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物资采购办工作总结(精选6篇)_医院采购办工作总结

2022-01-25 医院工作总结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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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物资采购工作总结(招投标、物资采购)

XXXXXXXXXXXXXXX分公司采购管理工作

情況汇报

2011年XXXXXXXX分公司严格按照《XXXXX集团公司内部控制手册》、《XXXX河北XXX分公司工程建设、设备、物资、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公司关于招投标、物资采购等一系列工作的文件精神,从强化招标管理、规范采购流程、完善订单台帐等方面入手,坚持公开透明、科学管理、履职尽责,在公司各级领导的带领下,实现了物资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有力保障了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将我公司的做法总结汇报如下:

一.规范物资采购招、议标流程,提高供应商准入门槛 为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规范运行,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招标环境,我公司明确了以下四个重点,一是以《河北XXXX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为基础,明确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及评标委员会的组成,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招标领导小组组长,各部门配合全程参与公司的招投标审查工作。二是在招投标环节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供应商的报价管理,明确报价高于市场价5%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高于10%则禁止参与以后我公司任何项目的投标,并以文件的形式上报省公司备案。三是加强对投标单位的资信审查,只邀请集团公司及省公司入围单位,并对企业资质、取货渠道、市场占有率、售

后服务能力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评议,确保投标单位产品质量符合规范。四是合理运用招标方式,对小额零购、维修等标的金额较小、种类杂乱不宜进行公开或邀请招标的项目,进行询比价、商务谈判等,并附以中标通知书、会议纪要、情况说明作为合同签订及采购的依据。

2011-2012年度我公司共完成各类招标项目42个,新增甲供、甲指供应商11家,并正在制定包含XXX办公生活用品在内的百余种物资的招标计划。

二.细化需求调研,确保规格数量符合实际

在物资需求统计过程中,坚持以图纸统计与实地勘察相结合,依靠采购管理岗、项目承包方、厂家、使用部门层层把关,同时积极配合省公司对加气站项目物资需求进行调研,尽快吃透新标准、新工艺,确保采购物资符合经营需求。在物资需求统计过程中,有时图纸对于部分甲供材规格的标定并不十分详细,甚至存在纰漏,如XXXXX图纸标定的预留空间即为产品的规格,如按照图纸预留会直接导致XXXXX没有多余的空间进行安装,在工作中,我们常会遇到许多小问题,在确定符合上级公司标准的前提下,虚心与上级公司、各兄弟公司及厂家交流经验,力争将问题变成常识,将重要产品的规格烂熟于心,保证产品符合实际需求。

三.建立健全物资采购台账,完善订单统计管理

2011年度我公司采购管理工作以建立快捷有效的订单

管理台账为目标,结合省公司新下发的入围厂家名单,按照《关于明确XXX改造主材、标准件主辅供应商供应范围的通知》精神,重新调整了订单台帐模板,确保采购数量、金额清晰,同时新的甲供材统计表大大缩短了项目所需物资的统计时间,并且保证了数据的准确性。订单管理台账的核心在于准确掌握各个厂家每个产品每个规格的单价、运费等基本信息,及时完成对台账的补充、更新等工作,确保台账金额即为最后的开票金额,做到与资金管理岗无缝衔接。

四.强化岗位协调、合理调度物资

为避免因甲供材不能及时到货影响工程进度,或因过早到货造成物资后期损坏,最大程度的将到货时间与工程进度挂钩,我部门每周组织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部门各岗位参加的周调度例会,除调度工程进度、质量、手续办理情况外,根据工程进度对物资到货时间、是否需要变更等情况也进行了重点协调,确保项目开工前15日订单需求统计完毕、开工前7天全部发出的硬性要求,同时对部分如灯具等易损设备,订单发出后要求厂家先行备货,具体发货时间由采购管理岗根据厂家的发货周期和项目进度提前通知厂家发货,并对某些省管重点物资如XXX、XXX、XXX设备等生产周期较长的设备提前与省公司做好沟通和衔接工作。

