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广仁局长在全省国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_国税局长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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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 大力推进和谐江西国税建设
——周广仁局长在全省国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8年1月17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国税工作会议,是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总结2007年国税工作,研究部署2008年国税工作任务。根据省局党组研究决定,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过去一年的全省国税工作
2007年,全省国税系统在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各项国税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07年12月29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凌成兴和副省长孙刚亲切慰问全省国税系统干部职工时指出,2007年全省国税工作成绩令人振奋、令人鼓舞,是全省国税系统依法征管的工作成果,是全省国税系统服务江西大局的工作成果,是全省国税系统扎实工作的工作成果,也是全省国税干部职工落实科学发展观、同舟共济、创新创业的工作成果。
(一)促进科学发展取得新成效。制定落实《关于促进科学发展、建立税收收入与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机制的实施意见》,推动江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省局被省政府评为全省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先进单位、全省服务开放型经济先进单位,并在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工作表彰大会上作了典型发言。一是认真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省局主要领导先后深入到11个设区市和部分院校,为地方党政领导、院校师生大力宣讲提高“两个比重” 的重大战略部署,赢得省领导的高度评价。二是认真落实重大税收政策调整工作。做好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工作,全省4个设区市3839户转型企业增加抵扣1.47亿元。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新增安置残疾人员4219人。落实出口退税调整政策。认真做好贯彻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各项准备工作。主动向省委、省政府汇报相关政策调整对税收收入和经济发展的影响,有效发挥了税收政策的调控引导作用。三是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落实促进新农村建设、下岗再就业、资源综合利用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依法减免税收65.48亿元,占全省国税收入的19.1%,同比增加20.69亿元,增长46.2%;审核办理出口退税30.54亿元,同比增退7.56亿元,增长32.9%。四是依法大力组织税收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强化税收征管,为推动我省科学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2007年,全省国税系统组织各项税收收入343.18亿元,占年计划的116.2%,增收85.18亿元,增长33%,增幅跃居全国国税系统第四位、中部六省第一位。全省国税收入占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29%、46.76%,比上年提高0.77和0.66个百分点。
(二)依法行政工作开创新局面。把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作为2007年全省国税重点工作来抓,召开全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制定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推动依法行政工作迈上了新台阶。省局被评为“2007年度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一是全面清理和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公布了省局级全文已失效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418件,部分条款已失效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80件。省局机关清理内部行政管理文件157份,公布了全文已失效或废止的内部行政管理文件65件,部分条款已失效或废止的内部行政管理文件7件。二是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和效能监察。对3个设区市局进行了为期20天的综合性、审计式执法检查和效能监察,共查纠5个方面249个问题。开展了全省税收征管法执行情况专题调研活动和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我省执法检查工作受到总局通报表扬。三是积极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统筹兼顾、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扎实做好了宣传动员、人员培训、数据初始化、安装调试等工作,确保了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于2007年12月1日上线运行,并进行了模拟考核。2007年,全省国税系统共对12786人次进行了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对1905人次实行了经济惩戒,对20人次进行了过错责任追究。四是深入推进依法理财。全省国税系统成功上线运行网络版财务管理软件,增强了财务监管效能。认真清理楼堂馆所建设项目,在中纪委等七部门检查中得到好评。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省局在全国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省局在全省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
(三)税源管理能力得到新增强。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完善了税源监控、税收经济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税源管理机制。一是强化税源监控。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制定《税收管理员工作细则》。延伸重点税源企业监控触角,纳入监控的企业由2006年的338户增加到400户,按季分析通报重点税源企业和96个工业园区税源、税收、税负情况。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完成了稽核系统、协查系统、出口退税管理系统、车购税征管系统的数据省级集中工作,推行了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一机多票系统、“双定户”定额测算系统等软件,构建了一个集数据查询、数据监测、数据分析功能为一体的操作平台,优化了税源监控手段。制定实施《全省税收数据及征管质量考核评分暂行办法》,按月通报考核情况,全年数据平均准确率达99.99%以上。二是加强税收经济分析。召开全省国税系统税收经济分析工作会议,制定《税收分析工作实施办法》,实行税收月份专题分析和季度地区分析会议制度,统一发布税源税负数据,加强税源分析、收入分析、税负分析、税收弹性分析、分税种与相应产业增加值的相关性分析。按季编发《税收经济分析资料》,为地方党政提供决策参考。三是深化纳税评估。召开全省国税系统征管工作会议,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出口货物退(免)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2007年共评估补缴税款1.93亿元,移送稽查126户次,查补税款750万元。研究测算税负预警指标值,进一步健全了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对40户税负下降、税负偏低的重点监控企业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纳税评估,补缴增值税887万元。对1000户内资企业、100户外资企业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企业所得税专项纳税评估,补缴企业所得税4853万元。四是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对房地产、食品药品生产加工、电力等6个行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查补各项税收收入5.59亿元。依法查处税收大要案31起,查补税款1.71亿元,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5起,依法判刑5人。查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50份,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凭证4580份。对利用网络、手机等工具出售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查获各类假发票8060份。
