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_地税党风廉政建设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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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重点 务实创新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XX同志在全省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2年3月9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省纪委二次全会、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2年工作任务。下面,我代表省局党组作工作报告。省纪委副书记XX同志,省局局长XX同志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
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1年,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正确领导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为地税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为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取得新成效。各级地税机关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契机,把责任制作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基础性制度,进一步落实了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了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合力,保证了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的有效完成。年初,省局赵亚平局长与各省辖市局、直属单位“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对各项责任目标的落实,按照“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和“实行全面目标管理”的工作思路,确保年度重点工作不落空,抓好经常性任务不松懈,进一步增强各位班子成员和各牵头部门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把税收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各级地税机关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抓好目标落实,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形成了全系统“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完善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取得新进展。各级地税机关强化责任和制度落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主体意识不断增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主动性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明显提升。开展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专项检查,促进领导干部自觉增强廉洁从政意识,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加强对党内监督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考核测评、诫勉谈话、函询等规定,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共开展任前廉政谈话640人次,诫勉谈话100人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1846人次。认真落实《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巡视工作暂行办法》,对4个省辖市局开展了巡视工作。认真治理公务用车突出问题,落实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复查工作,防止不重视、走过场等问题的出现。在重大节日前,及时制定下发通知,严格纪律,明确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效预防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各单位积极开展具有地税特点、地域特色和鲜明特征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用文化的力量感染人、教育人、塑造人,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全系统共建成省级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7个,市级60余个,进一步形成了廉洁从政的文化环境。
(三)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突破。全系统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地税工作整体部署和目标管理之中,实行统一领导,坚持上下联动,落实工作责任,推动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开展办税服务厅“优质服务年”活动,推行办税服务标准化作业,办税服务厅的主渠道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继续深化“企业服务活动”,全省地税机关共走访企业13569户,召开税企座谈会1567次,为11065户企业落实税收优惠97347.24万元,为企业提供经营信息4573条,帮助104户企业协调资金1041.4万元。依托新征管系统,推行网上申报、自主办税、网络发票等新型服务机制,服务效能不断得到提升。加强外部税务网站建设,大力推行涉税信息公开,积极拓展网上办税业务。将省政府纠风办反馈的群众意见建议梳理归类,深入剖析,分门别类进行整改。通过各级地税机关的共同努力,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在2010-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省局被评为“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18个省辖市局、10个省直管试点县(市)局全部被当地政府纠风部门评为“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96个基层税务所被评为“2011年度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
(四)依法依纪查办案件工作进一步推进。严格执行信访台帐、分级阅批、限时处置、重要案情报告、转办件处理结果集中备案和交办件审核结案等制度,做好信访举报处置工作。建立纪检监察办案人才库,保持相对稳定,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组织培训,注意重点使用,为加强办案工作提供组织保障。针对基层单位办案干扰多、阻力大的实际情况,实行异地交叉办案、延伸职级办案、部门协同办案,从办案人才库中抽取骨干力量参与办案,优化组合,突破干扰,加大了查处大要案件的力度。全省地税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信访举报316件,初步核实24件,立案6件,给予行政处分6人,其中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5人。省局监察室加大案件直查工作力度,共核查案件6件。在查清问题、处理到位的基础上,努力做好办案结果的增值运用,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五)加强“两权”监督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编印下发《税收执法风险防控手册》,规范执法行为,避免执法风险,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税水平。严格审批程序,确保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到位。及时公告税收规范性文件,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核,审核外部涉税文件39件,提出修改意见100余条。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涉税信息公开,完善规章制度,明确程序规则,促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省局对4名省辖市局局长及18名稽查局(油田局)局长实施了经济责任审计,对21项工程实施了造价审计,加大了审计监督力度。各级地税机关根据自身职责,认真制订部门内控机制文本,深入查找容易导致腐败的风险点,进一步明确岗位和工作责任,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分解权力,规范和优化工作流程,初步形成比较严密的自我约束机制、切实有效的相互制约机制、坚强有力的监督防范机制。