五.加强岗位责任意识,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物资采购管理工作是以统一形象、统一标准、统一质量为目的,以保证价格、保证效率、保证服务为要求进行的,在日常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中,按照“三勤、一快”的方法要求自己,做到勤与厂家和项目经理沟通,勤翻订单台账,勤往现场跑,出现问题快速解决不拖沓,努力做到统计准确、到货及时、账目清晰,确保采购环节不出问题,同时始终坚持以上级公司为导向,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学习贯彻公司文件精神,对入围厂家选择做到有据可依,与厂家建立良好工作关系的同时拉开个人关系,就事论事,公正严谨是我们每一个采购管理人员所必备的工作态度,我们将本着立足于建设,服务于经营的理念力争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2篇:物资采购工作总结(招投标、物资采购)

XXXXXXXXXXXXXXX分公司采购管理工作

情況汇报

2011年XXXXXXXX分公司严格按照《XXXXX集团公司内部控制手册》、《XXXX河北XXX分公司工程建设、设备、物资、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公司关于招投标、物资采购等一系列工作的文件精神,从强化招标管理、规范采购流程、完善订单台帐等方面入手,坚持公开透明、科学管理、履职尽责,在公司各级领导的带领下,实现了物资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有力保障了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将我公司的做法总结汇报如下:

一.规范物资采购招、议标流程,提高供应商准入门槛 为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规范运行,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招标环境,我公司明确了以下四个重点,一是以《河北XXXX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为基础,明确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及评标委员会的组成,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招标领导小组组长,各部门配合全程参与公司的招投标审查工作。二是在招投标环节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供应商的报价管理,明确报价高于市场价5%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高于10%则禁止参与以后我公司任何项目的投标,并以文件的形式上报省公司备案。三是加强对投标单位的资信审查,只邀请集团公司及省公司入围单位,并对企业资质、取货渠道、市场占有率、售后服务能力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评议,确保投标单位产品质量符合规范。四是合理运用招标方式,对小额零购、维修等标的金额较小、种类杂乱不宜进行公开或邀请招标的项目,进行询比价、商务谈判等,并附以中标通知书、会议纪要、情况说明作为合同签订及采购的依据。

2011-2012年度我公司共完成各类招标项目42个,新增甲供、甲指供应商11家,并正在制定包含XXX办公生活用品在内的百余种物资的招标计划。

二.细化需求调研,确保规格数量符合实际

在物资需求统计过程中,坚持以图纸统计与实地勘察相结合,依靠采购管理岗、项目承包方、厂家、使用部门层层把关,同时积极配合省公司对加气站项目物资需求进行调研,尽快吃透新标准、新工艺,确保采购物资符合经营需求。在物资需求统计过程中,有时图纸对于部分甲供材规格的标定并不十分详细,甚至存在纰漏,如XXXXX图纸标定的预留空间即为产品的规格,如按照图纸预留会直接导致XXXXX没有多余的空间进行安装,在工作中,我们常会遇到许多小问题,在确定符合上级公司标准的前提下,虚心与上级公司、各兄弟公司及厂家交流经验,力争将问题变成常识,将重要产品的规格烂熟于心,保证产品符合实际需求。

三.建立健全物资采购台账,完善订单统计管理 2011年度我公司采购管理工作以建立快捷有效的订单管理台账为目标,结合省公司新下发的入围厂家名单,按照《关于明确XXX改造主材、标准件主辅供应商供应范围的通知》精神,重新调整了订单台帐模板,确保采购数量、金额清晰,同时新的甲供材统计表大大缩短了项目所需物资的统计时间,并且保证了数据的准确性。订单管理台账的核心在于准确掌握各个厂家每个产品每个规格的单价、运费等基本信息,及时完成对台账的补充、更新等工作,确保台账金额即为最后的开票金额,做到与资金管理岗无缝衔接。