(四)税收服务范围得到新拓展。制定《关于进一步优化税收服务工作的意见》,完善了税收服务机制,提升了税收服务水平。省局在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一是拓展服务空间。继续落实税收服务直通车制度,累计为企业解答、解决各类涉税问题300多项。稳步推行多元化电子申报缴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缴税面达83.82%,其他纳税人电子申报缴税面达63.35%。试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系统。二是突出服务重点。认真落实总局关于“两个减负”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国税机关为纳税人、上级国税机关为基层国税机关的“两个服务”。对涉及纳税人的8大类218种办税事项进行清理,取消办税业务31项;抓好税收业务报表简并工作,清理纳税人向国税机关报送的报表348项,清理系统内部报送的各类业务报表414项。进一步增强基层的经费保障能力,省局年底三次下拨专项补助经费,帮助基层解决基本建设经费、基本建设欠款以及重大疾病等特殊困难,惠及面达基层单位的85%以上。三是创新服务方式。组建全省国税系统法律援助团。开通以省有关领导、省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市、县四套班子领导及重点纳税人为发送对象的短信服务平台。与省地税局联合评选2006年度“纳税百佳”企业、推行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试点。加强省局互联网站管理,在全国税务机关互联网站评估活动中位居前列,在全省政府门户网站评比中荣获一等奖。
(五)干部队伍素质得到新提高。深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建立健全育人、管人、用人机制,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用党的十七大精神、胡锦涛总书记6.25重要讲话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武装干部头脑,扎实开展“创新创业、共建和谐”、“学浙江、促发展、迎盛会”等主题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推进国税文化建设,切实加强了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召开了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题的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举办全省国税系统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研讨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巡视工作,制定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意见》、《巡视工作规程》和《特约巡视监督员管理办法》,完成了对3个设区市局和省局培训中心的巡视检查和2个设区市局的跟踪巡视工作,强化了对领导班子的监督。完成了总局对我局领导班子和成员第二轮巡视工作,进一步促进省局领导班子和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三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圆满完成了全员登记和工资制度改革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好了7名正处级领导干部公推公选、省局机关8名副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和设区市局14名副处级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用工作。四是全面推进全员岗位培训。制定落实《2007—2010年江西省国税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培训基地管理和师资力量建设,完成了2003-2007年“12345”培训工程,深化了“十员五百佳”岗位培训活动,组织全省国税系统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和“十员”岗位达标考试。省局在全国税务系统教育培训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六)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步。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扎实推进系统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宣传贯彻《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和相关法规制度》,强化了惩防体系建设。开展预防渎职犯罪专题教育,认真学习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了廉政文化作品征集评比活动。省局被评为全国税务系统纪检监察先进集体。二是加强党建工作。召开全省国税系统党建工作会议,下发《加强和改进全省国税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建工作任务。省局在省委召开的中央驻赣单位党建工作座谈会上作了经验交流。三是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以省政府组织开展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省局被省政府评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优秀组织奖,新余、九江、上饶市局被授予“人民群众满意行政执法单位”称号。四是认真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成功举办全省国税系统第二届体育运动会。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全省国税系统连续三届蝉联“江西省文明行业”。省局在全省妇女“岗区联创”活动经验交流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全省国税系统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1个单位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4个单位被评为“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11个集体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
同时,全省国税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老干部工作、信息调研、新闻宣传、税收科研、注册税务师管理、后勤保障及节约型机关建设等工作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为全面完成各项国税工作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总局、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广大国税干部职工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关心支持国税工作的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省国税干部职工以及离退休老同志致以亲切的问候!
