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清理整顿 讲话稿(精选6篇)_户籍管理讲话稿

2022-06-09 发言稿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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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杜鹃派出所户口清理整顿方案

杜鹃派出所深入推进

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为全面清查解决户口登记管理中存在的“错、重、假”问题,实现全国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现根据县局及上级业务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特根据我所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着力整治户口登记管理中存在的“错、重、假”等突出问题、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铲除积习固弊、堵塞管理漏洞,不断健全相关制度、完善制约机制,力争在3年内实现全县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所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杜鹃派出所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指导、协调全所认真开展此次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组 长:李克乾 现杜鹃派出所所长

副组长:汤俊涛 现杜鹃派出所副所长

彭 德 复

现杜鹃派出所副所长

成 员:熊 嫣 现杜鹃派出所户籍民警

夏大华 现杜鹃派出所管片民警

陶应全 现杜鹃派出所管片民警

曾祥华 现杜鹃派出所管片民警

侯正坤 现杜鹃派出所管片民警

李嘉颖 现杜鹃派出所管片民警

李代琴 现杜鹃派出所管片民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户籍室和行政内勤办公室,由李代琴任办公室主任,户籍警及各位管片民警为办公室成员。

户籍警及管片民警在日常办理户籍业务及治安管理、侦查办案中发现的假户口、假身份证的案件办理,深查深挖,扩大战果,从严打击。管片民警负责对当地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违法违规办理户口案件线索的核查工作。按照所内要求及时向所长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提请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三、工作措施

(一)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案件线索。杜鹃派出所举报电话:0857-4221010,局纪委举报电话:0857-4692217。本所开通官方微博,积极通过微博同步受理举报。专项清理办对于群众通过拨打

110、举报电话和官方微博举报的违法违规办理户口案件线索,将逐一调查核实,并将结果及时反馈举报人,并视情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专项清理办每半月要将本地接受和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线索情况进行汇总,于每月上报县局治安大队。

(二)认真办理登记差错更正。我所对人口信息系统数据逐户检查分析,对可能存在项目登记差错的,逐一入户核实纠正。组织民警深入社区,提醒辖区居民仔细核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对登记内容存在差错的,及时到派出所办理更正手续。对于申请更正存在明显逻辑错误的户口登记项目,派出所要立即核实、立即更正;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群众户口登记项目差错的,在纠正的同时,要赔礼道歉,积极取得群众谅解,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二)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社区、街道办事处、村委会要对违法违规办理户口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明确任务、明确目标、明确措施,讲清政策、讲清纪律、讲清要求。凡在规定时间内能够主动向组织报告违法违规办理户口问题并积极予以纠正的,可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从宽处理。要重申纪律规定,严格实行“四个一律”政策,即凡是发现利用职务之便办理虚假户口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凡是被举报在办理户口业务过程中刁难群众

经调查属实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凡是违反规定安排不具有执法资格的协管人员直接办理户口业务的,对协管人员一律予以清退,并追究派出所主要领导责任;上述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要在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的基础上,凡是隐瞒不报被清理或举报发现的,除追究当事民警责任外,还要追究所领导的责任。

(三)全面清查管理漏洞。我所对全省2013年重复户口清理整顿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逐一剖析原因,梳理案件线索,对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不得一销了之。各位民警要倒查原因、追究责任情况,要逐一列表报治安大队。对梳理漏洞问题和整改措施不认真、不细致、走过场的,我所将责令返工重新整改,并通报全所,严肃追究民警责任。

(四)严厉打击“黑中介”与“内鬼”。我所将加大案件侦办力度,深挖细查、一查到底,依法严惩犯罪分子;对涉案领导和民警,该撤职的要撤职,该开除的要开除,该移送起诉的要移送起诉。各位民警对工作中发现的街面和网上有卖假户口的广告,要主动开展侦查;涉及跨地市、跨省迁移假户口的,要及时报告上级治安部门,加强协调查办;对发现有“内鬼”与不法分子相互勾结的,要循线深挖、一网打尽,坚决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六)强化监管机制建设。我所将按照上级的要求建立健全户口审批流程管理和业务监管程序,加强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制约。

三、阶段安排

(一)深入整治阶段(2014年3月至年底)。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着重抓打击抓整治,严厉打击黑中介和内部害群之马,全面清理查处以往假户口问题,坚决杜绝产生新的假户口问题,同步跟进各项管理机制建设。各位民警要对省厅下发的人像比对出的4264条同版相片人员进行认真逐一清理核查,及时处理户口“错、重、假”问题。

