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妇幼卫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黄顺玲_妇幼卫生工作会议讲话

2020-02-27 发言稿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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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积极推进2013年妇幼卫生各项工作

2013年,是全面实施国家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卫生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是确保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医改总体目标的攻坚时期。作为“大卫生”、“大健康”的重要内容,科学谋划并扎实推进明年的妇幼卫生工作至关重要。2013年全省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线,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坚持儿童优先、母亲安全的宗旨,创新工作思路,拓展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主要目标任务是:全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以上。工作重点是: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实施“五项系统工程”,即母婴安康工程、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程、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工程、妇幼卫生项目工程、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一)实施“母婴安康工程”,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一是要切实加强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继续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督导、考核和评估,严格落实考核结果和资金分配挂钩。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质量,规范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产科门诊服务内容,将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健康档案建立相结合,确保孕产妇健康管理的连续性、真实性。做好危重孕产妇筛查、早期管理和医院监

测工作,及时为高危孕产妇提供有效服务和指导,严禁高位截留。结合计划免疫,定期开展规范的儿童保健服务,注重服务质量。2013年全省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均要达到75%以上。二是要健全完善孕产妇和儿童医疗急救体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职责,完善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采供血机构及院前急救机构之间有效合作机制,加强首诊负责制管理,建立分级诊疗机制,鼓励非高危妊娠孕产妇在基层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健全孕产妇和儿童三级转诊网络,进一步畅通危重孕产妇、儿童急救绿色通道。省部属医疗保健机构要积极落实《湖南省疑难危重孕产妇救治与转诊工作方案》,实行孕产妇急救分片,粉饼中管理,责任包干;制定《湖南省新生儿疾病救治分级管理与转诊工作方案》,实施新生儿救治分级分片管理,着力提高新生儿、早产/低出生体重儿的紧急救治、转运和管理能力,降低新生儿死亡率。三是要着力抓好流动孕产妇和儿童管理。建立以社区(乡镇)为依托,多部门协作的流动人口妇幼保健服务机制,切实将流动人口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目标人群,逐步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鼓励各地创新流动孕产妇和儿童管理措施,提高流动人口住院分娩率。四是要完善孕产妇和儿童死亡评审机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晚上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建立长效评审管理办法,把危重孕产妇评审、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死亡评审结果作为责任追究、总结和推广经验的重要

依据,最大程度避免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的发生。2013年,省卫生厅将出台《湖南省危重孕产妇评审实施方案》。各市州要按照要求全面开展危重孕产妇评审工作,实现孕产妇死亡控制“关口前移”。五是要千方百计控制剖宫率。医疗保健机构要积极促进自然分娩,减少不必要的产科干预,严格掌握剖宫产指征,采取多种措施降低非医学需要的剖宫产。2013,全省剖宫产率控制在40%以下,县级产科急救中心控制在35%以下,其他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不高于30%,中心卫生院25%。从明年起,省厅将定期对全省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剖宫产率进行排队通报。六是要继续开展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继续加强新生儿窒息规范培训工作,扩大产儿科医生、助产士及相关人员培训覆盖率。进一步落实助产机构“院内新生儿复苏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建设,促进产、儿科协作工作制度额运行;继续开展市、县级师资认证工作,保证每个县级助产机构有一名以上的师资。省卫生厅将对县级师资进行技能考核,考核合格率要求达80%以上。

(二)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婚前医学检查质量。各地要建立和完善免费婚检保障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婚检机构资质认证和人员培训。婚检机构要积极探索婚检工作的新思路,主动与有关部门合作开展婚检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要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婚检服务,落实免费婚前医学咨询等婚前保健工作,提高婚检水平。在保

障婚检质量的前提下稳步提高婚检率。2013年全省婚检率要达到80%以上。要坚决杜绝婚检机构的趋利行为,防止因重数量、轻质量而造成重蹈覆辙的恶果。二是要规范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工作。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加强对叶酸发放、随访和考核,加强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的宣传力度,做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的绩效评估工作。2013年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0%、叶酸服用率达到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70%。三是要提高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水平。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筛查、诊断网络,规范筛查、诊断流程,提高产前筛查、诊断率。开展血清、超声产前筛查的机构要在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接受产前诊断中心质量管理,筛查技术人员要持证上岗。切实加强产前诊断能力建设,逐步推广地中海贫血产前筛查技术。各市州至少建立1家产前诊断机构且产前诊断服务量>600例/年。2013年,全省产前筛查率达40%以上,筛查阳性孕妇接受产前诊断率达到70%以上。四是要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力度。要将新生儿疾病筛查健康教育纳入孕妇学校常规课程。建立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信息平台进行质量管理,提高新生儿听力筛查质量和筛查率。加强对确诊病例的治疗、干预和管理,积极与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合作,在市州妇幼保健院逐步建立残疾儿童康复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县级开展残障儿童康复治疗。2013年,全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要达到80%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要达