在肯定工作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国税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依法治税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的法治观念不够强、执法不规范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税收管理不够到位,有制度不执行、有部署不落实的情况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三是税源监控不够有力,税收管理职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不够,税收信息资源利用水平不高,部分行业税收管理还存在漏洞;四是干部素质与形势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有的领导干部的领导力和基层干部的执行力还不高,有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作风不扎实;五是基层国税人员工作积极性不够高,工作激情不旺盛。对于这些问题,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全省国税系统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切实抓紧抓好,使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过程成为构建和谐江西国税的过程,成为推动我省国税事业科学发展的过程,成为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
(一)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要认真反复研读原文。十七大报告科学分析了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鲜明回答了在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党和国家怎样往前走,党将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发展目标继续前进的重大问题。报告描绘了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为我们继续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智慧的结晶,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各级国税机关要以十七大报告、新党章为重点学习内容,继续通过个人自学、专家讲座、党组中心组集中专题学习讨论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浓厚氛围。
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要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重点要做到“八个深刻领会”:一是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的主题,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二是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取得新的重大成就,更加自觉地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三是深刻领会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四是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长期坚持、不断发展这条道路和这个理论体系。五是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六是深刻领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七是深刻领会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部署,努力促进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共同进步。八是深刻领会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任务,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要紧密联系国税工作实际。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科学谋划工作,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转化为工作思路,转化为实际行动,体现到推动江西国税事业科学、和谐发展的实绩上来。一是要紧密联系国税人员的思想实际。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为契机,掀起新一轮思想大解放、理念大更新的高潮,以思想的大解放、理念的大更新推动事业的大发展。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与转变干部作风紧密结合,树立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和风清气正、奋发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使全体国税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把主要心思和精力用在谋发展、促和谐、保稳定上。要以党的先进性建设为主线,按照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布局,着力提高党员整体素质,提高国税系统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二是要紧密联系国税工作实际。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国税工作全局,进一步落实统筹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统筹税收与社会和谐发展、统筹依法治税与优质服务共同发展、统筹税收事业与国税人员全面发展的要求。要适应新情况,研究新问题,落实新举措,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更好地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力求在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有更大作为。要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税收征管,优化税收服务,不断提高税收管理水平。
(二)全面把握新阶段税收工作重点
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税收作为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其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十七大报告有7处直接提到税收工作,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又从深化税制改革、完善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等方面,对税收工作提出了更为具体的目标任务。总局肖捷局长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指出,税务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要做到“五个坚持”、“五个努力”,并提出了今年税收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目标和主要任务。中央关于税收工作的要求和总局对全国税收工作的部署,对于做好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税收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最近召开的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指出,做好江西各项工作,要重点把握好“八个深刻理解”,特别要注意坚持“五个有机统一”,并明确了2008年全省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提出了“生产总值增长11%,财政总收入增长1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等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9大主要目标,强调突出抓好“五个发展”,奋力推进江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对我省国税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准确领会中央和总局、省委、省政府对税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努力做到“六个更加注重”:
