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概论教案_民法学详细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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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教案
2009 ~ 2010 学年第一学期
学
院
法学院
教 研 室
民法
课程名称
民法学概论
课程编号
07010
1课程类型 通选课
授课班级
全校
任课教师
韩克玉等
济南大学教务处制课程名称:民法学概论
本课内容:第一讲 民法性质与基本原则 授课对象:全校通选 授课时间: 120 分钟
一、教学目的与意义:
学习了解民法的体系、民法的构成要素、民法的渊源、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方法等内容。民法的基本概念是骨架,民法的规则是血肉,民法的基本原则是灵魂。因此,理解并掌握民法基本原则,对于民法的学习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教学重点
民法的性质;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民法的概念及研究对象;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三、教学难点
民法的性质;民法与其他学科的关系;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四、教学方式
以电子课件为主,辅以少量板书的课堂讲授。
五、讲授内容
民法的概念、民法的体系、民法的构成要素、民法的渊源、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方法、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等内容。
六、讲授方法
理论讲解为主。
七、时间分配
本次课程全部用时90 分钟,分配如下:
民法的语源与含义; 民法的构成要素与民法体系(20分钟);民法的渊源;民法的调整对象(10分钟);民法的调整方法;民法的性质(15分钟);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25分钟);民法基本原则(50分钟)。
八、课堂板书
民法的概念;
民法的性质; 民法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私法自治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课程名称:民法学概论
本课内容:第二讲 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主体 授课对象:全校通选 授课时间: 120分钟
一、教学目的与意义:
本讲介绍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主体的基本内容,对民事权利和义务、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等基本问题予以阐述。通过学习,使学生理解人生存的社会性、秩序性,并且保护这种秩序性依靠的就是民事权利制度和民事主体制度等。
二、教学重点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权利的概念、类型;民事权利的行使与保护;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监护制度,宣告失踪和死亡制度;法人制度;合伙制度。
三、教学难点
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民事行为能力划分;法人的权利能力;合伙协议。
四、教学方式
以电子课件为主,辅以少量板书的课堂讲授。
五、讲授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权利的概念、类型;民事权利的行使与保护;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监护制度,宣告失踪和死亡制度;法人制度;合伙制度。
六、讲授方法
理论讲解为主,配合比较分析与举例的方法进行授课,如民事权利的保护在介绍时可以举例说明具体的保护方法。
七、时间分配
本次课程全部用时120 分钟,分配如下: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10分钟);民事权利的概念、类型和民事权利的行使与保护(10分钟);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10分钟);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0分钟);监护制度(10分钟);宣告失踪和死亡制度(10分钟);法人制度(20分钟);合伙制度(20分钟)。
八、课堂板书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权利保护;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法人的成立要件
九、作业
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的区别。课程名称:民法学概论
本课内容:第三讲民事法律行为和时效制度 授课对象:全校通选 授课时间:120 分钟
一、教学目的与意义:
民法实行私法自治原则,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就是民法为了实行私法自治原则而设计的专门性制度。可以说,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是民法实行私法自治原则最基本、最重要、最有效的手段和工具。时效制度对民事权利的保护的意义。
二、教学重点
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时效中止和中断。
三、教学难点
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时效中止和中断。
四、教学方式
以电子课件为主,辅以少量板书的课堂讲授。
五、讲授内容
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特征、后果;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分类;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附条件的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诉讼时效;时效中止和中断。
六、讲授方法
理论讲解为主,配合举例说明。
七、时间分配
本次课程全部用时90 分钟,分配如下:
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特征(10分钟);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分类(10分钟);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10分钟);附条件的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10分钟);诉讼时效,时效中止和中断(10分钟)。
八、课堂板书
民事法律事实构成 民事法律行为 诉讼时效课程名称:民法学概论
本课内容:第四讲 物权法概述和所有权 授课对象:全校通选 授课时间:120 分钟
一、教学目的与意义:
本部分以我国物权法为依据,反映运用物权法律规范调整社会生活的成果,借鉴和吸收国内外物权法律研究的新成果,理论联系实际,系统阐述物权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基本知识以及所有权制度的法律知识。
二、教学重点
物权法概述;所有权的概念;所有权的类型;所有权的内容。
三、教学难点
物权法争议问题;所有权取得。
四、教学方式
以电子课件为主,辅以少量板书的课堂讲授。
五、讲授内容
物权法的意义和基本原则;所有权概述、所有权的内容、类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六、讲授方法
理论讲解为主,配合举例说明。
七、时间分配
本次课程全部用时120 分钟,分配如下: 物权法的意义以及基本原则(30分钟);所有权概述(10分钟);所有权的内容、类型(20分);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30分钟);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30分钟)。
八、课堂板书
物权法 所有权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所有权取得
九、作业
1、如何理解物权法定原则?
