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讲政策 讲话稿(精选8篇)_政策宣讲会讲话稿

2021-11-04 发言稿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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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政策宣讲

政策宣讲

为使全镇干部群众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市委三届七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八次全委会精神,真正让党的惠民政策走进千家万户,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南宾镇创新开展了以“落实三项活动,助推农业农村工作”为主题的惠农政策百人宣讲活动,收到良好效果。

一、主要做法

(一)人人上阵显能耐。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的惠农政策宣讲领导小组,抽调镇机关各办公室、村(社区)共100余名干部,组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惠农政策百人宣讲团。二是进行合理分工。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编撰惠农政策宣传小册子,统筹协调惠农政策宣讲活动的开展;由镇社保所、农服中心、经发办、组织办、民政办、宣传办等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宣讲素材,配备政策指导员,开展惠农政策知识专题培训,改变过去惠农政策宣传“单打独斗”的局面。三是整合宣讲力量。引导全镇各办公室工作人员,村(社区)支部书记、村长(主任),全体班子成员主动参与惠农政策宣讲,积极构建人人都是宣讲员,个个都能进村入户宣讲惠农政策的“大宣讲”格局。

(二)村村组组全覆盖。积极创新宣讲形式,扩大宣讲范围,实现了村村组组全覆盖。一是实行镇主要领导包片、分管领导包村、宣讲员包组的惠农政策宣讲责任制,使惠农政策宣讲活动在全镇范围内大面积开展,确保宣讲活动全覆盖。二是充分利用农村乐队这一载体,把惠农政策编成快板、三对半、相声、小品等文艺节目,通过走村入户开展文艺演出的形式,以最鲜活的语言、最贴近群众的方式向农民群众宣传惠农政策。三是通过召开院坝会、居民小组会、座谈会和个别走访等形式进行宣讲,确保全镇所有群众都能听到惠农政策宣讲,详细了解惠农政策。四是组织退休干部、种养殖专业大户,组成惠农政策义务宣传队,以摆“龙门阵”的形式进村入户现身说法、言传身教,进行富有感染力的惠农政策宣讲。

(三)不误农时灯下讲。一是宣讲员利用下雨天农民不能上坡下田劳动、晚上农民收工回家的机会进行集中宣讲,有效避免了与农业生产时间的冲突,并强行规定晚上宣讲时间不能超过1个小时,确保农民有充足的休息时间。二是投入5万元,编印惠农政策宣传小册子1万余份,分发到农民群众手中,宣讲员深入农村宣讲时,结合宣传小册子的内容逐项逐条向农民群众进行详细解答,节约了时间,提高了宣讲效率,方便群众更有条理地掌握各项惠农政策。三是对惠农政策宣讲活动进行了严格的纪律规定,要求宣讲员晚上宣讲时,必须下班吃饭后出发,宣讲结束后立即返回,做到不扰民、不增加群众负担。

(四)督引结合求实效。一是组织开展惠农政策知识竞赛,由每个村(社区)精挑细选本村(社区)5位选手组成参赛队伍参加比赛,并将各村(社区)的比赛成绩作为年底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激发农民群众学习惠农政策的积极性。二是在宣讲过程中,通过宣讲员对农民群众学习、掌握惠农政策的情况进行详细记载,并将农民学政策、掌握政策的情况与星级文明户评选挂钩,让惠农政策入脑、入心。三是组建惠农政策宣讲调查组,通过家访、入户调查、实地察看、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惠农政策宣讲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确保全镇惠农政策农民知晓率达95%以上。四是建立惠农政策宣讲群众评议制度,让农民群众对宣讲员进行评议,并将群众评议结果作为干部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推动惠农政策宣讲活动取得实效。

(五)讲帮结合解民忧。一是要求每个宣讲员在宣讲过程中,每人必须准备两个“民情日记本”,其中一个日记本用于记录农民群众对惠农政策的疑问,并将这些疑问作为今后宣讲的重点和难点,促进宣讲活动更贴近群众实际;另一个日记本用于记录在开展宣讲活动时农民群众反映的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便于在工作中引起重视,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的实际困难。二是针对农民群众提出的村(社区)能够解决的实际困难,由宣讲员督促村(社区)干部面对农民群众当场拍板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作出承诺,限定解决时限,并将解决情况定期向镇党委、镇政府专题汇报。三是针对农民群众提出的村(社区)无法解决的实际困难,由镇党委政府认真梳理、讨论形成解决方案,制定行事历,责成相关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限内解决,并定期督促检查各办公室的执行情况,确保农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得到及时解决。

二、基本成效

自开展惠农政策百人宣讲活动以来,全镇宣讲场次达125场次,发放各种惠农政策宣传资料4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5万余人次;全镇干部职工参加农村义务劳动500余人次,接受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收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150余件,解决群众实际困难125个,宣讲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干部学习政策的积极性更高了。通过惠农政策百人宣讲活动的开展,已在全镇干部职工中掀起了一场学习惠农政策的热潮。一是全镇干部职工通过报刊、杂志、电视、网络等各种方式自觉关注惠农政策、了解惠农政策、掌握惠农政策,甚至部分干部将惠农政策宣传资料装入衣袋,随时研读。二是为了将惠农政策不失真、不走样地传达到农民群众中去,干部职工通过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探讨,不拘一格向专业技术人员请教,努力把惠农政策弄懂学透,争当政策理论“万精油”,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三是干部职工通过参加惠农政策宣讲活动,积累了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能够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和浅显易懂的语言,通过朴实而深入的宣讲风格向农民群众传达惠农政策。

(二)农民群众理解政策的能力更强了。自惠农政策百人宣讲活动开展以来,农民群众对惠农政策的认识更全面,理解、把握惠农政策更到位、更准确、更透彻,学会了从惠农政策中找致富“门道”,增加了从惠农政策中捕捉发展机遇的能力,为农民提供了致富途径,使惠农政策真正落到了实处。通过开展惠农政策百人宣讲活动,转变了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不理解的群众1000余人;全镇干部为联系村帮扶对象提供政策信息1000余条;积极协调农户万元增收农房抵押贷款近200万元,解决了50户200余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无启动资金的问题;全镇新增外出务工人员参加农村合作医疗3000余人;为农民提供务工信息3000余条,新增就业800余人。

(三)干部与农民群众的距离更近了。自惠农政策百人宣讲活动开展以来,通过面对面与农民群众对话交流,拉近了干部与农民群众的距离,农民群众的知心话更愿意和干部讲,按规定和政策办事的群众更多,支持城市、高速路、铁路建设的群众不断增加。比如,在违法建筑方面,主动配合拆除违章建筑18户5319.22平方米,主动停工200余户,主动拆卸塔吊33座。在石丰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方面,主动拆除房屋50余户,搬迁名贵树种2000余株,在没有兑现土地补偿安置资金的情况下,提前将土地交付施工单位的拆迁户近200户,使石丰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提前1个月完成了县高指办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有益启示

实施惠农政策宣讲,让党的惠民政策深入基层、家喻户晓、凝聚人心,已成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民生任务。这次开展的惠农政策宣讲活动,为我镇今后惠农政策宣传工作提供了有益启示。

