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政策表态发言稿(精选5篇)_发声亮剑表态发言稿二
全面二孩政策表态发言稿(精选5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发声亮剑表态发言稿二”。
第1篇:全面放开二孩政策讲稿
全面放开二孩政策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这是继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之后的又一次人口政策调整。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尽管自70年代初以来,我国实行计划生育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由于我国在50年代和1962~1972年间先后出现了两次生育高峰,使得我国人口快速增长的趋势始终没有改变。进入80年代后,人口增长的速度加快,每5~7年即可增长1亿人口,如此庞大的人口将给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带来巨大压力。
1982年十二大,计划生育被确定为基本国策。实行计划生育,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坚持优生优育,提高人口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也是造福子孙后代的百年大计。
生育要有计划,但计划也并非一成不变,正所谓“文章因时而著,政策因时而易”。从1980年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到1984年提出在农村适当放宽生育两孩的条件,然后是2013年单独二孩政策的通过,再到今天的全面放开二孩,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一直在处于动态调整的“进行时”。
为何全面放开二孩
1、单独两孩实践遇冷 生育率低到危险
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效果并不尽如人意。截至2014年12月,全国仅有不足100万对单独夫妇提出再生育申请,而此前的官方预计是每年增加200万人左右。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经济蓝皮书:2015年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认为,中国目前的总和生育率只有1.4,远低于更替水平2.1,已经非常接近国际上公认的1.3的“低生育陷阱”。
虽然也有专家表示中国已经进入“低生育率陷阱”没有根据,但不可否认的是:人口是一个国家竞争力的基本要素。没了人口红利,在竞争力上就少了一枚盾牌。
2、“银发危机”
从人口结构上看,现在中国的老年人口比例在不断上升,从2010年13.3%提高到2014年的15.5%。目前,中国已成为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老人生活旅居问题也在不断凸显出来。
据联合国统计,到本世纪中期,中国将有近5亿人口超过60岁,而这个数字将超过美国人口总数。
这就提出了一个严肃的课题:出生率降低,年轻人越来越少,今后谁来工作、谁来纳税、谁来养活数以亿计的老年人?
3、“刘易斯拐点”隐忧
“刘易斯拐点”,即劳动力过剩向短缺的转折点 由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瑟·刘易斯在1968年提出。它指的是在工业化进程中,随着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逐步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渐减少,人口红利慢慢消失,最终枯竭。
从目前的现状来看,低生育率和老龄化是中国经济刘易斯拐点提前出现的关键诱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保持了高速的增长,大量的富余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在催生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导致了目前农村问题频发。以“老弱病残”为主的农村人口结构已逐步凸显了农村经济的增长乏力。
4、“失独”社会之殇 近些年来,我国家庭规模不断缩小,从1982年的4.43人缩减至2010年的3.10人,独生子女家庭超过1.5亿户,家庭的生育、养老等基本功能有所弱化。许多独生子女面对沉重的养老负担,常感到有心无力、独木难支,而老人“失独”不仅是家庭灾难,也是社会之殇。
今年7月19日,杭州失独老夫妻在女儿去世百日祭双双自杀的消息令大家心痛不已,同时也不禁深思:中国第一代独生子女政策家庭逐渐步入老年,失独家庭成为一类社会创伤。失独家庭所经历的心理创伤、经济压力、医疗养老问题超过一般家庭丧子后承受的痛苦,而这份痛苦谁能解?
