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会议讲话_学术会议欢迎词五篇

2020-02-27 发言稿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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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务实 开拓创新

全力保障“十二五”环境保护良好开局

(2011年4月28日)

同志们:

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全省环境执法监察工作会议和全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我市2010年及“十一五”环境执法监察工作,明确“十二五”环境执法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安排部署2011年环境监察重点工作任务。现在,我就全市环境执法监察工作报告如下:

一、“十一五” 及2010年环境监察工作成效明显 “十一五”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环保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尤其是在全市环境监察系统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全市环境执法监察紧紧围绕环保中心工作、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自身建设、突出制度创新、严格执法监察,圆满完成了现场执法监管、排污费征收、环境应急管理等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为污染减排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全市环境执法监察工作跨入全省优秀行列,在全省环境监察工作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

(一)环境监察力度逐步增强

“十一五”期间,我市主要加强了污染源现场监察工作,坚持做到了对重点污染源现场监察频次每月不少于1次、对一般污染源现场监察频次每季不少于1次。对监察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加大了处罚力度,案件总数和罚款数额较“十五”期间均有所增加。

(二)环境应急工作逐步走上正轨。

市环保局成立了环境应急机构,健全了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全力保障、一把手负总责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了各类应急预案,建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帮助、指导部分企业制定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实行重点督察、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停产治理等有效措施,避免了一批污染事故的发生。建立了应急指挥网络,市“12369”环保举报热线24小时畅通。成功组织了环境应急演练和突发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妥善处置了多起环境突发事件,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环境监察自身建设逐步加强。

根据河北省环保厅要求,我市下发了《环境监察执法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通过争取上级支持和自身努力,执法装备得到优化,档案管理工作逐步提升,环境监察信息化管理逐步规范,机构和人员不断加强,所有县区环境监察机构均通过了省厅组织的标准化验收。

(四)排污费征收稳中有升,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取得进展。

“十一五”期间认真落实国家排污费征收工作报告制度,完成了排污费的季报、年报工作。加大了排污费征收、稽查力度,对历年拖欠排污费的企业实行追缴,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工作在全省名列前茅。对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进行调查,制定了《秦皇岛市重点污染源的自动监控实施方案》,各县区督导重点企业完成了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任务;建立了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第三方运营机制。

(五)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通过验收

“十一五”期间我市成立了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秦皇岛市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实施方案》,制定和完善了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并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移交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2010年3月和5月,青龙县、北戴河区和市本级分别通过省厅组织的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验收。

(六)党建、精神文明和干部队伍建设成效显著。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开拓进取,勇于争先”的工作思路,组织实施了“一学二强三建”工程。“一学”即“学习理论”,引导干部职工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二强”即“内强素质,外强形象”,全方位提升监察队伍素质;“三建”即“建设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环境监察队伍,建立一套完善协调的管理机制”,打造了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突出、作风优良的环境监察队伍。

同志们,“十一五”环境监察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而刚过去的2010年,我们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严格执法,狠抓落实,为“十一五”各项工作画上了圆满句号。过去一年的工作,主要取得以下五个方面的成效:

(一)理顺环境监管机制,环境执法合力显著增强 2010年,我们本着“重心下移、重点突出、优化结构、提高效能” 的原则,明确了市县区环境监察的任务和范围,确定了工作重点,基本理顺了市县区环境监察机制,进一步增强了各县区的环境监察职能,环境监察工作出现了积极主动、上下联动、共同推动、机制顺畅的良好局面,切实增强了环境执法合力,达到理顺机制的预期效果。2010年的环保专项行动,在省环保专项行动督导检查中得到了省督导组的充分肯定。

(二)强化现场监察,环境监管质量明显提升 环境现场监察工作,通过分区划片的“网格化”管理,取得了良好成效。环境现场监察面进一步扩大,污染点源监察频次大幅增加,排污申报率显著增长,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率明显提高,环境违法行为纠改处罚力度逐步增强,严管细查的工作作风初步形成。一年来,全市共实施现场监察2万多人次,促进了环保设施的正常稳定和达标运行,促进了企业主动加强经营管理和治污减排,有力推动解决了一批超标排污问题。

