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知识窗演讲稿_阳光心态演讲稿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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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知识窗演讲稿
各位中午好:
今天来这里为大家分享一些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几率会比较高的法律知识吧。相信大家平常关注新闻的话,应该能注意到,当今社会,离婚率是越来越高,据消息,上海80后当中的离婚率竟然达到了50%左右。婚姻中,到底由于什么样的感情纠葛导致离婚呢?这不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话题,其实即便想讨论,我们也讨论不出所以然,因为有首大家耳熟能详的歌这么唱的:“这就是爱~说也说不清楚~”
我今天要说的话题,是离婚的时候,双方将面临的财产归属问题 2011年,国家颁布了一条新的司法解释,叫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我在这里称它为新婚姻法。这个司法解释的颁布,一时间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被人们称为这是一部“只谈钱,不谈感情”的法律。
新的婚姻法跟老婚姻法的具体区别在哪里?根据原先的婚姻法,只要是婚后买的房子,无论是父母出资、夫妻共同出资、或是夫妻中一人出资,离婚的时候这个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离婚的时候,房子也是要平分的。这种情况下,就会产生了一种时下流行的案例:凭着娇好的姿色,榜大款,要求买房,然后离婚,分一半财产,从而脱贫致富。但是根据现在这个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买房,虽是买给双方用于结婚的,但如果落户办房产证时,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那就还是其父母赠予给个人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在婚前签了购房合同,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产证婚后才拿到,这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我举个例子:一男一女经媒人介绍,相处了较短的时间后,迅速产生了火花,没多久就欢天喜地的结婚了。之后小夫妻两看中了一套价值两百万的房子,男方咬咬牙,跟父母要了点,跟朋友借了点,东拼西凑付了首付100万,并签了购房合同。之后,夫妻俩一起还贷。一年后小两口产生了很多矛盾,闹到最后,离婚。在这一年中,夫妻双方各自还贷10万,共还了20万。此时,房子已经涨到300万了,一年就增值了100万,可见现在房价涨起来真的很恐怖。现在离婚了,房子怎么分?
根据老婚姻法,房子属于首付方,也就是案例中的男方,剩下的贷款由男方独自继续进行偿还。房屋增值的这一百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均分配。也就是女方能分到五十万,加上拿回之前还贷的10万,一共能分到60万。
根据新婚姻法,房产权肯定是属于首付方男方,房屋增值的100万,这笔钱两个人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来分配。剩下的贷款由男方独自继续进行偿还。什么是投资比例呢?男方首付出资100万,还贷10万,一共110万;女方还贷10万。投资比例就是11:1。那么这一百万就是分成12份,男方拿11份,女方拿一份。女方加上拿回之前还贷的10万,一共可以分到十几万块钱。
其实,我们说的法制社会,就是这么现实,按照法律,该谁的钱就是谁的钱。我认为,婚姻,应该是基于爱情而去进行的一个事情,而不是为了钱啊房子啊这些身外之物。我的演讲就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