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和隐私权教案_隐私与隐私权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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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和隐私权》教案
一、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了解隐私的含义和内容,澄清隐私即丑事的错误观念;知道法律对公民个人隐私包括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予以明确的保护。
能力目标:具有辨别隐私与非隐私的能力;能自主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分析日常生活中的相关案例。
情感目标:通过日常生活中涉及隐私和隐私权的小事,学会树立人格独立的观念和保护隐私权,培养隐私的意识。
二、教学重难点:
重点:隐私和隐私权的内容。
难点:能够准确辨别现实生活中涉及隐私和隐私权的现象。
三、教学方法:
1、情境教学法:课堂教学中为学生创设贴近生活的各种情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引导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2、案例分析法:列举日常生活中的典型案例,指导学生分析案例,提供解决问题的办法,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
3、问题讨论法:以学生为主体,组织学生进行分组讨论,提高学生合作学习的能力。
四、教学准备:
教师收集相关案例、资料及相关法律书籍,制作课件学生:通读教材,查阅相关法律书籍及资料。
五、教具运用:多媒体
六、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小红和朋友QQ聊天诉说的烦恼引入,妈妈想要小红的QQ密码,看她的聊天记录。妈妈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小红的隐私,引入课题《隐私与隐私权》。
(二)讲授新课:
1、人人有隐私
(1)隐私的含义:隐私就是指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纯个人私事。
(2)隐私的内容:
私人信息:家庭住址、身体缺陷、家庭关系、财产状况、年龄、储蓄密码
个人私事:日常生活、社会交往 私人领域:住宅、个人行李(小组讨论)隐私是丑事吗?
A.从隐私的内涵来看“隐私就是丑事”的说法是错误的。隐私简言之就是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纯个人私事,包括的内容相当广泛,涉及个人的很多方面,如电话号码、身高、收入等。
B.丑事一般指违反道德或法律的事,它们涉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利益,不属于个人私事。C.所以,隐私不是丑事(3)保护隐私的必要性? A.自由地放松自己的身体和心灵,获得内心世界的安全感和私人生活的安宁,体会到做人的尊严。
B.信息技术和传播媒介越发达,个人隐私被披露的可能性越大,人们自身安宁和安全的需要也就越迫切。
C.以人为本、崇尚人性与个性的现代社会需要。
继续看小红的故事,朋友肖肖告诉了同学关于她的小秘密。肖肖是否侵犯了她的隐私权?
2、让自己心灵有个家的权利
(1)隐私权的含义: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
(2)维护公民隐私权的作用:
A.隐私权赋予公民对其个人秘密的自由决定权,它划定了个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界限,维护了个人的人格独立和人格自由。
B.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安定。(3)隐私权的内容:
A.私人生活安宁权:公民的住宅属于公民个人的生活领域,未经本人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侵入或非法监听、监视,执法人员不得无视法律程序非法搜查。
B.个人信息保密权:公民有权对个人信息保密,并禁止他人非法搜集、传播和利用自己的私人信息。
C.通信内容保密权:公民有权对个人通信内容保密,对自己的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禁止他人擅自查看、刺探或公开。继续小红的故事:心情糟透了的小红忽然想给从未见面的网友“乐天派”发E-mail诉说自己的苦恼,不料“乐天派”也遇到烦心事了。
“乐天派”:我也很苦恼,昨天晚上我们街道的派出所以“扫黄打非”为名,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就对我们小区进行了全面搜查,我们小区都觉得很反感。
——侵犯了公民的私人生活安宁权 知识链接:教材P4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住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我国法律对搜查权的行使做了规定:P49 继续小红的烦恼:
正是这些事的困扰,第一次月考成绩很不理想,小红整天魂不守舍,引起妈妈的怀疑。恰好一天有一位男生打来电话找小红,妈妈担心她是不是和某位男生早恋,于是拿起客厅的电话偷听„„小红一气之下跑出家门,来到一家网吧,可更倒霉的是她发现网站将她的注册会员的照片、电话号码等信息公布在论坛上.她郁闷极了„ 想一想: 妈妈和网站的做法合法吗?谈谈你的观点。妈妈的做法不合法,公民享有通信内容保密权。网站的做法是违法的,因为公民享有个人信息保密权。案例分析:
生活中会有这种现象:未经其本人同意,老师拆看学生的信件,父母拆看子女的信件,领导检查下属的信件。拆看信件者均认为自己有教育或者管理的权利。假如老师或父母拆看未满10周岁的学生或子女的信件,是否合法?
老师不是法定监护人或者其他监护人,看未满10周岁学生的信件是不合法的。
家长拆看未满10周岁孩子的信件是合法的,因为未满10周岁的子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家长作为监护人可以代拆,但是应保护未满10周岁儿童的隐私权。结论:
未成年人也有隐私和隐私权。
法律对未成年人的隐私和隐私权予以特殊保护。(4)不得滥用隐私权
A、如果个人的私生活和个人信息与社会公共利益、社会政治生活有关,则不属于隐私,不受隐私权保护。B、不能为了保护隐私而排斥正常的社会交往。
七、教学反思:
本节课紧扣课标设计教学,体现小组合作探究学习。在教学中通过故事情境引发学生兴趣,引导学生积极主动的进行小组讨论交流,探究问题、解决问题。通过探究、讨论、归纳、总结等方式,让学生了解与隐私相关的知识,掌握本节课的重点知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紧密结合学生生活中的问题解决学生的疑虑,使教材资源与生活实际相互补充,创造性地使用教材,达到民主、和谐的良好教学氛围,更好地发挥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当然,本节课的设计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希望在以后的教学中能够借助越来越多的教学经验,不断地完善本节课的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