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统主持词(精选3篇)_工资集体协商主持词

2022-03-14 主持词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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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工资统发调查

工资统发调查

关于工资统发中遇到的问题及探索实行工资统发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堵塞工资管理漏洞,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的重要举措,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重要形式。我县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及退(离)休费实行工资统一发放以来,保证了干部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在强化预

算管理、控制财政支出等方面起到了促进作用,工资统发工作运行规范,平稳发展。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些单位对工资发放疏于管理,有的长期患病早已超过时限,不按规定办理工资扣减手续,仍全额领取工资;有的已调出本单位或调到外地甚至已经病故,却不及时办理减人下册手续;有的已到达遗属补助等各种补助(贴)发放时间,仍然享受补助等等,造成了财政资金损失和不良影响。为了进一步严肃工资政策,加强和规范工资管理,杜绝以卡发放工资中的不合理现象,我们针对工资统发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了一些改革和探索。关于独生子女费的改革

一、独生子女费清理前的基本情况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第37条之规定,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从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之日起,到子女年满14周岁止。独生子女保健费的申报和停发实行单位填报,财政局工资办审核后发放或停发。截止2005年5月底,县本级以卡发放工资人员中,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的有1276人,其中:享受5元的138人,享受2.5元的1138人,月发放金额约3535元。

二、独生子女保健费动态监管系统的实施结合现行的工资管理软件(用友管理软件),针对部分单位不及时办理停发手续的实际,我们在现有数据资料的基础上,建立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动态监管系统。初次录入发放时间和应享受金额,每月发放工资时,系统自动计算独生子女的年龄,当监管系统检测到某人员子女已年满14周岁,则自动停发该人员的独子费,以此达到动态管理的目的。我们的具体做法:一是积极与代发银行、软件代理商联系,争取技术上的支持,专程赴汉中,配合软件商对相关数据做了科学处理,动态控制部分工资项目的发放。二是会同人劳、监察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明确工资统一发放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文件(西财发【2005】88号),对独生子女费的申报做了规范和要求,由各单位报送独生子女保健费的起发时间和领取金额,并提供相应的证明。三是严格审核单位报来的材料,将原始数据录入监管系统,建立独生子女费的基础数据库。现在该监管系统已正常运行。

三、效果通过清理,截至目前,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的1100人,其中:享受5元的134人,享受2.5元的966人,月发放金额约3085元。据不完全统计,共清理超出享受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176人,清理金额450元。每年为财政节约资金5400元。关于岗位奖金的考核发放按照西人劳社发(2005)124号文件关于发放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奖金的有关政策规定,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从2005年5月1日起发放岗位奖金。为切实加强此项奖金的发放,顺利执行县委、政府的重大决策,保证机关工作人员的既得利益,我们积极与人劳部门协商,制定了具体的岗位奖金考核办法。要求各单位每月5日前及时向工资办报送上月在职人员考勤情况及本月岗位奖金申报表,对不符合享受奖金条件的人员,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已发的岗位奖金,同时对不按要求考核、报送的,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我局工资办根据各单位上报的6月份考勤情况,审核了2005年7月份岗位奖金申报表,并对财政以卡发放工资中未审批岗位奖金的人员进行了全面清查。具体情况是:在职人员1176人,已审批享受岗位奖金1091人,其中:本月符合享受条件的1083人,应停发8人(缺勤超过5日);未审批85人,其中:不属于享受范围的80人(党校、老干部活动中心、部分事业编制及离岗休养人员)。从运行趋势看,总体情况较好,大部分单位都能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认真考核、及时申报,基本保证了岗位奖金的正常发放。但数据表明,岗位奖金的发放中也存在一些具体问题,主要表现在:

1、部分单位原领导干部免职后不在岗,但单位不如实填报考勤(填全勤或无考勤),通过协商,人劳部门明确,免职领导可享受岗位奖金。但有一些单位对考核流于形式,弄虚作假、闭门造车,没有真实反映本单位人员出勤情况,给财政以卡发放工资和岗位奖金造成很大困难,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2、通过与单位核对,发现**办等单位5名干部没有履行任何手续,长期不在岗,单位也未申报办理工资停发。根据掌握的情况,我们积极与监察部门联系,了解全县公职人员中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司法处理)的具体情况,并按照市纪委下发的《关于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有关事项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停发核减了服刑(受处分)人员的工资,同时督促有关乡镇对本乡镇受处

第2篇:工资统发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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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工资发放业务操作规程

为保障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按月及时足额发放,规范工资管理程序,简化工资发放流程,经研究,现提出如下业务操作规程,请遵照执行。

一、全县工资发放业务按照“单位主管、财政代发、严格审查、高效及时”的原则执行。

二、县财政代发工资范围:全县所有行政事业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属于财政供养的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遗属精减人员及部分项目生,临时人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等暂不具备统发条件的人员仍由原渠道发放。

三、县财政局成立工资统发股承办全县工资发放业务。四、年内增人增资减人减资执行随月及时发放,取消以前年度执行的年末补发增资制度。

五、全县工资发放各部门工作职责(一)预算单位工作职责

1、各单位会计每月15日前亲自携带相关资料前分类型到财政局工资统发股申报工资变动情况。

(1)新增加人员,携带《进人审批卡》原件、工资介绍信复印件、《泾川县财政统发人员工资变动表》(一式三份);

(2)调入人员,其中,由乡镇调入县直单位人员,携带《进人审批卡》原件、工资介绍信复印件、《泾川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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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发人员工资变动表》(一式三份),科级以上干部不需要《进人审批卡》需提交组织部门调动文件;乡镇与乡镇,县直单位之间调动,携带工资介绍信复印件。