第一,更加注重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各级国税机关要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强化税收征管,认真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自主创新等各项税收政策,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确保税收收入与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机制,助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妥善处理好经济社会与税收、收入总量与质量、税收成本与效益、税收服务与管理、税制改革与征管、税收发展与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关系,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走国税事业科学发展的道路。
第二,更加注重社会和谐。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税收与和谐社会建设息息相关。各级国税机关要着眼于改善民生,不折不扣地执行好促进社会和谐的各项税收政策,缩小贫富差距,推进社会公平。要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强化税收对区域发展和个人收入分配的调节功能,大力扶持弱势群体就业再就业,使其共享改革开放、社会发展成果。要落实好涉农税收优惠政策,更多地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努力实现农民收入稳步增长。要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不断改进和优化税收服务,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第三,更加注重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各级国税机关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认真落实全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工作。要完善体制,创新机制,优化手段,改进方法,强化监督,增强能力,全面提高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水平。
第四,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时代精神的核心,改革创新成就了我省国税事业的跨越式发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各级国税机关要站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上审视自我,增强忧患意识,以改革的思路寻求解决问题的新途径和新举措,以创新的精神健全和完善有关制度和办法,以科学的态度学习借鉴体现人类文明成果的先进管理理念和有效经验,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不断优化税收制度安排和税收管理服务,推动国税工作迈上新台阶。
第五,更加注重求真务实。求真务实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各项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我省国税事业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尤为重要、尤为紧迫。各级国税机关要把求真务实、狠抓落实作为推动我省国税事业科学发展的落脚点,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筹划工作,以求真务实的要求部署工作,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推动工作,以求真务实的标准检验工作。要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讲实话、出实招、务实效,把心思放到干实事、抓落实、解决实际问题上,狠刹空谈、浮夸、攀比、粗暴等歪风,把各项工作部署和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到位。
第六,更加注重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现代管理理念的重要内容。各级国税机关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制度管理与人文关怀并重的原则,推进管理创新,完善管理机制,转变管理方式,改进管理方法。要深入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强化干部教育培训,为国税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建立健全科学的用人机制,为干部成长成才、全面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努力使想干事的人有环境、肯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激励。要把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贯穿于江西国税事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身心健康水平,不断增强国税人员的幸福感和原动力,凝聚全省国税人员的智慧和力量,齐心协力推进江西国税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大力构建和谐江西国税
省局党组以十七大精神为指针,站在新的起点上,统筹谋划我省国税工作,提出2008年全省国税工作的重点是构建和谐江西国税。这既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必然要求,也是我省国税事业与时俱进、科学发展的内在需要。
近几年来,我省国税系统坚持以改革创新作为推动国税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着眼于江西国税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突出对税收管理的全面筹划、系统整合和整体推进,从税收征管改革、基层建设、能级管理、税收质量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税源管理到依法行政工作,一年实施一项创新性举措,逐步构建起新的发展平台,推动江西国税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是,在充分肯定这一系列改革创新对我省国税事业带来崭新变化的同时,省局党组深感有必要适时进行全面回顾和冷静反思,认真总结这一系列改革创新取得的成效和积累的经验,找准抓住改革中的突出问题和落实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改革创新成果。把和谐江西国税建设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相比于往年国税工作重点而言,更具全局性、系统性、综合性,能够承载起对近几年来改革创新进行“回头看”的历史使命,有利于及时解决变革创新、利益调整过程中产生的不和谐问题,有利于弥补国税工作中的各项“短板”,有利于提高我省国税事业的整体发展水平。
省局党组确定,今年年中的全省国税局长会议,主题就是研究部署和谐江西国税建设。全省国税系统要乘十七大的东风,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奋发有为,励精图治,按照“公正执法、诚信服务、科学管理、廉洁奉公、团结奋进”的基本要求,大力推进和谐江西国税建设,积极应对挑战,切实破解难题,努力做到政令畅通、充满活力、内和外顺、协调发展,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江西国税事业新跨越。
三、努力做好2008年各项国税工作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各项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国税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2008年全省国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的部署,以构建和谐江西国税为重点,落实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深化依法行政,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税收服务,加强队伍建设,为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江西崛起的新跨越作出新的贡献。