(三)加强维权服务,环境信访办理质量切实改善 认真践行“环保为民”宗旨,坚持“以人为本、高效为

要、满意为上”的服务理念,从抓规范、抓重点、抓落实、抓质量入手,健全完善了环境监察系统信访工作制度、程序,工作效率明显提高。2010年全市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000多次,处理率100%,办结率100%。被评为河北省环境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被市“1890” 服务热线评为先进单位。广大人民群众对环保部门有诉必应、有应必查、有查必处、有处必复的做法基本满意。

(四)抓实排污申报基础,排污收费创历史新高 各县(区)局和监察支队高度重视排污费征收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投入大量的时间和人力,通过强化监管、抓实排污申报基础,从勤于检查、严管细查中挖费源,从依法合规、严审细核中要效率,从严履程序、规范管理中抢进度,全市共收缴排污费2.1亿元,除一个县区外,均超额完成了年度指导性计划,再创我市排污收费历史新高,彰显了环境执法水平的不断提升。

(五)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环境执法手段不断强化 2010年,全市环境监察系统通过严格执法,强化措施,加强了对违法排污企业的行政处罚力度。一年来,对违法排污单位共立案10件,发出处罚决定书10件、处罚金额71万元,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增强了环保执法权威,提升了环境监察执法形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同志们,回顾“十一五”的工作,主要有三点体会:一

是紧紧围绕环保中心工作谋篇布局,确保了环境监察工作的正确方向。近年来,全市环境监察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和环保部门的工作思路开展工作,紧紧围绕污染减排、环境质量改善和保障环境安全开展工作,紧紧围绕环境执法监管本职所在开展工作,确保了全市环境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是紧紧围绕提高执法效能,狠抓了环境监察队伍能力建设。近年来全市各级环境监察部门采取借助国家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加强环境监察业务培训等综合措施,全面提高了各级环境监察队伍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完善了各级环境监察机构硬件设施,为各项环境监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支撑。

三是紧紧围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公正执法,持续加强了环境监察制度建设。近年来全市各级环境监察部门持续推行环境监察责任制,建立了从实体要求到程序规定以至技术指南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对环境监察人员查什么、怎么查、查后怎么办以及工作不落实的责任追究等方方面面都给予了明确规定,为全面提高环境监察效能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证。

二、“十二五”总体思路和2011年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十二五”是全国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

期,也是我市环境保护和环境监察工作大有可为的的关键时期。围绕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十二五”全市环境监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市的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和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新要求,继续开拓创新,以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坏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着力推进环境监察基础能力建设,拓宽环境监察领域,提升环境监察效能,深化排污费征收稽查和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及时化解环境信访纠纷,加快实现环境执法监察从末端向全方位执法的转变,从传统型向现代化、信息化执法的转变,从粗放式向精细化、科学化执法的转变,为开拓“十二五”环境保护事业新局面做出积极贡献。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全市环境监察工作要紧紧着眼“十二五”环保总体目标,紧紧围绕全市环保中心工作,以深入开展全市环境执法监管年活动为主线,持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力度,全力保障年度环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确保“十二五”全市环保工作良好开局。为此,2011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环境现场监察

环境现场监察工作,必须建立起“监察区域、监察对象、监察过程、监察责任”全覆盖的长效机制,一定要消灭监察盲区、盲点,开创监察工作新局面。

一是要保证监察到位。各县区和环境监察支队,要把所管辖的区域和排污点源划片定格,以包片包源的形式落实到人头。辖区监察责任要全覆盖,确保横向到边至每一户企业,纵向到底至每一个角落。要明确具体的、量化的、硬性的检查要求,要保证检查频次,掌握污染动态,及时发现问题,依法有效解决问题。

