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周11月19日国旗下讲话_11月19日国旗下讲话
第12周11月19日国旗下讲话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11月19日国旗下讲话”。
遵纪守法,你我同行
各位老师,同学们,早上好:
我今天国旗下讲话的内容是:遵纪守法,你我同行。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邓小平同志曾经这样说过:“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同学们我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就要学法、懂法、守法,只有遵纪守法了,才能保护好自己。
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从小养成遵守纪律的习惯。真正做到懂法、守法,才能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借此机会,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1、要做到学法、懂法。
英国著名思想家温斯坦莱说过:“假如有很好的法律,但人民不了解它们,这对共和国来说就像没有任何法律一样糟糕。”我们青少年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要想不走错路,必须铺设好自己的人生轨道,这就是要注意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否则,便会因为不知法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要注意从以下向几方面来加强自身的修养。
第一戒“贪”。所谓的“贪”,是指对某种事物欲望总不满足,有很强的物质占有欲。表现在行为上,就是爱占小便宜、小偷小摸、拾到物品不交。如果这种占有欲膨胀,以非法的手段将他人的财物占为己有,严重危害了社会,那就是犯罪。那么,我们如何戒“贪”呢?我认为首先要培养正确的消费观,抵制畸形消费,不能染上吸烟、喝酒等不良习气;其次要通过正当途径,获得合法利益,古人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说的就是禁止采取如上所述的偷、抢、敲诈等手段取得财物。
第二戒骄。“骄”是指自高自大、自满、自以为是。“骄”,危害极大,染上此“骄”之人往往分不清是非,认为“老子天下第一”。表现在行为上有:拉帮派、当“大哥”、胆大妄为,大的同学敲诈小的同学,严重的打群架、斗殴,严重扰乱社会和校园秩序。据调查,中小学生中带着“骄”的人还比较普遍,在这里,我要特别提醒那些具有拉帮派、爱打架、以大欺小、敲诈同学的学生,应及早悬崖勒马,不能继续“骄”下去,否则,将悔之晚矣!
第三戒“惰”、戒“散”。“惰”指懒惰,“散”指生活散慢,没有规律,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惰”、“散”是一对孪生兄弟。轻的表现为经常迟到、早退、睡懒觉;重的表现为逃学,到街上闲逛,夜不归宿。整天无所事事,就会想心事,就容易闯祸。有的同学甚至认为“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没有什么关系”,这是极端错误的。小错不断,必定终成在错,所以,无所事事,惰和散千万要不得。
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都是同学们容易沾染的不良习惯和性格,如果让它们在自身滋长、蔓延,或不能有效地远离它,那么就会从“量变”到“质变”,最终就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成为阶下囚。
同学们,我们是祖国的明天,民族的未来,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加强自身修养,时时预防违法犯罪之“念”的产生,奋发向上,茁壮成长,以健康的身心去迎接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