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治区作风效能建设工作交流会上的讲话_作风建设工作会议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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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治区作风效能建设工作交流会上的讲话
自治区政府秘书长、自治区作风效能建设
领导小组副组长 王跃飞
同志们:
自治区作风效能办分三个片召开作风效能建设工作交流会,主要是交流前段各市作风效能建设工作情况,了解集中整改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整改阶段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研究建立作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制度体系问题。
集中整改阶段工作从4月开始进行,经过6个月的努力,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作风效能办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紧紧围绕“优化环境,促进发展”这个主题,以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为切入点,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建立健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为平台,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加强行政效能监督为保障,狠抓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得到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从刚才几个市介绍的情况看,集中整改工作主要有几个方面的特点:(此处结合各市的情况展开)一是领导重视亲自抓。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机关将集中整改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行动上动真格。各市都认真细化了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重点,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二是努力解决作风效能方面的突出问题。各市紧紧抓住群众意见比较多、投资者反映比较强烈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岗位进行整改,切实把整改着力点落到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上,落到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紧迫问题上,落到解决影响招商引资工作的突出问题上,使每一项整改措施的落实,都让干部受到教育,老百姓得到实惠,最终把整改的成效体现到促进各项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去。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各市坚持把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作为建立作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的核心工作和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抓好落实“三项制度”的宣传培训,制定实施“三项制度”的细则与配套制度,建立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机关服务窗口,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规范行政审批等工作,确保“三项制度”落到实处。四是切实抓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推进理顺部门和内设机构职能关系、推进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与行政职能部门脱钩、推行政务公开等工作,打破制约行政效能提高的体制性障碍,使行政管理体制不断完善。五是重视加强行政效能监督工作。通过建立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等,为确保作风效能建设取得成效提供了有力保障。六是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各市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特别是深入抓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开展党员义工服务社区活动等工作,使各级机关和广大干部把转变作风的落脚点放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上,赢得了群众的称赞,树立了党委、政府的良好形象。
我们既要肯定已经取得的成绩,但同时也要看到还存在一些问题,一些重点工作还需要继续推进。现在离集中整改阶段结束还有一个多月,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党委、政府和作风效能办要保持清醒头脑,克服松劲懈怠和“厌战”情绪,发扬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按照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扎实抓好整改,做到查缺补漏,巩固提高,扩大成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达到“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的要求。借此机会,我就下步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不断把作风效能建设引向深入
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机关干部的首要政治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和作风效能办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运用十七大精神指导作风效能建设。党的十七大有关文件下发以后,各级党委、政府和作风效能办要把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作风效能集中整改工作的重要学习内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组织学习,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热潮,努力在运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工作、推动作风效能建设上有新的收获。
二、抓紧完成集中整改的各项工作任务
自治区集中整改阶段实施方案提出了10项重点工作任务,我们要全面完成,以确保作风效能建设活动取得真正的实效。
一是要进一步抓好“三项制度”的落实。落实“三项制度”是推进作风效能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必须抓紧抓好。重点抓几个方面:
(一)要规范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确定哪些行政审批事项需要进中心、哪些事项应即时办结、哪些事项应授权服务窗口办结,积极探索总结授权窗口办理审批事项后的监管办法,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机制。
(二)要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结时限。各级各部门要对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环节进行认真梳理,编制审批流程图,确定办理时限,减少审批环节。对涉及多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实际建立并联审批制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三)要规范审批行为。各级各部门要对经清理后保留的每个行政审批项目,明确审批依据、条件、对象、范围、权限、程序、办结时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二是要切实抓好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要把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作为落实“三项制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紧抓好。目前自治区已完成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也已基本完成。近期将提交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清理后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都将向社会公布。各市要及时按照自治区公布的目录和清理要求,组织人员逐项清理与自治区公布的目录不相符合的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做到上下一致,使我区的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