5、男女比例失衡
计划生育政策自1980年开始强化,这分别体现为城市的普遍“一胎”和农村的普遍“一胎半”政策。在重男轻女思想依然普遍和B超逐渐普及的情况下,可能促使男女出生比例节节升高,从1980年的107.4上升到2004年的121.1。
男女比例失调是性别偏好、生育数量限制和胎儿性别鉴定三个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缺一不可。重男轻女的观念虽然已经淡化,但依然会长期存在;禁止胎儿性别鉴定技术也不可能完全有效。因此,要使男女比例恢复正常,有效的办法就是全面取消生育限制政策。至少经历4个关键程序,抢生属违法要罚款
以“单独二孩”政策的推出为参照系,全面放开二孩要落地,恐怕至少要经历4个关键程序:第1关:中共中央的决定;第2关:国务院制定调整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第3关:各地实施方案报批;第4关:地方人大修订计生条例。开放二孩要先修法
全面放开二孩的政策落实应该是参照“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全面放开二孩依旧需要依法落实,首先有个修法的过程。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当年12月国务院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议案”,12月末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
该《意见》明确了各地落实“单独二孩”的实施方案。首先,各省(区市)的政府制定实施方案,接着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即国家卫计委)备案。之后,各省人大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性法规。
抢生属违法要罚款
目前,根据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各省份计划生育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国家仅对计划生育政策做出原则性的规定,而具体的生育政策在省级层面制定。我国正式启动“单独二孩”政策后,多地相应地修改了计划与生育条例。这导致了各地政策的落地出现了时间差。
如2014年1月,浙江、安徽、江西三省率先启动“单独二孩“政策,3月至6月多数省份集中实施,9月政策全面落地。地方政策的出台时间决定了新生儿的身份是否合法。
对于政策落地之前“抢生”单独二孩者的处理,各地也有不同。
此前媒体曾统计,江西、浙江、天津、北京、陕西、上海、四川、甘肃、重庆、广东、辽宁、湖南、云南、福建、内蒙古、黑龙江、贵州等17个省市自治区明确规定在政策落地之前“抢生”单独二孩者属违法,仍需按规定进行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允许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也就是说,允许“二孩”而不是“二胎”,例如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家庭,那该家庭就不再适用“全面二孩”的新政了。据了解,之所以称“二孩”而非“二胎”,是因为“二孩”所强调的是生育“数量”,并非“胎次”。“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七大焦点问题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30日,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表示,预计明年第一季度,全国多数省(区、市)都能够具体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按照中央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的部署,我们已经在全国实行了一孩生育登记。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我们将进一步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准确掌握生育信息,重点加强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妇幼健康的咨询指导,落实免费的卫生计生服务项目。
1、谁能享受全面二孩政策?
王培安副主任:全面二孩政策,是指所有夫妇,无论城乡、区域、民族,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2、全面二孩政策何时开始实施?
王培安副主任: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决策部署,需要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依法组织实施。预计明年一季度前各地将陆续开始实施。
3、生育还要不要审批?
王培安副主任:按照部署,我们已经在全国实行了一孩生育登记。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我们将进一步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各省(区、市)制订。符合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卫生计生部门将进一步简化程序,做好服务,方便群众。
4、如果只生一孩,还奖励吗? 王培安副主任: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5、如何避免二孩“抢生” 生育二孩最快也要等到明年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表示,“全面二孩”的实施,需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
国家卫计委下属的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姜卫平表示,除经全国人大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之外,还需各地履行实施方案报批、地方人大修订计生条例等环节,才能使全面二孩最终落地,“比照‘单独二孩’从决策披露到最终各地落地实施时间,生育二孩最快也要等到明年”。
从单独二孩政策来看,自2013年11月明确至2014年7月全国绝大多数省份都已完成地方法规的修订,相隔9个月左右。而女性从怀孕至生育,一般需要9至10个月。
6、哪些情况得缴纳抚养费 违规生育二胎、三胎照罚
根据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即通俗所指的“超生罚款”。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社会抚养费征收是否会取消,以往超生尤其是超生二孩的社会抚养费是否要返还? 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表示,实施全面二孩并不意味着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否定,生育权仍然会受到限制,而作为体现违规成本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将继续执行。
不少基层计生干部表示,全面二孩放开后,符合政策二孩生育肯定无需征收社会抚养费。但只要是违反政策生育,比如违规生育二胎、三胎情况,仍将征收社会抚养费。此外,对于此前生育二孩被“罚款”的家庭,从现有政策来看返还社会抚养费的可能性不大。
7、生育二孩产假能休多久 一般二孩产假只有98天
生育二孩能休多久?不少地区将晚育范围确定为已婚妇女23岁(或24岁)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因此生育二孩不属于晚育范畴,相应晚育奖励的产假将无法享受。加上二孩不属于独生子女,相应增加的产假也无法享受,一般二孩产假就只有国务院相关规定中明确的98天。
