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治安保卫工作总结(精选3篇)_医院安全保卫工作总结

2021-05-25 医院工作总结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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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的现状

我院安保工作的现状及建议

近年来,随着医院的快速发展,对医院的保卫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形势的需求,跟上医院的发展,保卫科针对我院的特点,大力进行治安防范,加强重点部位管理,妥善处医患纠纷事件,强化安保队伍建设。

一、我院安保工作的现状

1、医院的业务量急剧增大,人流量也随之增加,加上患者防范意识淡薄,忽略照看自身物品,引发了盗窃、诈骗、滋事等多类案件,给安全保卫工作带来很大压力。

2、保卫科人员结构混乱,目前由三部份人员组成(自建、劳务派遣、外聘派出所治安队),使得部分队员没有归属感,工作得过且过,没有把单位的发展命运与自己联系在一起。

3、安保人员薪酬相较低,导致队员工作热情不高、比较懒散。

4、医院安保工作由于不像医疗、护理工作一样能为医院创造直接的经济效益,其重要性不能在工作中及时显现出来,医院容易忽略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

二.我院安全保卫工作的建议

1、做好医务人员的安全保卫教育。医务人员是医院工作的主力军,他们的安全保卫意识,关系到医院安全状况的好坏,因此有必要提高医务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降低盗窃事件的发生。

2、做好患者及家属的安全防范知识宣传。就医的患者和家属对医院的环境不熟,流动性大,极易发生安全方面的问题。在就诊与治疗时医务人员应叮嘱患者及家属加强贵重物品、现金的保管,提醒他

们防盗、防骗。

3、保卫科增加人流较为密集场所的治安力量,实行定人定岗,加大巡逻密度,强化治安管理。同时利用医院现有的电子屏幕、宣传栏等部位张贴温馨提示,提醒患者及家属注意保管财物,防止财物被盗(扒);在医院人流量较多的地方设立宣传栏或派发宣传单,大力宣传“医托”骗人的技俩,提醒患者谨防“医托”,避免上当受骗。

4、加强安保人员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做到奖优罚劣,提高安保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加强安保人员法制知识,安保业务和技能培训,提高队伍业务素质,增强管理水平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5、与各科室签订治安保卫责任书,做到群防群治。通过医院法人代表与科室主任、部门责任人签订治安责任书,明确责任,将安全保卫工作落实。

6、设置警务室,齐抓共管,共同管理医院治安。警务室对违法犯罪人员能起到震慑作用,有利于改善治安现状。医患纠纷警方能在第一时间出面干预,保障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

7、提高待遇,拴心留人。从提高安保人员的经济待遇入手,提高执勤津贴,拴心留人,解决安保人员不安心、不专心工作的问题。

保卫工作是医院行政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是维护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及正常医疗秩序的保证。医院各级领导应切实重视,加大治安经费投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人员培训,迅速提升医院的安全保卫能力,为医疗、科研和教学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

第2篇:医院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方法

医院治安保卫保障和工作机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我院的治安秩序,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病员职工的人身安全,保障经济体制改革和两个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浙江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精神, 依照“预防为主, 确保重点 , 打击犯罪, 保障安全 ” 的原则,结合本院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坚持 “ 谁主管、谁负责 ” 的原则。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奖惩兑现”的原则。本实施办法适用本院所有的病区、门诊、科室等部门,适用正式职工及聘用合同工、家属和病员。

第三条 院长是本院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定责任人,分管治安保卫工作的院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治安保卫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负责组织本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

第四条 院保卫组织负责本实施办法的具体执行并对全院各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第二章 治安保卫工作任务 第五条 治安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开展法制、敌情、形势、保密教育和防盗、防火、防破坏、防突发性灾害事故等教育,动员和依靠职工群众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防突发性灾害事故工作, 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三、协助公检法部门,依法组织查破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四、维护医院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加强院内巡视检查力度,确保院内秩序良好。

五、负责医院内的各种治安纠纷调解,预防重大案件的发生。

六、协助办理人民政府及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治安保卫事项。第三章 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第六条 根据《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的要求。为保证各项治安保卫工作任务的完成,结合医院实际, 建立以下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一、病区安全保卫制度。

二、门卫值班、巡逻检查制度。

三、现金票证、物资产品、重要设备、贵重仪器等管理制度。

四、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保管、使用等制度。

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六、内部资料、文件、书刊及保密, 外事警卫安全保卫制度。

七、医院公共场所, 集体宿舍, 进修实习生和临时工住宿的治安保卫制度。

八、各种仓库、总机室(微波电话)电子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九、奖惩制度。

第四章 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

第七条 院长是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定责任人, 其职责:

一、执行国家、地方和上级主管机关颁布的治安法规和政策, 将治安保卫 工作纳入事业领导责任制、经济核算责任制。

二、确定分管治安保卫工作的院领导, 建立健全医院保卫组织。

三、组织制订和实施医院治安保卫工作计划。

四、督促检查各项治安保卫制度的落实情况。

五、及时研究处理突出的治安问题和重大的治安灾害隐患。

第八条 党委书记及其他院领导、工会、团委领导, 应重视并积极协助院长做好本院治安保卫工作, 开展综合治理。

第九条 各部门行政领导人是本部门治安保卫工作的责任人, 其职责:

一、确定一名分管本部门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 具体负责本实施办法在本部门 的贯彻执行。

二、经常向所属职工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职工积极开展帮教活动。

三、组织本部门的安全检查, 及时整改不安全因素。

四、负责管理好本部门的现金、设备、剧毒药品和公共场所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 严密防范措施。