四.强化岗位协调、合理调度物资

为避免因甲供材不能及时到货影响工程进度,或因过早到货造成物资后期损坏,最大程度的将到货时间与工程进度挂钩,我部门每周组织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部门各岗位参加的周调度例会,除调度工程进度、质量、手续办理情况外,根据工程进度对物资到货时间、是否需要变更等情况也进行了重点协调,确保项目开工前15日订单需求统计完毕、开工前7天全部发出的硬性要求,同时对部分如灯具等易损设备,订单发出后要求厂家先行备货,具体发货时间由采购管理岗根据厂家的发货周期和项目进度提前通知厂家发货,并对某些省管重点物资如XXX、XXX、XXX设备等生产周期较长的设备提前与省公司做好沟通和衔接工作。

五.加强岗位责任意识,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物资采购管理工作是以统一形象、统一标准、统一质量为目的,以保证价格、保证效率、保证服务为要求进行的,在日常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中,按照“三勤、一快”的方法要求自己,做到勤与厂家和项目经理沟通,勤翻订单台账,勤往现场跑,出现问题快速解决不拖沓,努力做到统计准确、到货及时、账目清晰,确保采购环节不出问题,同时始终坚持以上级公司为导向,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学习贯彻公司文件精神,对入围厂家选择做到有据可依,与厂家建立良好工作关系的同时拉开个人关系,就事论事,公正严谨是我们每一个采购管理人员所必备的工作态度,我们将本着立足于建设,服务于经营的理念力争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3篇:医院物资采购制度

铜仁市第二人民医院物资采购制度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我院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资采购必须根据部门要求,按申请计划采购。

二、各部门必须按月向医院提出申请物品计划,并根据部门的要求填写好物品名称、数量、规格、质量、价格等。将仓库保管员统计,由主管院长审批后交可采购原采购。

三、物资采购计划必须是当月必要的用品,不得超数量以免造成积压和浪费

四、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药品采购必须根据临床、科研、教学的需要,以本院“基本药物目录”为依据,编制全院药品、原辅材料计划,经科主任院长审核批准后,由采购人员执行。采购新药或特殊药品时应经“钥匙管理委员会”或主管院长批准后执行

(二)采购药品时要严格遵守政策、法令和有关规章制度,必须具有“三证”的单位购置药品,采购的药品必须按计划保质、保量,既要保证临床需要,又要防止积压,严防购进伪劣药品。

(三)所购药品根据发票如实入库验收,验收人在发票上签名,并及时办理财务手续,并且要切实保管好支票、发票、证件、不得遗失。

(四)严禁在私人手中购置药品,对行商、销售人员在验明身份证、介绍信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看样订货,货到验收合格后方可付款。

五、试剂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试剂应根据科室需求,检验科将试剂订购计划交管院长审批后,由采购人员到厂家订购

(二)采购的试剂要严格要求质量,进购的试剂要有出、入库登记并由专人分类保管

(三)试剂盒、校准品和质控品严格按试剂使用说明书使用,严禁使用过期及不合格试剂

(四)强氧化剂、易燃、易爆、腐蚀剂、剧毒品等必须放入保险柜,并由专人保管。

六、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一)根据临床各科的需求,临床各科将计划设备科、总务科审核,经院领导审批同意后,由采购员采购。

(二)采购员在采购过程中必须严于自律,根据所签定合同采购优质低价的材料。

(三)物资到院后必须经设备科、总务科库房验收人员验收,如不符合规定要求必须全部退货,不得入库。

(四)设别、总务科根据验收的入库单和对方开据的发票,先审核其数量金额后签字,再交分管院长审核,院长审核后交财务科付款。

第4篇:医院物资采购制度

医院物品采购制度

为规范医疗仪器设备、基建材料、后勤物资的采购,增加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防止违法违纪等腐败现象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采购程序

1.所有物品采购,按归口管理原则,由职能科室写出书面申请,经采购小组同意,报分管院长审批。一万元以下物资,选择质优价廉的供应商,自行采购,超过1万元不满10万元的物资采购,按第一集团相关规定采购,超过10万元以上报卫计委审核,交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集中采购。

2.对于长期使用的易耗品,如汽车加油、装潢、保险、维修、轮胎以及印刷、办公设备耗材、桶装饮用水等项目,按政府确认的定点单位,从中选择质优价廉的供应商,实行定点采购。