启示一:惠农政策宣传要深入百姓生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贴近群众。惠农政策的宣传是增强党的政策观念,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需要。惠农政策宣传工作面对的是广大农民群众,只有干部深入基层,熟悉农民群众的生活习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站在农民群众的角度,体量农民群众的苦衷,急农民群众之所急,忧农民群众之所忧,才能走近群众、贴近群众,真正与农民群众打成一片、融为一体,党群干群关系才能更加密切,惠农政策宣讲活动就一定能够取得事半功倍之效。

启示二:惠农政策宣传要针对百姓期待,用为民谋利的行为激励群众。惠农政策的宣传是满足百姓期待,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的需要。惠农政策的宣传,要结合农民群众面临的实际困难,以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把农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竭尽全力为民谋利,让农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使农民群众主动靠近党和政府,建立与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激励农民群众树立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决心。

启示三:惠农政策宣传要适应百姓需求,用联系实际的讲解引导群众。惠农政策的宣传是支农惠农,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惠农政策的宣传,不仅要让农民群众了解惠农政策、学习惠农政策,而且要让农民群众明白中央为什么要制定各种惠农政策,这些惠农政策能给农民群众带来什么好处。要掌握农民群众的真正需求,用联系实际的讲解,引导农民群众通过对惠农政策的理解和掌握,探索脱贫致富的渠道、农业增效的途径,努力实现增产增收,激发农民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启示四:惠农政策宣传要顺应百姓情绪,用发家致富的典型感染群众。惠农政策的宣传是顺应农民群众的思想情绪,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惠农政策的宣传,要用离农民群众思想最近、生活最近、实际最近的国家惠农政策和致富典型去说服人、教育人、感染人、鼓舞人,真正理顺农民群众的思想情绪,让广大农民群众凝聚起来,为加快农村发展提供稳定的思想环境和社会环境。

第2篇:统计业务宣讲讲话稿

统计方法制度宣讲会议上的讲话

(2012年9月6日)

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市统计局宋局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刚才,宋局长和赵科长给我们作了一次精彩的宣讲,让我们对统计工作特别是统计方法制度改革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对我县下一步的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产生深远影响。在此,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宋局长和赵科长的精彩讲座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做好全县统计工作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大家都知道,一项工作开展的如何,与领导的重视程度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近年来,国家对统计方法制度进行了较大改革,基层单位的统计报表实现了联网直报。在这个过程中,多数单位领导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都按照相关要求对网上直报工作所需的办公设施进行了配置和协调,建立和完善了统计制度,基层基础资料不断完善和规范;同时统计职责分工更加明确,统计工作步入了科学管理、责任分明、规范

有序的发展轨道。“企业一套表”从今年三月份并轨以后,企业数据直接报送到国家统计局数据库,因此报送提交后数据修改就有了困难,所以各单位要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切实担负起各自的职责,加强数据的把握和掌控力度,确保基层数据上下一致,源头数据准确有据,经得起各级检查和验收。

二、加强业务学习,做好统计工作

要做好统计业务工作,除了有较强的责任心外,还必须学习掌握统计方法制度,对制度的指标要有明确的认识,这样才能保证统计报表的正确性,才能保证数据之间、报表之间的数据逻辑性准确。因此,各单位要加大对统计工作的学习培训力度,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不断提升统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使每一位统计人员都能熟悉统计业务、掌握本职工作,努力达到指标涵义明确,数据来源清晰的规定要求。特别是刚刚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刻苦钻研统计业务,掌握统计工作技能,熟悉各项统计指标的含义和核算方法。工作中要坚持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老同志学习,尽快胜任本职工作,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三、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数据质量

“企业一套表”实施后,较大程度地减少了基层统计人员报送报表的工作量,同时也减少了数据的抗干扰能力。但是大家也要清楚的认识到,在这种情况下大家更要注重基层统计数据的质量,注重统计数据的来源渠道,一定要注意各种报表之间、年度数据之间、季度数据等方面的协调性和匹配性。各企业要切实加强统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设置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建立健全必要的数据采集、报表报送、审核把关、职责分工和资料管理等制度。开展各项统计工作要严格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确保准确、及时地完成统计工作任务,保证统计资料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努力为企业的管理和发展服务,为提高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奠定良好的基础。

同志们,做好统计工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意义深远。希望各单位进一步增强做好统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这次会议安排要求,扎实做好统计工作,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为我县的统计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第3篇:宣讲形势送政策总结

龙洋乡“宣讲形势送政策”活动总结

龙洋乡自2006年1月开展“宣讲形势送政策”活动以来,全乡共宣讲35场次,参加人数达2260余人,这次“宣讲形势送政策”活动我乡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这次“宣讲形势送政策”活动主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主题进行的,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生动体现。为切实加强对“宣讲形势送政策”活动的领导,我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共同抓的良好局面,确保“宣讲形势送政策”活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重点,丰富内容

这次“宣讲形势送教育”活动要以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目标要求为重点,同时,结合我乡实际,不断丰富宣讲内容,一是广泛宣讲党的十六届五中全全精神作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策以及近几年出台的农村工作的中央1号文件精神;二是广泛宣讲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方针政策和美好蓝图;三是广泛宣讲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市党代会精神、县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暨全县干部大会精神及全乡党员干部大会精神;四是广泛宣讲我乡各村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行动以及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村。在宣讲过程中,我乡坚持“三贴近”原则,采取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方法,努力使各级党委、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方略和决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结合实际,提高成效

“宣讲形势送政策”活动是一项利民工程,我乡结合具体情况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结合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夜学等载体进行宣讲,提高党员干部的宣讲能力;二是结合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宣讲,利用党员开发各项活动时进行培训,使党员成为各村的宣讲骨干;三是结合乡召开各级会议时进行宣讲,如在2月27日召开全乡党员干部大会时,邀请县组织部部长陈立新前来讲课;四是结合“住村联心”活动进行宣讲,充分利用指导员走访农户这一有效形式进行宣传;五是利用各村“庆三八”活动时进行宣讲,如大田村在“三八”活动时,对她们进行了《茶叶市场分析》、《交通安全知识》和《新农村建设有关知识》等内容的培训,提高广大妇女的素质,充分发挥妇女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六是结合推进项目建设开展宣讲,如结合征地工作开展宣讲;七是结合现有的宣传媒体进行宣传,如广播、黑板报、村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宣讲。

四、找出不足,努力改进

这次“宣讲形势送政策”活动虽告一段落,但我乡在该项活动中存在许多不足,如我乡在宣讲形式上、宣讲内容上没有足够的吸引力,以固有的模式和原有的载体进行宣讲,在这方面今后我乡将努力改进,使“宣讲形势送政策”活动出成效,使广大群众理解好、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

龙洋乡党委

二00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第4篇:加贸新政策宣讲

加工贸易政策培训

大家好,很高兴为大家介绍海关业务知识,今天我为大家介绍的是加工贸易方面的内容,希望通过我的介绍能让大家对加工贸易有基本的认识。内容大致分三个方面:一是什么是加工贸易;二是开展加工贸易的作用和好处;三是加工贸易新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加工贸易