二是要提高监察质量。现场监管要认真负责,深入细致,要多方面、多角度了解情况,至少要做到“五查清、四查实”。要查清环评报告和批复文件的执行情况;查清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和环保验收情况;查清试生产审批和实际执行情况;查清生产工艺流程和产污环节;查清每项污染物的处理情况和最终去向。要查实排污单位各类排污口的数量和位置;查实每一排污口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查实每套污染防治设施的处理能力和运行管理情况;查实原辅材料和燃料使用以及有关主副产品等情况。同时,要对排污状况进行全程跟踪检查,及时做好监测取证工作。要规范执法行为,现场执法检查要规范做好《现场检查记录》;进行调查了解情况要做好《调查询问笔录》;立案调查,要查清事实、查明原因、严履程序。

三是要突出监察重点。对重污染行业、重点部位、重点排污单位,要实施全程监管,加密检查频次,加大环境隐患排查整改力度,确保环境安全。要围绕污染减排中心工作,做好对国控重点污染源及减排项目的现场检查频次,加大对污水处理厂和造纸、电力、钢铁等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监管力度,确保减排项目发挥实效。

四是强化稽查工作。通过稽查监督执法行为、检验执法效果,达到“以督促查、以督促管、以督促廉、堵漏完善”的效果。

(二)持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今年要继续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继续深化环保专项行动。

一是要坚持部门联合联动执法。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格实行“双追究”,坚持查事与查人相结合;对典型案件要挂牌督办,对疑难案件要联合执法,对复杂问题要综合整治,要加强密切配合,做到协调行动。要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要出现一起、狠刹一起,发现一件、猛打一件。

二是要坚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各县区和环境监察支队要在巩固以往工作基础上,针对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重金属污染、饮用水源保护、造纸行业污染、规模化畜禽养殖、建筑施工噪声等突出的环境问题,要更加深入的整治一批典型的环境违法企业,要继续扩大专项整治面,要增加集中整治行动的次数,要注重专项整治的实效。

(三)着力加强环境信访工作

过去一年的环境信访工作,相对来讲,总体上还是有很大的提高和进步。特别是明确了信访责任、理顺了工作流程、规范了环境信访管理工作。但还有一部分的重复信访和积案信访未能有效的解决。究其原因,主要是我们重视不够,存在畏难、推诿、敷衍、塞责、拖延,致使很多本应解决的问题,却久拖不决。所以,我们今年要侧重在研究解决问题上下功夫。

一要切实高度重视环境信访。做好环境信访工作,是践行“环保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是上级领导的要求,是广大群众的祈盼,是我们的职责。环境信访工作事关改善民生、关系到环保部门的形象,我们必须把环境信访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要给予高度重视,努力实现环境信访动态为“零”的目标,要把信访当作硬任务、硬指标,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要集中开展环境信访攻坚战。我们要集中领导力量,集中优势兵力,打一场环境信访攻坚战。争取在短时间内,把“信访存量”迅速减下来。对热点、焦点、难点环境污染问题,我们都要逐一排查,逐一解决;对重复信访案件,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办理、限时解决;对积案信访,要彻底清理、挨个筛查,要采取领导包案、想方设法的研究解决。总的要求就是要使环境信访量大幅下降,扭转比较被动的局面。

三要确保环保举报热线畅通。各县区要高度重视“12369”环保举报热线管理工作,要克服人手少、力量弱、经费缺的困难,协调落实环保部《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努力改善环保热线工作条件,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做到有报必接,接报速查,查实快办,及时高效。要在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中切实发挥作用。

(四)切实加强排污费征收工作

2010年的排污收费工作,总体上还是比较令人满意的,但通过检查和稽查发现,我们的排污收费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排污核定不认真、不细致、不到位,有的环境监察人员对漏报、瞒报、谎报的问题发现不了,有的发现了不追查、不追究、不深入核查;致使排污收费不足额、不全面,甚至不按应征收的项目和因子全额征收。在排污收费工作上,我们还要下一番功夫。

