生行政程序法不改变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义务,只规定动物卫生行政主体如何行使职权。动物卫生行政主体若不正确行使程序法上的权利或不履行程序法上的义务,管理相对人同样可以申诉或提起诉讼,动物卫生行政主体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动物卫生行政执法的特点①动物卫生行政执法的主体必须是动物防疫监督机构;②动物卫生行政执法必须是具体行政行为③动物卫生行政执法是一种双方不平等的行政法律关系,动物卫生行政执法是以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单方意思表示为特征
12.动物卫生行政执法的生效必要条件①主体合法②依法进行③必须是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真实意思表示④管理相对人须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⑤符合法定程序⑥符合法定形式
13.动物卫生行政执法的意义①保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②保证动物防疫管理秩序正常运转③保障动物卫生行政法的贯彻落实④教育公民自觉守法
实施行政处罚的条件①必须违反了动物卫生行政法②必须由动物卫生行政主体进行处罚③处罚对象是管理相对人 14.动物卫生行政处罚的特征①双方法律地位不平等②单方面的意思表示③说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④拥有自由裁量权
15.动物卫生行政救济的意义:①有利于保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②有利于提高动物卫生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
16.动物卫生行政争议的种类①动物卫生行政主体之间的争议如对案件管辖的争议。②动物卫生行政主体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争议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与食品质检部门之间的技术争议等。③动物卫生行政主体与管理相对人之间的争议在动物卫生行政争议中占相当大比重的是这类争议。
17.动物卫生行政复议的原则①不诉不议原则。必须由管理相对人提起。②一级复议原则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原则④合法原则⑤公正原则⑥公开原则⑦便民原则
18.动物卫生行政诉讼的原则:①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②合议原则③回避原则④公开审判原则⑤两审终审原则⑥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⑦辩论原则⑧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原则。
19.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①必须有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②侵害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③侵害行为必须是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④存在因果关系。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20.动物卫生行政处罚与强制执行的区别:动物卫生行政处罚是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以剥夺违法管理相对人权益的方法使其以后不再违法。而强制执行是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个人或组织通过法定强制手段强迫其履行义务。
21.动物卫生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1)适用法律不同。动物卫生行政处罚的依据是动物卫生行政法。刑罚的依据是刑法。(2)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不同。动物卫生行政处罚是由动物卫生行政主体决定,刑罚则由人民法院判决。(3)处罚的种类不同。刑罚的种类由刑法规定。主要有五种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和三种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动物卫生行政处罚种类较多(警告、罚款、没收、吊销证照、停业整顿等)。
22.动物卫生行政处罚的程序:指动物卫生行政主体对违反动物卫生行政法的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时所遵循的方式和步骤,它包括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简易程序即当场处罚程序 指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当场独立处理简单违法案件所遵循的法定程序。其特点:①依法做出②适用情节简单、后果比较轻微的违法案件③处罚迅速。简易程序的内容①表明身份②说明理由,告知权利③填写书面决定书④执行
一般程序 要求相对比较严格,由于一般程序方式步骤较多,效率相对受到一些影响。适用一般程序的范围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处罚的较重的案件,二是情节复杂的案件,三是无法当场作出处罚的案件。一般程序包括立案、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等七个阶段。
23.动物防疫监督员的职权:①有权对所辖区域内有关单位和个人以及动物防疫、检疫机构的防疫检疫人员执行动物卫生行政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②有权对动物及其产品在生产、经营流通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方式包括直观检查、取样检验、查阅资料、询问和调查取证等③有权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④有权对动物检疫员的判定结论、检疫结果、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裁决,或报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裁决⑤有权制止、制裁违反动物卫生行政法的行为,决定和执行警告、没收和罚款(公民50元,单位1 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⑥承办上级监督检验机关交办的动物防疫监督管理任务。
守则:①携带证件、佩戴标志、衣着整洁、风纪严明②秉公执法,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及有关规定③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索取、查阅的资料要保守秘密。取样、处罚、没收须出具法定文书,手续必须完备④不以权谋私,索钱要物⑤办案及时,不无故拖延或拒绝⑥文明执法,礼貌待人,遵纪守法。
24动物检疫员职权:①负责实施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检验,并出具检疫证明②协助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检验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③检疫中如发现患传染病动物及染疫动物产品,有权制止其上市、出售、运输,责令并监督畜(货)主进行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