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讲话要点_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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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点
国务院3月26日下午召开了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发表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出席会议。
温家宝总理指出,多年来,我们坚持在各项工作中全面贯彻反腐倡廉的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监督管理,政府改革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温家宝总理强调,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监督政府。当前反腐倡廉建设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较大差距,腐败现象在行政权力集中的部门和资金资源管理权集中的领域易发多发,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腐败问题依然突出。
温家宝总理认为,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腐败。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政权的性质就可能改变,就会“人亡政息”。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极为严峻的重大考验。
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现有的管理职能和审批事项要逐一审核,再取消和调整一批审批事项。
重点放开对社会资本投资的限制,打破垄断,扩大开放,公平准入,鼓励竞争。
(二)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
(三)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今年年底前县以上各级所有预算单位、有条件的乡级预算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四)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今年继续实行零增长。禁止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茅台酒)和礼品。加强车辆编制管理,清理和规范越野车购置和使用。各单位公务接待费用、公务车购置和运行费用、出国出境经费要详细公开。
(五)今年年底前在各级政府及所属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抓紧制定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负责人职务消费的禁止性规定。
(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制度。
加强督促检查,研究推进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温家宝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对群众举报、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回应,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处理,结果要反馈或向社会公布。
省委副书记、省长徐守盛在湖南省2012年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要点:
3月26日下午,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结束后,省政府立即召开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徐守盛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抓好政府廉政建设,为实现稳中求进提供强有力保障。
省领导黄建国、于来山、陈肇雄、徐明华、何报翔、盛茂林出席。
去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力整治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一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有力保障了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徐守盛要求,迅速传达贯彻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迅速制定落实方案,周密部署落实,明确工作重点,确保事事有人承担、有人落实、有人督查。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抓好今年政府廉政工作。一要狠抓行政效能建设。
不勤政就是最大的不廉政。要扎实开展“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重拳治理行政机关存在的假、浮、庸、懒、散、奢等问题。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将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延伸到乡镇一级。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加强网上政府服务系统建设。二要切实优化环境。不断优化建设环境、发展环境、政务环境,不断简化审批环节和审批手续,严查索、拿、卡、要等行为,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用工难、出口难、协调难等问题。三要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坚持说干就干、雷厉风行,讲求时效,讲求服务、明确权限,确保各守其职、各尽其责。切实抓好中央宏观政策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大对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对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中途卡扣截留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四要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深入治理教育、医疗、食品等领域的不正之风,继续治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存在的乱收费、高收费,以及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等问题。严肃查处挤占挪用强农惠农资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社保基金以及其他政府专项资金等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深入治理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徐守盛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今年尤其要加大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中存在的内幕交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案件;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滥用职权、与民争利、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的案件。加大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质量、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事件)的责任追究力度。对腐败案件,无论牵涉到谁,无论情况多复杂,无论“背景”多深,都要一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