3.对设备和大件物品,所需科室在前期调查了解和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向相关的职能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由职能科室报请分管院长审查,再提交院长会议或相关委员会讨论,得到通过后,列入年度采购计划,凡列入年度采购计划的设备和大件物品,要组织相关人员到厂家、销售公司及该产品的使用单位进行考察,并向院长室提交书面考察报告,得到认可后按《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实施采购。(二)采购办法

1.医院所有物品的采购,事前必须进行信息公示,形式上可通过会议通告或张贴公示的办法,告知供应商。采购结束后,对所购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产地、价格等,由采购小组负责人在院周会上向全院通报。2.凡医院自行组织采购的,由医院采购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采购时邀请市卫生局相关人员参加,医院职工代表参与,纪检监察室人员对采购过程实施全程监督。凡自行采购的,原则上实行招标采购,不能实行招标采购的,由医院采购小组组织相关人员集体比价采购,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自作主张采购。

3.对采购过程中因某些原因终止采购或需变更采购时,由采购小组向院领导汇报,经院长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出具体的处理意见,然后按相关程序重新组织采购。临时采购或急需采购,由采购小组在向有关部门请示后再组织实施。(三)采购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质优价廉、效益优先原则; 3.规范运作、方便管理原则;

4.集体决策、职工参与、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原则; 5.按级负责、责任到人原则。(四)采购管理

1.采购工作在院长室的领导下,由采购小组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依照职能科室各自的职责,在采购前做好申请和市场行情的摸底工作,然后再按规定实施采购。

2.采购人员做到廉洁自律。严禁职能科室和采购人员同供应商串通,虚报价格,提供假材料和伪劣产品;严禁向供应商泄露标底和他人的投标资料以及提供评标的内部情况;严禁自行采购和先采购后补办手续的行为;严禁收受供应商的礼金、礼品和回扣以及接受他们的宴请。3.采购的所有物品必须按规定办理入库手续,仓库保管员必须建帐登记,申领物品必须手续齐全,防止物品流失。对违反采购规定,构成违纪的,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构成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4.物品采购完成后,所购物品的发票必须由采购员、相关科室的科长(主任)、纪检监察人员、分管院长共同签字后,交院长审批,然后方可办理报销和汇款手续。财会人员按院长审批意见和合同约定,及时给予办理汇款。

第5篇:医院物资采购制度

医院物资采购制度

医院物资采购制度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我院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资采购必须根据部门要求,按申请计划采购。

二、各部门必须按月向医院提出申请物品计划,并根据部门的要求填写好物品名称、数量、规格、质量、价格等。将仓库保管员统计,由主管院长审批后交可采购原采购。

三、物资采购计划必须是当月必要的用品,不得超数量以免造成积压和浪费

四、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药品采购必须根据临床、科研、教学的需要,以本院“基本药物目录”为依据,编制全院药品、原辅材料计划,经科主任院长审核批准后,由采购人员执行。采购新药或特殊药品时应经“钥匙管理委员会”或主管院长批准后执行

(二)采购药品时要严格遵守政策、法令和有关规章制度,必须具有“三证”的单位购置药品,采购的药品必须按计划保质、保量,既要保证临床需要,又要防止积压,严防购进伪劣药品。

(三)所购药品根据发票如实入库验收,验收人在发票上签名,并及时办理财务手续,并且要切实保管好支票、发票、证件、不得遗失。

(四)严禁在私人手中购置药品,对行商、销售人员在验明身份证、介绍信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看样订货,货到验收合格后方可付款。

五、试剂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试剂应根据科室需求,检验科将试剂订购计划交管院长审批后,由采购人员到厂家订购

(二)采购的试剂要严格要求质量,进购的试剂要有出、入库登记并由专人分类保管

(三)试剂盒、校准品和质控品严格按试剂使用说明书使用,严禁使用过期及不合格试剂

(四)强氧化剂、易燃、易爆、腐蚀剂、剧毒品等必须放入保险柜,并由专人保管。

六、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一)根据临床各科的需求,临床各科将计划设备科、总务科审核,经院领导审批同意后,由采购员采购。