说到加工贸易,那什么是加工贸易呢,我先介绍它的概念,所谓加工贸易,顾名思义,是指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者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统称为料件),经加工或者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来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境外企业提供,经营企业不需要付汇进口,按照境外企业的要求进行加工或者装配,只收取加工费,制成品由境外企业销售的经营活动。

进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经营企业付汇进口,制成品由经营企业外销出口的经营活动。

加工贸易货物,是指加工贸易项下的进口料件、加工成品以及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等。

加工贸易企业,包括经海关注册登记的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

加工企业,是指接受经营企业委托,负责对进口料件进行加工或者装配,并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以及由经营企业设立的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实行相对独立核算并已经办理工商营业证(执照)的工厂。

单位耗料量,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加工生产单位出口成品所耗用的进口料件的数量,简称单耗。

深加工结转,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转至另一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

承揽者,是指与经营企业签订加工合同,承接经营企业委托的外发加工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

外发加工,是指经营企业委托承揽者对加工贸易货物进行加工,在规定期限内将加工后的产品最终复出口的行为。

核销,是指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加工复出口或者办理内销等海关手续后,凭规定单证向海关报核,海关按照规定进行核查以后办理解除监管手续的行为。

二、加工贸易政策的好处

加工贸易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标志,是国家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像南方沿海发达地区的实践证明,加工贸易是参与国际分工的重要贸易方式,是欠发达地区承接世界产业转移、加快经济发展的一条捷径。自1996年以来,加工贸易在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中一直占据半壁江山。目前加工贸易涉及到我国绝大部分产业,在拉动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以及利用内外资等方面都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加工贸易项下进口料件实行保税监管,也就是说保税进口不用缴税,待加工出口后,海关根据核定的实际加工复出口的数量予以核销。

下面我们看看加工贸易对发展本地经济的作用和意义。(1)促进外贸发展。一般情况下,企业进口的保税货物暂缓征税、进出口无需申领许可证件,可以节省税收资金占用,降低经营成本,便捷通关,由此提高经营利润和贸易效率,从而促进本地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

(2)吸引外资进入。进出口商开展加工贸易业务时,由于经营成本、贸易效率和市场取向等因素考虑,往往选择在贸易国直接投资,由此吸引大量外资进入本地市场。

(3)促进产业升级。可以提高产品本地化的程度和自产比例,实现进口替代,从而推动国内相关配套产业快速发展。

(4)增加财政税收。当保税加工货物转内销时,经审批同意后可按一般进口货物税收制度征税进口,增加了税收收入。

(5)推动技术创新。在高新技术不断发展的背景之下,国际产业升级与转移步伐加快,发达国家正在将大量成熟的中间技术乃至高新技术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发展中国家制定和实施优惠的保税政策为技术转移创造了条件,促进了本国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加快了产业升级和工艺现代化进程。

(6)增加社会就业。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成本较低。特别是本地的服装和农产品行业劳动力资源丰富,非常时候开展加工贸易。通过开展加工贸易,吸引外资在本地投资建厂,可以缓解社会就业压力,解决社会就业矛盾引发的种种问题,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经验,有利于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高本地劳动力整体水平。

总之,大力发展加工贸易既能使企业得到实惠,又可以减轻地方财政压力、就业压力等,是一举多得的大好事。

三、加工贸易新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21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已于2014年2月13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4年2月26日以海关总署令第113号发布,并以海关总署令第168号、195号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同时废止

署 长

2014年3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规范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办理加工贸易货物手册设立、进出口报关、加工、监管、核销手续。

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加工企业、承揽者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接受海关监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加工贸易”是指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者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以下统称料件),经过加工或者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第四条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经营企业免于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

加工贸易出口制成品属于国家对出口有限制性规定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海关提交出口许可证件。

第五条 加工贸易项下进口料件实行保税监管的,加工成品出口后,海关根据核定的实际加工复出口的数量予以核销。

加工贸易项下进口料件按照规定在进口时先行征收税款的,加工成品出口后,海关根据核定的实际加工复出口的数量退还已征收的税款。

加工贸易项下的出口产品属于应当征收出口关税的,海关按照有关规定征收出口关税。

第六条 海关按照国家规定对加工贸易货物实行担保制度。

未经海关批准,加工贸易货物不得抵押。

第七条 海关对加工贸易实行分类监管,具体管理办法由海关总署另行制定。

第八条 海关可以对加工贸易企业进行核查,企业应当予以配合。

海关核查不得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九条 加工贸易货物的手册设立、进出口报关、核销,应当采用纸质单证、电子数据的形式。

第十条 加工贸易企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海关有关规定,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账簿、报表以及其他有关单证,记录与

本企业加工贸易货物有关的进口、存储、转让、转移、销售、加工、使用、损耗和出口等情况,凭合法、有效凭证记账并且进行核算。

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将加工贸易货物与非加工贸易货物分开管理。加工贸易货物应当存放在经海关备案的场所,实行专料专放。企业变更加工贸易货物存放场所的,应当经海关批准。

第二章 加工 5 贸易货物手册设立

第十一条 经营企业应当向加工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加工贸易货物的手册设立手续。

经营企业与加工企业不在同一直属海关管辖的区域范围的,应当按照海关对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规定办理手册设立手续。

第十二条 除另有规定外,经营企业办理加工贸易货物的手册设立,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贸易方式、单耗、进出口口岸,以及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的商品名称、商品编号、规格型号、价格和原产地等情况,并且提交下列单证:

(一)主管部门签发的同意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有效批准文件;

(二)经营企业自身有加工能力的,应当提交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三)经营企业委托加工的,应当提交经营企业与加工企业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企业《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四)经营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

(五)海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第十三条 经营企业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提交齐全、有效的单证材料,申报设立手册的,海关应当自接受企业手册设立申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加工贸易手册设立手续。

需要办理担保手续的,经营企业按照规定提供担保后,海关办理手册设立手续。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应当在经营企业提供相当于应缴税款金额的保证金或者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函后办理手册设立手续:

(一)涉嫌走私,已经被海关立案侦查,案件尚未审结的;

(二)由于管理混乱被海关要求整改,在整改期内的。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可以要求经营企业在办理手册设立手续时提供相当于 6 应缴税款金额的保证金或者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函:

(一)租赁厂房或者设备的;

(二)首次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

(三)加工贸易手册延期两次(含两次)以上的;

(四)办理异地加工贸易手续的;

(五)涉嫌违规,已经被海关立案调查,案件尚未审结的。

第十六条 加工贸易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手册设立手续:

(一)进口料件或者出口成品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的;

(二)加工产品属于国家禁止在我国境内加工生产的;

(三)进口料件不宜实行保税监管的;

(四)经营企业或者加工企业属于国家规定不允许开展加工贸易的;

(五)经营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海关报核已到期的加工贸易手册,又重新申报设立手册的。

第十七条 经营企业办理加工贸易货物的手册设立,申报内容、提交单证与事实不符的,海关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货物尚未进口的,海关注销其手册;

