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表态发言(精选8篇)_人大专题询问表态发言
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表态发言(精选8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人大专题询问表态发言”。
第1篇:接受人大询问表态发言
接受人大询问表态发言
尊敬的李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常委、各位委员:
我代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表态发言。
一、端正态度,正确对待专题询问。询问权是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监督权力,是人大监督权的题中应有之义。人大的询问,是人大法定监督权的一种外化载体,是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进行的监督性的庄严之问。专题询问的都是相关领域的热点、焦点问题,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关切,有利于政府部门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为此,我们将做到端正态度,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把推进工作和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作为做好专题询问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二、明确重点,抓好各阶段工作落实。准备阶段,明确应询要求,深入调查研究,为专题询问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询问阶段,充分准备,认真答复询问人提问。整改阶段,剖析原因,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及时反馈,做到有询问、有答复、有结果,问不止于答,确保专题询问意见得到切实办理。
三、举一反三,努力开创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新局面。以此次专题询问为契机,注重询问成果的转化,紧密联系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查摆工作的方方面面,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抓紧弥补。让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人大监督下能够多多“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努力开创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新局面。
第2篇:副县长 人大常委会 任职 表态发言
任职发言
尊敬的周主任、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大家好!
今天,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我衷心感谢周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及全县干部群众对我的信任,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神圣。我相信,有县委的信任和坚强领导,有县人大的依法监督,有县政府领导班子的大力支持,有全县广大干群的同心协力,我一定能承担好这个重任,履行好我的职责,用良好的工作业绩来回报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期望与重托。
新的环境、新的岗位,使我面临新的挑战、新的责任,我丝毫不敢懈怠。一直以来,我在市宗教局工作,尽管平时也经常与县市的同志们接触,但对--方方面面的工作还需要进一步的接触和了解。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牢记使命、自我加压、知难而上,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素质,始终和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虚心向各位领导、同事们学习,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开阔视野,提高境界,努力增强驾驭复杂工作局面的能力。
二、进一步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尽快进入角色,适应新的工作环境。不断总结创新,争取工作主
第3篇:在人大常委会上的表态发言
在珲春市人大常委会上的表态发言
(2011年5月20日)
尊敬的李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和各位委员:
衷心感谢人大常委会对我的信任,任命我为珲春市法院副院长并代院长职务。珲春市作为我省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在国家实施的“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战略中占有重要的历史地位。我为能够融入这片热土开展工作,深感荣幸和自豪!
任命我为代院长,对我来说是新的起点、新的征程。我感到非常光荣,同时也深感责任大、担子重。但我有信心、有决心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尽心竭力履行好岗位职责。今后,我将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出努力: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大局。紧紧依靠市委的领导,准确把握工作方向,把贴近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作为审判工作根本价值取向。牢固树立审判工作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的思想,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法院的各项工作,为促进珲春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坚持以身作则,带好法院队伍。形象就是旗帜,岗位好比舞台。古人说,“公生明,廉生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提高党性修养,讲操守、重品行,倡廉洁,常自律,当表率。发扬勇
于争先,保持开拓创新,发扬勤奋好学,保持艰苦奋斗,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求真务实,坚持带好班子、带好队伍,调动好班子成员和各方面的积极性,集思广益,广纳群言,团结大家一道做好工作。在发扬民主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不断推进法院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不断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水平,为珲春的社会发展和经济繁荣做出积极的努力。
三是坚持公正司法,自觉接受监督。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在着力抓好审判执行和法院其他工作的同时,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虚心听取各位委员及各级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时地向人大报告法院的重点工作;对重大问题的决策,要主动征求人大常委会和人民代表的意见,自觉地把法院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更好地发挥人民法院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的职责。
总之,我会加倍珍惜大家对我的信任,决心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继承与发扬珲春市法院历届班子和领导的优良传统和工作作风,加倍努力,用优异的工作实绩,回报各位主任和委员对我的信任、期望与重托。
再次感谢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和各位委员。谢谢大家!
刘丽萍
第4篇: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就职表态发言
本人于1961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XX年至今担任区人大法制工委主任,这次组织提名我拟任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我深感职责重大、使命光荣。如果这次常委会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不辜负组织的重托,不辜负常委会的期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坚持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围绕中心、忠于职守、依法履职,开拓创新、严于律己,尽心尽职做好本职工作。
一、坚持学习,提高素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人大工作业务知识,提高法律知识水平,提高组织领导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在工作中勤于思考,勤于探索,在不断学习中提高素养、开阔思路。
二、坚持勤政、依法履职。充分发挥办公室综合、协调、服务、督办等职能,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尽心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联系上下、协调左右、推动工作。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严格按制度办事,努力形成行为规范、求真务实、狠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服务、当好参谋。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围绕为常委会服务、为各工作委员会服务、为人大代表服务,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涵,提升服务水平。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四、坚持廉洁、严以律已。坚持党性原则,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加强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书和廉洁自律要求,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认真负责不越权,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主动搞好班子团结,努力维护人大机关和人大干部的良好形象。
第5篇:副县长人大常委会任职表态发言
任职发言
尊敬的周主任、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大家好!