2008年全省国税工作的基本目标是:一是全面运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对纳入综合征管软件管理的执法岗位考核面达100%,对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面达100%。二是建立重点税源企业税负预警机制,省局每半年对重点增值税纳税人进行一次税负预警、每年对重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进行一次税负预警,县(市、区)局对税负异常户进行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三是继续提高税负率,力争工业增值税税负率比2007年提高0.5个百分点,商业增值税税负率比2007年提高0.2个百分点。四是优化为纳税人和为基层服务,社会满意度和基层满意度均达90%以上。五是大力推行全员岗位培训,广泛开展岗位技能竞赛,省局“五百佳”人才库初步建立。六是确保税收收入持续增长,全省国税收入突破400亿元,实现国税收入7年翻两番。继续提高国税收入占生产总值比重和占财政收入比重。
实现上述目标,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
第一,落实税制改革措施。一是落实所得税制改革。新企业所得税法已列为2008年度全省重点普及的8部法律法规之一,要切实抓好宣传普及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认真做好新旧税法的衔接工作,清理相关优惠政策,制定和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和办法,妥善处理好总分机构税收分配及地区间税源转移问题,确保新企业所得税法顺利实施。二是落实流转税制改革。进一步做好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工作,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积极做好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率调整的宣传解释、实施准备等各项工作,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第二,认真执行税收政策。一是落实有利于改善民生的税收政策。重点是落实促进下岗再就业和残疾人就业、鼓励公益性捐赠、扶持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社会和谐。二是落实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重点是贯彻落实国家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鼓励企业技术改造、促进科技进步等方面的税收政策,为增强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服务。三是落实有利于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税收政策。重点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资源综合利用、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和节能减排设备投资减免等税收政策,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四是落实有利于外向型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落实出口退税政策,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高科技产品出口,促进外贸出口增长方式的转变。落实税收协定等各项税收政策,做好情报交换工作,引导企业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到境外投资,扶持“走出去”企业发展壮大。
第三,加强税收政策调研。一是加强对已出台政策的跟踪问效。重点调研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出口退税政策和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等重大税收政策调整的执行情况,及时研究实施效果。二是加强对即将出台政策的调研。重点对鼓励自主创新、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等税收政策调整进行调研,反映江西实际情况和可能遇到的问题,做好调整前相关工作。三是加强前瞻性政策的研究。深入调研支持我省支柱产业和列入全省产业经济“十百千亿工程”的重点企业,以及具有比较优势的铜、钨、稀土、盐化工、多晶硅、有机硅和工业陶瓷等七大类矿产资源产业做大做强的税收政策,积极提出意见建议。
(二)深化依法行政
第一,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一是进一步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工作。认真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切实把好税收规范性文件出台关。认真贯彻落实新出台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依法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继续对3个设区市国税系统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和效能监察,并对2007年省局重点执法检查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督查。对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和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效能监察。按照“注重质量、分类指导”的原则,抓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三是召开依法行政工作现场会。在抓好创建活动的基础上,评选全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提高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水平。
第二,确保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有效运行。一是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度。根据总局《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范本(试行)》及税收综合征管软件的有关要求,适时修订《江西省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度》。二是严格考核。制定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考核管理办法,对考核、申辩调整、惩戒和过错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按月对税收执法行为进行考核,每半年对税收执法行为进行监察,根据考核、监察情况按年兑现奖惩。积极探索外部评议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三是加强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针对税收执法考核子系统和执法监察子系统发现的执法和管理问题,分析原因,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持续改进工作。
第三,强化内部管理。一是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强化预算管理,增强预算执行的刚性,试行预算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网络版财务管理软件运行工作,稳步推行部门预算定员定额改革和规范市、县局津补贴工作,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强资产和基建项目审批管理。认真执行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报批报备制度,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加强财务、基建、采购和经济责任审计。二是加强政务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政务运行机制和工作程序。强化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深化人事管理系统应用,提高使用效率和应用水平。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三是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定期召开综治工作例会,严格实行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目标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全力维护稳定。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制订相关考核制度,切实解决初信初访问题。加强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三)强化税源管理