(二)货物已进口的,责令企业将货物退运出境。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情形下,经营企业可以向海关申请提供相当于应缴税款金额的保证金或者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函,并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八条 已经办理加工贸易货物的手册设立手续的经营企业可以向海关领取加工贸易手册分册、续册。

第十九条 加工贸易货物手册设立内容发生变更的,经营企业应当在加工贸易手册有效期内办理变更手续。

需要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的,还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章 加工贸易货物进出口、加工

第二十条 经营企业进口加工贸易货物,可以从境外或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进口,也可以通过深加工结转方式转入。

经营企业出口加工贸易货物,可以向境外或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出口,也可以通过深加工结转方式转出。

第二十一条 经营企业应当凭加工贸易手册、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专用报关单等有关单证办理加工贸易货物进出口报关手续。

第二十二条 经营企业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出口的货物,列入海关统计。

第二十三条 加工贸易企业开展深加工结转的,转入企业、转出企业应当向各自的主管海关申报,办理实际收发货以及报关手续。具体管理规定由海关总署另行制定并公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工贸易企业不得办理深加工结转手续:

(一)不符合海关监管要求,被海关责令限期整改,在整改期内的;

(二)有逾期未报核手册的;

(三)由于涉嫌走私已经被海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加工贸易企业未按照海关规定进行收发货的,不得再次办理深加工结转手续。

第二十四条 经营企业开展外发加工业务,应当按照外发加工的相关管理规定自外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

经营企业开展外发加工业务,不得将加工贸易货物转卖给承揽者;承揽者不得将加工贸易货物再次外发。

经营企业将全部工序外发加工的,应当在办理备案手续的同时向海关提供相当于外发加工货物应缴税款金额的保证金或者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函。

第二十五条 外发加工的成品、剩余料件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等加工贸易货物,经营企业向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不运回本企业。

第二十六条 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实施监管的,经营企业和承揽者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七条 加工贸易货物应当专料专用。

经海关核准,经营企业可以在保税料件之间、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之间进行串换,但是被串换的料件应当属于同一企业,并且应当遵循同品种、同规格、同数量、不牟利的原则。

来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不得串换。

第二十八条 由于加工工艺需要使用非保税料件的,经营企业应当事先向海关如实申报使用非保税料件的比例、品种、规格、型号、数量。

经营企业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向海关申报的,海关核销时应当在出口成品总耗用量中予以核扣。

第二十九条 经营企业进口料件由于质量存在瑕疵、规格型号与合同不符等原因,需要返还原供货商进行退换,以及由于加工贸易出口产品售后服务需要而出口未加工保税料件的,可以直接向口岸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已经加工的保税进口料件不得进行退换。

第四章 加工贸易货物核销

第三十条 经营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并且自加工贸易手册项下最后一批成品出口或者加工贸易手册到期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报核。

经营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提前终止的,应当自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报核。

第三十一条 经营企业报核时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进口料件、出口成品、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以及单耗等情况,并且按照规定提交相关单证。

经营企业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向海关报核,单证齐全、有效的,海关应当受理报核。

第三十二条 海关核销可以采取纸质单证核销、电子数据核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下厂核查,企业应当予以配合。

海关应当自受理报核之日起30日内予以核销。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延长30日。

第三十三条 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者成品因故转为内销的,海关凭主管部门准予内销的有效批准文件,对保税进口料件依法征收税款并且加征缓税利息,另有规定的除外。

进口料件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经营企业还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

第三十四条 经营企业因故将加工贸易进口料件退运出境的,海关凭有关退运单证核销。

第三十五条 经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按照海关对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规定办理,海关凭有关单证核销。

第三十六条 经营企业遗失加工贸易手册的,应当及时向海关报告。

海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对遗失的加工贸易手册予以核销。

第三十七条 对经核销结案的加工贸易手册,海关向经营企业签发《核销结案通知书》。

第三十八条 经营企业已经办理担保的,海关在核销结案后按照规定解除担保。

第三十九条 加工贸易货物的手册设立和核销单证自加工贸易手册核销结案之日起留存3年。

第四十条 加工贸易企业出现分立、合并、破产、解散或者其他停止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海关报告,并且办结海关手续。

加工贸易货物被人民法院或者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封存的,加工贸易企业应当自加工贸易货物被封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海关报告。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构成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或者其他违反《海关法》行为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企业办理加工贸易业务的时候也需要遵循三大原则:

1、专料专用原则

加工贸易业务在原材料进口环节实行保税政策,等成品出口完毕进行手册进口料件的免税核销,因此,海关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有严格的专料专用原则,也就是说加工贸易进口的料件必须用于加工贸易出口成品的生产、某本手册进口的料件必须用于该手册项下成品的生产。

2、如实申报原则

如实申报是广大加工贸易企业必须树立的观念,比如前期如实向海关申报保税加工货物的产地、价格、单耗、损耗,后期要如实核销等。有的企业认为手册备案了,海关就认可了,那么核销时只要按照备案数据报核就可以了。事实上,各企业要根据实际生产和手册执行情况对加工贸易手册内容进行必要的变更和调整,比如有余料的一定要向海关如实申报,否则一旦发现,就涉嫌违规走私了,后果比较严重。也要将手册之外的信息及时向海关报告和处理,例如各种边角料、副产品的内销征税等。

3、及时办理原则

当前,海关对加工贸易业务办理的时限要求比较重视,严禁各种超期办理和擅自处理事项的发生,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及时办理原则提醒各位在手册执行过程中要要重点关注:手册有效期、手册报核期、深加工结转办理时限、变更时间等方面。

三、加工贸易新政策

去年以来,为了有效推动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务院以第645号令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和以国发〔2013〕44号文件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 44号),加工贸易备案(变更)、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余料结转、核销、放弃核准等业务不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其名称相应变更为加工贸易手册设立、外发加工备案、深加工结转申报、余料结转申报、核销申报,同时取消放弃核准。海关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对涉及加工贸易业务管理的一系列规章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目前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执行的是2014年2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19号令,之前2004年2月26日以海关总署令第113号,后来又以海关总署令第168号、第195号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目前已废止。

1、加工贸易手册设立

2、加工贸易合同变更与延期

3、加工贸易手册内销征税和核销

1、加工贸易手册设立

经营企业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手续,应当如实申报贸易方式、单耗、进出口口岸,以及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的商品名称、商品编号、规格型号、价格和原产地等。应提供的单证有:

(1)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2)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3)经营企业对外签订的进出口合同;(4)单损耗说明和工艺流程图;

(5)海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有以下情形,海关是不予备案的:

(1)进口料件或者出口成品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犀牛角,牛黄,城市垃圾,医疗废物等);

(2)加工产品属于国家禁止在我国境内加工生产的;(3)进口料件属于海关无法实行保税监管的;

(4)经营企业或者加工企业属于国家规定不允许开展加工贸易的;(5)经营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海关报核已到期的加工贸易手册,又向海关申请备案的以下情形,海关可以在经营企业提供相当于应缴税款金额的保证金或者银行保函后予以备案:

(1)涉嫌走私、违规,已被海关立案调查、侦查,案件未审结的;(2)因为管理混乱被海关要求整改,在整改期内的;(3)租赁厂房或者设备的;(4)首次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5)加工贸易手册两次或者两次以上延期的;(6)办理加工贸易异地备案的;(7)海关有理由认为其存在较高监管风险的。

2、加工贸易合同变更与延期海关总署113号令规定:加工贸易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经营企业应当在加工贸易手册有效期内办理变更手续,需要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的,还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变更与延期需提供的单证有:

(1)按规定需提供的商务主管部门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的变更证明;(2)《合同变更申请表》,加盖经营单位公章;(3)变更、延期的合同(正本或已签章的复印件);(4)按规定需提供的其他单证。手册延期不超过三个月的可以直接到海关办理延期;超过三个月的需要提供商务主管部门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的变更证明;第二次展期的需要向海关缴纳保证金。

3、加工贸易手册核销

报核需提供的单证:(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2)核销申请;(3)核销申请表。

经营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并自加工贸易手册项下最后一批成品出口或者加工贸易手册到期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申报核销。企业报核应向海关如实申报产品实际进出口、单损耗、剩余料件、边角料、残次品等资料。企业如实报核的所有单证、资料和数据将作为海关核销的一种依据,如果报核不实,则将成为处罚的证据。

第5篇:依法治国政策宣讲小结

依法治国政策宣讲小结

曾几何时,我们一直在为食不果腹而苦苦求索,在为解决温饱问题而殚精竭虑。迈入新世纪后,尤其是到最近几年,不仅“温饱”这个词汇几乎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就连前几年十分流行的“小康”一词也鲜有人提及了。相反,几个更高层次的词汇——和谐、公平、民主、法治等,逐渐成了两会的热门词汇。尤其是在去年召开的十八街四中全会上,更是首次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新形势下我们势必加强学习才能更好的理解中央精神,执行中央政策。作为在校大学生,作为党和国家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自发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故今年寒假,我借在家乡办补习班的机会,向一批在县高中就读的同学做了一下普法宣传。

此次宣讲的主要内容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重点是《决定》的三个特点:

1、《决定》是全面推进我国依法治国的总纲。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的维度来理解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意义,可以说《决定》是全面推进我国依法治国的总纲,它对推进我国依法治国作了全方位的论述和部署,这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最大的亮点。

2、《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的党的领导作了全面而深入的论述。包括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和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等。这些论述是沉甸旬的、掷地有声,是党的建设理论的又一次创新。

3、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现在又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二者是一脉相承与时俱进的。今天我们正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要求我们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全方位的论述和重要部署。这无疑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新的“里程碑”,或者说是依法治国的升级版。

事实证明,广大高中生是很热爱学习的,是很关心国家大事的,通过此次互动式宣讲,进一步提高了讲、听双方的理论水平,也使得依法治国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第6篇:社会保险政策宣讲材料(精简)

2013年社会保险政策宣讲材料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劳动者因年老、患病、生育、伤残、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和失业中断劳动,本人及其供养的亲属失去生活来源时,能够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社会保险是民生之基。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及鲁政发[2006]92号文件等规定,各类企业及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9]131号文件等规定,坚持政府主导和农村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参加社会保险的范围 我区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雇工和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户籍在我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其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的险种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目前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我国现在实行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

度,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每人都有一个终生不变的社会保障号码,并为其建立一个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记账比例是8%。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死亡,其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或一次性支取。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按月发给养老金;到达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经本人申请,可延长缴费至15年后,按实际年龄办理退休,并自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养老金计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对1995年12月前参加工作并缴费的人员,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后享受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且不再继续缴费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再发给1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发给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救济费及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在职职工由用人单位负责,退休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分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按工资基数6%的比例缴纳,职工个人按2%的比例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职工个人缴纳部分(2%)全部记入医疗个人账户,45周岁以下的(含45周岁)从单位缴纳部分中再划入个人账户1.3%(个人账户共划入3.3%),45周岁以上的再划入1.7%(个人账户共划入3.7%),退休人员按养老金的4%划入个人账户。参保人员可以持医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参保人员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600元。在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从统筹基金中分段报销,起付标准至3万元的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分别按90%、85%、80%报销,3至8万元(含8万)的按85%报销,8至12万元(含12万)的按90%报销。超过12万元属于大额医疗病救助范畴,从大额医疗救助金中按90%报销,最高限额32万元。门诊慢性病的起付标准为每年600元;异地就诊的需个人负担5%后再按相应的比例报销。参保人员退休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不满30年、女达不满25年最低缴费年限的(含视同缴费年限),须一次性补足上述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由政府财政补助和居民个人缴费组成。少年儿童及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其他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30元。门诊统筹金,一般城镇居民按每人每年100元,少年儿童及在校学生按每人每年30元标准,建立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金。普通门诊报

销不设起付线,按30%报销,城镇居民每年报销限额100元,儿童学生每年报销限额30元;少年儿童及在校学生因无责任人意外伤害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1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60%,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在一、二、三级医院的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300元、6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70%、60%、50%,城镇居民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 5 万元,少年儿童及在校学生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超过限额至12万元以内的属于大额医疗救助,报销比例为40%。门诊大病每年的起付标准为 600 元,参保居民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患有规定的门诊大病病种,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50%比例报销,同一年度内参保居民发生的门诊大病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报销金额合并计算。失业保险。企业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为保证符合条件的职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必须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完善招工手续,建立健全职工档案。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发生工伤时应按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享受应有的工伤保险待遇。企业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后,其工伤保险待遇由企业负责。生育保险。企业已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并且连续足额缴费满1年以上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连续缴费不满一年的,其生育保险待遇由所在用人单位支付。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生育医疗费用限额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一年缴一次,每次只能选择一个缴费档次,一次缴足。选择缴费400元(含400元)以下档次的,区财政给予补贴30元;选择缴费500元档次的,区财政补贴35元;选择缴费800元档次的,区财政补贴40元;选择缴费1000元(含1000元)以上档次的,区财政补贴45元。年龄49周岁至59周岁独生子女、双女绝育户父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区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0元的缴费补贴。60周岁以下的城乡重度残疾人员,市、区财政每年为其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市承担20元,区承担80元。60周岁以下的农村

五保供养人员由所在镇政府为其代缴最低缴费标准(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领取养老保险金:一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二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45周岁至59周岁的,应按年度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补缴金额不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三是45周岁(含)以下的,应按年度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重度残疾人可提前三年领取养老金,领取资格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从2013年1月1日起,我区基础养老金调整为每人每月60元)。个人帐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帐户全部资金积累额(含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村集体补助三项,和以上三项产生的利息)除以139。对于连续缴费15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缴费,加发基础养老金2元。即养老金待遇计算公式为:月领取养老金=个人帐户积累额÷139+基础养老金+加发的基础养老金。社会保险费的缴纳 用人单位应于每年3月份申报下一年的缴费基数,经公示和职工签字后,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备案,并于每月15日前缴纳当月的社会保险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应在当年缴纳本年度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 企业职工以本人上年度的工资收入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本人收入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2013年最低缴费基数为2015元),高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由个人自主选择。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6%,其中单位缴纳18%,个人缴纳8%,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0%;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8%,其中:单位缴纳6%,个人缴纳2%,个体劳动者全部由个人缴纳,个人(含退休人员)每月还需缴纳5元的大额医疗救助金;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为1.5%,其中,单位缴纳1%,个人缴纳0.5%;工伤保险依行业性质分0.5%、1.0%、2.0%三类费率,由企业缴纳;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为1.0%,由企业缴纳。