2、动产所有权的善意取得应具备哪些要件?课程名称:民法学概论
本课内容:第五讲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授课对象:全校通选 授课时间:120 分钟
一、教学目的与意义:
本部分以我国物权法为依据,反映运用物权法律规范调整社会生活的成果,借鉴和吸收国内外物权法律研究的新成果,理论联系实际,系统阐述物权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基本知识以及所有权制度的法律知识。
二、教学重点
担保物权。
三、教学难点
担保物权。
四、教学方式
以电子课件为主,辅以少量板书的课堂讲授。
五、讲授内容
用益物权的特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担保物权的特征;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六、讲授方法
理论讲解为主,配合举例说明。
七、时间分配
本次课程全部用时120 分钟,分配如下:
用益物权的特征(10分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10分钟);建设用地使用权(20分钟);地役权(20分钟);担保物权的特征(10分钟);抵押权(20分钟);质权(10分钟);留置权(20分钟)。
八、课堂板书
地役权 抵押权 留置权
九、作业
1、土地承包人享有哪些权利?
2、试述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课程名称:民法学概论
本课内容:第六讲 债法概述和债的发生原因、债的分类 授课对象:全校通选 授课时间:120 分钟
一、教学目的与意义:
了解债法的历史,对于债权法有一个总体上的把握。掌握各种债的发生原因、债的分类。
二、教学重点
掌握债、债的客体、以及债权、债务与责任的关系;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缔约上的过失、单方允诺的要件及法律后果、债的各种分类。
三、教学难点
不当得利的利益返还,无因管理的要件,缔约上过失之债中的赔偿损失,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四、教学方式
以电子课件为主,辅以少量板书的课堂讲授。
五、讲授内容
债的客体,债权、债务与责任的关系;不当得利的利益返还,无因管理的要件,缔约上过失之债中的赔偿损失,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债的分类。
六、讲授方法
理论讲解为主,配合举例说明。
七、时间分配
本次课程全部用时120 分钟,分配如下:
债的客体,债权、债务与责任的关系(10分钟);不当得利的利益返还(10分钟);无因管理的要件(20分钟);缔约上过失之债中的赔偿损失(10分钟);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10分钟);主债与从债;(10分钟)单一之债与选择之债;(10分钟)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20分钟)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20分钟)
八、课堂板书
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 悬赏广告
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九、作业
1、债权、债务与责任的关系如何?
2、无因管理的要件?
3、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
4、连带之债的要件及发生原因有哪些?
5、试述选择之债的特定。
6、试述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的效力。课程名称:民法学概论
本课内容:第七讲 债的效力、保全、担保、移转与变更 授课对象:全校通选 授课时间:120 分钟
一、教学目的与意义:
合同法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最重要的法律规范。本讲介绍债的效力、保全、担保、移转与变更、消灭。
二、教学重点
保全与担保,债权让与。
三、教学难点
连带保证责任;债权移转。
四、教学方式
以电子课件为主,辅以少量板书的课堂讲授。
五、讲授内容
债的效力、保全、担保、移转与变更、消灭。
六、讲授方法
理论讲解为主,配合举例说明。
七、时间分配
本次课程全部用时120 分钟,分配如下:
债的效力(20分钟);保全(30分钟);担保(30分钟);移转与变更;(20分钟)消灭。(20分钟)
八、课堂板书
代位权 撤销权 保证 债权让与
九、作业
1、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是?
2、哪些情形不能行使撤销权?