至于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及独生子女不再奖励对于二孩产假的影响,多地企事业单位普遍反映“还需等具体操作办法出台,在此之前都得按现有规定执行”。
第2篇:形式与政策论文全面二孩政策
摘要:刚刚闭幕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标志着,中国全面放开“二孩”政策落地。这是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之后的又一次人口政策调整。因此,本文主要从多方面分析二孩政策的原因来论述开放该政策的意义。关键词:“全面二孩”政策原因意义
一、开放“全面二孩”政策的原因
(一)单独两孩实践遇冷,生育率低到危险
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效果并不尽如人意。截至2014年12月,全国仅有不足100万对单独夫妇提出再生育申请,而此前的官方预计是每年增加200万人左右。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经济蓝皮书:2015年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认为,中国目前的总和生育率只有1.4,远低于更替水平2.1,已经非常接近国际上公认的1.3的“低生育陷阱”。
(二)人口老龄化严重
2015年2月26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数据显示,2014年年末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数为21242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15.5%;65周岁及以上人口数为13755万人,占比10.1%,首次突破10%!这一切都向我们昭示着,中国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这使得中国不仅面临劳动力短缺、人口红利消退等问题,而且还面临巨大的养老压力——尤其是在养老金账户缺口很大的现实下。
(三)男女比例失衡的问题
我国自计划生育以来,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渐失调。根据人口普查资料等计算的结果是,到2020年,中国约有11200万25岁-35岁的男青年,而相应20岁-30岁的女青年约有7200万。届时,光棍可能超过4000万人。或者说,不到3位适婚男性中就有1位单身,使我国婚姻危机日益严峻,并影响未来人口质量。与此同时,男性劳动力过剩,就会导致女性就业更加困难。
(四)“刘易斯拐点”隐忧
“刘易斯拐点”,即劳动力过剩向短缺的转折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保持了高速的增长,大量的富余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在催生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导致了目前农村问题频发。以“老弱病残”为主的农村人口结构已逐步凸显了农村经济的增长乏力。
(五)“失独”社会之殇
近些年来,我国家庭规模不断缩小,从1982年的4.43人缩减至2010年的3.10人,独生子女家庭超过1.5亿户,家庭的生育、养老等基本功能有所弱化。许多独生子女面对沉重的养老负担,常感到有心无力、独木难支,而老人“失独”不仅是家庭灾难,也是社会之殇。
二、“全面二孩”政策的意义
全面二孩政策的提出,是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重大举措——这是专家们的共识。顾宝昌说,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有利于优化人口结构,增加劳动力供给,减缓人口老龄化压力;有利于提高家庭抗风险能力,增加未来劳动力的供给和缓解老年扶养负担;有利于扩大国内需求和经济平稳增长,焕发社会活力和增强创新能力,提升我国的国际竞争力。
原新分析认为,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对于人口年龄结构有一定的修复作用,对于人口素质的提升也将起到促进作用。此外,经过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后,我国家庭逐步简约化,全面二孩的放开,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善家庭结构,有利于家庭经济社会功能的发挥,也有利于子女教育。
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有利于保持人口增长与经济增长的长期协调发展,有助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独生子女政策实行30多年来,我国已经脱离了人口增长远远超过经济增长的客观条件。并且,独生子女政策实行时间过长导致人口红利过快消失。实施“全面二孩”政策,遵循了科学的人口发展规律,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加快人口增长速度,改善人口数量结构,提高适龄劳动人口比例,因而有利于适度人口增长与经济合理增长的协调,促进中国经济保持更长时间的中高速增长。
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有利于完善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这一政策实施一段时间后,将大量减少此前的“失独”家庭及其痛苦,大大缓解独生子女成才问题的困扰,减轻现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的过重负担,促使男女性别逐渐趋于平衡等。
三、总结
“全面二孩”政策的开放引发了社会大众、媒体、专家学者等的广泛关注,在朋友圈中也成为了热议话题,评论有喜有忧,有优有劣,有赞扬也不乏吐槽者。但从长远来看,全面二孩对解决计生政策30年来造成的历史欠账,以及缓解未来老龄化社会的压力,新政策所产生的影响无疑是积极而深远的。
国家的未来归根结底是人,生育则孕育着民族与国家的未来。低生育陷阱可能带来隐患与风险,人口政策调整势在必行。在应对老龄化社会方面,这种做法有其现实意义。放开生育有助于平衡一个社会老龄化越来越严重的困局。
中国人口政策的调整或许不可能一蹴而就,将来如何调整,或许也将根据未来的情况而定。不管鼓励生育也罢,还是其他人口政策调整也罢,而最终我们的人口政策需要注入更多内涵。其不仅仅关注人口数量,更应该关注人们的生育权利的满足与保障,关注人口的质量。事实上,老龄社会并不那么可怕。在很多发达国家,人口并没有我们这么多,也曾经面临战后婴儿潮以及相应的老龄化,但是,这些国家社会发展水平并不低,人均GDP远远超过我们。这说明,高素质的人口完全可以创造更多的财富。从提高国民素质入手,通过加大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的供给,完全可以通过高素质的国民创造更多的财富,来化解未来的老龄化危机。
全面放开“二孩”是中国人口和生育政策科学化、法治化的新起点,这样的政策更加遵循人口发展的科学规律,相关政策的落实执行也将纳入法治轨道。中国人口结构的新常态转变必将更加切合我国实际,对不断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朱大鸣.尽快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对中国非常重要[J].卓越理财, 2015.中国新闻网.专家建议全面放开“二孩”政策[J].现代养生, 2015, 04期(04).陈爱珍.现阶段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可行性的统计分析[J].经济视野, 2014, 第10期(10):389-389.刘爽, 王平.对“单独二孩”政策新的认识与思考[J].人口研究, 2015, 第2期(2):57-66.周平梅.二孩政策的可行性研究[J].青年科学:教师版, 2014, 35(9).
