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办会讲话_在交办会议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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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
交办会上的讲话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库禄
(2011年3月)
同志们:
今天,县人大、县政协联合召开县第十六届五次人代会代表意见建议和县政协七届五次委员会委员提案交办会议。主要目的是集中交办代表意见建议和委员提案,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代表意见建议和委员提案得到有效办理。下面我就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讲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关于2010年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意见建议52件,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后,将其中18件意见建议转交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办理。一年来,在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下,各承办单位密切配合,全力落实,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启动迅速,进展顺利,收效良好。特别是县城旧城改造、南区开发建设、华池一中迁建、农村安全饮水、油区生态环境治理、农村电网改造等重点工作和群众迫切关
注的焦点、难点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截止2010年9月底,交办的意见建议全部得到办理答复。其中:问题已经得到解决的16件,占89%,问题正在解决的2件,占11%。从常委会领导走访代表、与代表座谈中了解到的情况看,代表们对去年的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总体上是满意的。但是客观的说,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个别意见建议的办理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办理过程中,普遍表现出与建议代表的联系沟通不够,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和代表监督的意识不强;二是个别承办单位被动应付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不是抱着急民之所急,解民之所忧的态度去全力以赴地想办法,抓落实,而是找借口,推责任,最后是一纸空文,答复代表。对于这些,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改进。
第二个问题,关于今年的意见建议办理工作
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全体与会代表以高昂的政治热情和对全县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紧紧围绕全县科学发展、绿色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这一大局,集思广益,建言献策,共向大会提交各类意见建议56件。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确定交办的意见建议共20件。下面,我就如何做好今年的意见建议办理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首先,严肃认真地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尽的法定责任和义务。人大代表依法向本级国家机关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也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和推动;对于“一府两院”来说,认真研究处理代表提出的每一件建议并负责答复,是其法定职责,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具体体现。其次,办理好代表建议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方式和渠道。大多数人大代表,对全县社会面上的情况比较了解,所提意见建议符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同时,也有一些人大代表受主客观因素限制,所提建议难免有一些局限性。但总的来说,代表建议大多是人大代表在调查研究、了解民意、认真准备后提出的。办好建议的过程,是了解社情民意的过程,也是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科学发展的过程。第三,办理代表建议是推动工作的有利契机。各承办单位所办理的代表建议,都与本部门职责、任务有着密切的关系,甚至是部门工作与群众愿望的结合点,有些已着手在解决中。从这个意义上看,办理代表建议,是“一府两院”推动工作的切入点,而不是份外事,更不是额外负担。我们
要把办理工作与改进部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化压力为动力,在加强建议办理工作中有力地推动本部门的工作。
二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和改进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是多年来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各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切实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要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落实专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实际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办理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指导,统筹兼顾,既要把办理代表建议当作专项任务来布臵,也要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日常工作来安排,及时研究和解决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扎实细致地做好办理工作。
三要严格办理程序。规范办理程序是代表建议得到有效办理的重要环节。2007年,县人大常委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华池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对代表建议的提出、交办、承办和督查等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规范化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在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希望大家能够按照《办法》规定,遵循法定程序,规范承办行为,克服随意性,实现办理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要按照建议交办后6个月内答复代表的规定,在9月底前,将办理结果书面答
复建议代表。答复要按照统一的格式行文,同时要寄送《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一式三份,征求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意见,看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办理的结果是否满意。
四要密切协调配合。从近几年的情况看,代表提出的建议,综合性越来越强,同一建议的办理往往涉及到多个部门。这里就有一个各承办单位协调配合的问题。希望在办理过程中,主办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主动联系其他会办单位共同研究,制定方案,靠实责任,形成合力,共同抓好办理工作。对于暂时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牵头单位要主动协调。会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的工作,决不能因业务交叉而相互推诿,因意见分歧而相互扯皮,贻误建议办理工作。
五要注重办理质量。要把办理实效作为衡量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的重要标准,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力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于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要坚持“凡是有条件解决的,要抓紧解决;因条件限制一时不能解决的,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实事求是说明理由,做好解释工作”的原则,努力提高代表建议的“解决率”,也就是说要提高代表建议的“办成率”,坚决杜绝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的工作作风。
六要加大督办力度。县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实行常委会领导分工督办制度。由常委会领导会同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建议代表,适时现场督办建议办理工作。同时,要注重将代表建议督办工作与常委会的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调研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在督办方式上力求有所创新,以确保代表建议办理能够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今年,在办理工作结束后,常委会会议还将听取县政府关于建议办理工作的专题汇报。同志们,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既有难度又很有意义。让我们在县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办理好代表意见建议,为全面落实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