今天,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我衷心感谢周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及全县干部群众对我的信任,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神圣。我相信,有县委的信任和坚强领导,有县人大的依法监督,有县政府领导班子的大力支持,有全县广大干群的同心协力,我一定能承担好这个重任,履行好我的职责,用良好的工作业绩来回报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期望与重托。
新的环境、新的岗位,使我面临新的挑战、新的责任,我丝毫不敢懈怠。一直以来,我在市宗教局工作,尽管平时也经常与县市的同志们接触,但对--方方面面的工作还需要进一步的接触和了解。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牢记使命、自我加压、知难而上,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素质,始终和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虚心向各位领导、同事们学习,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开阔视野,提高境界,努力增强驾驭复杂工作局面的能力。
二、进一步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尽快进入角色,适应新的工作环境。不断总结创新,争取工作主
动,坚持依法行政,扑下身子,真抓实干,真正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三、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十禁止”,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权利观,牢固构筑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法制监督,认真听取群众团体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自觉做到自警、自省、自律,以实际行动来维护政府的形象。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无论是在工作经验上,还是在知识水平上,我都还存在着许多不足,我将以这次来--工作为契机,加强学习,不断充实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自我,倾心尽力,忠实履行职责,竭尽所能为--的发展添砖加瓦!
谢谢大家!
第6篇: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就职表态发言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就职表态发言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就职表态发言
本人于1961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XX年至今担任区人大法制工委主任,这次组织提名我拟任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我深感职责重大、使命光荣。如果这次常委会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不辜负组织的重托,不辜负常委会的期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坚持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围绕中心、忠于职守、依法履职,开拓创新、严于律己,尽心尽职做好本职工作。
一、坚持学习,提高素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xxxx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人大工作业务知识,提高法律知识水平,提高组织领导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在工作中勤于思考,勤于探索,在不断学习中提高素养、开阔思路。
二、坚持勤政、依法履职。充分发挥办公室综合、协调、服务、督办等职能,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尽心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联系上下、协调左右、推动工作。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严格按制度办事,努力形成行为规范、求真务实、狠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服务、当好参谋。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围绕为常委会服务、为各工作委员会服务、为人大代表服务,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涵,提升服务水平。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四、坚持廉洁、严以律已。坚持党性原则,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加强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书和廉洁自律要求,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认真负责不越权,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主动搞好班子团结,努力维护人大机关和人大干部的良好形象。
附送: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述职报告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述职报告
201X年,在市人大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狠抓人大办公室自身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具体工作,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了服务和保障。
一、强化学习,提高素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政治制度的日臻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地位日益提高,工作日益繁重、作用日益明显,办公室的工作越来越重要。日常工作中,根据办公室工作无小事的特点及所担负的对上下左右服务,对机关工作综合,对内对外协调等工作职责,通过各种方式教育和引导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加强修养,注重提高,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来,在爱岗中敬业,在敬业中求作为,从而激发了每位同志的工作热情,调动了每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做好工作,就必须强化学习,全面提高素质,增强履职本领。为此,进一步严格了学习制度,不断强化各方面的学习。一年来,始终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充分利
用多媒体播放专题讲座,共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20余部,学习党章、先进事迹、上级文件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等30余次。通过学习政治理论,提高了政治敏锐性和应变能力;学习法律法规,强化了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学习业务知识,增强了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学习书本知识,丰富了知识层面和个人素质。
二、扎实工作,务实创新 办公室是人大机关的窗口,负有承上启下,联系左右,协调各方的职责。办公室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形象,也直接关系到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质量。一是周密组织,开好“三会”。从自身做起,要求办公室每位同志都把自己的工作放到围绕为“三会”服务这个关键任务去思考、去定位,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在自己工作职责范围内,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预见性、超前性和计划性。积极探讨人大常委会审议程序的合理性,与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领导反复研究,改革审议程序。并建议主任会议,对审议意见在常委会上进行表决,提高其法律实效。一年来共直接组织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6次,常委会6次,促进了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保障了人大换届等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深入调研,出谋划策。今年,围绕市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调研。按照黄字 201X 16号文件和城市建设指挥部会议精神,考察调研组首先邀请中规院专家许顺才等来黄,就南排河景观开发做指导性报告,形成总体开发规划概念。在此基础上,集中召开了三次座谈会,根据南排河实际情况,经多方面征求意见,就景观开发反复研究、深入探讨、统一思想,有针对性地确定了调研重点和视察方案。作为调研组成员,于7
