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锋副县长在全县宣传文化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_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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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1年度全县宣传文化工作
推进会上的讲话
县政府副县长 李世锋(2011年11月24日)
同志们:
刚才李忠生同志就全县文化工作作了讲话,传达了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总结了全县文化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对下阶段工作作了安排。陈文越同志和王强同志也作了发言,都讲得很好。下面,我先就我县文化工作现状和今后工作重点讲几个问题:
一、瑕瑜互见,我县文化工作亮点纷呈亦有不足
设施完善、品牌丰富是芦溪文化工作优势。在几年来,各级领导和县委、县政府重视下,我们芦溪文化工作者,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打造了一个有一个文化亮点工程,取得了令人振奋的成绩。从2008年以来,我县陆续拿下了“中国农民画艺术之乡”、“中国灯彩之乡”、“全国生态文化旅游强县”等多项殊荣。前不久,县文化馆又被文化部命名为“国家一级馆”。连续数年开展了元宵灯彩游园活动、农民艺术节等活动,打造“濂溪讲堂”、“兴文书屋”、“芦萧展厅”、“凌云赛场”等两馆文化服务品牌,极大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拓展思路,先后成立了诗词、摄影、收藏、书法美术等5个
协会发展会员1200人,培训学员近千人,为芦溪文化人才培养、学习、交流提供了平台。农村文化“一村一品”、乡镇文化站建设以及广播电视、文物保护、文化市场管理等各项工作也开展得非常出色。
产业基础薄弱是芦溪文化的劣势。芦溪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有傩舞、缩龙、牛带茶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刘凤诰宗祠、江霞古宅、兴文塔等古色景观,有卢德铭、易简、王麓水等革命先烈遗迹,也有方兴未艾的农民画、剪纸和100多年历史的特色电瓷文化„„可见芦溪并非没有文化基础,但由于各种主观、客观原因,芦溪并没有形成可拉动县域经济发展的文化产业,文化产品对GDP贡献较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没有效益就没有动力,芦溪文化很难自发地、迅速地、突破性地发展,政府工作也容易处于被动局面。
二、“软实力”决定后劲,文化已成经济增长推手
近些年来,随着国家经济持续迅速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需求增长减缓,文化消费需求日益旺盛。我国文化产业得以迅猛发展,平均增幅达15%以上,比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增幅高出6个百分点,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突出亮点。2010年,北京文化产业已超过房地产、批发零售等产业,跃居为仅次于金融业的第二大支柱产业;上海、湖南、云南等省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也已超过5%,一大批有活力、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脱颖而出,资产和营业收入过亿元的文化企业数量大幅攀升;在江西,2009年以来,文化产品出口连续2年成倍增长,年均增速高达140%。今年前三季度文化产品出口额达4.7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4.9%,高出同期全国平均增速30个百分点,居全国第7位,中部第2位。
文化是社会的灵魂,推进芦溪文化的全面发展不仅能日益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而且能够创造出巨大的社会财富。随着科技进步和知识经济的长足发展,文化已渗透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和整个过程,文化与经济相融合所产生的巨大能量日益成为最为持久、最难替代的竞争优势。
芦溪文化“软实力”壮大所形成的这股推力,正是芦溪转变经济发展形式,调整经济结构,实现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开放发展、绿色发展、协调发展、和谐发展的助力。
三、认清形势,抓住要点,夯实文化产业基础
为拓展思路,脚踏实地抓好芦溪文化事业,服务芦溪经济社会发展,今天我对在座各位乡镇和部门负责同志提出几点要求:
(一)强意识,加快推进文化建设
思路决定出路,观念新,思想活,意识强,才会有新办法、新举措,才能推动文化建设实现新发展、新跨越。加快推动文化建设,需要牢固树立两种意识:
一是机遇意识。近年来,国家、省政府和有关部门不断
出台有利政策,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目前已成文化发展最有利的时期。2009年底,国务院出台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明确了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去年,省政府也将文化及创意产业列为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给予政策支持。今年10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随后后文化部、财政部等部门也发表言论,表示将对文化产业予以多方面大力支持。近期国家、省、市及有关部门必将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我们必须抓紧时间,打造一系列文化项目,准备好装进政策“笼子”,赢得发展优势。
二是创新意识。文化是最需要创新的领域。首先要创新理念。富有亲和力的文化产品必然出自群众生活。要本着自由、开放的态度树立服务群众的理念,发掘生命力强的文化形式,给予扶持,帮助其发展壮大。然后是创新内容。要深入挖掘芦溪文化底蕴,在文化形式上下功夫,学习其它地区文化艺术发展经验,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演绎新时代的新文化。再就是创新方法。要拓宽视野,善用他山之石以攻玉,多运用新的营销方式、运作模式和技术手段将原汁原味的芦溪文化产品包装好,推介出来,增强产品的表现力、吸引力和生命力,打开市场。
三是改革意识。发展文化产业必须始终把深化文化体制
改革和机制创新作为核心动力。要建立统一高效的管理体制,实现政府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积极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和中介组织分开,强化政府“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要实现文化要素合理流动,促使文化产业与现代企业制度接轨。
(二)重民生,健全完善服务体系
要把服务惠民作为第一民生。当今时代,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人民群众热切愿望。群众求知、求美、求乐,文化惠民已成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各乡镇、各部门要从保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出发,全面推进文化惠民工程。一要面向基层,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利用两馆免费开放试点县契机,增加投入,完善硬件,充实馆藏;继续推进乡镇文化站、农家书屋、文化广场建设,让群众休闲有去处,学习有场所。二要贴近群众,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继续开展武功山之夏、农民艺术节、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等活动,把节目送到群众身边。三要立足本土,精心创作文艺精品。毛泽东同志曾指出,只有真正的精品才能让群众“惊醒起来,感奋起来”。要始终站在人民立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文艺创作实践中;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审美要求放在首位,怀百姓情感,写百姓生活,真正创作出群众喜爱、市场欢迎的文艺作品。
(三)增后劲,激发城市转型动力
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1.要加强领导。各乡镇要把文化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对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文化发展的规律、趋向,不断提高领导文化建设的能力和水平。要以足够的精力抓文化建设,以满腔的热情抓文化建设,把文化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要把文化建设成效作为衡量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在工作部署、财力安排和政策措施上给予倾斜,确保文化建设目标任务的实现。
2.要加大投入。文化是一种产业,更是一种公益事业。公益事业没有投入不行,投入少了也不行。各乡镇要加大文化事业支出投入,逐步提高公共文化投入占财政总收入比例。灵活利用市场融资,并争取有关部门项目支持,结合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抓好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3.要培育人才。县文广新局要利用5个协会的平台优势,挖掘和培养芦溪文化骨干人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意见》(芦发[2011]9号)文件精神,加强文化队伍建设,抓好文化领军人物、各类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重点引进和培养一批熟悉文化产业经营管理、熟悉市场规律的文化经纪人、艺术家等专业人才。
4.要制定规划。由县文广新局牵头,研究芦溪文化战略定位,精心制定芦溪县文化工作中期和长期规划。规划要着眼于用好战略机遇期,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文化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并注意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衔接;要以发展为主题,以体制创新为重点,以增强活力、壮大实力、提高竞争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的,突出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工程,以强有力的政策、制度支持推动我县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同志们,给予前所未有,前景无限美好。芦溪县文化工作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时不我待,让我们在县委坚强领导下,以更加紧迫的责任意识,以更加昂扬的精神面貌,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奋发有为的事业激情,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为全县文化大繁荣做出新的贡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