(二)完善制度阶段(2015年1月至年底)。着重抓规范建设,全面强化信息化监管,通过人口信息人像比对系统,建立健全跨地区重复户口排查和人像比对实时监测、户籍管理业务信息备案和分析监管、跨地域户口迁移网上协作等工作机制。全面堵塞管理漏洞,初步建立起办理假户口“不想为”的预防机制、“不能为”的监管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1月至年底)。着重抓完善抓验收,重点检查清理整顿成效、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建设以及技术监管手段建设和应用等情况,实现户口登记管理新机制全面运行,各项制度规范全面落实,确保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户口、公民身份号码是公民的法定身份证明,关系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依法严格管理户口,确保全国每个公民户口和身份号码的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建设社会诚信体系的基本要求,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各位民警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这项工作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坚决把这项工作抓深、抓实、抓出成效,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二)开展思想发动。我所广泛深入地开展思想发动,加强教育提醒。要告诫所长及民警,一定要自身正、自身硬,以上带下、做好表率,带头依法办事。要有在“聚光灯”下、“玻璃房”里工作的意识,向社会公开户口、身份证审批权限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户籍民警要敢于对违法办户口事项说“不”,遇到阻挠、压力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如果报告后得不到解决或者遭到打击报复的,随时向县局反映,将逐一进行调查、坚决依法处理。同时,也要告诫社会,已经持有多个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的人,要立即到公安机关办理销户,决不能报有侥幸心理,如果等到被公安机关发现和查处,后果将更加严重。

(四)严格落实责任。各位民警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逐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工作措施和步骤方法,把职责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落实到每个细节,确保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要强化工作责任。对工作走过场、隐瞒问题的,要开展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民警及派出所所长的责任;

(五)加强情况报送。为便于民警对工作情况的掌握,各位民警每季度要对本辖区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形成书面报告上报本所户口清理整顿办公室,每月填写《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情况统计月报表》(式样附后),于每月最后一日前报送市局治安大队。各位民警工作中发现的重点问题、线索和纠正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要随时报送。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后,民警要认真总结,将总结材料报送县局治安大队。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每月上报治安大队: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情况统计月报表)

杜鹃派出所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

第2篇:清理整顿工作会议讲话稿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了森林公安队伍清理整顿工作会议。这次公安队伍清理整顿工作是根据《**森林公安队伍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开展,以“重塑警凤、重振警威、重树形象”为主题,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解决队伍中存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等方面问题为主要内容的队伍清理整顿工作。

我们请来了书记为我们上了一节生动的党课,学习了党的理论知识。通过学习,提高了我们民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了党性修养,为深入开展队伍清理整顿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会上各位民警对走访、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设立征求意见箱等形式,在社会广泛征求、征集群众的意见书、建议,参照征求、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和结合查摆出来的在执法思想、作风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研究,并归纳梳理出了目前我们森林公安队伍现状及存在的10个问题。同时,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找思想根源,制定了整改措施。把思想统一到“从严治警、依法治警”的方针上来,以确保森林公安队伍的纯洁健康发展。

这次清理整顿工作,我们把握住了重点问题,扎实地推进工作。在清理整顿中做到了“广”、“真”、“实”、“严”。即动员部署“广”。认真做好了民警的动员教育工作,提高

了认识、统一了思想。使广大民警人人都在清理整顿中接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素质教育,净化灵魂、纯洁思想;查摆剖析 “真”。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的原则,采取自查与互查、内查与外查相结合的办法,保证了问题查找“准”,剖析“透”,查摆 “实”;整章建制 “实”。对照排查梳理出来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研究,制定了具体、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我们每一位民警都要认真对待本次清理整顿工作。对不重视清理整顿工作的、问题较多的领导班子及民警,该调整的调整,该撤换的撤换,该处分的处分,该辞退的辞退、该开除的要坚决开除。检查验收 “严”。要保证队伍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合格为止。

我们要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抓好三个落实,一是抓好思想落实。要深刻理解消化会议内容,领会精神实质,真正把全体民警的思想统一起来。二是抓好任务落实。围绕队伍清理整顿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对照《**森林公安队伍清理整顿工作方案》要求和确定的重点任务,认真整改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要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抓好每个阶段工作任务的落实。三是抓好责任落实。要层层分解、切实落实责任,真正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位领导、每个民警,上下齐动抓落实,抓出成效。广大民警要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防止乱作为、乱执法、不作为等违法乱纪现象发生。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