(3)增减工资,携带组织人社部门增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单位留存)、《泾川县财政统发人员工资变动表》(一式三份)。

(4)停发工资,携带组织人社部门调动文件、相关部门停发工资文件、单位介绍信等及《泾川县财政统发人员工资变动表》(一式三份)。

(5)在职退休去世,携带单位证明及《泾川县财政统发人员工资变动表》(一式三份)。

(6)在职转退休,携带组织人社部门退休文件、退休工资介绍信复印件及《泾川县财政统发人员工资变动表》(一式三份)。

(7)丧葬抚恤费,携带组织人社部门审批的《泾川县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此项资金下达到单位,由单位发放)。

2、各预算单位工资上报、变动工资工作于每月15日结束,逾期县财政局不再受理工资变动业务,对因未上报、送审工资而造成工资长短发的,责任由单位自负,其中,当月应增未增的下月审核补发;停发不及时造成个人长领工资的,由单位负责扣收,年末县财政相应扣减单位经费。

(二)县财政局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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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工资统发股具体承办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业务。具体工作职责及业务流程为

1、工资统发股初审岗位(简称一岗)负责受理所有预算单位会计人员亲自携带的与工资有关的资料(详见上述一项中的1-7类资料),不受理除单位会计人员以外的其他个人诉求(可采取当面、电话、网络解释与个人有关的工资事项);严格审核单位会计提交的资料,重点审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对符合条件的,加盖工资《泾川县财政局工资发放业务专用章》退回单位由单位会计通过一体化系统维护、录入、送审工资数据;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原因退回单位,由单位会计重新完善资料后二次提交审核。每月15日前根据单位提交的资料,编制《泾川县工资统发变动情况表》送二岗在一体化系统中审核单位上报的工资数据。

2、工资统发股审核岗位(简称二岗)负责审核各预算单位财政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中人员工资数据。依据单位上报的纸质变动资料逐单位逐人审核系统内工资变动情况,重点审核新增、调入、调出、停发、补发、扣发、代扣款项是否符合规定;上月补发(扣发)项目本月是否清零;人员身份、工资结构、支出功能科目、支出经济科目、工资发放银行等要素是否完整准确,每月18日前依据各单位变动情况编制《泾川县工资统发变动情况表》送三岗审核生成工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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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资统发终审岗位(简称三岗)负责汇总审核全县工资发放业务,复核一岗、二岗提交的《泾川县工资统发变动情况表》,复核有误的,退回一、二岗重新审核,复核无误的,于每月20日前编制《泾川县财政局某月份工资发放审批表》后附〈人员增减变动情况表〉报送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属于统发指标的,生成工资统发数据,向预算股申请工资统发指标,向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下达支付指令,按程序拨付工资。属于非统发指标的,生成工资发放计划,按县局资金拨付管理流程拨付执行。依据有关部门的扣款通知,向工资统发代理银行下发《泾川县财政局代扣个人工资通知书》。按月下达支付指令,向税收征管部门划解代扣个人所得税。按月和相关部门核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金、职工医保、住房公积金。督促代理银行在工资划转后2个工作日内将个人工资划转到个人账户,并以短信方式告知。指导、解释、答复工资发放方面预算单位及个人疑问、账务等方面问题。根据局领导和各股室需要,负责编制工资方面的业务报表和工作汇报。

(三)代理银行工作职责

1、依据县财政局支付指令,及时划转工资。其中,财政零余额开户银行在工资到账当天必须将资金按渠道分别划入其他代理银行、地税局基金专户、住房公积金账户、县财政专户;其他代理银行在收到工资资金后,最终于次日将工资划转到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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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据县财政局工资股送达的《泾川县财政局代扣个人工资通知书》,代扣个人工资并划到指定账户。

3、负责免费及时向所有提供正确格式电话号码的财政供养人员发送工资到账信息,内容应全面、详细。

六、本操作规程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试用期一年。在执行过程中如有调整,以新规定为准。

附:《泾川县财政工资统发变动情况表》

2018年1月23日

第3篇:U8工资统发流程

U8工资统发操作流程

一、进入工资统发系统。打开U8软件,以操作员名义进入,输入密码(初始密码为987),时间调整为所发工资月份(如发放6月份工资,应将时间调至6月份的任何一天),进入系统。

二、工资统发系统与国库集中系统支付切换。在U8系统左上角菜单“系统”下拉菜单中点击切换单位,选择所需编辑的单位。如需查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请选择单位代码为国库集中支付001000。

三、工资编辑。1、增减人员:点职员信息设置,新增人员点增加,减少人员点工资停发(不能删除,如果删除了以后查以前月份工资无法查到已删除的人员。2、工资数据修改。首先进行计算,工资有变化的,点击工资数据编辑功能健,双击有变化的人员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保存数据,确认计算。3、调整工资所需项。U8工资统发系统中工资项较多,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工资结构情况保留所需工资项。具体操作为:点击设置,将不需要的工资项的钩去掉。4、工资项排列顺序变化。点住某一工资项拖到所指定的位置就可以了。

四、工资报表打印。汇总表:点击部门工资统计表进行打印。明细表:点工资发放表进行打印。打印前在“文件”下预览打印中进行设置,页面为横向。其它设置中“优化列宽到整页”去掉。

五、工资上传。工资修改完成后,点击工资上传功能分健,工资数据就上传给财政职能科室。上传后单位就不能修改了,必须财政部门退回才能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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