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官庄镇中心校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竞聘的实施方案_学校全员竞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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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官庄镇中心校
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竞聘的实施方案
根据县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施竞聘上岗的指导意见》和县教体局《关于专业技术岗位实施竞争上岗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建立起我镇教育系统“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竞争激励机制。根据沂教字[2010]30号文件及富政发[2011]53号文件要求标准,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专业技术职务竞争聘任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打破论资排辈的现象,实现竞争上岗,注重工作实际与能力,不拘一格选用人才,逐步建立符合教育新形式的现代人事管理制度。
二、竞聘岗位设置及要求
根据县人社局核定的岗位及数量,我镇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为副高级20人(五级2人、六级5人、七级13人);中教一级63人(八级9人、九级17人、十级37人),助级(十一级)28人;小学高级92人(八级10人、九级19人、十级63人),助级55人。
五、八级岗位竞聘必须是原已聘任竞聘职务4年以上,六、九、十一级岗位竞聘必须是原已聘任竞聘职3年以上。
三、竞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参加竞聘上岗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职在编,具有专业技术职务。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上一个聘期内各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继续教育学分达到要求。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倾斜工作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下列人员暂不得参加竞聘上岗
1、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没有参加省、市、县要求的继续教育全员培训的人员;原聘任职务期内继续教育学分不足10分的人员。
3、身体条件不能适应本岗位要求的人员;身体健康但聘期内每年请假超过30天的人员。
4、不具备聘任岗位其他要求的人员。
四、聘任期限
首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竞聘聘期为三年。自2010年12月3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五、竞聘程序
(一)、方法步骤
1、成立竞聘机构
(1)竞聘领导小组
中心校、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教职工代表组成。负责制定方案、组织指导实施。
(2)竞聘监督小组
由人大代表、优秀教师及较高威信的教职工代表组成,监督实施竞聘全过程
(3)竞聘业务小组
由工作认真正派、业务能力强的教职工组成,具体落实本项工作。
2、公布竞聘方案
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修改完稿并报上级批准。
3、个人竞聘申请
个人写出相应职务的竞聘书面申请(写明竞聘岗位及态度)。由各学校收齐交竞聘领导小组。符合特殊续聘任职条件的老教师根据自愿原则,向所在单位递交申请并转交竞聘领导小组。
4、竞聘资格审查并公布
5、竞聘成绩计算及公示
按照考核内容及赋分标准计算。公示期1天。
6、竞聘结果公布
根据竞聘成绩及设岗要求,按高、中、初级逐级竞聘。副高级资格未聘用相应职务的人员,优先聘用中级职务的八、九级岗位;中级资格未聘用相应职务的人员,原则上优先聘用初级职务的十一级岗位。公示期为5天。
7、竞聘结果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二)、竞聘考核内容及赋分标准(截止2010年12月31号)
1、工作年限:每年0.75分,计入竞聘总分(以人事局档案推算工作年限为准)。
2、任职资格:现已聘任职年限按每聘用一年计1分。已获现任专业职务资格未聘年限,按每年计0.5分。
3、年度考核:按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3年来(2008年、2009年、2010年,不足三年按实际计算),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每获一个优秀加1分。
4、荣誉称号:按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聘资格近三年(不足三年按实际计算)所获荣誉(同项多次获奖不累加,只取三年或实际年限最高级别一项分值)。
(1)综合荣誉:国家、省、市、县、镇党委或政府表彰的分别计7分、5分、3分、1分、0.3分。
(2)教育行政部门或联合人社部门表彰的省、市、县级分别计4分、2分、0.5分。
(3)名师:齐鲁名师、沂蒙名师、沂水名师分别计6分、4分、2分。
(4)教学能手:省、市、县级分别计5分、3分、1分。
(5)优秀成绩奖:省、市、县级分别计4分、2分、0.5分。
(6)群团组织先进个人:省、市、县级分别计2分、1分、0.5分。
5、公开课、讲课比赛(本项不累加,获多次奖的只取最高级别一次的分值),按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三年(不足三年按实际计算)所获奖项计分。市级公开课、市级讲课比赛一等奖加3分;市级讲课二等奖加2分;市级讲课三等奖、县级公开课、县级讲课一等奖加1分;县级讲课二等奖加0.2分。
6、学历:现已取得最高学历本科、专科、中专(含高中)分别计3分、2分、1分(学历必须经教体局、人社局认定的,该项不累加)。
7、民主评议(30%)
竞聘领导小组根据全镇实际确定教干评议小组(17人组成)和教职工代表评议小组(19人组成)。根据竞聘者本人申请及平时工作表现,按百分制分别评议打分(最高分100分、最低分80分)。教干评议小组去掉3个最高分和3个最低分。教职工评议小组去掉4个最高分和4个最低分,各取平均分,教干评议小组占40%,教职工评议小组占60%,整合后再按30%计入总分。
8、千分考核(50%)
按照2008年、2009年、2010年三年度的个人千分考核成绩计算(调入人员在本镇工作时间不足三年者按实际时间计算)。
计算方法:
(1)每年的平均分相加/3,再折合,不同系列最高者为50分计入总分。
(2)竞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用该项区分。
(3)因工作需要,县批二线教干无该项成绩时段,取相同工作岗位现任职人员的成绩(或平均成绩)计入;镇批二线的教干无该项成绩时段,取原所在单位教干的平均分,再整合计入总分;是原完全小学校长的取现完全小学校长的平均分。
(4)因工作需要外借的教师,该项成绩取原所在单位全体教师的平均分。
(5)因其它原因县镇批二线的教师,该项无成绩时段取原所在单位教师的平均分的95%。
(6)其他无该项成绩的教师,该项成绩取原所在单位教职工最后一名成绩减一分。
9、原已聘任竞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最后一个聘期内无严重违规违纪,无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者,加10分。
10、凡提供虚假证件、虚假数据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竞聘资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竞聘其他情况
1、凡男满57周岁、女满52周岁仍在工作一线的教师,现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竞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加10分。
2、外借人员按在岗人员参加竞聘。
3、原已聘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在聘任期满考核竞聘时,凡男满57周岁、女满52周岁以上的任职期间各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本人自愿不再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不竞聘原聘职务对应的高级岗位的可不再参加竞争聘任,保留原待遇至退休,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4、首次竞聘上岗时,由较高等级岗位聘用到较低等级岗位的人员,任原职务(岗位)满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符合订立聘用至退休合同条件的,可以保留原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不变;由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聘用到工勤岗位的人员,任原职务(岗位)满5年,符合订立聘用至退休合同条件的,可以保留原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不变。
六、竞聘总结及要求
1、竞聘完成时间:2011年11月30日前。
2、竞聘结果上报:2011年12月7日前上报县教体局、人社局备案。
(1)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备案表一式四份。
(2)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合同一式三份。
(3)2011年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情况花名册。
3、要求
在竞聘过程中严肃组织纪律,对违反岗位聘用政策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及组织人事纪律严肃查处。确保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4、咨询及举报电话: 2881112***
2011年11月 富官庄镇中心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