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 自2010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流动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参加社会保险受理程序 企业应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区社保处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携带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2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和《招工花名册》,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城镇灵活就业人员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2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个体劳动者还应持营业执照,办理参保手续,领取《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过去在我区已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材料直接到我处办理续保手续。5

第7篇:涉企惠企政策宣讲

涉企惠企政策宣讲

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是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的重要任务,它对营造良好企业发展环境,推进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全面实现我市经济发展目标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同时也是维护企业生存发展,提高企业发展活力和竞争力,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李克强总理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提出:确定进一步减少和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部署落实和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决定对国务院已出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减少和规范涉企收费,看住向企业乱伸的手,是深化改革、简政放权、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对于降低经营成本、激励投资创业,意义重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要求从严审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新设立收费项目必须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但按照国际惯例或对等原则确需设立的,要报国务院批准;要不断完善收费管理,加强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建立多层次监督体系,进一步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在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方面,《通知》要求,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一律取消。我们物价局作为收费管理的主管部门,清费、治乱、减负是我们长期坚持的工作重点。通过清理取消和整合规范,逐步减少涉企收费项目数量;建立支持小微企业的长效机制,将暂免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改为长期措施,通过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等措施,部署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工作,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从而激发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活力。

2014年以来,我们共落实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5项,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59项,对小微企业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9项,取消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7项,放开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49项。如:国土部门收取的征地管理费、工商部门收取的企业注册登记费、质检部门收取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人社部门的社会保障IC卡工本费等。

那么,具体在涉企收费管理中,政府部门是如何管理的呢?既然是减负,为什么又要收费?如何区别哪些费用该交?哪些费用不该交呢?企业又该如何维权呢?下面,从三个方面加以论述:

一、涉企收费的种类和行为

1、概念

涉企收费就是涉及到企业的所有收费。

2、种类

涉企收费分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其中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15个部门,25项收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共12个部门,22项收费;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共13个部门,62项收费。

3、收费形式

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开具的都是财政的非税票据,而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开具的都是税票。

4、收费单位涉及到企业的乱收费行为分9种:自立项目、超标准、扩大范围、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继续收取已取消或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执行各类优惠减免政策的收费行为;强制服务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收费行为,包括强制企业入会和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评比等并收取费用;利用电子政务平台的违规收费行为;中介服务机构乱收费行为;水、电、气等网络型自然垄断行业企业的不合理收费行为;物流领域的不合理收费;商业银行服务乱收费行为;进出口环节乱收费行为;社会和企业反映的其他乱收费问题。

二、物价局落实涉企工作情况。

2015年市物价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价格收费监管职能,在降费减负方面出实招、硬招,提高企业获得感。

1、落实简政放权不打折扣。我局对2014年以来中央、省139个放开、取消、免征、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全部在第一时间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督促有关部门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执行。据统计,上述政策落实后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6亿元以上,其中市本级可为企业减轻负担4800多万元。如质检部门的计量检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等收费2015年暂停征收后,全市可直接为企业减轻负担3000万元。

2、深化价格改革主动作为。稳妥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顺利实现工商业用天然气同价,每年可减少企业支出2100多万元。按国家政策规定的时间节点,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6分,每年可为企业节约支出6000多万元。暂停征收电力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每年可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6200多万元。

3、加强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孝感市物价局共对外公布了《孝感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目录清单》、《孝感本级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清单》和《孝感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三个涉企收费清单。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以外无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清单规定价格执行。如省市有明确规定按规定执行。

4、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整治。对建设、规划、房产、质监等部门和电力、金融以及中介服务行业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近两年共查处涉企违规收费案件136 件,依法处罚 违规收费1200 多万元。

5、转变职能创新服务方式。政府定价目录大幅度“瘦身”,明确市级政府定价项目25项,县(市)级政府定价项目19项。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的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做到目录之外无定价权。废止与现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相抵触的价格文件193件。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服务性价格监审证》和年度审验制度,停收非刑事案件价格鉴定费,每年减少全市企业负担 400余万元。

2016年我们将对涉企收费项目做进一步清理整顿,继续加大对涉企收费项目、标准的理顺、规范,缩小收费范围,减少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给企业营造宽松的经济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让企业能更好的发展。

1、进一步贯彻好国家和省取消和停止的收费政策,对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实施普遍性降标,总体降幅30%左右的精神,确保政策落实到基层,让企业真正得到实惠。

2、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建立并完善联系企业制度,推行涉企收费清单公示制,增强收费政策透明度。2016年我们将继续完善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定期发布减、免、缓、停涉企收费项目清单,全面实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管理。凡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执行。

3、认真贯彻落实涉企收费政策。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我局将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价格、企业用气成本、规范金融机构收费行为。坚决落实市政府1号文件精神,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按下限减半执行等优惠政策。

一是进一步降低涉企收费水平。孝感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放开、取消、免征和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孝价发)[2015]74号)文件对2014年以来中央、省139个放开、取消、免征、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进行明确,全部在第一时间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督促有关部门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执行。其中包含2015年《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鄂财综发[2015]39号)文件中涉及到的4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执行时间自2015年10月1日起。

二是降低企业用电价格。按照《省物价局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鄂价环资〔2016〕7号、《省物价局关于湖北电网2016年—2018年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价环资〔2016〕38号和《省物价局关于取消化肥电价优惠及降低销售电价的通知》鄂价环资〔2016〕58号文件规定,我市落实降低全市大工业用电价格2.175分/千瓦时;全市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4分/千瓦时。2016年6月1日起全部执行到位。按2015年全市大工业用电量和一般工商业用电量测算,每年减轻企业负担1.355亿元。

三是扩大电力用房直接交易范围和规模。我市现已落实黄麦嶙化肥、应城新都化工、湖北双环化工、湖北福星钢丝绳等企业与发电企业自主协商确定电价,企业用电价格有一定幅度下降。

四是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按《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及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鄂价环资〔2015〕161号规定,从2015年11月20日起,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每立方米同步降低0.7元。按2015年全市非居民用天然气用气量测算,每年减轻企业负担0.6亿元。

五是降低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从6月1日起,全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总体将降低10%左右,降低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后,湖北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在全国将处于较低水平。以目前执行0.44元/车公里收费标准的一型客车为例,降低收费标准后将按0.4元/车公里执行,按通行费、车流量或通车里程占比加权平均后收费标准约为0.5元/车公里。按湖北省现有通行费收入的规模测算,全年可降低社会通行成本约18亿元。

六、是加大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推广应用力度。降低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维管费。由车辆通行费清分后实际通行费收入的3‰降至2.5‰,该政策2016年4月落实到位,有利于减轻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企业)的负担。