第3篇: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经济学思考
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经济学思考
【摘要】目前我国的人口形势已经发生了巨大转变。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实施全面放开“二孩”政策,这意味着实行了30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正式宣布结束,再也不受“双独二孩” 或“单独二孩”政策的限制。文章从经济学的视点出发,分析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原理和意义,探讨全面放开“二孩”应注意的问题,并对“二孩”政策给予相应建议。
【关键词】“二孩”政策 经济学 人口红利 刘易斯拐点
【中图分类号】C92 【文献标识码】A
从1979年实行独生子女政策算起,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已经实行了37年。与当时担忧“人口爆炸”相比,目前我国的人口形势已经发生了巨大的转变。生育率低下、人口老龄化严重、人口红利消失、性别比失调等问题是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在这种形势下,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实施全面放开“二孩”政策。
我国“二孩”政策的历史回顾
对于经济发展与人口增长的关系,学术界存在着广泛的争论,学者们结合自己的理论提出了不同的人口政策。1888年,英国经济学家E.坎南根据边际报酬递减规律提出达到产业最大效益时的人口为适度人口。他从产业收益出发,指出人口过多过少都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只有人口适度才能促进经济发展。与之相对应的是适度的人口控制论,当时我国政府为了控制人口规模,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
提到计划生育这一国策,已经尽人皆知,家喻户晓,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从此独生子女政策成为我国计划生育国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独生子女政策对控制人口的快速增长起到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存在人口老龄化、未来劳动力不足、男女比例失调等一系列弊端。
因应现实,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先后进行了一些调整。1982年,中央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中,提出农村群众确实有困难要求生二胎的,经过批准可以有计划地生育二胎。1984年,中央在“七号文件”中指出,对农村继续有控制地开大口子,按照规定的条件,经过审批,可以生二胎。2002年,湖北、内蒙古、甘肃等省份开始实施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生二孩的“双独二孩”政策。2013年,中央在《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宣布实施“单独二孩”政策。然而,低生育率、劳动力短缺、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为了缓解这些问题,2015年10月29日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二孩政策。时隔两年,“单独二孩”政策升级为全面放开“二孩”,这不仅是一次人口生育政策的调整,也是基于我国人口结构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应对措施。
那国家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全面放开“二孩”呢?国家卫计委认为,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具有以下社会价值:第一,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有益于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改善家庭人口结构,进一步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发展;第二,有益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第三,有益于保持合理的劳动力规模,放慢人口老龄化速度,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经济学原理
从经济学原理看,二孩的生育和抚养符合边际成本递减规律(见图1)。在经济学中,边际成本是指每一单位新增生产的产品(或者购买的产品)带来的总成本的增量。虽然生育和生产不能画等号,但产生的效应是类似的。如果把孩子看成是产品,那么孩子的生育和抚养所产生的费用可以看作为生产成本。而同一对夫妻生下的第二个孩子可以穿第一个孩子穿过的衣服,玩第一个孩子玩过的玩具,用第一个孩子用过的学习用品。衣服、玩具、学习用品等可以视为固定成本,而孩子数量的增加承担了这一固定成本,从而降低了边际成本。与此同时,因为抚养第一个孩子有了经验,抚养第二个孩子的“技术水平”就会显著提升,从而使劳动生产率得到了提高,进而降低边际成本。
另外,从“刘易斯拐点”理论看,全面放开“二孩”具有时代的必然性。“刘易斯拐点”是由美国著名发展经济学家、1979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威廉?阿瑟?刘易斯提出。他在《劳动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这篇论文中,提出了分为劳动力无限供给和劳动力短缺两个阶段的“二元经济”发展模式。经济学中把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的交点,即劳动力过剩向短缺的转折点称为“刘易斯拐点”。而进入了“刘易斯拐点”,人口红利将会消失。我国从2004年开始就出现了“民工荒”、“招工难”现象,从那之后劳动年龄人口增长速度越来越慢,到了2012年,劳动年龄人口(15~59岁)数量大幅度下降,为93727万人。这意味着,如果不调整人口生育政策,我国劳动力无限供给的人口红利时代将会终结。基于“刘易斯拐点”理论,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将有利于延长我国的人口红利。