(六)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深化。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干部公开选拔和轮岗交流力度,公开选拔8名优秀年轻副处级领导干部,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任职、挂职,落实领导干部退出现职制度,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开展公务员绩效考核试点,在省局机关初步建立了组织目标和个人计划相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绩效相衔接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系统财务管理,开发了网络版财务软件,实行网络化管理模式,进行有效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省政府出台的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暂行办法,并制定配套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实现了新系统在全省各征收单位全面上线的目标,网上办税、自助办税、网络发票、委托代征、财税库银联网等主要拓展功能基本就绪,安全防护和运维体系建设初见成效,地税信息化建设实现了由分散的市级集中向统一的省级集中的转折性跨越,有效地实现了税收业务的“法制、规范、统一、效率”,提高了征管水平和工作质量,创新了纳税服务的手段和方法。
(七)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以“爱岗位、强素质、正作风、作表率”为目标,在全省地税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在河南纪检监察宣教基地举办纪检监察专门业务培训班,邀请省纪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领导讲授案件检查、案件管理、信访举报、廉政文化建设等实务教程,全省地税系统新任纪检监察干部共77人参加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积极创造条件,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与省局领办的案件查处工作,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和考验,增强依法依纪办案的实践能力。一年来,各级地税机关更加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比如:个别单位、个别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在思想上认识不够,反腐倡廉制度执行不彻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不到位;有的规章制度还没有得到有效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不够均衡;纳税服务工作仍有不足之处,损害纳税人利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公款大吃大喝等铺张浪费现象还比较严重;查办案件的主动性不够、案件自查率不高;个别地税干部违纪违法现象还时有发生;对反腐倡廉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敏感性不强、应对措施不得力等。对这些问题,我们还要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经验
近年来,全省地税系统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省局连年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连续6次被省政府表彰为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被评为河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先进单位。驻省局纪检组、监察室被表彰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税务系统纪检监察先进集体。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每一项成绩的取得,都凝聚着全省地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的智慧和汗水。
在不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过程中,我们积累了弥足珍贵的工作经验:
一是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保障地税事业科学发展,促进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全局中来思考、谋划和部署,主动呼应、积极融入、有效衔接,发挥好教育、监督、处理、保障等职能作用。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大局之中,贯穿于税收政策法规的制定、税收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和改革的总体设计之中,贯穿于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权运行的全过程之中,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和执法督察,对加强税收征管情况、为企业做好服务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强对组织收入原则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越权减免收人情税,防止寅吃卯粮收过头税,防止占压、挪用、混库、转引税款等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二是始终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前,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纪检监察部门与人事部门、机关党委、宣教部门相结合,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各级地税机关教育培训规划,与税收业务培训同步进行。局长亲自为机关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我在每一期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上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坚持廉政谈话制度,上级一把手与下级一把手进行廉政谈话,纪检组长与其他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坚守“不收钱、不送钱”的廉政底线。同时还实行了任前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各级地税机关以办公场所为廉政文化宣传主阵地,建设廉政文化墙、文化走廊,制作廉政屏保、廉政警示标牌,以图文并茂、生动直观的方式,使广大地税干部职工身临其境、耳濡目染,受到廉政文化的熏陶。严肃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典型案件剖析、观看案例电教片、听取服刑人员忏悔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促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做到拒腐蚀、扬正气,防微杜渐。
三是始终坚持依法依纪查办案件,不断优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治本作用。近年来,始终把严肃查办案件作为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职责,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以查办案件达到严肃纪律、教育干部、治标治本的作用。制定《河南省地税系统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办法》,实现了信访处置的规范化。精心遴选办案骨干力量,建立纪检监察办案人才库,提高了全系统的执纪办案水平。涉及复杂的税收政策问题时,整合相关部门的力量,组织协调税政、督查内审、稽查、法规等部门的力量,成立联合调查组,使案件得以顺利突破。对社会影响大、在系统内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案件,查结后及时编发案件通报,剖析发案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使广大地税干部切实引以为戒。及时编发《纪检监察要情》,分析信访案件的多发环节、主要类型、地域分布、涉及人员等,查找原因,预测走向,提出建议,为预防违纪行为发生奠定基础。四是始终坚持“一手抓组织收入,一手抓行风评议”,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各级地税机关均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纪检监察、征管、法规、纳税服务、宣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组织领导机制、全系统“一盘棋”的协作联动机制、定期督查通报的工作问责机制等长效机制,促进工作落实。把行风评议作为促进政风行风建设的契机,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载体,注重评议结果的运用,认真解决纳税人反映的突出问题,实行行风评议“一票否决”。坚持管理、执法和服务并重,牢固树立“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以纳税人的满意为标准”的服务理念,把服务寓于税收执法和管理活动的全过程。积极开展对窗口单位的税容风纪、办事效率、落实服务承诺情况等的明察暗访,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加强对易发生、易反复问题的监督检查,促进办税服务人员规范行为的养成。