第一,完善税源管理机制。一是进一步理顺机构设置。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的工作需要,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对所得税、国际税务管理部门的职能和机构进行适当调整。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纳税评估工作的意见》,简并县(市、区)局一个税源管理科,成立纳税评估科,专门负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重点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贯彻落实总局《关于规范国家税务局系统稽查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的通知》,全面规范各级国税机关稽查机构的设置,进一步完善设区市一级稽查体制。根据机构调整,进一步明确和理顺职责分工,规范工作流程。二是深化税收经济分析。省局做好重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税负预警工作,建立税负预警指标体系,并逐步扩大重点税源监控范围、强化监控力度。三是建立以税负指标值为核心内容的纳税评估新机制。进一步优化纳税评估软件,完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省局根据税负预警情况,每半年筛选并统一下发重点企业评估名单,具体由县(市、区)局开展评估并反馈结果;设区市局做好指导督促工作,适时组织市、县局联合评估。四是进一步加大税务稽查力度。继续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重点行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保持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特别关注利用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及新、旧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偷逃税的违法行为。五是加强税源管理基础建设。完善户籍管理,积极拓展第三方信息采集渠道,做好税控器具推广应用工作,加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管理。
第二,加强各税种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流转税管理。加强增值税管理,完善增值税“一窗式”管理服务,落实总局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全面推广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系统,加强专用发票和“四小票”清单审核比对和异常票协查,强化增值税发票抵扣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原则,重点加强农产品收购加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和电力行业等重点行业的增值税管理。加强消费税管理工作,落实汽油、柴油消费税管理办法,强化跨区生产企业消费税管理,做好消费税税基管理工作。加强车购税征收管理,提高车购税征管系统运行质量。二是加大企业所得税管理力度。严格税收执法,规范税前扣除。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强化企业所得税分析评估和完善汇算清缴工作。加强企业所得税反避税工作,完善关联交易申报管理以及选案分析、立案审查、结案监控、后续跟踪等工作机制,在南昌、赣州市局开展预约定价试点工作。加大对企业所得税国际税源的控管力度,重点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三是加强出口退税管理。严格执行《江西省出口货物退(免)税工作规程》,全面推行出口退税远程申报和出口货物函调管理系统,提高出口退税质量。继续抓好2个设区市生产企业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结合我省实际,落实总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认真执行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征退税衔接,开展退税预警评估,严防出口骗税。
第三,进一步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一是抓好金税工程配套建设。实施金税工程三期骨干网建设,对现有网络进行升级扩容。根据税收征管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整合税收信息管理应用系统,完善系统功能,按照总局统一规范,构建省局数据仓库,建立起规范的技术基础平台。二是加强运维体系建设。省局成立专职运维机构,统一运维服务平台,统一接收反馈渠道,统一运维工作流程,实现运维工作的规范化、集约化管理。三是深化网络与信息安全建设。配合总局做好税务证书认证系统、权限管理系统等方面的安全防护体系三期建设,落实各项信息安全规章制度和预案,新建省局数据处理中心,实现同城异址数据(应用)备份,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四是强化数据分析利用。建立健全以分析、发布、落实、反馈、改进为主要内容的闭环式工作模式,发挥信息化在税收管理中的支撑作用。重点是根据现有数据资源,开展留抵税款、一般纳税人认定等专项清理工作;加强数据分析处理报告,查找征管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研究利用好工商、地税、供电、供水等外部信息。
(四)优化税收服务
第一,优化纳税服务。一是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职责,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修订落实《江西省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及时公开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的监督。二是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抓好上饶市局“两个减负”试点工作。完善“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统一出件”的办税模式。在新余市试行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探索逐步用网上调取数据、受理申请、办理业务、进行审批等代替纸质报表文书的报送和流转,精简各级国税机关增设的纳税人非法定义务,统筹安排对纳税人的税收调查、纳税评估和税务检查工作。三是改进服务手段。巩固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成果,加快运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系统,试行网上抄报税业务,推行出口退税网上申报。完善岗位AB角办税制度。优化江西国税手机短信服务平台,加强国税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深化税收服务直通车制度。推行同城办税试点,继续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四是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行业的作用。拓展其在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中的业务空间,建立和实施依法支持、监督管理、考核评价机制,促进税务代理机构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涉税中介服务。
第二,强化为基层服务。一是加强工作指导服务。制定政策、布置工作时,充分考虑基层实际。对基层的请示事项,及时研究回复。对机关职能部门因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及基层单位出现重大执法过错未及时发现和制止的,追究其连带责任。二是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大力清理、整顿各种不必要的文件、会议、评比和检查等项目,提高工作效率。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关于清理简并征管业务报表的通知》,不随意新增报表资料。充分利用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数据集中共享优势,凡系统能够自动生成或经过加工可以生成的数据、报表,不再要求基层报送。三是改善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继续落实基层经费最低保障制度,继续实行经费向基层和征管倾斜。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帮助广大国税人员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问题。