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经济学意义
有助于延缓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步伐。改革开放以来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导致我国的人口出生率迅速下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人口老龄化问题也日益突出。由于特殊的国情,我国的人口老龄化具有老年人口规模庞大、老龄化发展迅速、老龄化快于现代化等主要特征。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2010年占总人口的13.26%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其规模已达1.77亿。截止到2013年底,我国老年人口达到2.02亿,占总人口的14.9%,今后十几年我国的老年人口仍将以年均800万的速度持续增长。这意味着我国老年人口总量快速增长、老年人口所占比例持续上升、人口年龄结构不断上移。可以预见,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现行的生育政策保持不变,几十年后老年人口比重过大,劳动年龄人口锐减,必将影响我国经济发展活力和国际竞争力。在目前人口老龄化和低生育率加剧的形势下,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对缓解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有益于延迟我国的人口红利。从学术的角度来讲,“人口红利”是指一个国家在某个时期内,人口抚养负担较轻,劳动力资源比较丰富,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利的人口条件,整个国家的经济呈现储蓄和投资高增长的局面。由此可见,劳动年龄人口比例较大自然就会出现人口红利,这将有利于经济增长。反之,劳动年龄人口减少则会出现人口红利衰退或消失,这将不利于经济发展。近年来我国人口生育率一直保持在1.4%~1.5%的水平,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也在持续下降。一旦劳动力供给出现短缺,我国经济的潜在增长率将会呈现下降趋势,那么8%以上的高增长时代将一去不复返。据《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调查数据显示,截止到2013年,67.6%的人口为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其规模为9.2亿人,其绝对数量从2012年开始连续两年下滑,分别减少了345万和244万。这意味着我国的人口红利已经面临“刘易斯拐点”,因此有必要调整人口生育政策。而全面放开“二孩”政策有利于提高出生率和劳动人口总量,以及延长我国的人口红利。
有助于缓解社保空账危机。我国养老金制度运行时间比较短,目前正处在由现收现付制度转向个人基金积累制的过程中。当前的养老金制度实行现收现付模式,即现在退休职工领取的养老金来自于在职员工的社会统筹基金。
由于计划生育政策所引起的低生育率和人口老龄化,社保账户中资金流出迅速加快,资金流入增速缓慢,社保账户支付能力迅速下滑,甚至出现空账危机。在这种现收现支的模式下,养老基金必将会陷入入不敷出的困境。
据《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3)》统计,目前全国有19个省份的养老资金出现了收不抵支情况,并且个人账户空账规模在2012年已经超过2.6万亿。这表明在人口老龄化的冲击下我国养老金的统筹账户面临了巨大的财政危机。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指出,2013年我国老年抚养比达到21.58%,比2012年上升了0.92%,这代表着领取养老金的老年人口数量在稳步上升。综上可以看出,我国政府背负着巨大的养老压力,如果不做政策上的调整,最终会出现社保基金左支右绌的状况。全面放开“二孩”能够增加劳动年龄人口和社保缴费群体,从而提高社会养老的能力。
有利于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及扩大内需。随着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公布,相关上市企业已在积极布局婴幼儿产业。在此背景下,相关婴幼儿产品的股票也出现上涨趋势。可以说,全面放开“二孩”政策会给婴幼儿行业带来积极正面的影响。与此同时,对目前日益增长的教育产业也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相关教育板块在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出台后股指有明显涨幅,对此政策做出了积极回应。除此之外,全面放开“二孩”后,产妇和新生儿数量也会猛增,因此,放开“二孩”政策将扩大医疗需求,带动医疗行业发展。另外,随着我国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各种适合儿童观看的动画片、动漫市场也不断壮大,很多投资者纷纷将目光转移到此领域,未来这会成为我国重要的文化产业之一。这说明全面开放“二孩”政策在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方面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应注意的问题