月份利用六天的时间,奔赴承德市、承德县、阳泉市、嘉善县、南通市等五个城市,对六条河道的开发治理情况进行了实地参观考察。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南排河景观开发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就如何解决开发资金问题、河道污染问题、土地利用问题、水源问题提出了科学性和可行性较强的调研报告。同时会同财经科、科教文卫科、内务司法科选定并组织参与了关于市政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药品管理法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在此基础上,结合黄骅的实际,就有关问题积极出谋划策,不少意见和建议得到市人大常委会的认同,为推动市委重点工作的落实,促进政府难点工作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三是组织视察,履行职责。为搞好对重大事项的集中监督,今年6月份,会同代表联络科组织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30多名,对全市交通、城市规划建设建设进行了视察。多次陪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视察工业、农业项目,起到了依监督促发展的作用。
三、维护团结,协调一致 团结出凝聚力,团结出战斗力。站在全局的高度,注重协调好三个关系。一是协调好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对于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内容及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及时准确地向“一府两院”通报,并跟踪了解督导办理情况,向常委会及时反馈。二是协调好机关各办事机构之间的关系。对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及时传达贯彻,分解落实到各科室。三是协调好办公室内部的关系。以服务为核心,以会务为重点,以事务为保障,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勤沟通、多协商,紧密衔接,步调一致,促进了办公室工作有序顺利的开展。同时,积极做好老干部工作。把机关活动室作为机关干
部之间、机关干部与老干部之间加强联系、交流感情的平台,寓联系感情于体育活动之中,活跃了人大机关的工作氛围。
四、反腐倡廉、廉政勤政 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机关财务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和办公经费管理制定。自觉服从人大常委会主任、分管副主任的领导,严格执行财务运行审批程序。积极遵守廉政规定,从自身做起,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经常加强教育和要求,主动接受机关干部职工和社会的监督。一年来,虽然在依法履职、改善办公条件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委、与市人大党组、与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办公室有关建设尚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机关学习制度需进一步健全;三是在发挥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能上还不够充分。这些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
第7篇: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
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和《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专题询问,指市人大常委会针对某一特定问题或工作领域相关情况,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向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宁波海事法院进行询问,是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一种具体方式。
第三条 专题询问遵循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专题询问的议题应当是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一般可结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议题确定。
第五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常委会工作机构)应当在每年十二月上旬前提出下一年度拟进行专题询问的议题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以下简称办公厅)汇总后,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以下简称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
除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的专题询问议题以外,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市人大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在主任会议确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的七日前,提出与会议审议议题有关的临时性专题询问,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专题询问。
第六条 专题询问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协助开展专题询问工作,主任会议讨论决定具体实施方案。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根据主任会议决定,承办专题询问的有关具体工作。
开展专题询问应当成立专题询问工作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分工联系主任担任组长,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人任成员,负责指导、协调专题询问工作的实施。
专题询问工作组可聘请专家学者或专业人士担任咨询员。
第七条 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负责拟制专题询问工作实施方案。专题询问工作实施方案包括:询问的目的、询问的议题、询问人和被询问人建议名单、时间、地点、会议议程、主持人、参加(列席)人员、旁听人员和新闻报道等内容。
询问人建议名单由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推荐或者个人报名的方式产生。(原第十条第一款修改调整至此)
第八条 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围绕专题询问的议题,可以根据下列途径了解情况,拟定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市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与询问议题有关的工作进行视察或者专题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询问议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
(四)议案、建议中反映的突出问题;
(五)通过调研、代表座谈会、群众来信来访、征求意见函和媒体网络等收集的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
(六)其他途径汇总的意见中比较集中的问题。
第九条 办公厅一般应在召开专题询问会议一个月前,将询问目的、时间、地点和主要议题等相关事项通知被询问机关。在专题询问会议召开的七日前发出正式通知。
临时决定的专题询问的相关事项由办公厅在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后通知被询问机关。
第十条 专题询问一般在市人大常委会联组会议或全体会议上进行。对于突发性、特别重大的事项,主任会议可以决定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闭会期间安排专门会议进行专题询问。
在专题询问会议前,可以事先就相关议题进行分组审议。
第十一条 专题询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根据专题询问所涉工作,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宁波海事法院院长,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根据专题询问需要,被询问机关可以邀请有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到会说明情况。
