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学演讲与口才协会章程(阮柏荣)_演讲与口才协会章程

2020-02-28 演讲稿 下载本文

中南民族大学演讲与口才协会章程(阮柏荣)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演讲与口才协会章程”。

中南民族大学演讲与口才协会成立申报材料(2)

中南民族大学演讲与口才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演讲与口才协会的的管理,促进协会的发展,充分发挥协会的协调与组织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根据《中南民族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暂行条例》和协会自身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协会是隶属于中南民族大学校团委以及校社团联,它的全称为:中南民族大学演讲与口才协会。

第三条协会是在中南民族大学校团委直接领导和指导下的以演讲、主持、即兴口才对抗为主,并涉及公关、交际以及理论研究等各方面内容的综合性学生社团。协会活动按定期和不定期、基本活动与特别活动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协会基本活动包括:校内外各种演讲大赛、主持人大赛、即兴口才对抗赛、诗歌名篇朗诵大赛、大型知识讲座、口才培训、新会员欢迎大会,优秀同学现身说法,与校内外其他社团联谊等;协会特别活动包括:“民大杯”演讲大赛,“挑战杯”主持人大赛,“民大杯”即兴口才对抗赛、“民大杯”求职模拟演讲大赛,以及诗歌名篇朗诵大赛、DV影展等。协会每学期末及每年末须由常委会对协会各方面工作进行测评,并进行总结。

第四条协会的宗旨目标是:“立足本校,放眼世界,推动校园文明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全心全意为广大会员服务,促进我校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努力提高会员的口头表达能力、社交能力,努力培养演讲、主持、口才对抗以及组织公关等方面的优秀人才,让人人学会演讲,人人富有口才,全面提高各会员的综合素质。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协会按照自己的章程,在中南民族大学校团委以及校学团联的领导和指导下,自我管理,专业服务,独立自主的组织和开展各项活动。并同时聘请长期指导老师,进行专业的指导。

第六条协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体会员大会。

第七条全体会员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召开特别会议,具体任务是:

(一)审议会长的述职报告,各部部长的工作报告;

(二)决定下一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

(三)审议本协会的经费报告;

(四)选举产生新的常务理事委员会;

(五)通过或修改本协会章程;

第八条协会设会长、常务副会长、理论研究副会长、秘书处、宣传部、策划部、组织部、财务部、外联部、网络摄影部等,各机构人员职责如下:

(一)会长:负责协会全面工作的日程安排,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及活动时人员的总调动和配置,保持协会与中南民族大学校团委和校社团联以及学校其他各相关部门的联系。

(二)常务副会长:协助好会长的日常工作,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督促;作好各部与会长的沟通和联络;作好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机动应付各种紧急情况,及时发掘有演讲、主持、口才对抗、辩论、公关等方面的人才,组成各种比赛队伍,并负责协会各种比赛队伍的组织培训等。

(三)理论研究副会长: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协会的各项理论研究工作,不断提高协会的各项理论研究水平,努力搞好协会会员的培训工作等。

(四)秘书处:主要负责管理会员档案及协会日常用品;并保管好协会资料,维持协会纪律,起草协会各种文件;协调各部组织人员的工作关系,定期向协会常务理事委员会汇报各种情况。

(五)宣传部:把握正确的舆论方向,及时做好对外的宣传工作,以及宣传海报和活动场地的布置等具体的相关工作。

(六)策划部:负责各种活动的具体策划工作,包括活动项目的设置、场地、评选人员等等。

(七)组织部:组织安排协会的各种相关活动,以及组织会员定期的学习、讨论,收集资料,邀请校内外专业老师,不定期的举办讲座与培训等。

(八)财务部:主要负责管理协会的各种财务(包括预算和支出),并定期向常委会及会员公布财政支出情况。

(九)外联部:负责协会的对外联系,组织交流工作并担负着联系各种友谊赛事的任务;联系知名学者专家来校讲座,并联系一些自办活动的赞助。

(十)网络摄影部:组织特色摄影大赛、个人写真秀等活动,具体负责为开展活动摄影并制作录影带以便协会、校团委以及学校其他相关部门备案;并建立、维护和更新协会网站,努力扩大协会的影响力。

第九条协会本着平等、团结、提高的原则,开展一系列的校园文化活动,以及包括承办校团委以及学校其他相关部门布置的各项活动,如:演讲比赛、主持人大赛、即兴口才对抗赛,以及辩论赛等,旨在提高广大会员的口头表达交际等综合能力,推动校园文化生活的繁荣昌盛。

第十条指导老师的聘任:由协会颁发聘任证书,每次活动都会邀请指导老师列席活动现场。第三章财务制度

第十一条协会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拨款,会费,企事业单位赞助及其它合法收入等。第十二条会费交纳:协会会员按照中南民族大学校团委的相关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三条协会财务(除资料外)均由财务部统一管理,定期公开并实行透明化管理。第十四条协会的一切帐务需通过协会常委会见证,活动所用花费必须经会长批准同意并签字,报销人需持有效发票申报。