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和危害,落实整改措施。

同志们,大家一定要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严肃警容风纪,规范执法,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森林公安队伍清理整顿工作,为提高森林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树立新时期森林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创建和谐平安饶河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为保护生态文明,完成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职责和历史使命贡献自己的力量。

谢谢。

第3篇:清理整顿汇报

瑶曲镇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汇报

区教科体局:

全区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我们按照区教科体局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了辖区无证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工作:

一是专题向镇党委、政府做了汇报,争取镇党委、政府及驻镇职能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二是扎实做好排查摸底工作,结合区教科局确定的整改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措施,目前我镇共有无证民办幼儿园两所,分别是下石节高雅幼儿园(现有在园幼儿35名,教职工4名)和教场坪大拇指幼儿园(现有在园幼儿75名,教职工8名),其中高雅幼儿园位于下石节矿区,符合区政府学前教育布点规划,按照区教科体局整改意见,要求该园在8月底前在原址上改扩建,加大投入,改善办园条件,满足基本办园需要。大拇指幼儿园位于教场坪村未在全区学前教育布点规划区域内,加之该园占地及园舍面积不足,办园条件及其简陋,存在安全隐患,针对以上情况,结合去教科体局意见,责令该园今年秋季开学停止办园,予以关停取缔。

三是夯实责任,扎实推进,六月份,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教育组召开了全镇无证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推进会,两所无证幼儿园举办者均对各自情况作了表态发言,同时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由成教专干牵头负责,教育组其他成员配合,扎实推进,指派专人做好高雅幼儿园整改提升指导工作,镇中心幼儿园,童鑫幼儿园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大拇指幼儿园在园幼儿的分流入托工作,责令大拇指幼儿园举办者在本期放假前向在园幼儿家长告知秋季不再办园,请家长自行择园入托。

截止目前高雅幼儿园改造提升工作正在进行,门房、卫生间改造已完成,正在进行室内外粉刷美化,预计8月20日可全面完成,8月13日镇政府组织市场监管、卫生、公安等部门对大拇指幼儿园举办者胡金娟进行了约谈,责令、督促该园做好秋季开学关停取缔的相关工作,力争2018年秋季开学完成我镇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审批规范一所、关停取缔一所的目标任务。

第4篇:清理整顿方案

中共莒南县委政法委 莒南县人民法院 莒南县人民检察院 莒南县公安文件 局 莒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莒南县司法局

莒南司发„2012‟号

关于印发《莒南县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庭、队、处、所、中心:

现将《莒南县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莒南县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实施方案

(此页无正文)

中共莒南县委政法委 莒南县人民法院

莒南县人民检察院

莒南县公安局

莒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莒南县司法局

二〇一二 年月日

主题词:整顿 法律服务市场 通知

报: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司法局

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委政法委

送:县法制局、监察局

存档

莒南县司法局办公室

2012年月日

共印150份

莒南县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清理整顿我县法律服务市场,促进我县法律服务事业协调、有序、规范、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法律服务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现行程序法、律师法及司法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关办法规定、通知精神和县委政法委等部门下发的文件为依据,以“规范管理、诚信执业”为主题,以“整顿、规范、提高、发展”为目标,依法清理整顿现有法律服务机构的机构设置、执业范围和服务行为,使全县各类法律服务机构依法设立,合理布局,正当竞争,规范服务,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和谐莒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具体目标

明显提高我县法律服务业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法律服务诚信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消除法律服务市场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清理整顿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范围;二是清理整顿法律服务机构设置;三是清理整顿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四是提高法律服务工作管理水平。通过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使我县法律服务业更加适应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切实为当事人提供方便、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三、主要内容

(一)清理整顿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范围

1、法律服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鉴定人员执业应分别持司法部统一印制并经省司法厅审核办理的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和司法鉴定人员执业证。