跟踪实施效果,以避免掉入低生育率陷阱。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出台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反响,不仅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上热议这个话题,就连街头巷尾的人们都在谈论是否再生二孩。随着“二孩”政策的放开,普遍认为,未来几年我国将迎来生育高潮,但事实却事与愿违。中央电视台的“新闻1+1”栏目,曾经选取上海和北京两个具有代表意义的大都市,做了一期有关“单独二孩”政策遇冷的调查节目。根据调查发现,上海市育龄妇女中,虽然90%符合“双独”或“单独”政策,但事实上只有5%的妇女到卫计委申请生育二孩。据官方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14年12月末,上海市约有37万对育龄夫妇符合“单独二孩”政策条件,但只有6万多对申请生育二孩。北京的情况与上海非常相似,2014年全年,北京市符合“单独二孩”条件的夫妇中只有约3万对申请生育二孩。在节目中,记者广泛地对符合“单独二孩”条件却无生育意愿的夫妇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工作压力、经济条件、妇女权益保障体系的不完善等因素是引发无生育意愿的一个重要原因。这表明,我国正在走入低生育率时代,我们应紧密跟踪“二孩”政策的实施效果,以避免真正掉入低生育率的陷阱。
有可能不利于家庭的和谐,造成家庭矛盾。首先是造成夫妻间的矛盾。假如一方坚持生育二孩,而另一方不想生,这必然引发夫妻间的矛盾,尤其是高学历的职业女性生育二孩所付出的机会成本比较高,一般生育二孩意愿不太强烈,这更容易发生夫妻间矛盾。
其次是造成亲子间的矛盾。当下独生子女一代凡事都以自我为中心,并且占有欲较强,不允许他人分享父母的爱。二孩的降临会分走父母对他们的爱,这种潜在的爱被分享的威胁很容易给他们造成压力,因此,生育二孩有可能会引发亲子间的矛盾。
最后是造成与父母之间的矛盾。大部分父母具有“多子多福”、“儿女双全”的传统观念,所以渴望儿女生育二孩。但更追求事业发展和生活质量的80后和90后夫妻,如果生育孩子的机会成本较大,就不愿生育二孩。这样,父母希望儿女生育二孩的愿望与小夫妻不打算生育二孩的想法间产生一定的冲突,从而造成80后、90后夫妻与父母之间的矛盾。
有可能对女性就业产生不利影响。尽管我国的《劳动法》明确规定,在女职工“三期”(怀孕期、产期及哺乳期)期间不得降低基本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也不能对女职工有职业歧视。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少数用人单位往往以给“三期”女职工设置苛刻的工作条件的形式,迫使女职工自行辞职或恶意造成“三期”女职工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尴尬局面。
一份对多家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市场的调查结果也显示,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可能会加重女性在就业中的歧视。因为用人单位一旦招聘未育女职工,有可能会面临女职工怀孕、生育给企业带来一段时间的工作开展不畅和人员短缺的风险,因此不少企业在同等条件下更愿意招收男职工,而不愿录用女职工。政府虽然出台全面“二孩”政策,但并未对用人单位提供任何经济上的配套措施来弥补此政策给他们带来的困境,所有义务都加重在用人单位方面,在这种情况之下,他们自然不愿为女性提供就业机会。
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几点建议
首先,全面放开“二孩”政策会在未来几年内引发新生儿出生的热潮,而大量婴儿的出生必将需要更多的医院、幼儿园及学校等公共资源,因此,政府需要事先做好应对准备,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质量。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实力的增强,人们对医疗和教育机构提供的公共服务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政府应完善公共服务保障体系,优化公共服务程序,使公共资源配置运行更加合理、科学、高效。
其次,虽然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在社会上引起了热烈的反响,然而由于抚养孩子的成本过高、二孩出生后对女性的就业影响较大以及社会竞争压力大等原因,不少家庭选择不生二孩。因此,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在保障女性的工作机会和就业权利的同时,也要降低抚育孩子的成本,以此达到更好地落实全面“二孩”政策的目的。
最后,在实施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同时,还需要转变政府管理部门职能。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应该从管理型转变为服务型。“管理型计划生育”是把育龄夫妇作为管理的对象,夫妇生孩子要经过计生部门的审批,而“服务型计划生育”是把育龄夫妇作为服务的对象,为育龄夫妇提供生育健康服务。在当前新的人口形势下,要依靠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出发,进行一系列改革,为生育政策的调整清除制度性障碍。
(作者单位:青岛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本文系2015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计划项目“山东省育龄妇女对‘二胎’政策的反响及生育意愿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J15WE07)
责编 /王坤娜 许国荣(实习)
第4篇:单独二孩政策
湖北“单独二孩”政策解读
标签: 单独二孩 计生 湖北
有了“大宝”,再生“二宝”。湖北的爸爸妈妈们,你们准备好了吗?3月27日,《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审议通过,湖北省正式启动“单独二孩”政策——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单独二孩”手续如何办理?政策出台前已经怀孕的“单独”夫妇是否受罚?这一新政将产生哪些影响?小编为您解读“单独二孩”新政。
已经怀孕的“二孩”也合法
问:如何确认单独家庭?
