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管理实务》课程典型教案_采购管理课程教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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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实务》课程“招标采购案例分析”
典 型 教 案
一、典型教案设计思路:
典型教案的典型应体现在三个方面:
1、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上:招标采购是现代采购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现代采购的重要方式,因而,本人将招标采购作为典型教案的重点内容。
2、教学方法
《采购管理》课程主在培养学生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分析是文科教育获取实际技能的重要途径,因而本典型教案在教学方法上主要采取案例分析的方法。
3、教学过程设计
在教学过程设计上,本典型教案从分考虑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作用,同时,发挥好教师的主导作用。
二、典型案例的选取
典型案例的选取,既要简单,又能说明问题。招标采购技能的掌握关键是招标的程序问题,即招标采购的实施。因而,本节教案选择了三个小案例,旨在通过分析,让学生掌握招标采购的关键技能。
三、典型教案
任务六6-5:招标采购的案例分析
任务六6-5:招标采购的案例分析
周次: 14 时间:2012年12 月 3 日 节次: 1-2 授课时数:2 任务六: 6-5:招标采购的案例分析 教学方式:案例分析
一、教学目标及内容:
1、培养目标及素质能力:
通过案例分析使学生理解和掌握招标采购科学实施程序、构成环节、环节的具体细节,最终使学生能针对一般的招标采购制定科学、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
2、教学内容
针对上述目标本节课程设置了“招标程序分析”、“招标公告发布后调整资格条件”、“招标组织程序及时间计划不严谨”三个典型案例,以期对学生的招标采购实施的“程序能力”、“应更能力”及“整体筹划能力”的培养。
二、教学难点与重点:
重点:“招标程序分析”案例分析
难点:“招标组织程序及时间计划不严谨”案例分析
三、教学步骤、方法及要求
分小组进行,全班分为7个组,7-8人为1组;各小组在组长的带领下利用课余时间提前三天通过网络、文献、图书或实际等搜集招标采购的相关资料;课堂上围绕给定三个案例以小组为单位展开讨论(25分钟);各小组组长代表各组发言(每组3分钟,共25分钟);实训老师点评(25分钟);学生完成案例分析报告(25分钟)。
四、学习效果考核
考核方式:采取过程考核,过程分为知识掌握(20%)、详细实施方案(15%)、操作实施(30%)、项目总结(20%)、项目公共考核点(15%)
评分方式: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 考核等级:优、良、及格、不及格
具体考核方式详见《采购管理》(020652)课程标准
五、教师参考资料: 《采购管理》杨军、赵继新,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0.7
六、课后分析及小结:
教研室主任签名: 系主任签名:
附件:案例
1、案例
2、案例3
案例1: 招标程序分析案例分析
[背景]
某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约8000万元人民币,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已完成,核准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设计单位完成的设计图纸内容和深度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委托某招标代理公司代理招标。该招标代理公司着手编制招标方案并按时间先后拟定招标程序如下:
(1)签订委托协议;
(2)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3)在工程所在市的晚报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4)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5)召开投标预备会;
(6)编制招标文件;
(7)从招标人提供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8)组织对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其资格审查结果;
(9)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同时要求其提交投标报价30%的投标保证金;
(10)分两批组织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11)接受投标文件,组织开标会议;
(12)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出具评标报告;
(13)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14)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15)发出中标通知书;
(16)招标人定标,并开始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合同价格谈判;
此外,计划工期内物价波动幅度小,招标代理公司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向招标人推荐了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
3[问题]
(1)指出上述招标程序的不妥之处,逐一说明理由。
(2)本案中招标代理机构建议的合同类型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案例2:招标公告发布后调整资格条件
[背景]
某国家粮库工程设计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设计单位,招标人按照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其中的资格条件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近三年完成过仓储规模不少于本次粮库建设规模三项以上的设计业绩;
(4)通过了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并成功运行两年以上。
招标公告发出三日后,已经有3个潜在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此时招标人感觉公布的资格条件中“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和“近三年完成过仓储规模不少于本次粮库的设计业绩三项以上”太高,可能影响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于是决定将上面的注册资本金调整为600万元人民币,将近三年类似项目的业绩由三项调整为两项,但怎样实施存在三种意见,其中:
A.招标公告已经发出了三日,同时已有三个潜在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为了减少招标时间,可以直接在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中对上述两项资格条件进行调整,并在开标前十五日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这样可以保证原开标计划如期进行。
B.不用告知投标人,仅需在评标过程中灵活掌握就可以了,这样既可以保证原开标计划如期实现,又不至于引起投标人对调整资格条件的各种猜疑,有利于投标人竞争。
C.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在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同时调整资格条件,并通知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更换新的招标文件,开标时间相应顺延。
这当中,意见A和B可以保证原开标计划如期进行,而意见C则需要顺延开标时间。
[问题]
如果你是招标人,应采纳上述三种意见中哪一种?为什么?
