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动员会议讲话_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020-02-26 发言稿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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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2012年x月x日)

同志们: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今天召开大规模、高规格的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中心议题是贯彻落实省、xx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启动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动员全市上下统一思想,迅速行动,把这项利民、惠民的实事、好事组织好、实施好、落实好。下面,我就如何做好这项试点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增强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继取消农业税、实行农业直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免费义务教育学杂费等一系列惠民政策之后的又一重大惠民举措,是广大城乡居民在实现“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治病不太贵”的基础上,又实现了“养老不犯愁”,具有里程碑意义。全市上下一定要充分认识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

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加快我市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当务之急。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建立,近年来又相继实施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覆盖人数越来越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但是,广大城乡非从业居民的社会养老问题一直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空白。现在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可以有效解决目前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短板和缺失问题,可以说养老金不再是公职人员独享的权利,而是全民共享的一种公共社会保障资源。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标志着我市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全覆盖。

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全市上下持续壮大特色产业,改善基础条件,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城乡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但由于受基础薄弱、城乡发展不均衡等诸多因素制约,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据初步统计,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后,我市将涉及城乡居民75万人,占总人口的70%,其中按规定,60周岁以上老人不用缴费,就可直接享受每月60元基础养老金,仅此一项,中央每年补贴资金近1个多亿。我市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每人每年至少可增加720元收入。这些资金将全部计入城乡

居民个人账户,将有效改善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切实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变动等情况,今后还将会不断提高保障标准。

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也是一项紧迫的重大的政治任务。按照中央原来的要求,新农保2009年开始在全国10%的县市进行试点,以后逐步扩大,计划在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今年年初,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今年年底前要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可以说,这是刚性要求,也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要在半年多的时间内,圆满完成75万城乡居民全覆盖目标,时间非常紧迫,任务十分艰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在深刻认识开展试点工作重要意义的基础上,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扎实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二、突出重点,把握政策,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序推进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市已制定了相应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内容具体,操作经办规范,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领会其精神实质,在具体工作中要突出七

项重点,搞好三个衔接,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序推进。

需要突出的七项重点是:

一要明确参保范围。凡我市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参保申请和登记手续。

二要做好信息采集。信息采集的主要内容包括:符合参保条件年满16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60周岁及以上人口及家庭成员状况;特殊群体人口及状况,特殊群体主要指二级以上的重度残疾人、享受民政部门优抚政策的烈士遗属、领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父母。信息采集工作主要由各乡镇、街道组织各村(居)委会分别对本辖区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进行数据信息采集、登记,确保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表、表不漏项,应保尽保。

三要做好资格审核。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对村(居)委会上报的《参保登记表》、《待遇申请表》等信息进行初审,市管理中心负责进行复核和资格认定,建立个人账户和档案。特别是对年满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的老年人,要坚持层层把关、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确保享受待遇的城

乡居民符合条件。

四要把握基金筹集方式。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其他经济经组织、社会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提供的资助构成。

一是个人缴费部分。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按全省统一要求,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二是政府补贴部分。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分别由中央财政和我市财政按确定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对6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补助55元,我市财政每人每月补助5元。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省财政每人每年补贴20元,安阳市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0元。为照顾特殊群体,按照上级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我市财政为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每人每年代缴最低保费标准100元养老保险费;对参保缴费的烈士遗属、领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父母,缴费给与补贴100元,不缴费不补贴。

试点工作从信息采集、参保登记、保费征缴、待遇申请、乡镇初审等几项工作要在6月25日前完成。

五要建立个人账户制度。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

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提供的资助,各级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完全积累。

六要把握养老金待遇标准。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其中中央补贴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我市财政为每人每月补贴基础养老金5元,并对符合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加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20元,对二级以上的重度残疾人和烈士遗属每人每月加发基础养老金1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无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七要把握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城镇居民,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由经办机构核定待遇领取资格,每月按标准领取基础养老金。在此强调的是,对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其领取养老金的前提是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必须参保缴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

不足15年的城镇居民,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缴应按补缴当年的缴费标准,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按照试点办法,我市对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居民,从今年7月份开始发放基础养老金,7月底前确保完成发放任务。

需要搞好的三个衔接是:

一是搞好制度上的衔接。主要指现在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过去的老农保制度上的衔接。这里值得向大家解释两点:一是对过去参加老农保,现在已经领取老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且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城乡居民,在按标准发放基础养老金之上,加发老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目前,老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仍然按原来发放形式正常领取,以后,老农保与城乡居保制度衔接后,合并到一起领取。二是对于过去参加老农保,现在仍不满60周岁的,符合城乡居民参保条件的要按政策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到领取年龄按有关规定享受城乡居民保险待遇。同时要做好与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

二是搞好经办上的衔接。主要是指从参保个人到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到村、村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到市经办机构,都要建立起环环相扣、无缝对接的经办操作流程,既要方便群众,高效办理,又要操作规范、经办严密。

三是搞好业务上的衔接。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规范要求,要认真抓好参保登记、费用筹集、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支付、基金管理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登记审核、会计核算、统计检查等制度。

三、强化措施,精心组织,扎实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快速启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一是要广泛宣传动员。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宣传标语、开辟专栏、现身说法等形式,集中开展形象直观、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为了帮助城乡居民进一步了解养老保险政策,市里印制了《致全市广大城乡居民的一封信》和宣传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采取逢集散发、入户讲解等方式让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群众参保的积极性。同时,要帮助群众算帐对比,引导城乡居民算清三笔账。一是算清基础养老金账。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不缴费,可以直接享受每人每月60元的基础养老金;二是算清参保缴费享受政府补贴账。省、xx市财政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补贴,财政补贴资金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三是算清个人缴

费与领取养老金的对比账。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直接拨付,而且标准不断调高。个人账户养老金取决于个人缴费情况,多缴多得。

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市里成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积极听取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要强化管理服务。市人社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负责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理工作,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具体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整合办公资源,协调解决办公场所、办公经费及配套设施。各村要明确安排村会计为专职协办员,大学生村干部协助协办员工作,具体负责各村养老保险工作的宣传、参保登记、保费收缴工作。

四是要密切协作配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哪一个部门、哪一个单位单独能够完成的,需要各级各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各司其职,协同联动,凝聚合力。乡镇(街道)按属地管理,要切实履行职责,将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岗、量化到人,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人社部门要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抓好业务人员的培

训,定期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和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财政部门要做好养老补贴资金的预算、筹集和拨付工作;公安部门要配合提供居民家庭成员情况和基本信息;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民政、残联、计生部门要做好贫困家庭、残疾人和弱势群体的参保工作,落实好扶助政策;电视台、报社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积极进行宣传;其它部门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进行。

五是要严格督查考核。市里将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列入年终目标考核,对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乡镇和单位予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同志们,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是一项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喜事、好事,也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任务,为推动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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