五、负责保护本部门发案现场、调解发生在本部门的一般治安纠纷。

第十条 院保卫科是本院治安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在院长和上级公安机关指导下开展工作, 其职责: 2

一、根据政府关于治安保卫工作的法规及公安机关的规定, 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贯彻意见, 并在院领导统一部署下组织实施。

二、负责治安、消防、门卫、秩序等保卫工作, 制订职责范围内的各项治安保卫制度, 落实具体防范措施。

三、配合有关部门在全院职工中开展遵纪守法 “ 四防 ” 教育, 提高职工的法制 观念和防范意识。

四、加强院内治安管理,加强重点部门的保卫工作监督,确保安全。

五、进修生、实习生、临时工、外包工等临时来院人员的治安管理。

六、其他日常治安保卫工作任务。第五章 院治安保卫工作措施

第十一条 为了使本实施办法落到实处,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组织和消防组织。

二、建立健全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措施,在重点防盗部位安装防盗报警器、监控设施,要害部门的专职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条件配备,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新改扩建基建项目,基建部门应当同步规划防盗、防火、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技术预防措施,纳入投资项目,项目的设计、会审、竣工验收,应当通知保卫人员参加。

四、部门评比先进,按治安保卫工作内容列入考核范围,因工作过失而发生重大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及个人,取消评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资格。

五、保卫科应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治安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漏洞和不安全因素,应口头或书面通知,督促限期整改。

六、治安保卫工作纳入经济责任制,对各科室进行不定期考核。

七、院长应当为治安保卫组织配备必要的器材装备。保证其必要的业务经费,并大力加强防范措施。

第六章 院治安保卫工作的奖励和处罚

第十二条 贯彻执行本实施办法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认真开展治安保卫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在预防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等方面成绩突出的。

二、努力预防和制止治安灾害事故、案件的发生,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保卫国家、集体财产和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成绩显著的。

三、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抓获犯罪分子或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查处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有功的。

四、认真调解处理各种治安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或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帮教成绩显著的。

五、其它为治安保卫工作作出突出成绩的。

第十三条 奖励费用在职工奖励基金或工资增长基金中开支。

第十四条 违反本实施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 损失大小, 追 究部门主要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 责任者的责任。除赔偿经济损失外, 给予200 元以下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因失职或忽视治安保卫工作, 不整改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隐患及未经批准擅自招用聘用合同工或培训人员, 致使发生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事故的。

二、会计、出纳、保管员等财物经管人员因不负责任或违反现金、票证、物资、管理规定, 造成现金、票证、物资被盗的。

三、不按规定运输、储存、保管、收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 麻 醉药品等, 造成后果的。

四、要害、重点保卫部门工作人员, 巡逻值班人员, 锅炉房人员,集体宿舍、门卫传达室及其他公共场所管理人员, 因不执行制度或工作不负责任, 引起治安、刑事案件或突发性事故的。

五、违反院内各种治安保卫制度的和有轻微违法行为的。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凡临时性来院的建筑工、临时工、外包工、进修实习生及住院病人、陪客、探视人员,在院内为治安保卫工作作出成绩或违反本实施办法规定和各项治安保卫制度的, 参照职工进行奖惩, 职工家属需要承担经济责任的, 由职工承 担。

第十六条 本实施办法与《保卫工作条例》有抵触的, 以《保卫工作条例》为准。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

第3篇:治安保卫工作总结

松山区职教中心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治

安大队工作述职材料

述职人: 高祥文

学校门口是维护校园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在学校整个安全组织网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治安保卫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高度警觉意识和快速反应能力尤为重要。同时学校门卫也是学校接待来访、看望学生的中转站,有对外窗口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学校的管理水平。所以,每一位治安保卫人员都应规范言行举止、注意礼仪形象,展示良好工作状态。

一学期的工作即将结束,现就这半年工作做一下总结汇报。作为一名治安保卫人员,我们治安大队上下一心,团结一致满怀强烈责任心,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的完成了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为学生和老师们创造了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生活的校园环境。半年以来全校无一起校园暴力事件,校门口及两侧无一起学生交通事故,门卫做到了24小时有人值守,在上级公安机关的几次夜检过程中,我们所有值班人员都在工作状态,学生请销假出入校门手续齐全,当天不在校请假人员一目了然,受到了检查人员的好评,并发出了由衷的赞叹“这学校就是很正规,比**学校强多了”。

半年以来我们成功的完成了学校各个大型活动的安保任务。我们认真组织详细分工,不放过每一个角落,大家分工合,作密切配合,使得家长会,艺术节和各项检查都是顺利进行圆满结束。无一例安全事故。

平时的工作中,门卫的老师们,严格执行学生出入校园请销假制度,绝不随便放进放出一个外人和学生,时刻保持高度的警觉意识,牢记自己的岗位职责,为打造一片平安校园,认真站好了每一班岗。

我们的交通协管老师们,在每一个学生放假返校的日子里总是早早的来到学校,认真查对每一个学生的学生卡,不让一个校外人员进入。我们的校警老师,实行班级承包制,将工作做到人头,在各位班主任的配合下,对重点生进行登记注册,每周都进行谈心教育。

在这半年里我们挨过骂,挨过打,甚至流过血。但为了学校的安宁,为了师生们的安全,为了进好自己的一份责任,受点委屈也是必然。

在以后的工作中有我们强大的领导集体做后盾,我们一定会不辱使命,“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为打造平安校园,而努力,再努力。

谢谢

2011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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