(二)采购员在采购过程中必须严于自律,根据所签定合同采购优质低价的材料。

(三)物资到院后必须经设备科、总务科库房验收人员验收,如不符合规定要求必须全部退货,不得入库。

(四)设别、总务科根据验收的入库单和对方开据的发票,先审核其数量金额后签字,再交分管院长审核,院长审核后交财务科付款。篇2: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讨论稿)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1、成立医院采购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院长、总务科、监察室、财务科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总务科科长、专职采购员、监察室和需要采购的部门1名人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科。

二、物资管理部门职责

采购涉及主管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和仓储部门。

1、主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质量(有权确定采购物资的生产厂家,但不能指定供应商)、固定资产的调配和库存物资出库的审批。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主管部门是行政部; 医疗设备的主管部门是设备科;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主管部门是护理部;药品的主管部门是药剂科。

2、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库存物资的出入库的汇总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总账、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报销审核,库存物资的监督和定期监盘。

3、采购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采购,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验收时的质量保证,审查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和卫生材料的“三证”,各主管部门负责“三证”资料的保管。

4、仓储部门负责库存物资的入库登记,日常库房管理,按照审批的出库单进行出库发放,月末汇总上报入库和出库汇总表。办公家具、设备、运输车辆、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仓储部门是行政总务科;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仓储部门是护理部—耗材库;药品的仓储部门是药剂科—药库。

三、采购原则与方式

1、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2、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一般不少于3 人)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工作。

3、采购小组在采购物资时要凭院长审批的购物计划方可外出采购。在采购物资时,要坚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真正采购价廉物美、质量可靠、经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采购量较大,市场上质价差异较大且涉及范围较广的物资采购可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

5、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如因失职而采购

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一定经济责任。

四、采购方法:

1、药品耗材类、印刷品等一律实行招标定价,由医院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

2、总务后勤类物资根据市场行情询价议价方式采购,常用的量大的后勤物资采取招标方式或者询价议价进行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按审批权限予以审批。

3、20万元以上的设备必须招标采购,由医院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股东会审批4、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设备可采取招标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由董事会审批。

5、2万元以下的设备及物资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由院长审批。

五、采购程序

1、计划和立项:

(1)医院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或者使用部门主任、护士长拟定采购计划单,按分级审批权限的规定报批后,交采购部按计划采购。原则上每月采购二次。(2)药品耗材类由药剂科库房管理员根据各临床科室用药情况(包括品种及数量),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拟定采购计划单报药剂科主任签署意见,报经分管院长、院长分级审批同意后,交由采购部组织实施。

(3)突发事件的紧急采购或临时急需采购,由使用科室提出,经过分管院长征求院长同意后,及时交采购中心采购。

(5)特殊物资(体内植入物)的采购,由使用体内植入物的科室提前3天提供植入物的品种、规格、并认真填写植入物申请表。采购部在充分尊重临床科室的需求前提下,依据询价比价结果确定植入物的品种,使用科室应按设备科、院感科的规定对植入物进行严格验收、登记、交接等工作,以确保植入物的安全使用。

2、调研、论证、询价。

物资采购计划立项后,采购委员会负责组织采购部、使用科室、业务科室、审计人员进行市场调研、考察和询价,考察结束要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并如实向招标采购委员会汇报考察情况,必要时出示样品,提供讨论决策的依据。

3、招标、议标

医院大宗物资及设备通过调研和论证后,由采购委员会组织采购部进行招标、议标。招、议标结果应由所有参加招、议标人员签字方可生效。

六、验收和入库

1、严格执行出入库验收制度,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依据采购部下发的通知单共同负责验收。

2、耗材类由库房管理员、护理部、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负责验收(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进口批文、检验报告、外观质量、数量、单价、总价等),合格后方可入库。

3、一次性卫生材料每次购置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务必检查合格证、消毒日期、出厂日期、有效日期,并有院感办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后入库。