到75%以上。

(三)实施“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工程”,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权益。一是要实施好新一轮农村妇女病普查和“两癌”检查项目。要继续做好第二轮政府主导的农村妇女病查治工作,普查覆盖面要达到30%以上。进一步加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组织管理、信息报送和质量监督等工作,加强对基层妇幼卫生人员的培训,提高筛查人员的服务水平。探索建立乡镇卫生院集中筛查,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分片包干、分类指导的工作机制。对阳性患者要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救治范围及时进行治疗。2013年全省要完成75万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和4.8万乳腺癌检查任务。二是要深入推进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要落实艾滋病等性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完善预防策略,提高孕期检测率。加强母婴阻断和阳性患者管理,督促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及时、全程、规范用药。加强信息管理、强化督导评估和资金监管,加快资金补助进度,规范各项原始表格登记。2013年全省产妇孕期艾滋病毒、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到75%以上。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儿童健康管理措施。要广泛开展新生儿保健、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语等服务。规范高危儿和营养性疾病儿童管理,及时矫正其营养偏离。加强儿童视力、听力和口腔保健工作。深入开展儿童营养与膳食、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青春期保健以及生殖健康等方面的教育指导,提高儿童家长的科学育儿水平、改善其养育行为。全面推行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逐步扩大病种范围,全面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四是要抓好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各妇幼保健机构要设立健康教育科,配备专职健康教育专业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设备。把健康教育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网站建设,创新宣传方式,营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良好环境。2013年全省健康教育参与率达到80%以上,保健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四)实施“妇幼卫生项目工程”,保障和改善社会民生。一是要全力推进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医疗全免费工作。县、乡医疗保健机构要从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实施惠民政策的高度,加快项目工作的进度。特别是现在还没有启动的地方,务必按照《湖南省卫生厅关于推动农村孕产妇县乡住院分娩基本医疗全免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尽快出台实施方案,年底前全面启动免费分娩工作,并对9月1日后再县乡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进行回补。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定点助产机构的监管,及时督促助产机构严格执行基本服务包,按照标准要求提供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杜绝分解收费、变相收费,切实让农村群众受益。二是要切实抓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试点项目。作为国家新增的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省7个市州20个项目县要按照《湖南省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健全分级管理、任务包干、动态监管、专家指导和信息通报等日常管理制度,及时做好项目宣传动员、培训、质量控制和信息通报等日常管理制度,及时做好项目宣传动员、培训、质量控制和监督评估等工作,特别注意营养包在配送、贮存、发放、食用等环节的质量安全,缩短发放周期和储存时间。不断提高项目地区儿童看护人对营养包的知晓率。2013年项目地区营养包发放率要达到90%以上,有效服用率到60%以上。三是要扎实做好“促进自然分娩”项目。各项目单位要根据项目工作的安排,全面完成2013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及时总结推广项目经验,提高产科服务质量,促进产科服务模式改变,保障母婴健康。同时,要充分发挥全省助产人员规范化岗位培训师资培训基地、理论教学基地和临床教学基地的作用,扎实做好全省助产人员规范化培训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督促辖区内的医疗保健机构组织人员分期分批参加规范化岗位培训,组织协调助产人员的临床教学。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对全省所有助产人员普遍进行一次规范化岗位培训。

(五)实施“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提高妇幼卫生服务能力。一是要建立健全妇幼卫生服务网络。要健全以乡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妇幼保健专业机构为核心,大中型综合医疗机构和相关科研教学机构为技术补充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要按照2万人口以下的乡镇及街道至少配备妇保、儿保专干各一名,2万人口以上的乡镇每增加2万人口增加妇保、儿

保专干各一名;每个行政村要有一名乡村医生或妇幼保健院负责辖区妇幼保健工作的标准,配足配齐乡村妇幼保健人员。加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妇产科、儿科和妇幼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各级综合医院要按照卫生部规定,接受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的指导管理,并配备专职妇幼信息员,按照要求定期报送妇幼卫生信息数据。二是要抓好妇幼保健规范化管理。要按照《湖南省创建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市区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儿童保健合格县市区创建活动。2013你,全省40%以上开设儿童保健服务项目的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儿童保健门诊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4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开设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开展儿童健康体检服务;要创建2-3个全省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市区示范点。按照《湖南省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合格县市区复核评估标准》,继续抓好农村基层产科建设。开展新一轮爱婴医院评估建设工作,建立爱婴医院建设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公共爱婴医院成果。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定期进行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和督查评估。三是要加强妇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各地要通过临床进修、集中培训、岗位培训、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以以提高实用技能为主的基层妇幼卫生人员在职培训,切实抓好以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以及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等为主要内容的专利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同时,要充分利用高等医学院校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结合学历教育、专科深造、出国培训等,加强妇幼卫生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加强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产科、儿科、优生优育等重点专科建设,培养重点学科带头人,造就一批全省、全国医疗保健专家。鼓励和阴道高校毕业生和优秀妇幼保健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或提供服务。继续做好专家蹲点和临床进修工作,省会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国家“降消”项目要求安排专家到项目县蹲点,以传帮带的形式培养基层产儿科技术人员,按规定安排好基层人员的进修培训,并安排高年资的医师带教,确保进修培训的质量。四是要完善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全省妇幼保健信息管理系统已经省厅立项,要尽快完成妇幼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招标与开发,2013年重点抓好湘潭、株洲、岳阳市三个试点,通过市级卫生信息交换平台,实现妇幼保健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综合医疗机构和专科医疗机构之间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完善妇幼卫生信息归口管理,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的监督审核,确保检测数据及时、准确、真实、可靠。利用互联网,创新开展妇幼卫生网络教学、网络培训、网络会诊等工作。五是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国务院最近印发的《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家将加大对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投入。2013年起,国家将启动市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开展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市州卫生局要制定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规划,按照整体规划、分