2、法律服务人员必须严格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执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严禁收费不服务或者服务不尽责、损害当事人利益;严禁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压价争揽案源、不按规定项目收费或私自收案收费;严禁向司法人员请客送礼,办“关系案”;严禁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以律师名义独立办案;严禁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或其他法律服务机构执业;严禁公证机构超业务范围和业务辖区办证以及以支付联络费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严禁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进行有偿法律服务;严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私自收案收费、冒用律师名义办案,超越业务范围、执业区域办案,压价收费、搞不正当竞争,办案中诚信缺失、服务不尽责;严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受理刑事辩护案件;严禁司法鉴定行业收费行为不清理整顿,违反鉴定程序;严禁鉴定人违反法律规定私自接受委托、接受当事人吃请、违反保密和回避规定、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3、对于超越业务范围开展有偿法律服务的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清理整顿予以纠正和处理。

(二)清理整顿法律服务机构设置

1、对于未经司法行政部门依照规定审批而设立的各类法律服务机构,依法坚决予以取缔。

2、对于未经原审核登记机关批准,擅自增设执业场所或增加业务范围的法律服务机构,予以撤销或纠正。

3、严格清理整顿和合理布局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设置。按照《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农村以乡镇行政区划为单位审批设立基层法律服务所,县城以街道行政区划设立法律服务所。

(三)清理整顿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

1、建立完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机构及其所属人员上岗前的职业道德清理整顿培训制度。坚决克服重业务培训、轻道德教育的现象。按照《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清理整顿》、《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等要求,将职业道德作为法律服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严格约束和清理整顿法律服务人员的执业行为;建立、完善实习法律服务人员考核工作机制,凡品行不好的,决不允许进入法律服务队伍。

2、开展制度化的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活动。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法律服务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同时有计划地对在岗法律服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评查,分期分批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和考试考核。不参加培训和两次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在年度注册时,一律不予注册。

3、建立健全对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投诉、调查、处罚、监督等机制,加大对违法违纪人员的处罚力度。

(四)提高法律服务工作管理水平

1、制定、修改各项管理制度,清理整顿和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行为。特别要制定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宏观发展规划,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向规模化、专业化发展。

2、清理整顿法律服务机构的内部管理。各法律服务机构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健全完善经费、人员、业务、档案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要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效益分配、过错赔偿等制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还要建立诚信记录制度,设立诚信档案,对违规违纪的事务所及律师做出记录,并根据情节在业内或相应范围内公布。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2年3月1日--3月31日)

召开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专题会议(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工商局、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参加,统一思想,统一认识,明确任务目标、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召开系统内动员大会,严格履行各自职能,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协调配合。

(二)宣传阶段(2012年4月1日--6月30日)

通过县电视台、临沂日报莒南版等媒体,发布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的消息,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专题宣传活动(宣传时间、要求另行通知),在全县范围营造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的良好社会气氛。

(三)清查处理阶段(自2012年7月1日始)

自通知规定的时限起,由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工作组负责对权限范围内存在的非法职业人员、机构及执业人员违规违纪执业行为进行清查、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为确保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工作落到实处,扎实有效,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参与。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是一项政策性强、难度较大的工作。因此,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是建立、完善我县法治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保证法律服务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做到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积极参与,使此次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强监督,从严查处。加大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督,不断完善法律服务投诉查处工作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法律服务行业违法违纪投诉查处工作督办制度。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渠道,积极受理对法律服务的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结果。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违纪行为,必须坚决依法做出处理,决不姑息。对于活动期间顶风违纪,或对群众投诉查处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从严处理。

(三)严格审查、严格把关。限定日期以后,县法院应要求审判人员切实负责,严格把关。司法局应部署要求职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出庭时主动交验授权委托书、由县司法局监制的所在单位的出庭函、有效执业证件、收费票据入卷存档联,无上述函件或上述函件不全,视为非法执业,审判人员应拒绝其参与诉讼活动,并向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办公室举报。以当事人的近亲属名义参与诉讼活动,必须出具住所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近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关系按刑诉法第82条第(6)之规定),经县司法局审查后出具的统一出庭的批准函及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被推荐的人身份参与诉讼活动,应提交有关团体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函,经县司法局审查后出具的统一出庭的批准函及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公民身份参与诉讼活动,须提交与委托人达成的载有自愿无偿服务的书面协议及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经县司法局审查后出具的同意出庭的批准函,交法庭留存备查。上述三种人员无证明函、件或证明函、件不全,即视为违法执业,审判人员应拒绝其参与诉讼,并及时向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办公室举报。属于法律援助案件的,应在出庭函中具明并附县法律援助中心出具的指派函;为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代理诉讼业务的,应在出庭函中具明,并交验顾问单位及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以供备查。

