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演讲稿_伦理学与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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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的权力
主讲内容:病人权利的概念
病人权利的内容及义务
如何保障病人权利的实现
病人权利的概念:病人权利是指病人在医疗卫生中应享受的在法律上认可或伦理上可得到辩护的要求或权益。病人权利是法律概念,也是伦理学概念.病人权利的内容:病人享有必要的和相应的医疗与护理的权力
病人享有参与医疗和对疾病认知的权力
病人享有医疗自主和知情同意的权力
病人享有保守个人秘密的权力
病人享有拒绝诊疗和实验的权力
病人享有监督自己医疗权利实现的权力
医疗权是病人最基本的权利,是生命健康权的延伸。不能保证公民起码的医疗权,健康权就是一句空话。除了宏观上的医疗权和健康权,医疗权和健康权还有微观上的特定权利。其特定的权利包括几个方面:
1、任何病人都享有医疗权利:
2、病人享有的医疗权应是平等的:
3、病人有获得尊重人的医疗服务的权利:
知情同意权是病人自主权的延伸,集中体现了医生对病人和病人自主权的尊重。
作好知情同意权可以保护病人和受试者避免到伤害,最大限度地保护并有利于社会中所有的人,有助于行使病人的自主权,有助于增进医患关系。
病人的保密权包括三个部分:
一是为患者保密;
二是对患者保密;
三是保守医务人员秘密。
病人的保密权是自主权的延伸,对病人的隐私保密是医生的职业道德。
孩子感冒进医院,没接受任何检查,就收到一纸让人心惊胆战的病危通知书。记者调查发现,抱怨医生随意下病危通知的患者还不少,而在各大医院,下达病危通知也不是什么稀罕事。有患者质疑,到底怎样的病情可以下病危通知?有没有统一的标准?草率下达病危通知,难道是医生想推卸责任?
那么,到底什么样的病情可以下病危通知书呢?据了解,现存的医疗管理法律法规并没有对此做出相关的明文规定。而多数医院则是由具有处方权的患者主管医生,根据病人的具体病情决定是否下发“病危通知书”。换句话说,发不发病危通知书由医生一个人说了算,并没有必要由上级医师加以监督,或相应的医院管理制度加以制约。于是,在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不断的社会背景里,一纸病危通知书就成了医生们常用的自我保护“挡箭牌”。这也就是说医生为了自我保护而扩大病人的病情,从而侵犯了病人对疾病认知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