步实施的原则,做好土地储备、用房测算、项目立项等基础工作。同时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在机构建设规模、资金投入等方面坚持量入为出,“量体裁衣”,不要盲目上马,不搞负债建设,最大程度地发挥项目资金效益。

三、全面落实妇幼卫生事业发展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认真抓好“新两纲”和“两个规划”落实。一是要强化工作职责。各级卫生部门是实施主体,负有领导、组织、管理的重要职责,在制订卫生政策和规划、确定重点工作时,要将保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作为优先考虑的问题,把妇幼卫生工作与“新两纲”贯彻实施结合起来,加快妇幼卫生工作发展步伐。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在业务指导、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监测评估等方面发挥职能作用,在做好服务的同时,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实施中的问题,为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当好参谋。二是要加大实施力度。国家是十年纲要,我省是五年规划,到2013年要确保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工作压力非常大。各地要抓住影响当地妇女儿童健康的主要问题,加大政策力度、投入力度、工作力度,确保阶段指标完成。三是要做好“两个规划”的中期评估。做好妇女儿童健康的数据检测、数据统计、健康指标评估,为全面完成我省“两个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打下基础。

(二)强化监管,切实加强妇幼卫生工作考核督导。

一是要强化妇幼卫生日常督导管理。各地要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各个单位,责任到人。加强对妇幼卫生工

作的督导和考核,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工作不力的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严格追求当事人责任。二是要强化妇幼执法监督管理。要根据《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妇幼卫生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标准,健全监督、评估制度和工作规范。要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规范与生殖健康相关的医疗服务行为。三是要强化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管理。要以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为契机,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规范技术服务,强化科研、教学、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服务环境,改善服务态度,进一步提升社会形象和社会地位,达到以评审促管理、以管理促发展的目的。各地务必准确把握评审标准,做到成熟一个,评审一个,反对“一窝蜂”,搞形式主义。四是抓好人口与技术生育综合治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广住院分娩登记和妊娠14周以上B超检查身份证登记工作。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管理,严肃查处“两非”案件和涉案人员。

(三)争先创优,创建妇幼卫生重点工作示范典型。

一是要以实施妇幼卫生项目为切入点,创建妇幼卫生项目示范窗口。2013年,省卫生厅将开展妇幼卫生工作示范点评审活动。各地要在妇幼重大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危重孕产妇急救管理、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等方面争取创建省、市级示范点,以点带面,促进项目工作规范开展。二是要以创建保健重点专科为抓手,打造医疗保健服务品牌。从2013年起,妇社处将组织开展妇幼保健重点专科评审工作,安排适当经费,用于重点专科奖励。各级妇幼保健机构

要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大力发展与妇女儿童健康相关的医疗保健服务,特别是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服务,从软硬件方面努力提升专科建设内涵,创建名牌科室,推动学科建设与发展。三是以协会为平台,开展妇幼保健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2013年,省妇幼保健与优生优育协会将按照县级妇幼卫生绩效考核要求,通过层层考核,并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开展全省妇幼卫生工作先进县(市、区)评选表彰活动,对于得分前10位的县(市、区)授予“妇幼卫生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对爱岗敬业、尽心尽职,在妇幼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100名妇幼卫生工作者授予“妇幼卫生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四)广泛动员,营造妇幼卫生零号发展氛围。

一是要营造社会支持参与妇幼卫生的功过氛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保健机构要注重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联系,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要借助微博、微信等新的网络宣传形式,创新开展社会宣传和动员,深入宣传妇幼卫生方针、政策,努力营造一个全社会关注妇女儿童健康的良好氛围。二是要营造妇幼保健科普宣传氛围。要积极动员,鼓励群众参与,切实发挥基层妇幼保健工作者、基层群众的主体作用,大力加强妇幼保健科普知识宣传,强化群众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普及健康知识,引导广大妇女儿童提高健康素养。三是要营造妇幼卫生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看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体育活动,活跃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弘扬自强不息的富有精神,宣传先进

典型,激发广大妇幼卫生工作者的工作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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