第十五条协会财务状况将定期在全体会员大会上向全体会员汇报,接受所有会员的监督并上报中南民族大学校团委以及校社团联审查。

第四章会员制度

第十六条凡具有中南民族大学学籍的在校大学生,爱好演讲与口才,愿意参加演讲与口才协会,遵守本章程,并按规定交纳会费者,都可志愿加入中南民族大学演讲与口才协会;

第十七条按照《中南民族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暂行条例》的统一规定,协会在每学年之初招收新会员,其它时间欢迎同学志愿加入:

第十八条协会会员入会注册程序:

1、爱好者报名登记在档;

2、招员面试与录取;

3、领取并填写会员档案表;

4、正式登记注册;

5、领取会员证。

第十九条协会对在演讲、主持、即兴口才对抗、辩论、公关交际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经验突出者,以及在大型比赛中表现突出的同学,可授予协会荣誉会员;并适当给予一定的奖励。第二十条协会对在演讲与口才方面有特长的老师,可聘为协会顾问;对于关心协会成长的老师可聘为协会长期指导老师。

第二十一条协会会员按照中南民族大学校团委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规定交纳会费;第二十二条会员享受以下基本权利:

1、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2、阅读协会的资料和档案;

3、接受协会的培训;

4、在协会的相关会议上参加讨论和发言;

5、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或倡议;

6、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查阅协会的财务表并提出疑问;

8、对协会的负责人进行有根据的批评;

9、要求罢免和撤换不称职的协会干部。

第二十三条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参加协会的活动;

2、接受协会的培训;

3、监督协会的工作;

4、有根据的批评协会负责人;

5、向协会及协会负责人提出建议或倡议;

6、缴纳会费(会员证工本费),认真履行入会的程序;

7、积极参加协会的各种选拔比赛。

第二十四条会员退会自由。退会时,需到协会进行档案注销,不退会费;

第二十五条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视为是自行脱会,将进行档案注销。

第五章协会负责人

第二十六条协会负责人由每年举行的模拟招聘会上招聘,据职位责任不同选择优秀人才;第二十七条协会负责人的基本要求:爱好演讲与口才,口齿表达清楚,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思想作风正派,对协会的发展积极热情,有自己的独到见解;

第二十八条上一学年有两门以上(含两门)功课不及格者,不得担任协会会长;第二十九条协会会长与两位副会长对协会发展负主要责任;

第三十条协会负责人工作须遵循以下原则:

1、团结一致、分工协作;

2、少数服从多数;

3、任劳任怨、各尽其才。

4、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绝对服从协会的合理安排。

第三十一条协会负责人工作方针:准时、高质、高效;

第三十二条协会负责人责任期间为选举产生之际至下届负责人选举产生之时后一星期;第三十三条协会负责人两次无故缺席或迟到,视为自动辞职;

第三十四条协会负责人辞职时须提前一星期向理事会提交辞职报告。协会常务理事辞职须提前一星期向常务理事会提交辞职报告;

第三十五条协会负责人选举产生后,须采用书面形式认可本协会章程,方可担任本协会负责人。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之修改,应依照如下程序:

1、正式成员二分之一以上联名提议;

2、由会长拟定章程修订案,提请成员大会复决。经正式员总额半数以上出席,以及出席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决议,方得修正。修正通过后,由会长公告全体

正式成员。

第三十七条本协会章程经成员大会通过后,由本协会会长公告实行,修正时亦同。新规则的产生需经本协会正式成员半数以上联名提议,经会员大会通过后方可生效,或复决本协会各级会议所制定之议案。

第三十八条本协会新旧干部交接时,现任工作人员应将全部财产与新任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列册移交下届参考。

第三十九条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程序,由中南民族大学校团委以及校社团联等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上本协会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协会会员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校团委核准后生效。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协会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上级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本协会终止前,须在校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本协会经校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校团委的监督下,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凡与本章程抵触的以本章程为主。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自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中南民族大学演讲与口才协会。

中南民族大学演讲与口才协会

200

6、10、12

附:

主要创始人:阮柏荣(05级)王力(03级)范娜(05级)

郑丽萍(05级)梁芹芹(04级)张艳丽(05级)

陈晨(05级)乔悦(05级)

章程主要撰稿人:阮柏荣

《中南民族大学演讲与口才协会章程(阮柏荣).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中南民族大学演讲与口才协会章程(阮柏荣)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演讲与口才协会章程 协会章程 演讲 中南 演讲与口才协会章程 协会章程 演讲 中南
[演讲稿]相关推荐
    [演讲稿]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