[考查]
(1)招标公告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地位;
(2)调整招标公告条件的正确做法。
案例3招标组织程序及时间计划不严谨
[背景]某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位于北方某个城市,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其中4台6t蒸汽锅炉的采购。招标人对招标过程时间计划如下:
(1)2012年8月9日(周六)~2008年8月14日发售招标文件;
(2)2012年8月16日上午9:00点组织投标预备会议;
(3)2012年8月16日下午4:00点为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2012年8月17日上午9:00点组织现场考察;
(5)2012年8月20日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修改了几个关键技术参数;
(6)2012年8月29日下午4:00为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7)2012年8月30日上午9:00点投标截止;
(8)2012年8月30日上午9:00~11:00,招标人与行政监管机构审查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合同业绩等原件;
(9)2012年8月30日上午11:00,开标;
(10)2012年8月30日下午1:30~2008年8月31日下午5:30,评标委员会评标;
(11)2012年9月1日~2008年9月3日,评标结果公示;
(12)2012年9月4日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
(13)2012年9月5日~2008年 9月6日,签订供货合同。
[问题]
(1)逐一指出上述时间安排、程序中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2)如果该批蒸汽锅炉需要一个半月交货,其安装与系统调试需要二个月时间,招标人与中标人在2012年9月6日签订锅炉供货合同是否可以保证2012年11月15日按期供暖?如需要保证2012年11月15日按期供暖,该批锅炉采供最迟应在什么时间开始?
[考查]
《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7号令)工程货物招标的程序及时间安排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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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及[参考答案]
案例1[分析]及[参考答案]
(1)上述招标程序有如下不妥之处:
1)在市晚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不妥;
理由: 国家重点项目应当在国家发改委指定的媒介发布公告。
52)从招标人提供的专家名单抽取评标专家不妥;
理由: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评标专家应当来自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
3)发售招标文件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和要求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价格的30%均不妥;
理由: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不应强制要求投标人提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价格的2%,最高不超过80万元。
4)分别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不妥;
理由:招标人不得分别或者单独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5)确定中标人前与中标候选人进行合同价格谈判不妥;
理由:确定中标人前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6)(13)-(16)招标程序不妥;
理由:按现行法规,正确的程序应当是(16)(不包括谈判)-(15)-(14)-(13)。
(2)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妥当;
理由:设计图纸齐备且深度满足要求,物价波动幅度小,符合固定总价合同的适用条件。
案例2 [分析]及[参考答案]
依据《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招标公告属于订立合同过程中的要约邀请,招标文件属于在招标公告基础上的细化和补充,但不能修改招标公告中已经明确的内容,如本案中的资格条件等。所以应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对资格条件进行调整,同时通知已经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免费更换招标文件。
从实现招标人的采购目的来分析,意见A采用在招标文件中直接修改资格条件,除违反上述原则外,由于招标公告中没有更改资格条件,注册资本金在600~1000万元人民币之间和近三年仅完成过两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的潜在投标人不可能前来购买招标文件,参与项目竞争,投标人实际上仍是满足原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实现既定扩大投标人范围的初衷。
意见B中,除存在意见A的缺陷外,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招标人是否有权利在评标过程中要求评标委员会调整资格条件。依据《招标投标法》和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评标时不得采用,所以招标人在评标时要求评标委员会调整资格条件的做法本身就违法。从评标委员会来说,也不能接受招标人修改资格条件的要求。这样,意见B也不能实现既定的扩大投标人范围的初衷。
所以,招标人须首先终止招标,然后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同时按照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确定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即按照意见C执行。
选择C,因为意见A和B不正确。依据《合同法》和《招标投标法》,招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修改其中的实质性条件的,需要重新发布招标公告,重新确定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案例3[分析]及[参考答案]:
《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7号令)工程货物招标的程序及时间安排有明确的规定,招标人在组织招标时必须遵守。此外,锅炉加工与安装需要一定的周期,有关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工期定额,如建设部《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等,是招标人在安排项目招标计划时需要了解清楚的。
(1)招标人组织本次招标的时间计划存在以下不妥之处:
①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不满足《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7号令)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规定,因为2012年8月9日-10日为星期
六、星期日,为法定休息日。
②2012年8月16日上午9:00点组织投标预备会议不妥。投标预备会议的目的是澄清潜在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及相关条件的疑问,应安排在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现场考察时间之后,以便于统一对投标人在现场考察和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
③2012年8月20日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012年8月30日上午10:00点投标截止不妥,因为不满足《招标投标法》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发出的规定。如果必须在2012年8月20日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招标人应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即延长到2012年9月4日,以满足法律对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发出时间的规定。
④要求2012年8月29日下午4:00前递交投标保证金不妥。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除现金外,还包括转账支票、投标保函等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均可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⑤2012年8月30日上午9:00点投标截止,2012年8月30日上午11:00组织开标不妥。《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开标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⑥2012年8月30日上午9:00~11:00,招标人与监管机构审查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合同业绩等原件的做法不妥。依据《招标投标法》此时应组织开标。同时查对有关证明证件原件的目的是为了评审投标文件,法律将这一事项的权利赋予了评标委员会,不在招标人与监管机构。
(2)招标人与中标人在2012年9月6日签订锅炉供货合同不能保证2012年冬天供暖。依据锅炉供货及安装时间,这4台锅炉最快也只能在2012年1月中旬具备供暖条件,而北方城市每年十一月十五日进入冬季供暖期,所以招标人安排的计划不能满足2012年供暖需求。如果必须满足2012年冬季供暖,则应将招标启动时间提前至少两个月时间,即在2012年5月底或6月初开始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