(四)强化协调配合,加强部门联动。

县委政法委统一领导、监督、检查全县法律服务工作,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县的法律服务市场清理整顿工作。

公安机关对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提供的法律服务进行监督,对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检察机关对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提供的法律服务进行监督。

人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对从事法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进行监督,对从事法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是否具有从业资格进行审查。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法律服务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资质管理,严格审批、设立、年检程序,严把法律服务机构进口关,清理整顿合伙人的进出行为;严格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准入条件;对我县各类法律服务机构进行普遍清理,取缔非法设立的法律服务机构,查处超越核定范围,违规从事法律服务的机构和社会团体,同时做好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清理整顿法律援助机构及其援助人员的执业行为;完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标准、收费制度、财务制度、执业责任保险制度、投诉惩戒制度,清理整顿其执业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在核定范围从事法律服务,依法取缔非法设立的法律服务机构。

各部门的一些具体事宜,可通过相互沟通或建立联席会议等形式,加以具体落实。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县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工作的领导,成立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县的法律服务市场清理整顿工作。

第5篇:户口整顿总结

为了进一步规范户口管理工作,维护户口登记的权威性和准确性,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县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我所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这次户口整治工作时间长,任务重,范围广,通过我所精心组织,认真工作,户口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一、精心组织,积极动员

在接到开展全县户口整治工作的通知后,我所领导非常重视,及时制定了实施方案,并组织全体民警召开了户口整治动员大会,成立了户口整治工作小组,积极开展户口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后,又专门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了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治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学习,民警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做到了任务目标明确,工作思路清楚。在动员部署阶段,全体民警在辖区内积极宣传此次专项清理的内容,利用下乡走访、发放传单等形式营造舆论声势,取得了社会各届、人民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形成了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抓住重点、统筹兼顾、重在落实

在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后,我所以“要大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户口问题,要开展提高人口信息质量会战,提高人口数据项目饱和度。”这两个重点为工作核心,以信息会战为契机,以提高人口信息数据质量为目标,深入彻底地在群众中开展了专项清理工作。

全所民警们在接到任务后,没有等待、没有推托,统筹兼顾,深入群众家中,在进行最初阶段的户口核对时将户口清理整治与其它公安专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了与2011年人口统计年报工作相

结合;与深入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相结合;与周俊军警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与全县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的 “清网行动”相结合;与“两节”、“两会”安保工作相结合。确保了各项工作整体推进,提高工作整体效能。民警们在走访中,逐户进行登记、核对,对发现的双重户、常住未落户等情况,都一一向群众做了解释说明,正确引导群众处理好户口问题。

为了让工作落到实处,所领导定期对派出所户口整顿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力争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让群众满意,达到预期的目的。经过一个月认真的登记核对,责任区民警将掌握的第一手资料汇总上报,由所领导、本所内勤、责任区民警三方进行底薄核对、网上核对、本人核对。经过查实核对,将所需的资料整理完整,上报户政科,进行下一步的撤销、注销或纠正。通过民警们认真细致的核实,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目前我县户口整治整体情况,截至12月26日止,本所入户调查核对工作已完成98%,全县目前户籍人口537816人,已完成入户核对527059人,总户数141095户,已完成入户核对138273户,已解决应登未登常住户口2114人,已解决应销未销常住户口人数471人,已纠正户口登记项目差错870人,已解决一人多户口人数31人,人户分离总数21637户,已入户核对21420户,暂住人口总数9998人,已完成核对暂住人口9798人,境外人员总数201人,已全部完成核对工作。根据入户调查核对初步统计,全县出生未入户小孩子约18000人左右(其中计划外生育约4100人左右),户口遗漏人员约5000人左右。本所户口专项清理入户核对工作

将于8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将于9月10日前完成。共查出双重户3人,常住未落户32人,应销未销常住户口36人,户口登记项目差错80项。

三、总结经验,推进工作

这次户口整治工作,更深一步解决了我所户口管理中存在的人户分离、出生未落户、双重户、死亡未注销户口等实际问题。使本乡的人口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人口信息数据得到了充实,解决了群众的实际困难,群众们非常满意。