答: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家庭可认为单独家庭。
独生子女,是指独生子或独生女,即没有同胞兄弟姐妹,没有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没有父母再婚后形成的继子女兄弟姐妹;没有父母收养形成的兄弟姐妹;或者由上述关系形成的兄弟姐妹在其母亲育龄期内均死亡的。
问:“单独二孩”是分步骤放开,还是符合条件者一次性都放开?
答:一次性放开,没有任何附加条件。也就是说,自省人大常委会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后,只要符合条件的单独家庭,都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
问: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奖励政策如何衔接?
答: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自批准其再生育下月起,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优惠待遇,已经享受的奖励优惠待遇不予追回,由原发证单位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问:“单独夫妇”在《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前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如何处理?
答:在《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前,“单独夫妇”已生育第二个孩子的,依照生育行为发生时的政策规定处理,作出的处理决定并已执行到位的继续有效,维持不变;已作出处理决定但没有执行到位的,按原处理决定执行;还没有作出处理决定的“单独夫妇”,依照生育行为发生当时的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并执行。
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前怀孕的单独家庭算不算政策外生育?
答:湖北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的时间,为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修改[条例]决定》的时间,此后生育的,界定为政策内生育。
问:夫妻双方只有一人户籍在湖北,可否享受湖北的“单独二孩”政策?
答:可以。
问:湖北省“单独二孩”政策3月27日起实施,如何界定合不合法?
答:在中央规定之前生育的是违法生育;在中央规定之后,湖北省修订条例之前生育,属于行为合法,程序不合法,视情况进行人性化处理;湖北省修订条例之后即3月27日起生育的,属合法生育,但应尽快补办《生育证》。
问:两个孩子生育是否有间隔年限?
答:“单独二孩”政策在全国多地相继落地,细则各有不同。湖北不设生育间隔年限。
问:如果第二胎怀孕时查出是双胞胎,是否符合“单独两孩”政策?
答:单独家庭,如果第一胎是双胞胎或多胞胎,则不能生育第二胎。如果第一胎只有一个孩子,则允许生第二胎,第二胎是双胞胎或多胞胎也是合法的。
问:流动人口如何申请?
答:流动人口可在居住半年以上的居住地申请办理,或者在网上下载表格、委托书,填好后连同申请材料寄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
能生育二孩的6类家庭
1、第一个子女为残疾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要求生育的;
3、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的;
4、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5、再婚夫妇一方只有一个孩子,另一方无子女的;再婚家庭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
6、夫妻双方属农村居民的,除符合以上条件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外,夫妻一方是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夫妻只有独生女的;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也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申办指南
填表只需几分钟 30天内发证
申请
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应持结婚证、户口簿、双方居民身份证和户籍地出具的婚育证明,向夫妇双方户籍所在地的任意一方或现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生育证》。此外,还应提交单独一方父母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婚育证明。
办理
乡镇或者街道应当在1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也就是说,自受理办证申请后,必须在30日内办结。(武汉市将时间压缩为15个工作日。)
“单独二孩”可享生育保险
单独二孩”政策放开后,武汉一些“二孩准妈”对二孩生育的相关保险、产假等关注起来。武汉市人社局称,符合政策生二孩的市民可享受生育保险。
武汉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只要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并符合社保缴纳条件的,都可以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根据现行生育保险政策,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 6个月以上。缴费要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新闻背景
再不调整劳动人口将锐减
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杨云彦3月27日介绍,计划生育政策实施30多年来,湖北省累计少生2000多万人。目前,湖北省总人口超过6000万,但劳动年龄人口达到峰值后开始下降,少儿占总人口比例已从2000年的24%下降到2010年的13.9%;60岁及以上老龄人口占到总人口的15%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2010年为124.09,高居全国前4位,2013年仍然在118.45;49岁以上计划生育失独家庭逐年增多。“如维持现行生育政策不调整,几十年后劳动年龄人口锐减,老年人口比重过大,势必严重影响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和竞争力,影响湖北省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杨云彦认为,湖北省须尽早实施“单独二孩”政策。
计生基本国策没有动摇
“单独二孩”,只不过是生育政策完善进程中的一个节点而已。它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有利于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有利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并不意味着否定现行的生育政策,更不能否定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杨有旺说,人口多,资源环境压力大,仍是基本国情和省情。调整完善生育政策,要在坚持基本国策的前提下进行。要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三个不变”。