4、药品由药库管理员、药剂科主任、药品会计共同验收。注意药品数量、质量、价格、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5、仪器设备由设备科、使用科室、财务科依据采购合同要求共同验收,5万元以上设备原则上由分管院长组织验收(进口设备邀请商检局)。

6、所有物资的验收,均应详细记录验收结果并有全体验收人员签名。

七、物资的报销

物资采购发票应先由采购人员、证明人、验收人、采购部主任签字,报分管院长

审核,最后由院长审批报销。缺一手续财务科不得付款。分期付款的按招标采购合同付款比例,依据发票审批手续进行分批付款。

八、常规物资采购时限

各物资库管人员应在每月的4-5日和20-25日集中报送采购需求计划表,采购部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交仓库验收入库。

九、采购监督

医院监事会是医院的监督监视机构,负责对采购计划、价格、物资入库、物资使用的审查和稽核,同时负责市场询价义务。对在采购中出现明显违反采购制度、价格虚高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有提出纠正和处罚的权利。篇3: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物资采购管理,进一步规范医院采购行为,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医院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物资采购包括医疗设备、信息设备和软件、后勤设备、医用耗材、信息耗材、供应物资材料、后勤维修材料等采购,医院其他有关采购也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物资采购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有关规定规范运作,确保采购过程公开、规范,采购物资满足医院工作需要。第二章 采购申请、审批和计划

第四条 医疗设备,每年年底由使用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向设备科提交下一年度的申请报告(万元以上同时要求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由设备科组织调研,拟定下一年度医疗设备需求初步计划,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根据年度投资预算讨论审议年度初步计划,形成医疗设备年度需求计划,提交院办公会审议后形成正式医疗设备年度计划。

第五条 信息设备和软件,每年年底由使用科室和信息科提交下一年度申请报告(万元以上同时要求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由信息科进行调研,医院信息管理委员会根据年度投资预算,讨论审议年度需求计划,报院办公会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 后勤设备,每年年底由使用科室和总务科根据工作需要提交下一年度需求计划,根据年度投资预算,总务科组织相关科室研究讨论,报分管后勤和采购院领导、院长审批后,确定后勤设备年度采购计划。

第七条 临时急用的各种设备,使用科室提出申请(万元以上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由相关职能科室调研,分别报分管使用科室、设备和采购院领导及院长审批。

第八条 医用耗材、供应物资材料、后勤维修材料、信息材料的采购目录分别由相关职能科室根据医院需求实际提出,按年或半年进行循环招标采购,招标结束后建立各种材料的医院采购目录。对医院采购目录外的材料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交相关职能科室调研,报分管使用科室、职能科室和采购院领导审批。医用高值耗材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对于政府采购目录外的高值耗材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交设备科调研,报分管使用科室、分管科室和采购院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九条 外请专家手术所用医用耗材,应从我院采购目录中选择。如果使用医院采购目录未包含的耗材时,使用科室提出申请交分管院领

导同意,由设备科调研后交分管院领导和采购院领导审批,如果该耗材长期使用,商谈后纳入医院采购目录。第三章 采购的实施

第十条 物资采购根据具体情况,可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多种采购方式。

第十一条 物供科对经过审批的年度设备、软件计划和材料组织招标或竞价采购。相关科室分管院领导和使用科室、设备科、信息科、总务科、财务科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评标小组;监察审计部等相关部门和人员组成监督小组,负责采购过程的监督。物供科根据采购物资的具体情况,通知评标小组和监督小组人员参加采购工作,如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部门,物供科将以书面形式将采购结果告知该部门。

第十二条 分管采购院领导参加整个采购过程,其他分管科室院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参加采购,对于重大物资采购需院长参加。第十三条 年度计划外审批的设备,按以下程序进行采购:

(一)医疗设备,单台(批)1万元(含1万元)以下的由物供科、设备科和使用科室共同议价采购,审批报告和采购结果交物供科、设备科备案;单台(批)1万元以上的提交物供科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二)后勤设备,单台(批)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由总务科和使用科室共同议价采购,审批报告和采购结果交物供科备案;单台(批)5000元以上的提交物供科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三)信息设备,单台(批)小于3万元(含3万元)的物供科负责采用电话或传真方式进行询价采购;单台(批)大于3万元的按规定的程序组织招标或竞价采购。