第三,加强服务考核。一是落实服务职责。统一和规范纳税服务标准,明确纳税服务的岗位职责。二是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评价制度体系。实施办税投诉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国税机关内部工作监督考核制度、基层评议机关的制度和社会各界特别是纳税人对国税机关纳税服务质量的外部评议制度,形成量化指标,通报考核计分。三是开展满意度调查。组织开展税收服务满意度综合调查,分别测评纳税人对国税机关纳税服务、下级国税机关对上级机关服务基层的满意度。适时评选表彰税收服务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加强队伍建设
第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强化能力建设。举办全省国税系统正处级领导干部学习十七大精神专题研讨班和副处级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班。开展处级干部更新知识培训和科级领导干部专门业务培训。二是抓好组织建设。制定处级后备干部补充调整办法,完善后备干部管理培养机制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将选拔、培养和使用与教育管理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各级局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三是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健全党组听取巡视工作汇报制度、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巡视反馈制度、移交转办制度和巡视整改检查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巡视成果运用,提高巡视工作实效。全面落实《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整合巡视监督、纪检监察监督、人事监督、财务监督、执法监督等监督资源,增强监督合力。
第二,提高基层执行力。一是贯彻落实《2007-2010年江西省国税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江西省国税系统设区市国税局培训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省局适时组织对各设区市局培训基地进行评估检查。二是继续推进“十员五百佳”活动。举行“十员”达标补考。省局将组织能手竞赛,选拔出“五百佳”,形成各类别人才库。三是创建学习型组织。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学习型个人”活动,不断提高国税人员的学习力、创新力和操作力,使更多的国税人员成为“学习型标兵”,更多的国税集体成为“学习型团队”。四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建立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规范基层党组织办事机构,落实和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
第三,强化思想政治工作。一是建立和谐状况调查分析制度。开展全省国税系统和谐状况专题调查,掌握影响和谐安定的主要矛盾和问题。落实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分析会制度,定期对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分析,准确把握干部职工思想脉搏。二是改进方式方法。搭建干群之间的信息沟通平台,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沟通交流机制。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经常走访群众,与一般干部谈心交心。利用领导接待日、深入基层调研、设置领导干部电子信箱等形式,搭建起领导与群众之间的信息沟通平台。加强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充分体现组织对老同志的关怀和温暖。三是破解干部人事工作难点。加强县(市、区)基层单位非领导职务任职情况调研分析,研究探索进一步规范非领导职务管理的有效途径。结合我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意见,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在推行基层单位能级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岗位绩效激励机制。四是深入推进国税文化建设。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干部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利益调整,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促进干部心理和谐。开展创建国税文化建设示范点活动,适时召开成果展示会,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为全省国税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六)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将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税收业务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推进教育、制度、监督与惩治并重的惩防体系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力度。二是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开展以理想信念、思想道德、法制纪律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教育,增强干部的法纪观念、廉政意识、执法风险意识。三是加强廉政制度建设。找准抓住重点、薄弱环节,逐步完善符合江西国税实际、环环相扣、制约有效的廉政制度体系。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确保各项廉政制度落实到位。四是进一步加强对“两权”的监督制约。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重点是全面推行“阳光作业”和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管理权的监督,重点是大力实行内部行政事务公开和民主监督。五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贪污贿赂、以权谋私等案件。严肃查处国税干部违反税法擅自减免税、收过头税,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以及挪用、截留、转引税款等问题。
第二,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一是加强文明单位管理。认真贯彻《江西省国税系统“十一五”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对文明单位进行动态管理。二是继续开展各项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活动,争取在第二届“全国文明单位”、第四届省级文明行业、全国巾帼文明岗与巾帼建功标兵的评选工作中,比例有所提升。积极参加全省“十大窗口服务明星”、“十大岗位业务能手”、“十大文明服务窗口”评选活动。评选和表彰全省国税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三是深入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积极参加送温暖、献爱心等社会公益活动,广泛开展创建和谐机关、和谐小区、和谐家庭等活动。
第三,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一是加强作风建设。全面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认真执行中央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务员的工资、津贴补贴标准等。二是坚持纠建并举。积极参与各级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活动,切实纠正损害纳税人权益的不正之风。开展明查暗访,加大对投诉问题的查纠力度。抓住群众反映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对损害国税形象的不正之风,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行风评议成果,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管理制度,不断铲除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和条件,以良好的政风行风促进和谐江西国税建设。
同志们,新的一年国税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在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国税任务,推进国税事业和谐发展,为促进江西崛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