五是始终坚持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深化反腐败源头治理。近年来,始终把惩防体系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省局连续制订了40余项规章制度,内容涵盖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各个方面。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手续,推进依法行政。实行选案、稽查、审理、执行“四分离”机制,执行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立健全基建工程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决算审计等制度,防止暗箱操作。加强系统财务管理,推广了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系统,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的精细化管理。全部县、区级地税机关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进一步规范了支出行为。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办税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程序、时限等进行了明确,增强办税透明度,让纳税人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是始终坚持强化培训,提高素质,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保证,近年来,全系统十分重视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扎实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和“队伍建设年”活动,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经验交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制定《驻省地税局纪检组、监察室内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地税系统纪检监察信息管理办法》、《全省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登记制度》,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意识,促进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以上几个方面的概括,是近年来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宝贵经验,也是今后持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借鉴。地税事业在不断发展,反腐倡廉建设在不断深入,要结合新的工作实践,不断深化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规律的认识,不断创新工作措施,努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继续推向前进。
三、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持续推进
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2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关键一年,党的十八大也将于今年召开,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反腐倡廉方针,坚持“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紧紧围绕地税中心工作,明确责任、突出重点、改革创新、绩效求实,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实现地税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要把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作为重要职责,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切实担负起本单位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的领导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切实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等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地税系统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优化纳税服务等重要工作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始终保持思想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治理“庸懒散软”为主要内容,集中开展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整顿,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以治软强责任,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维护机关干部队伍的作风纯洁。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党组议事规则等重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规范用权。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以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规定,促进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廉洁自律。继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违规建房或多占住房,利用职权为个人、配偶、子女和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继续执行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扎实开展巡视工作,完善巡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制度,突出巡视监督重点,优化工作方式方法,强化巡视成果运用。严格按规定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继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三)巩固工作成果,继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各级地税机关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及省局《实施方案》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要加快工作进度。对照《工作规划》及《实施方案》,梳理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掌握进度,分类管理。对已经完成的工作,要总结经验,巩固提高,纳入常态化管理;对正在开展的工作,要明确时限和进度表,保证质量,及早完成;对进展慢、难度大的工作,要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抓紧推进。要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分工,落实好牵头和协办责任。要开展惩防体系建设督导检查,抓好年度自查和重点抽查,查找问题,督促整改,强化问责,推动落实。
(四)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维护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肃查处在税收执法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以税谋私的案件,损害纳税人利益的案件,在基建工程、政府采购中干预招标投标、违规操作、内外串通的案件,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等。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加大调查核实力度,做好信访件筛选、分析、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问题。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注重从督察内审、巡视、稽查和专项检查等工作中发现案件线索,进一步拓宽案源。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建立健全查处案件工作领导、协调、督导和考核工作机制,提高案件检查和审理工作质量。加强对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的分析处置,及时查处媒体网络曝光的地税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加强对重要信访件和重大案件的直查和跟踪督办,对无故拖延、压案不查或者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采取教育、管理和监督等有效措施,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即将颁布的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确保规定执行到位。加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力度,把查办案件与总结剖析、教育警示、建章立制等工作结合起来,推动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综合效应。