3、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期间?课程名称:民法学概论
本课内容:第八讲 知识产权法概述和著作权法 授课对象:全校通选 授课时间:120 分钟
一、教学目的与意义:
知识产权法是以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作为研究对象的。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概况,掌握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并能运用理论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为我国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及加快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作出贡献。
二、教学重点
知识产权国际条约;邻接权、著作权的利用和转移、著作权的限制。
三、教学难点
邻接权、著作权的利用和转移、著作权的限制。
四、教学方式
以电子课件为主,辅以少量板书的课堂讲授。
五、讲授内容
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的对象;知识产权的范围;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知识产权国际条约;著作权的概念;作品的概念;著作权的内容;取得和期间;著作权的主体;邻接权;著作权的利用和转移;著作权的限制。
六、讲授方法
理论讲解为主,配合举例说明。
七、时间分配
本次课程全部用时120 分钟,分配如下:
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的对象,知识产权的范围(10分钟);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10分钟);知识产权国际条约(10分钟);著作权的概念,作品的概念,著作权的内容(20分钟);取得和期间(20分钟);著作权的主体,邻接权(20分钟);著作权的利用和转移(15分钟);著作权的限制(15分钟)。
八、课堂板书
知识产权 著作权 邻接权
九、作业
1、著作权的取得和保护期间?
2、著作权的利用和转移以及著作权的限制?课程名称:民法学概论
本课内容:第九讲 商标权和专利权 授课对象:全校通选 授课时间:120 分钟
一、教学目的与意义:
本讲主要介绍专利权和商标权。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了解掌握我国现行的商标和专利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并能运用理论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为我国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及加快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作出贡献。
二、教学重点
商标权的取得方式、商标注册的申请、审查和核准、商标权人的权利、商标权的保护、商标侵权行为、驰名商标及其保护、授予专利的条件、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专利侵权。
三、教学难点
商标侵权行为、驰名商标及其保护、专利侵权。
四、教学方式
以电子课件为主,辅以少量板书的课堂讲授。
五、讲授内容
商标的概念和特征、商标的分类、商标权的取得方式、商标注册的申请、审查和核准、商标权人的权利、商标权的保护、商标权利范围、商标侵权行为、驰名商标及其保护、专利权的对象、发明人、申请人和专利权人、授予专利的条件、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专利侵权。
六、讲授方法
理论讲解为主,配合举例说明。
七、时间分配
本次课程全部用时120 分钟,分配如下:
商标的概念和特征,商标的分类(10分钟);商标权的取得方式,商标注册的申请,审查和核准(20分钟);商标权人的权利(10分钟);商标权的保护(10分钟);商标权利范围(10分钟);商标侵权行为(15分钟);驰名商标及其保护(10分钟);专利权的对象,发明人、申请人和专利权人(10分钟);授予专利的条件(15分钟);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10分钟);专利侵权(15分钟)。
八、课堂板书
商标权 专利权 驰名商标
九、作业
1、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
2、驰名商标的保护是如何规定的?课程名称:民法学概论 本课内容:第十讲 继承法 授课对象:全校通选 授课时间:120 分钟
一、教学目的与意义:
通过该部分的学习,使学生掌握我国继承法的基本理论、原则和主要制度;掌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的法律规定,学会运用继承法分析案例,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各项义务,建立和谐、幸福的婚姻家庭关系。
二、教学重点
重点掌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等内容。
三、教学难点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遗嘱的有效性、遗产的确定等。
四、教学方式
以电子课件为主,辅以少量板书的课堂讲授。
五、讲授内容
继承、遗产、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遗嘱的有效性、遗产的确定。
六、讲授方法
理论讲解为主,配合举例说明。
七、时间分配
本次课程全部用时120 分钟,分配如下:
继承,遗产(20分钟);法定继承(20分钟);遗嘱继承(20分钟);代位继承与转继承(20分钟);遗嘱的有效性(20分钟);遗产的确定(20分钟)。
八、课堂板书
遗产
遗嘱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九、作业
1、遗产的范围是什么?
2、法定继承的顺序?
3、遗嘱的有效性如何规定的4、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