第十四条 医院采购目录外审批的材料(包括临时急用、新增等材料),按以下程序进行采购:

(一)医用耗材(包括高值耗材),单个(批)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由物供科与使用科室一起采购,审批计划和采购结果交物供科备案;单个(批)5000元以上的提交物供科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二)供应物资材料,单个(批)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下的由物供科、设备科与使用科室一起采购,审批报告和采购结果交物供科备案;3000元以上的提交物供科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三)后勤维修材料,单个(批)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由总务科和使用科室一起采购,采购结果交物供科备案;单个(批)在5000元以上的提交物供科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四)信息材料,物供科负责采用电话或传真方式进行询价采购。第十五条 单台(批)3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后勤设备、信息设备

和软件招标或竞价采购前一周,在医院网站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招标或竞价采购结束后,发布中标信息公告。

第十六条 采购金额超过50万元的项目,采购前需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行贿记录查询,如果发现有行贿等不良记录,将立即取消参加招标或竞价采购资格。

第十七条 供应商资质审查,采购前由分管职能部门负责对参加投标或竟标的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授权代理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近期财务报表等,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还需审核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登记表,其他特殊物资需提供国家规定的相应证件,经过审核合格方能参加招标或竞价活动。对于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原则上要求省级以上(含省级)或四川省授权一年以上的代理公司参加,大型医疗设备则直接邀请厂家参加。

第十八条 原则上要求3家及以上供应商(或厂家)参加投标或竞争采购,不足3家或独家专利产品需经分管采购院领导审批同意。

第十九条 评标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设备和软件采购要求从商务、技术、价格、售后服务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最优得分(或得票)最高者为候选中标供应商;对于部分医疗设备采购,则从医院专家库抽取专家和评标小组成员一起打分进行评标,平均分值高者为候选中标供应商。最后交分管采购院领导审核确定中标供应商,个别非常重大项目采购则由院领导办公会讨论确定中标供应商。第二十条 招标或竞价采购工作结束后,采购部将采购结果以纸质打印并加盖物供科公章方式,告知中标供应商并传递给相关职能部门和使用科室;同时建立完整的电子版采购目录,供院领导、使用科室和职能部门查询使用。

第二十一条 单一(或具有市场绝对占有率)设备价格在5万元以下,发现竞价采购价格高于网购100%以上,经分管院领导和财务科审批后,可采用网络和委托外贸公司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第二十二条 使用优良、售后服务满意、价格低于10万元以下且变化不大的设备,可执行上一年度的中标采购结果。

第二十三条 集中采购的医用耗材按集中采购协议要求进行采购。第四章 合同管理

第二十四条 按照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对采购金额在万元以上的设备和材料,由分管职能部门负责草签合同,报主管领导审核,审核合格的签订合同。第二十五条 对未按本办法规定自行采购的物资,主管领导应拒签合同。第五章 验收和档案资料管理

第二十六条 设备和软件验收由各分管职能部门负责组织进行。验收时要按配置清单逐一清点各项硬件配置和软件功能,大型设备要求厂家提供各项性能检测报告,验收合格后共同签署验收报告。同时要求供应商(厂家)负责现场使用培训,并提供技术档案。

第二十七条 材料到货后由各分管职能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验收,验收时要检查采购材料是否与采购目录相符,并填写验收记录。第二十八条 验收合格的物资,由分管职能部门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包括资质证件、合同、配置清单、验收记录等),并按档案管理要

求归档管理。第二十九条 物供科负责对招标或竞价等采购过程中的原始资料予以存档保留,包括供应商签到表、评标人员签到表、报价单、中标设备配置清单、中标材料采购目录等。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参与采购的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采购纪律,不得向供应商(厂家)泄露任何与医院采购事宜有关的内容,包括计划、预算、招标或竞价采购过程内部商谈等,不接受钱物、请吃、请玩等。