(五)坚持纠建并举,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把纠风工作与纳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进一步提高纳税人满意度,着力解决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深入开展纠风治理,纠正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以及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报等问题。要深入分析损害纳税人利益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趋势,结合实际确定纠风治理重点,加大纠正、查处和追究力度。建立健全纳税人对地税机关的评议和监督机制,及时发现不正之风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12366热线、明察暗访、群众评议、媒体网络等途径,拓宽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作用,积极参加行风热线活动,树立地税机关风清气正、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确保全省地税系统行风评议目标的实现。
(六)强化“两权”监督制约,认真开展专项治理
坚持“制度、责任、阳光”的监督理念,加强“两权”监督制约,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围绕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税收执法环节和涉税审批事项,加强执法监察和执法督察,防止和纠正滥用权力、徇私舞弊等行为,规范行政裁量权,防控廉政风险和执法风险。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预算管理、经费使用、基建工程、政府采购招投标等行政管理重点环节的监督,从源头防范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执法信息、行政决策和管理事项等公开情况的监督力度,促进政务公开不断深化。各级地税机关要不断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围绕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行使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加强流程控制和风险管理。深化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抓好对违规车辆的纠正处理,完善和落实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购置审批、经费预算管理等制度,加强对公务用车的日常监管。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小金库”问题等的专项治理,进一步巩固成果,完善长效机制。
(七)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营造廉洁从政发展环境
各级地税机关要紧密结合实际,更加广泛、更大规模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宣传工作,形成声势、形成气势、形成氛围,营造清正廉洁、人和业兴的发展环境。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学习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强化政治品质和道德修养。采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等多种形式,把培育廉洁理念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推广“四会一课”廉政教育,落实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节前廉政谈话提醒、廉政承诺、廉政风险告知和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创新形式,丰富内容,综合运用近年来地税廉政文化建设的经验和创作成果,继续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努力使地税廉政文化建设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四、开拓创新,务求实效,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事关地税工作全局,意义重大,是各级地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各级地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对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始终倾注饱满的热情,始终保持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要从保持党的纯洁性高度,深刻认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深刻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周密部署,真抓实干,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注重形成工作合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制度保障。要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全系统动手抓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局面。要强化“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的直接领导责任和各有关部门的责任,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责任。要以严格的纪律推动工作落实,对那些领导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甚至放任自流,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治理、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单位,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上形成合力,做到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真正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处的威慑力、改革的推动力和纠风的矫正力有机结合起来,促使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相互协调、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各级地税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取得各方面的配合和支持,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效能。
(二)不断推进求实创新。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认真研究、深入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时代特点和发展规律,大力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要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技支撑力,善于运用“制度+科技”的手段推进工作落实,以开拓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改革深化、难题破解和任务落实。要把省委省政府、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与地税工作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工作重点,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精力解决什么问题。要力戒各种形式主义和花架子,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处于反腐倡廉建设的第一线,工作难度大、压力大,面临的问题相对复杂。省局党组对纪检监察工作给予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对纪检监察干部非常信任和关心,并寄予厚望。地税纪检监察干部要继续发扬积极进取、甘于奉献的精神,严格执行党纪政纪,把维护党的纯洁性贯穿于工作全过程。要分级分类、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有效监督的能力、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能力、协助党组组织协调的能力。要进一步巩固“队伍建设年”活动成果,以“提升素质、规范执纪、端正作风、树立形象”专题教育为载体,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始终保持恪尽职守、秉公执纪的职业操守,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深入推进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振奋精神,齐心协力,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改革创新的精神、勤奋扎实的工作,共同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保障地税事业科学发展,为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做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