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保障、清洁工程电视讲话稿_廉租房修缮维护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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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美化城乡居住环境
(电视讲话稿)
县城乡建设局李斌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城镇和新农村居住人口逐渐增多,生活水平得到不断提高,群众对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和质量是统筹城乡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为了让农民也享受到城市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省政府已经连续两年将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列为全省33项民生工程之一,成为一项惠民政策。在全省范围内,计划利用五年时间在所有乡镇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建设比较完善的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成立环卫队伍,制定环卫保洁制度和长效管理制度,实行“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和卫生保洁制度,开展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把清洁工程延伸到农民集中居住新区和新农村社区,改善乡镇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象,提升镇村形象,提高群众生活质量。
我县农村清洁工程是从2010年开始实施的,第一批实施的乡镇有武店、刘府、大庙、临淮关、小溪河等5个镇,利用省级财政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投资640万元在每个乡镇建设一座日处理60吨的垃圾中转站,配备5台垃圾压缩设备、5辆垃圾装载车、20辆垃圾运输车、174辆平板运输车、390个垃圾桶、垃圾箱等,环卫保洁队伍人员达到117名。今年我县又投资250万元,在红
1心、总铺2个乡镇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建设2座日处理60吨的垃圾中转站,配备2座垃圾压缩设备、增加2辆垃圾运输车、2辆垃圾装载车,以及多个垃圾桶、垃圾箱和人力垃圾运输车。目前,已经完成垃圾转运站站房、车库、办公用房等主体工程建设和垃圾压缩设备安装,场地绿化、硬化等附属工程也正在加紧施工中。
为加强农村清洁工程等民生工程的实施力度,县政府成立了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县城乡建设局和各实施乡镇分别成立了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资金报账制等制度,通过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人员共同抓,快速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在推动工程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我们还通过发放宣传画册、明白纸以及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网络报道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清洁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的认识和参与农村清洁工程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形成政府引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
“城乡是我家,清洁靠大家”,实施农村清洁工程要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每个人都要积极参与到农村清洁工程建设中来,加快我县环境卫生管理和生活垃圾的收集、中转、清运、处理效率,营造和谐人居环境。
廉租房保障电视讲话稿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高度重视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新年伊始,就坚持早谋划,早启动,强抓项目开工率,全面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2011年我县住房保障目标任务是:建成廉租房240套,新增100户廉租房租赁补贴家庭,全年完成住房保障2400户(包括实物配租)。截止10月20日,紫帝小区5幢240套廉租房全部在进行内外墙装饰,11月初交付使用;10月底全面完成廉租房租赁补贴“提标扩面”工作,发放补贴1740户,发放资金588万元;2011年第二批申请廉租房的家庭正在审查中,11月中旬分配入住,将全面完成2400户住房保障任务。
廉租住房保障是政府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向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或对已租住公有住房按廉租住房标准计交租金,高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部分,政府实行核减;或对不足人均居住面积15平方米部分,政府给予租金补贴。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种住房制度。
我县保障范围:城市规划区内(府城镇、临淮关镇、门台工业园)城镇居民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方式: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每户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只能选择上述保障方式的其中一种;准入退出制度: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有下列情况的,由住房保障工作部门将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收回承租的廉租住房,或者停止发放租赁补贴,主要有以下八种情形:
1、未如实申报当年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
2、家庭人均收入连续1年以上超出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的;
3、因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面积超出15平方米住房标准的;
4、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
6、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7、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累计6个月以上的;
8、其他违反租赁合同约定行为的。
2012年我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扩大到城市规划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扩大到硅工业园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让更多住房困难家庭真正得到保障。其次,我们正在规划设计明年3万㎡政府投资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出台《凤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在规划、建设、资金、准入、分配、租赁、退出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全面系统的建立起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政策的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