一是要抓实排污收费工作基础。要加强排污申报登记与核定工作,确保辖区内排污申报登记不漏户、不漏项;排污申报内容真实、全面;排污核定依据充分有力、数据准确有效。各级环境监察机构要与环境监测部门密切配合,合力做好排污申报核定工作,夯实排污费全面足额征收工作的基础。

二是要依法合规、立足规范。要建立完善的监督制约措

施,全面使用排污费征收管理软件,健全完善排污费征收档案,认真落实排污费征收各项制度,加大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强化工作考核,进一步规范我市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

三是要抓好信息报送工作。对排污费和排污申报核定信息的季报、年报工作,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对向上级部门报送的材料和数据,要真正负起责任,认真做好审核。必须按要求、按时限、保质保量的进行报送。绝不允许再出现内容不详、层次不清、数字不准、项目不全、迟报或不报的现象。

(五)加强环境行政处罚工作

强化环境执法是保证环保目标实现的关键,是有效实施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是维护环保法律法规尊严的需要;是打击违法排污企业、震慑环境犯罪、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需要;也是我们环保部门履职尽责、树立自身良好形象的需要。

一是要规范处罚,严履程序。实施行政处罚,要严格执行新《办法》规定的程序,要全面、客观、公正、及时、合法的取证,要过罚相当、量罚一致。要避免“同案异罚、显失公正”,既不可以不作为、不处罚,也不可以乱作为、乱处罚。

二是要严格处罚,强化力度。对那些主观恶意或故意的、后果严重的、区域敏感的、屡查屡犯的、社会影响大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行为,要重拳打击,铁腕执法,从重

处罚,绝不能姑息,绝不可以手软。要从有助于遏制环境违法的角度,学会借力执法,及时做好案件移送。对依法应当由人民政府实施责令停产整顿、责令停业、关闭的案件,环保部门应当立案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对依法应当实施行政拘留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对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同时,《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将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责令限期建设配套设施、责令限期拆除、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治理等8种主要执法手段,界定为行政命令,不受行政处罚有关告知、听证等法律程序的约束。这一明确规定将极大提高了环境执法时效,我们必须充分运用好这些速效而强力的执法手段,切实强化我们的执法力度。实施行政处罚、下达“行政命令”,都要坚决杜绝办人情案、办关系案。该移送的案件不移送、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以言代罚、查而不处、拖延“行政命令”下达的就是对环境违法的包庇纵容,就是典型的执法违法、甚至是犯罪,将要受到行政的、纪律的、法律的追究。

三是要文明执法,罚教结合。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正确运用“先教育、后整改、再处罚”的三段式工作方法,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服务与管理相结合,要寓严格执法于热情服务之中,对违法行为和违法排污单位

不能一罚了之,要积极帮助企业研究整改措施,提供咨询服务,争取用最短的时间、最优的方案、最少的投资,解决企业的环境问题,支持企业健康发展。决不允许“简单粗暴”和“吃拿卡要”等现象再发生。

(六)加强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管理

污染源自动监控是提高环境执法水平的高技术手段,我们要全力做好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强化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的现场检查,确保自动监控设施在环境监管中切实发挥作用。

一是抓好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管理。要明确环保部门、排污单位和运营单位的责任,督促现场监控设施维修维护及时到位,稳步提高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率。进一步拓宽污染源自动监控范围,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切实提升环境监察工作水平。

二是要充分发挥自动监控数据的作用。要把自动监控设施的管理纳入日常监察范围,及时发现和解决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自动监控数据传输率和有效性。真正在对企业的环境监管中发挥作用,成为我们打击超标排污、偷停治污设施及核收排污费等执法工作的有力证据,成为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积极治理污染的有效手段,满足污染减排工作的需要。

同志们,“十一五”的工作任务已圆满完成,“十二五”的任务已经确定,让我们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把握机遇,攻坚克难,不断探索和创新环境监察机制,拓宽环境监察领域,提高环境监察效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为全市环境保护事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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