三是要抓紧理顺部门职能关系和部门内设机构职能关系。各市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理顺职能关系的通知》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快理顺部门之间重复交叉职能和部门内设机构的职能关系的工作进度,解决职能交叉、重叠缺失等问题,科学设臵工作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在理顺部门职能关系和部门内设机构职能关系时,要注意做好与自治区职能部门的衔接。
四是要确保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与行政职能部门的彻底脱钩。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能否与行政部门彻底脱钩,对规范行政行为、优化投资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和建设廉洁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与行政职能部门脱钩工作方案的通知》和自治区作风效能办《关于实施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由作风效能办牵头负责,组织专门工作组,开展脱钩工作。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审定相关部门的脱钩方案,进一步明确脱钩工作的范围、工作要求、工作进度,协调处理好有关问题,加强对脱钩工作的督促检查。现在,自治区已选定143家单位作为区直第一批需要脱钩的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各市已向自治区上报了663家需要脱钩的单位,对这些单位的脱钩工作,各市要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完全实现机构分设、人员分离、财务分开、财产分清、职能分明。
五是要进一步发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作用。向农村派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是几年的工作,今年是第一年,是打基础的一年,打好基础尤为重要。经过前一段时间的工作,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各市要乘势而上,总结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完善措施,研究落实充分发挥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作用的好思路和好办法。要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管理和指导,使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在各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六是要不断完善和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完善和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是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的重要手段。各级政府要尽快建立完善本级行政效能监察机构和效能投诉中心,并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投诉窗口。要完善行政效能监察制度,规范行政效能监察和投诉处理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电子监察系统,更好地发挥电子监察系统的作用。要始终把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作为作风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把群众的投诉视作群众对我们的信任。通过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件,提高办结率,不断促进作风效能的提高。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惩处违纪违法的行政行为,巩固和扩大作风效能建设的成果。
三、认真研究建立作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
作风效能建设活动开展以来,全区干部作风有了明显转变,行政效能有了明显提高。作风效能建设活动结束后,这种好的作风和高的效能,还必须长期保持下去,这就要求我们从现在起就要深入研究建立作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一是要总结经验,形成制度。在作风效能建设活动中,各级各部门按照自治区的部署,紧密结合实际,创新工作,形成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这些好的做法和经验要认真总结,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形成一批符合当地实际,具有科学性、操作性的制度文件,使好的做法和经验能长期坚持下去。二是要制定落实“三项制度”的配套制度体系。自治区制定的“三项制度”只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各级机关要结合自身工作业务特点,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实施办法,增强“三项制度”的可操作性。三是要研究建立政务服务制度体系、行政效能监督制度体系、考核评价制度体系等制度,自治区作风效能办正在组织力量,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研究制定这些相关制度,各地也要对作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的制度体系问题进行研究和思考。四是要研究“四个明显”的标志和内容,以此来衡量和检验作风效能建设的成效。
四、结合自身实际勇于探索和创新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特别是落实“三项制度”是一项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需要我们在实践中总结探索。全区各地因地域和经济社会情况不同,落实“三项制度”面临的条件和环境也不一样,必须在实践中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创新。一是要大胆探索。从前阶段的情况来看,各地在开展作风效能建设,特别是落实“三项制度”中,已涌现出了许多好的典型,我们通过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电视电话会议等形式,进行了宣传和介绍。这些典型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在深入理解贯彻自治区开展作风效能建设活动精神实质的基础上,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受到了群众和投资者的欢迎。在下一阶段工作中,各地还要继续结合实际在落实“三项制度”(如乡镇机关如何落实“三项制度”)、干部作风建设、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效能监察体系建设、绩效考评等方面深入探索,做出自己的特色来。二是要注重工作创新。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涉及到部门岗位设臵和职能变化、责任和权力调整等深层次问题,要树立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的精神,把上级的要求与本地本单位的实际结合起来,在实践中总结探索,不断完善提高。各部门要及时转换职能,创新工作方法,主动配合“窗口”工作,把更多精力用于调查研究,用于审批后的监督管理,用于抓好规划、制定措施上来。在缩短办理时限、优化审批流程、理顺内部职能等方面,各级机关也要不断创新,总结探索出符合实际需要的新方法。三是要增强改革意识。落实“三项制度”是涉及体制、机制的深层次改革。要教育和引导机关干部正确对待权力和利益的调整,正确对待落实“三项制度”所带来的新要求和新变化,从思想上、工作上自觉地去适应这种要求和变化,积极主动地去改革旧的体制和机制。
五、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作风效能建设活动整改阶段的每项工作要求都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行政效能监察机构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的作用,对整改工作抓得不实,“三项制度”落实得不好的部门、单位,要及时督促其“补课”。对一些问题比较严重的部门、单位,要通报批评,甚至在媒体上曝光。各级机关单位都要对进入整改阶段以来所做的工作进行一次梳理,看一看哪些工作完成了,哪些工作没有完成;哪些工作做好了,哪些工作没有做好,对没有完成和做好的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完成和做好。整改阶段结束后,自治区作风效能办将对各市开展作风效能建设的各项工作进行考核,希望各市创造新经验,取得新成绩。
抄报:市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市政府市长、副市长,市政协主席、副主席,市中级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
抄送:各县、区委和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开发区,各人民团体,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单位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各工作组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