延续对ETC客车5%优惠的政策,对使用通忂卡电子支付的货车用户给予10%优惠。据测算,预计全省客、货运输业将直接减少成本3.4亿元以上。同时将扩大ETC合作银行数量,增加一站式客服网点至2500个左右。现阶段暂只对本省籍车辆办理“通忂卡”。

七是严格落实通行费减免政策。对整车合法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运输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车辆等,严格落实“绿色通道”等减免费通行政策。据测算,预计2016年政策性减免金额将达33.81亿元,其中“绿色通道”政策减免23.14亿元,重大节假日减免10.59亿元,邮政车减免0.08亿元。

八是规范金融机构收费行为。开展对各银行业机构执行国家收费政策情况的全面清理检查,对发现的各种违规涉企收费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进一步减少金融机构的涉企乱收费行为。

九是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按照中央公布的《涉企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进出口环节收费主要是船舶进出港靠离泊服务收费、港口设施保安费、货物港务费等3项。因定价权在省物价局,待省物价局出台具体的收费标准后,我市将迅速落实到位。凡未纳入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中央和地方收费目录清单的涉企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项目,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4、进一步加大违价案件的查处力度。对不服务、少服务收费,强行收费,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和自定项目标准收费行为要严查重处,规范行为,维护企业利益。

三、企业如何针对“乱收费”进行维权

由于中央和地方政府十分重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收费检查工作也不断深入,涉企收费部门依法收费观念得到加强,收费行为得到规范,近年来,我市投诉举报量较前些年大幅度下降,但是,涉企收费仍然存在问题。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企业维权意识淡薄,主动性弱。一些政府的职能部门利用行政权力和强势地位乱收费,作为涉企收费的对象,企业既痛恨又无奈,由于是“被管理单位”,为了能够顺利经营发展,不得不忍气吞声,眼睁睁只能吃“哑巴亏”,对乱收费行为听之任之;另外,收费政策的透明度不高,宣传不到位,企业对于哪些收费是乱收费,哪些是合法收费并不了解,也给乱收费行为带来了可趁之机。

那么,在工作生活中,企业如何区别涉企乱收费又如何维权呢?这里,告诉大家一个最简单的甄别方法,就是以我局对外公布的《孝感市涉企收费清单》为准,“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以外无收费”,凡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在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内的,就是合法收费,企业有权力也有义务依法缴纳;但是,如果没有在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内的,企业可以拒绝缴纳,捍卫自己的权利。

对于收费单位有乱收费行为的,企业可采取“来电、来信、来访”三种形式向物价部门举报。“来电”就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来信”就是给价格监督部门来信举报;“来访”就是亲自到价格监督部门进行直接举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价格主管部门都会依法予以受理。

举报人应当提供以下内容:一是被举报人的名称、地址;二是被举报人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的事实及有关证据;三是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应当提供联系方式。

孝感市物价局

2016.7

第8篇:形势政策教育宣讲材料

电仪公司形势教育材料

一、集团公司形势分析:

今年,集团公司将“十二·五”进入世界500强的目标提前到2012年实现,充分展现了集团公司进入世界500强的坚定信念和勇气,要实现这一目标,集团公司今年销售收入要达到1500亿元以上。集团2012年主要目标:冲刺世界500强,建设创新型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500亿,利税费600亿;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基础管理向精细化迈进,科技创新取得新成果,强化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职工收入稳步提高,党建和企业文化取得新成效。项目建设总体思路:以完善油气产业配套建设和结构调整为主线,抓紧油气产品优化升级,加快能源化工项目建设,强化工程质量管理。

(一)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总体上不容乐观。从国际看,政局动荡、金融危机、军事冲突都可能对石油行业产生颠覆性影响、况且当前世界经济形势仍然严峻复杂,经济环境难以明显好转。特别是受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国际金融市场大幅度波动影响,欧美经济复苏缓慢,石油消费增长乏力,国际油价走势仍存在不确定性。从国内看,尽管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下行风险加大。国家已多次下调成品油进口关税,正在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将对全国石油和天然气市场有所冲击,也将对集团公司产生重要影响。

(二)冲刺世界500强任务艰巨。根据集团发展现状,把“十二五”进入世界企业500强的目标提前到了2012年实现,这是集团公司的自我加压,其任务艰巨、使命光荣。从量上看,2011年世界500强企业的入围门槛为195亿美元。随着企业发展和重组兼并的加快,比2011年要净增264亿元,这是一个不小的增幅,需要付出更大的努

力。从质上看,集团公司的管理水平、创新能力、资本运营能力、国际化程度都与世界500强企业有较大差距。

(三)建设创新型企业任重而道远。创新性企业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具有良好的创新管理和创新文化,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中居于先进地位,在市场竞争中具有明显优势和持续发展能力。同时在研发经费、文明专利量、新产品比重、劳动生产率等方面都有具体标准。

(四)企业运行的质量和效益有待提高。质量和效益使企业转变发展方式的根本,也是获取竞争优势的源泉。就集团公司而言,仍然存在着“重生产数量、轻质量效益”的情况。如非生产性投资比例过高,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环保压力仍然较大等等。为此。集团公司把今年确定为“质量效益年”。加快推进企业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集约化转变,努力实现发展质量最优化、综合效益最大化。

(五)干部素质和能力还不能适应企业快速发展需要。与世界企业500强和创新型企业的更高要求相比,干部相对缺乏世界眼光和国际化战略思维,缺乏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习惯凭经验办事、工作质量和效率低下,执行力不强等等。

当然,在看到困难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企业发展的美好前景和战略机遇。一是石油行业优势仍然存在。随着国内经济由政策刺激转向自主增长,扩大内需、工业增长和汽车产业发展,都将有力带动石油消费量的刚性增长。二是企业生产运营能力显著提升。原油产量将继续稳中有增,油田基础设施日趋完善,抗灾害、抗风险能力大幅增

强。三是经营销售水平迈上了新台阶。经过金融危机以来的市场考验,集团营销体系更加健全,市场掌控能力增强,客户结构不断优化,终端销售网络建设快速推进,极大地提升了企业市场竞争力。集团公司也在今年将建成投产一批新项目,成为集团发展新的增长点。如炼化公司轻烃裂解、3个炼油厂汽柴油质量升级、定边盐化工、延长化工园区和西橡半钢子午轮胎项目年内开工。

二、公司形势分析:

2012年工作总纲:贯彻集团公司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集团“质量效益年”要求,扎实推进总承包特级资质申报和资质升级,落实管理对标和战略合作协议,全力开拓集团外和国际市场。推进信息化、加强标准化,完成“四定”和薪酬改革,强化绩效考核,加强班组建设。推进人才梯队,加强党建工作,以“党建促管理,党建强作风,党建带团建,党建进班组”,着力打造“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作风一流,素质一流,管理一流”的国际化工程公司。

2012年公司面临的不利因素:一是,国内石化建设项目不足的局面没有改变,集团外大项目竞争加剧;二是,一批集团内、外项目基本结束,结转到上半年安装任务少,造成施工不平衡;三是,高水平项目管理、技术人才储备不足,人才缺乏的现状没有改观,PC总承包能力还有待提高。