“普遍二孩”尚无时间表
“单独二孩”落地,让人们对“普遍二孩”有了期待。
专家分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是为进一步地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做准备、积累经验。
目前,人们期望的“普遍二孩”,根本还没有时间表。
影响分析
全省预计多生46.6万人 逾七成夫妇愿意再生一个
今年以来,洪山区就“单独二孩”提前启动入户调查登记。据初步统计,全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有3950对,其中有生育意愿的有2948对,占74.63%。
全省调查的情况与此基本一致。据官方预测,湖北省现有女方年龄在40周岁以下符合条件的单独家庭62.94万个,预测可能增加出生46.6万人。这一数字对湖北省总体人口控制目标影响有限。“政策放开时间越早,堆积生育人群就越少。”杨云彦说,愿意生二孩的单独家庭,大部分将在政策调整后前4年出生,其中2014至2017年分别占3%、31%、25%和23%,“十二五”年均自然增长率可以控制在6.5‰的规划目标以内。
之后的“十三五”时期,“考虑到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开始下降,年均出生人口相比政策调整前增加不到10万人,且逐年递减。”
武汉市进行的测算分析显示,未来5年内,预计该市将累计增加出生约10.3万人。
养育成本成为生育阻力
调查发现,面临政策利好,不少人把关注的目光投向“二孩”的生育成本。不断攀升的生育成本让不少有意生育“二孩”的“单独”家庭犹豫。
29岁的武汉市民刘露生下儿子不到5个月,但这位新妈妈仍然十分关注“单独二孩”政策。作为独生子女的她本打算在32岁之前再生一个孩子,“但是养孩子的花费太高了,不算当时住院生产的费用,这几个月我们都花了快4万了。”刘露说,尽管自己和丈夫每个月的收入也不算低,“生了就要把孩子养好,所以我们还是只有再看看。”
小编调查发现,不少民众与刘露持有相同的看法。网友“幸福制造者”说:“二孩?不敢生,养不活呀。”网友“小点点”则表示,“生不起,我们能把第一个带好就不错了。”
有媒体曾报道,一个普通的武汉家庭,从孕育到培养孩子大学毕业找到工作,至少需要70万元。这个数字显然有夸大之嫌,但生育“二孩”的经济压力,也是客观存在的。
此外,医院床位、幼儿入园难等问题都成为动摇“单独”家庭再生育的因素。
武汉医疗、教育面临冲击
对于一些人担心的“二孩”到来会加剧教育、医疗、就业等资源紧张,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袁军晶认为,不会影响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目标的实现,不会对湖北省教育、卫生、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带来较大压力。
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人口学专家的评估,实施“单独二孩”后,在生育数量、出生缺陷发生率等方面风险都是可控的;在分娩接纳能力、小学入学方面,全省也没有问题,但武汉需要防控冲击。
武汉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该市仍处在第四次生育高峰期内,“单独二孩”政策的启动实施后,明年迎来新一波生育高峰,增加出生人数约2.7万人,这将给住院分娩、儿童保健以及随后的入园、入学带来较大压力,建议符合条件的夫妇尽量错开生育高峰,该市也将升级公共服务,及时应对挑战。
政策回顾
1984年,提出“开小口、堵大口、刹歪口”政策,规定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特殊情况经批准可生育两个孩子,严禁超计划的二胎和多胎。
1988年,《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颁布实施,普遍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严格控制生育第二个孩子,禁止计划外生育。恩施州和长阳县、五峰县,实行稍宽的少数民族生育政策,农村人口可生育2个孩子。
1997年、2002年、2008年,先后三次对《条例》进行修改,相继调整、取消了生育间隔期,规定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可生育第二胎,对再婚生育适当放宽条件等。
2014年,允许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再生育一个孩子。
图表解析
政策实施后人口出生增加图
单独二孩生育证办理流程图
第5篇:二孩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重庆市卫计委副主任王卫、基层指导处副处长李国文对“单独两孩”政策进行了解读。
“单独二孩”政策适用对象
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居民中,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
需同时具备三大条件
第一,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第二,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第三,夫妻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本市。
四种情形视为独生子女
1.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2.本人曾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但为现存唯一子女。
3.本人为养父母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且无证据表明有其他兄弟姐妹的,或者为养父母依法收养的两个及以上子女中现存唯一子女。
4.生育一个子女后又按照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的,或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后又依法生育一个子女,亲生的子女以及被收养到的子女均视为独生子女。
注: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李国文解释,不管是有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此前你有兄弟姐妹,但因各种原因,现健在仅你一人,就可视为独生子女。
申请办理再生育服务证程序
1.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理由等。再生育申请应经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委员、居委会审查并签署意见。在男方办理的,需经女方村委会、居委会、乡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审查并盖公章。
2.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登记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独生子女一方的父母的婚育情况证明及其父母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女方1寸免冠近照2张。
3.提交申请后,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程序审核,最后交区县计生行政部门审批。从提交申请到获得批准,一般不超过30天,比此前压缩了一半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