第三十一条 监察审计部负责采购过程的全方位(包括考察、招标、验收等)监督,发现如有违反本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行为的应提出并予以纠正,提出后不纠正的要依医院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分管采购院领导组织财务科、监察审计部等部门每年一次对设备科、信息科、总务科和部分直达材料的采购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三十三条 物供科负责组织每年一次的供应商评价,对不合格供应商取消供货资格。第七章

违规责任

第三十四条 医院相关部门和个人在物资采购过程中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内部通报、诫勉谈话、责令辞职等处罚。经济上对于违规额小于5万元的按实际违规额5-10%进行处罚;大于5万元的由院领导办公会讨论进行处罚。

第三十五条 参与采购人员在审批和采购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对医院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六条 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或串通其他供应商、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履约的,以及未按中标目录供货,包括以次充好、以小包装代替大包装、变更生产厂家、以国产代替进口等各种违规行为,将取消我院供货资格,并按合同中规定的要求追究供应商责任和处罚。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物供科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有不符之处,按本办法执行

第6篇:医院物资采购制度

医院物品采购制度

为规范医疗仪器设备、基建材料、后勤物资的采购,增加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防止违法违纪等腐败现象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程序

1.所有物品采购,按归口管理原则,由职能科室写出书面申请,经采购小组同意,报分管院长审批。一万元以下物资,选择质优价廉的供应商,自行采购,超过1万元不满10万元的物资采购,按第一集团相关规定采购,超过10万元以上报卫计委审核,交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集中采购。

2.对于长期使用的易耗品,如汽车加油、装潢、保险、维修、轮胎以及印刷、办公设备耗材、桶装饮用水等项目,按政府确认的定点单位,从中选择质优价廉的供应商,实行定点采购。

3.对设备和大件物品,所需科室在前期调查了解和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向相关的职能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由职能科室报请分管院长审查,再提交院长会议或相关委员会讨论,得到通过后,列入年度采购计划,凡列入年度采购计划的设备和大件物品,要组织相关人员到厂家、销售公司及该产品的使用单位进行考察,并向院长室提交书面考察报告,得到认可后按《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实施采购。

(二)采购办法

1.医院所有物品的采购,事前必须进行信息公示,形式上可通过会议通告或张贴公示的办法,告知供应商。采购结束后,对所购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产地、价格等,由采购小组负责人在院周会上向全院通报。

2.凡医院自行组织采购的,由医院采购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采购时邀请市卫生局相关人员参加,医院职工代表参与,纪检监察室人员对采购过程实施全程监督。凡自行采购的,原则上实行招标采购,不能实行招标采购的,由医院采购小组组织相关人员集体比价采购,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自作主张采购。3.对采购过程中因某些原因终止采购或需变更采购时,由采购小组向院领导汇报,经院长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出具体的处理意见,然后按相关程序重新组织采购。临时采购或急需采购,由采购小组在向有关部门请示后再组织实施。

(三)采购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质优价廉、效益优先原则; 3.规范运作、方便管理原则;

4.集体决策、职工参与、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原则; 5.按级负责、责任到人原则。

(四)采购管理

1.采购工作在院长室的领导下,由采购小组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依照职能科室各自的职责,在采购前做好申请和市场行情的摸底工作,然后再按规定实施采购。

2.采购人员做到廉洁自律。严禁职能科室和采购人员同供应商串通,虚报价格,提供假材料和伪劣产品;严禁向供应商泄露标底和他人的投标资料以及提供评标的内部情况;严禁自行采购和先采购后补办手续的行为;严禁收受供应商的礼金、礼品和回扣以及接受他们的宴请。

3.采购的所有物品必须按规定办理入库手续,仓库保管员必须建帐登记,申领物品必须手续齐全,防止物品流失。对违反采购规定,构成违纪的,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构成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4.物品采购完成后,所购物品的发票必须由采购员、相关科室的科长(主任)、纪检监察人员、分管院长共同签字后,交院长审批,然后方可办理报销和汇款手续。财会人员按院长审批意见和合同约定,及时给予办理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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