有利因素:一是,公司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同一批知名企业签订战略协议;二是,形成一套完善的管控和绩效考核体系,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企业效益稳步提升;三是,靖边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设备制造公司二期扩建项目投产,延伸了产业链,巩固了一批优秀协作企业,为项目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一)确保公司重点项目建设目标

今年分公司涉及公司的建设项目11个,在建项目9个,从分公司整体施工项目形势来看,上半年施工任务较少,安塞华气天然气、商洛氟化工、四川中心油库、陕化节能减排、樊学油区地面工程等几个项目都是上一年结转工程,预计5月底将全部结束,产值约1600万元;目前还没有新开工的工程,3月初延炼球罐工程陆续开始施工,但工程量不大。

今年下半年靖边工业园区项目,是集团公司重点投资项目之一,也是我们公司承担的工作量最大的项目,同时也是技术含量较高的项目。我们电仪公司计划承担第一项目的DCC装置和其它两个装置的电仪施工任务和第二项目部的甲醇部分,第三项目部的锅炉房施工任务和第四项目部的全厂供电等施工任务。产值达八千多万,是机遇更是挑战。为了很好的完成这项工程,我们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二)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提升文明施工水平

今年是集团公司“质量效益年”,公司要求各基层单位、项目部要严肃质量安全事故上报,全面推行《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和图册》标准,加大对质量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分公司为了做好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成立了质量安全科,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补充了质量安全员队伍,进一步增强了分公司质量安全管理力量。年初,分公司按照公司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下去,与各施工点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将责任细化分解到班组职工,形成了安全生产工作“千斤重担人人挑,每个人身上有指标”的局面。通过严格的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大家要更加重视质安工作。

(三)加强班组建设,提升施工能力

班组是施工企业的基本细胞,是施工任务的实施者。由于各种原因,基层单位班组建设滞后。为了青工技能更大程度地提高,人材机捆绑承包政策顺利实现,使党建进班组,让班组真正发挥施工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分公司今年组建了固定、工种搭配合理的成建制班组,将所有职工全部纳入班组,每个班组最少10人,最多25人。今年,分公司将在班组内全面开展质量安全、成本控制、绩效考核、技术进步、技能培训、企业文化等活动,也逐步会考虑把劳务分包政策引入班组承包。

(四)加强绩效考核,加快标准化

公司自去年在机关实行公司领导和部门重点目标考核以来,成果喜人,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加快基层单位管理细化,按照公司要求,今年将在分公司机关全面推行绩效考核工作,打破基层单位奖金分配“大锅饭”制度,加快一线职工技能鉴定工作,确保薪酬改革顺利进行。

(五)加快信息化进程

为了方便和各分公司的业务往来,减少办公成本,及时了解各施工项目的建设情况,公司从去年开始推行信息化建设工作。为了尽快让机关和施工一线学会使用信息化办公软件,分公司信息员组织对机关科室工作人员和各施工点技术员进行了软件实操培训,分公司信息化软件使用率不断提高。目前,分公司大部分需要审批的纸质报表已经开始使用信息化流程进行审批,今年新开发的电气仪表管理专项各施工点也已派技术员参加了培训,下半年将按照考核办法对各施工点信息化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三、分公司形势分析

2012年,是公司实施“

十二、五”规划的承启之年,公司对做强做精电气仪表专业、提升专业技术水平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分公司全年下达生产指标 1.7亿元,比2011年增长23.2%。

⑴、要提前准备好施工力量,要在明年上半年把所有在建的其他

项目都干完。自己的主要施工力量,都要集中在靖边工业园区,计划自己的施工队伍人数要达到300多人,同时要考察选择好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队,把这几年和我们电仪公司协作的分包队伍中整体素质较好的队伍引入到靖边工业园区施工,同时要挑选雇佣部分临时工,插入施工班组中施工,使电仪施工力量达到1000人左右。

⑵、要增添部分施工设备和调试设备,要按几个装置同时施的最大量来考虑,分批购置。主要增加小型吊车、载重车辆、电缆输送机和其他一些专用设备及部分电仪调试设备,为施工生产提供装备上的保证。

⑶、做好施工的组织准备工作,培训工作,主要是加快调试力量的培养,主要装置和配电部分由仪表的中控校接线调试由自己的力量施工,大量的桥架、配管、电缆敷设由劳务分包队伍施工。

对自己的施工力量也按照靖边工业园区的施工需要按新老搭配、技术力量基本平衡的原则,重新划分施工班组,电器仪表调试组的力量有加强,人员计划达到50人。

为了加强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要增加管理力量,技术、质量安全、供应、财务等管理人员要达到50人。

⑷、要做好技术准备工作,要积极和项目部联系,搜集有关资料和图纸,要尽快熟悉各装置的工艺流程和特点,要外出考察学习了解现场的施工工艺特点和方法。

⑸、要加强职工培训工作,主要是加强对电器仪表调试力量的培养。

(6)、要求全体职工结合分公司开展的“领导我职工着想,职工为化建事业着想”活动,积极投身于施工生产中,为完成全年施工任务和公司的发展作出贡献。

为了紧跟公司发展步伐,满足分公司迅速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分公司将继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到2015年分公司的专业技术人才要达到120人,其中高级工程师达到6人,工程师达到30人,助理工程师达到84人,因此我们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任务十分紧迫。我们要继续加强对青年技术人员的培养,要把在小组锻炼1年以上的大中专毕业生根据个人的表现逐步选拔到技术管理岗位,给他们锻炼提高的机会。要采取外出培训和工作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加快人才的培养,优化人才结构。经常检查指导青年技术人员的工作,尽快提高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预决算水平,强化各项目对工程技术和工程质量的高标准、高要求以及施工工法、作业指导书的规范应用,抓关键施工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和应用。积极拓展PLC、DCS控制系统开发业务,锻炼和培养一批有一定专业水平的仪表系统开发人员不断提高分公司石油化工装置、大型机组及大中型锅炉DCS系统开发调试能力。另外,还要组织人员参加国家级专业协会组织的电气仪表专业比武、比赛,并积极参加国家规范、标准的编制和修订工作,提高公司在国内同行业的知名度。

今年是集团公司质量效益年,分公司将继续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职工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自觉性,提高职工识别和排除安全隐患的能力。要培养出足够数量的专职和兼职安全员队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配备好各类安全防护措施,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分公司将培养出足够数量的专兼职质量安全员队伍负责质量安全工作,分包队伍质量安全工作也要派专人管理。

同志们!在冲刺世界500强、建设创新型企业的关键时期,我们不仅要有敢作敢为的勇气,更需要足智多谋、群策群力;不仅要有饱满的热情和充足的干劲,更需要知己知彼、头脑清醒。我们与“行业一流、国内领先”还有很大差距,2012年,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指标又

上新台阶,对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任务艰巨而光荣,作为化建职工,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大好形势,增强忧患意识,在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努力拼搏,迎接挑战,为公司早日实现“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作风一流、素质一流、管理一流”的国际化工程公司,为集团公司全力冲刺世界500强、建设创新型企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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