第十二条 专题询问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对同一问题可以补充询问一次。(原第十四条、第十六条归并)提出询问应当征得主持人同意,在被询问机关职责和询问议题范围内询问。提出的问题应当重点突出、事实清楚、客观公正、条理清晰。
被询问人应当如实准确地回答询问人提出的问题,不能推脱或者回避问题,不得对询问人提出反问。
被询问人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说明原因。并在下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前书面答复。(原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调整至此)
第十三条 询问问题涉及多个政府部门的,应当以承担主要职责的部门为主答复,其他有关部门可以补充答复。
第十四条 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整理形成专题询问文字实录,经主任会议研究通过,以专题询问意见的形式交由承办机关研究处理。
承办机关应当在收到专题询问意见的三个月或主任会议指定的时间内,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先送交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经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主任会议认为必要时,可以决定将专题询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原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调整至此)
第十五条 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应当对专题询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被询问机关在询问答复中提出的具体事项进行重点督办。
被询问机关对专题询问意见落实不力、工作不到位的,市人大常委会可依法采取其他监督方式督促落实。
第十六条 市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就专题询问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或者作出决议、决定。
第十七条 专题询问情况,应当向市人大代表通报。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8篇: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工作程序
***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工作程序
2012年5月6日
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开展专题询问是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的重要方式,是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的有效途径。为规范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工作,根据《组织法》、《监督法》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专题询问议题的提出
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的议题,应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由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提交主任会议研究确定。
二、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
(一)专题询问前应围绕专题询问议题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调研和视察。
(二)专题询问前的调研由常委会副主任牵头,由常委会有关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及相关工委组成调研组具体开展。具体方式与常委会会前议题调研、执法检查相同,可一并进行。
(三)专题询问前的视察采取集中视察和分散视察进行。集中视察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并邀请所视察县区市人大代
表参加。集中视察前,由相关工委结合前期调研情况,制定具体视察方案,明确视察目地、重点内容及要求,确定视察时间和地点,提前5日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邀请的市人大代表及有关部门、单位。分散视察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单个或几个人联合采取就地就近的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和群众意见、建议,掌握更多第一手资料。视察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应根据视察了解的情况,提出拟询问的具体问题。
(四)视察活动结束后,相关工委结合前期调研情况,汇总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及专题询问的具体问题,归纳整理后,提出专题询问的具体问题建议,提交主任会议讨论。主任会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6—10个具体询问问题,并从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确定4—8人个主询问人。
三、沟通与协调
(一)专题询问议题确定后,常委会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应及时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沟通,取得市委支持与政府配合。
(二)专题询问的议题及具体询问问题确定后,常委会秘书长及相关工委应及时与市政府秘书长及市政府相关部门沟通。涉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议题,由常委会分管领导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院长沟通,加强协调配合。
(三)根据不同的层次和时间,沟通可反复多次进行。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专题询问的目地和意义,依据和方法,议题和拟询问的具体问题,拟推动解决的问题、落实的难度、询问后如何跟踪落实等。
(四)市“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专题询问拟询问的具体问题,总结工作,查找出现问题的原因,寻找解决方案,为回答专题询问做好准备。
四、开展专题询问
(一)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期间,专门安排半天时间,召开专题询问大会,开展专题询问。
(二)专题询问大会除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席常委会会议人员参加外,还可根据需要,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或公民列席,听取专题询问,提出意见。
(三)被询问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列席常委会会议,听取意见,并在专题询问大会上回答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询问。对确实存在的问题应承诺改进的方法和时限。
(四)专题询问每个问题的问答过程应控制在20分钟之内。由主询问人主要询问,在被询问人回答过程中,其他组成人员也可随机发问,被询问人应当场给予回答。
(五)专题询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指出的问题,由相关工委整理后,吸收到审议意见(草案)中。
(六)专题询问大会开展专题询问期间,天水日报、天水电
视台、天水在线网站等新闻媒体应派记者到会,进行专题报道。
五、专题询问后的跟踪督查
(一)常委会闭会后,相关工委应结合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对专题询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也可选择其中某一问题进行跟踪督查。
(二)市“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对专题询问中所指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两个月内书面报告常委会。
(三)常委会收到市“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后,交相关工委进行审查,并将结果报主任会议。对整改不力的,由主任会议决定,责成其进一步整改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在一个月内向主任会议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