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初级职称教案经济法基础_经济法基础教案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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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初级职称教案--经济法基础

考试题型

单选题:26*1.5=39分 多选题:15*2=30分 判断题:10*1=10分

不定项选择题:2个资料,10小题*2=20分(2010年新增)

目录 第一章 总论

第二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六章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章

总 论 第一节

法律基础

一、法和法律

1、法的概念:法是同国家制订或认可,并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2、法的本质与特征(单、多)法的本质:

①法首先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②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③它体现的是统治阶级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个人 X)

所以,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法的特征

①国家意志性:法是经过国家制订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②强制性:法凭借国家强制性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③利导性: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有利益导向性。

④规范性:法具有普遍适用性。既适用于被 统治阶级,也适用于统治阶级的每一个成员。

2009年多选题: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A、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B、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二、法律事实(P6)

法律事实是指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情况。

注:事实(S两个勾)包括事件(不能控制)和行为(有所为,能控制)书P7例1-

5、例1-6

三、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法律关系的客体三个要素构成。例如:A、B企业买卖货物

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内容

1、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多选)

2、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义务包括积极义务(作为)和消极义务(不作为)。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都受国家法律的保障。

3、法律关系的客体(多选)

法律关系中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客体的特征:能为人类所控制并对人类有价值。

书P6例1-4 2010年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A、国有企业 B、集体企业 C、合伙企业 D、个人独资企业

2012年多选题:根据我国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A、自然人 B、商品 C、法人 D、行为

第一部分小结:

1、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整体国家意志的体现;

2、法的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利导性、规范性;

3、法律事实包括法律事件(不以主观意志为转移)和法律行为(以主观意志为转移)

4、法律关系由法律事实产生,包括主体(会说话)、客体(不会说话)、内容(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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