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权力运行讲话专题_规范权力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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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沙县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暨行政裁量权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张庆红
(2010年8月12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规范全县各级各部门权力运行,使制度建设在干部作风、反腐倡廉和开放型政府建设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刚才,辉斌同志就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规范行政裁量权进行了安排部署,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
(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是中央、省、市提出的明确要求。中央、省、市高度重视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建设。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保证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就规范权力运行多次作出了重要指示。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并于今年6月召开了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现场会。7月12日,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全市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并下发了《长沙市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方案》,1
对制度建设的目标、范围、重点、方法、步骤作出了明确规定。全县上下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要求,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
(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是我县加快发展的现实需要。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近年来,我县以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为重点,在建设工程、财政资金管理和开放型政府建设等领域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和探索。但是,目前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仍然不强、思想观念落后,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如个别同志行政决策“拍脑袋”,行政执法“拍胸脯”,落实责任“拍屁股”,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和浪费。特别是个别人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违法乱纪受到严厉惩处。全县上下应当深刻认识到,只有努力建立健全规范用权的规章制度,形成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氛围,政府职能才能进一步转变,机关效能才能进一步提高,干部作风才能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才能进一步优化。只有每一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规范权力,养成按制度办事、在监督下工作的好习惯,才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减少干部犯错误的机会。
二、明确工作任务
(一)明确工作目标。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目标任务是,通过建立职权有据、配置科学、制约有效、程序严密、裁量规范、运行公正、监督到位、责权统一、追究严格的制度体系,达到提高效能、优化环境、依法行政和预防腐败的目的。
(二)明确工作范围。各级各部门依法依规获得、面向公民
和法人行使的各项权力,包括审批权、处罚权、征收权、给付权、强制权、监督检查权等都在规范之列。重点是项目安排、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土地出让、产权交易、行政执法等领域,建设、房产、规划、国土、教育、公安、环保、工商等部门,执收执罚、现场监管、签字审批等岗位,以及行政裁量、行权流程、电子监察、公开公示、限时办结等环节。
(三)明确方法步骤。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现在开始到8月底结束,主要任务是动员部署,组建机构,制定方案。第二阶段从9月份开始到12月下旬结束,主要任务是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机关单位制定好本单位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第三阶段到明年2月下旬结束,主要任务是对各单位制定的制度进行审查,并向社会公布。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机关单位要按照这一时间表,认真落实责任,迅速开展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突出工作重点
(一)全面清理权力。各级各部门按照职权法定、权责统一的要求,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各项权力进行细致梳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审查,将权力的来源、依据、权限、申报材料、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基本要求,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流程图,做到干部人手一册。对于那些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权力,必须彻底放弃,决不允许再有越权的乱执法、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各级各部门要依照职权目录认真查找权力风险点,分析总结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部位、薄弱环节和风险程序,查找权力运行中的机制缺陷、管理漏洞等问题,并针对已经存在的问题和容易
发生问题的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认真整改,切实加强监控和管理。
(二)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各级各部门的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职权目录,必须向社会公开,让行权的人和办事的人对行权的过程一目了然。进一步建立健全网上申报、接办分离、内部制约、并联审批、专家评审、集体决策和听证、公示等制度,将权力运行的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全面公开。当前,要特别注意按建设开放型政府的要求,将政务公开的重点从结果的公开转变到过程的公开上来。尤其是财政预算、重大项目安排、行政许可办理、政府采购和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按制度、依程序公开。县委、县政府将带头执行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决不能搞形式、走过场。有关部门要对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的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凡是应公开没有公开或者搞假公开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绩效管理、评估和责任追究。要将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评估的范畴,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开展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凡是在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要在绩效管理和考核中适当作出处理。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对权力运行的环节、岗位和工作人员进行定期检查,要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发现问题严格责任追究。监察机关等监督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明查暗访的机制,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制度,对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发生问题的单位与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触犯党纪国法的,该给予纪律处分的要给予纪律处分,该移送司法机关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四、切实加强领导
(一)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机关单位要加强对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领导。单位“一把手”作为制度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这项工作,及时掌握情况,协调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单位“一把手”一定要带头落实制度,做遵守制度、按制度办事的表率,决不能乱表态、搞“一言堂”,更不能将权力当成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同时,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的职责,不折不扣地落实好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各项要求,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更不得自行其是、另搞一套。对于违反制度的人和事,要旗帜鲜明,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纵容。
(二)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协助党委(党组)、政府抓好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抓好组织协调,具体指导和帮助本级本部门找准权力运行风险的部位和关键环节,健全各项制度,强化权力运行和自我约束的规范行使。政府法制部门要严把政策法规关,对制度的具体条款逐一审核,确保每一项制度都科学合法合规。各级政务公开机构要督促本级本部门做好制度文本的网上公开工作。
同志们,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迅速行动、抓紧落实、坚持不懈,更好地发挥制度在规范行为、促进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建设创新创业、生态宜居、幸福和谐、阳光活力,具有国际视野的长沙县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