这次户口专项清理,除了有令人满意的战果之外,我们还收获了经验,对人口信息的处理、对户口政策的掌握、对群众关心的户籍问题的处理、对因户口问题而产生警民矛盾的处理,这些工作经历形成了我们日后工作中的宝贵经验。经验是在教训的基础上形成的,我们会以此次户口整顿工作为起点,少走户口管理的弯路,整章建制,强化户籍管理,进一步推进人口管理工作,实现科学办公,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最终达到人民群众满意

第6篇:赛罕区公安分局户口清理整顿工作总结样稿

赛罕区公安分局户口清理整顿工作总结

为了进一步规范户口登记和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户籍管理在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公安部,公安厅,市公安局关于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精神,赛罕分局于2014年3月26日制定了赛罕公安分局关于户口清理整顿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措施,工作步骤,工作目标及任务。

三年来,根据赛罕区公安分局户口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落实,结合公安厅《关于开展疑似重复户口数据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开展疑似重复户口数据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公职人员办理重复户口情况通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及时上报无照片人员清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关于处理公民重号问题的通知》、《关于纠正公民信息差错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的通知精神,赛罕分局从2014年3月至2016年9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分局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并做出重要指示,“要求严格按照呼市公安局关于户口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精神,请分局各单位密切配合,抓好落实,认真完成好户口清理整顿工作,确保公民户口和身份证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分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责令分局基层基础大队牵头组织各派出 所户籍内勤和基层基础副所长多次召开户口清理整顿工作会议,传达部署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督导各派出所户口清理整顿工作进展情况。

一、全体工作人员提高思想认识

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是公民的法定身份证明,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依法严格管理户口,是确保每个公民户口和身份证号码的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的基础。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也是建设社会诚信体系的基本要求,更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分局党委要求全体民警充分认识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践行三严三实、两学一做、推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坚决把这项工作抓深、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

赛罕区公安分局把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赛罕区副区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华伟任组长,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孔庆林、党委委员副书记李喜荣、党委委员副局长赵胜利、党委委员副局长霍小平、党委纪委书记赵永茂、党委委员刑警大队长王志强任副组长,基层基础大队、纪委、督察大队、刑警大队、法制大队、网安大队、各派出所所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局基层基础大队,负责具体督促、检查、指导、协调、上报材料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胜利兼任,成员由基层基础大队全体人员,各派出所户籍内勤及责任区民警以及抽调纪委、督察大队、刑警大队、法制大队、网安大队部分工作人员组成,明确了工作任务及目标,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全力整治户口登记管理中存在的“错、重、假”等突出问题,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铲除积习固弊,堵塞管理漏洞,不断健全机关制度,完善制约机制,力争在3年内实现全区户口和公民身份证号码信息准确性、唯一性和权威性。

为了圆满地完成此次全国性的户口清理整顿工作,根据分局方案精神,我局各派出所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分局基础基础大队多次召开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督导,各派出所也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工作措施。同时,我局还加强各派出所窗口建设,严格按照呼市公安分局户籍窗口服务管理规定执行,完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为群众发放了宣传单,张贴办理户口程序、时限、要求的材料等,认真做好窗口接待咨询工作,让人民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三、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全面落实户口清理整顿工作。为了抓好户口清理整顿工作,根据市公安局户政处责任状要求,分局基层基础大队与各位户籍内勤签订责任状,分局每月通过各派出所上报的继续深化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情况统计表,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分局各派出所以接待 区域醒目位置放置举报箱,对外公开三级举报电话,(即:分局纪委、基层基础大队、派出所)。同时要求户籍内勤利用现有户籍资料进行自查、人口信息数据分析、受理群众举报、开展交叉检查等方法,最大程度地摸排潜在的户口问题和户口登记项目差错,要求社区民警根据走访群众摸排出户口问题和户口登记项目差错,及时反馈给户籍内勤,让群众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时进行变更更正。使户口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户口登记项目更加准确、齐全。

对于疑似重复户口,要进行人员核对,提供双重户口信息,按照自治区公安厅注销删除重复户口细则,上报审批,删除处理。对于重号人员,社区民警要通过走访、调查、联系双重人员,做工作让一方变更身份证号码。对于无照片人员,社区民警要根据自治区公安厅解决无照片人员的工作措施进行逐人核对,能提供照片的及时找见本人来所照明补入。对在押人员、在逃人员进行登记上报,对常期不在本辖区居住,无法落实的人员进行疑似重户进行删除处理,待人员落实后进行三级审批,补入遗漏。

