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宗教界人士培训班上的讲话(2.21)_在干部培训班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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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宗教界人士培训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宗教界的朋友们:
今天,北岭乡专题召开宗教界人士培训和教职人员考核会议,其目的是对宗教界人士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宗教政策培训,并对教职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进一步提高宗教界人士和教职人员的整体素质。下面,我将全县重点工作向大家作一简要通报,并就做好当前和今后宗教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珍惜当前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
全县各级党政组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思路和发展布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县城灾后重建为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县经济社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许多领域的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和跨越,工作既有亮点又有特色,概括起来说,县城抢险救灾、灾后重建项目争取和前期工作有序推进,取得阶段性胜利;河滩小城镇开发全面实施,县城综合交易市场全面竣工,锁折二级公路、中西部人饮工程等重点项目进展顺利,农业农村工作全面推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同时,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组织宗教界人士赴外考察学习,定期走访宗教界人士,落实了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先后召开多次全县性宗教界人士通报会,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支持经济建设和灾后重建,共同维护和谐稳定大局。
总之,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势头越来越好,面临的机遇十分宝贵,这个良好的局面来之不易,这是省州领导亲切关怀的结果,也是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在县委、县政府的带领下,1
团结一心,苦干实干的结果,这些也与广大宗教界人士的支持和积极参与是离不开的。今年是县城灾后重建的关键一年,也是实现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一年,更是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的强烈愿望和当前最大的大局,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因此,广大宗教界人士要一如既往地发扬优良传统,切实增强维护大局、顺应大势的自觉性,倍加珍惜当前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大好形势,倍加珍惜当前宗教的“黄金时期”,倍加珍惜稳定和谐的大好局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带头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团结和带领广大信教群众,以实际行动为加快发展、促进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政策,全力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我们东乡是一个多民族、多教派、多门宦的民族特困县。宗教问题历来是我县最重要的社会问题之一,宗教和顺历来是全县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作为宗教界人士,大家应该从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从东乡的长远发展出发,无论是当前还是今后,要始终与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在面对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团结和谐、影响宗教和顺的是非中,明确认识,旗帜鲜明,坚定立场。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自觉接受政府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
第一,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正确理解和把握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党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首要内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党的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但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宗教信仰自由是信仰的自由,而不是宗教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不等于宗教活
动不受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约束,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尊重和保护信教自由,绝不等于对宗教放任自流,也不等于对宗教活动和出现的一些问题不问不管。任何自由是有限度的,任何行为必须置于法律的框架。如果肆意妄为,目无法纪,最终会玩火自焚;相互包容、彼此尊重,这是宗教、教派、门宦相互之间和睦和顺的首要前提,离开了这一点,相互攻击,水火不容,后果将是可怕的;一切宗教活动都是社会化的,都是为信教群众服务的。如果为了某一方面的利益,你争我夺、引发冲突,宗教就会违背教义,就会偏离方向,最终受害的是宗教本身。近年来,在宗教方面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有的阿訇乱出“胡空”,抬高自己,贬低别人;有些宗教界人士既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也不严格遵守教规戒律,表里不一,出尔反尔,说话不顾大局,导致了一些矛盾纠纷;个别人利用教职人员身份从事封建迷信活动,敛财骗人,败坏声誉,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尤其是2月2日发生的因香源堂教派内部矛盾引发的个别刑满释放人员煽动的暴力袭警刑事案件,影响极为恶劣,造成的负面影响极大,也给各个方面提出了警示、敲响了警钟。这起案件对东乡的发展环境、对东乡的建设事业的损害程度是沉重的,是无法估量的。这起案件也给东乡形象造成巨大影响,给东乡宗教界抹了黑,给东乡人民脸上抹了黑,不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也严重影响了当前重点工作的正常开展。对此,乡镇和宗教界人士都要引起高度重视,一定要在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方针政策的基础上,正确理解和全面把握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第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持宗教领域和睦和顺。坚持依
法管理宗教事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宗教和谐、做好宗教工作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县宗教领域问题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是极少数信教群众法制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缺乏从东乡民族利益的高度、从宗教自身利益的角度看待问题、思考问题,这也是引发一系列问题的客观原因。因此,要继续加强对国务院、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和我县《暂行办法》的学习贯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要不断提高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自觉接受政府的依法管理,把一切宗教活动纳入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之内。一是在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方面。乡镇要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新建、重建、扩建严格进行审批管理,对各宗教活动场所要会管、敢管、管到位,真正把宗教活动场所全部纳入依法管理的范围;各宗教活动场所要加强自我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寺务、财务各项制度,推进寺务财务公开,规范运行、阳光操作,从源头上减少诱发矛盾的不利因素,真正做到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二是在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方面。乡镇要严格执行教职人员聘任审批制度,无证人员不得主持教务活动;各宗教活动场所搬请教职人员时要依法、依规、依序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搬请教职人员,更不得因搬请教职人员造成矛盾、制造事端,尤其是在明知有矛盾的情况下,若擅自搬请或辞退教职人员,谁牵头、谁组织、谁负责。三是在宗教活动的管理方面。乡镇要严格执行宗教活动审批制度,加强监管,坚决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真正把宗教纳入法制化、制度化、经常化的管理轨道;各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界人士坚持“各行其是,互不干涉,互相尊重”和“小型、就地、分散”的原则,按照宗教活动审批程序及活动开展的相关规定,依法开展
各类宗教活动。
第三,充分发挥自身特殊作用,切实增强做好宣传引导的责任性
宗教从本质上来说,是追求和谐的,也是为广大信教群众服务的。当前,我县的发展正处在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按期完成县城灾后重建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实现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是全县各级党政组织的神圣职责,也是全县各族人民包括广大宗教界人士的共同愿望。作为宗教界人士,不仅有宗教责任,也有社会责任。大家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的民族宗教工作要求上来,自觉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立场。要做学法、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宗教界人士,自觉护法守德、坚持正见、倡导正行,带头学习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同时,要主动承担宣讲政策法规的责任义务,多向信教群众宣传宗教政策,多向信教群众宣传法律法规,使广大信教群众懂得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保证各项宗教活动合法有序进行。要让广大信教群众明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是对他们的保护,绝不容许利用宗教干预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绝不容许任何人凌驾于法律之上,对合理诉求一定要通过正常的渠道进行反映,不能采取过激行为、自行其是。
这里,再强调一点:县宗教、统战部门抽调的工作组要进一步明确职责,靠实责任,切实将宗教政策宣传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指导乡镇搞好相关信息摸底登记和建档工作,对所包乡镇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工作组和乡镇要加强协调联系,密切配
合,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及时掌握信息动态,畅通信息渠道,切实做到对宗教领域矛盾的源头预防,教育和引导宗教界人士认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自觉肩负起维护宗教和睦和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责,努力塑造东乡宗教界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宗教界的朋友们,在新的一年里,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广大宗教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团结带领广大信教群众积极投身跨越式发展的主战场,在捐资助教、扶贫济困、抗旱救灾、植树造林、禁毒禁赌、调处纠纷等方面,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多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全力维护宗教领域和睦和顺,努力开创宗教工作的新局面,为构建和谐新东乡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