总之,各派出所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办户程序对各类问题分门别类进行疏理解决;能当场纠正解决的当时解决,需补充完善材料的,待材料齐全,立即解决;该几级审批,报几级审批,按时限完成了群众举报和工作核查及上级交办的各类“错、假、重”户口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遗漏,最大程度做到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公民 身份证号码登记表,计算机存储人口信息,和居民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

四、组织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

赛罕区公安分局下设十五个户籍派出所,城区派出所9个,农区6个,共有户籍内勤25人,都持证上岗(市公安局举办户籍内勤考试,经过考试合格)其中代管的三个户籍派出所(即:南地分局北区派出所,开发区分局如意派出所,城南分局黑河派出所)的材料审核审批工作,辖区共有常住人口约48万人,暂住人口30多万人,实有人口约80万人。

分局基层基础大队对各派出所户口清理整顿工作的材料不定期进行回头看,对注销的重复户口,纠正公民身份号码及户口登记主项变更更正进行一次全面复查,认真审查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程序规定和材料是否真实齐全。对审查发现不符合政策规定的,立即进行纠正,共纠正三项内容(重号1条,重户3条,身份证号码变更1条),对注销重复户口,各类补录户口,清理无相片人员信息以及纠正公民身份证号码、重号事项,都认真审查,经过调查核实,符合程序规定。补录户口业务从2016年3月份起按市公安局要求都进行三级审批,对更正出生日期、民族的都报市公安局审核审批,对查实的各类户口举报线索,都认真审查逐件回复举报人,共回复举报线索 条。

截止目前,经过近三年户口清理整顿工作,我局共注销重复户口 人,(其中2014年 人,2015年 人,2016年 人),2014年至今公安厅下发疑似重复户口共计 人,其中省内 人,省外 人,呼市市区与旗县 人,现已处理 人,排除 人,正在核查和处理当中有 人。

1、2014年至2016年累计清理应销未销户口 人,(2014年 人,2015年 人,2016年 人),其中,死亡注销 人,参军注销 人,出国定居注销 人。

2、2014年至2016年累计纠正户口登记项目差错 人,(2014年 人,2015年 人,2016年 人),其中,姓名 人,公民身份证号错号 人,重号 人,出生日期差错 人,民族差错 人,照片差错 人,其中附项差错 人,(包括地址、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兵役、血型等)。

市局下发的花名册中我分局共有无照片人员 人,经过三年的努力,辖区责任区民警找本人,核实无误,采集 人,落实在押及在逃人员 人,对确实无法核实身份的无照片人员及时进行删除处理 条,其中2014年 人,2015年 人。2016年 人,待确认身份后按规定恢复户口。

三年来,共解决超计区生育出生未落户 人。在家出生无出生证,做亲子鉴定 人; 成年人常年久居在农村无户口 人; 迁移证丢失 人; 刑满释放 人; 收养落户 人; 回国复户 人;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户口清理整顿是一项长效工作,今后我局将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要求,逐步彻底解决户口登记管理存在的“错、重、假”问题,实现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的目标。

1、坚决做到“三个针对三不放过”,即针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和公安厅交办的违法违规办理户口案件线索迅速核查,一查到底;针对查实核对的各类户口问题和户口登记项目差错,所属派出所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予以尽量解决和纠正,最大限度地减少遗漏和重复户口,做到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计算机存储的人口信息和居民本人实际情况一致;针对户口整顿工作中的遗留问题还要加大工作力度,列为日常户籍管理中重要工作之一,使人口信息内容,达到鲜活、准确和完整,为有关部门提供准确的人口数据。对假冒户口、重复户口不注销不放过;对违法违规办户办证、冒领骗领户口、身份证当事人追究责任不放过;对伪造买卖户口居民身份证案件不放过。

2、积极组织民警开展学习培训,使全体民警明确目标要求,理清工作思路,使民警真正了解工作目标任务,熟练掌 握工作程序和方式方法。切实提高民警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为户口清理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

3、建立健全监督评价制度,将监督评价作为推动户口清理整顿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环节,主动接受监督和评价,既接受严格的内部监督,同时,也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价,杜绝出现任何违规办理户口情况,并按照“谁登记、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户口登记管理责任追究终身制,彻底堵住违法违规“漏洞”。

4、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专题活动,全面提升民警素质,落实创新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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