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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二维图形编辑
图形编辑是指对已有的图形对象进行移动、旋转、缩放、复制、删除及其它修改操作。
它可以帮助用户合理构造与组织图形、保证作图准确度,减少重复的绘图操作,提高设计绘图效率。
本章将介绍有关图形编辑的菜单、工具栏及二维图形编辑命令
主要包括:
编辑菜单、工具栏 删除和恢复 命令的放弃和重作 复制和镜像 阵列和偏移 移动和旋转 比例和对齐 拉长和拉伸
打断、修剪和延伸 圆角和倒角
分解
一、菜单及工具栏
有关编辑的命令集中在“修改”下拉菜单中;
有关各编辑的命令图标集中在“修改”工具栏中;
二、删除和恢复
(一)删除
1、调用 erase(e)
2、格式
命令调用后; 选择要删除的对象;
回车结束命令;
3、此命令与选中对象,按键同功能。
(二)恢复
3、调用 oops4、功能
恢复最后一次用e命令、键删除的对象
5、说明
只对最后一次e命令删除操作有效。
三、放弃和重做
(一)U命令
1、调用
U;
2、功能
取消最后一次操作
(二)Undo命令
1、调用 undo2、功能
放弃上几次操作
(三)重做命令
1、调用 redo;
2、功能
重做用U和Undo 命令所放弃的命令操作
注意:redo命令必须在u或undo执行完后马上执行才有效,否则无效。
四、复制和镜像
(一)复制
1、调用
copy(co)
2、功能
复制选定对象、可作多重复制
3、格式选项
命令调用; 选择对象;
空格结束选择对象;
指定复制的位置和方位:有2种方法
(1)指定基点、指定位移的第二点,表示:以基点和第二点的距离及方向作为复制的位置、方位。
(2)指定一个基点,直接回车,表示:以所选择的基点的X、Y坐标来确定复制对象的位置及方位
若要重复制:输入选项M。
提示:在任何命令中出现的格式,中的值为默认值,直接回车
表示使用该默认值。
(二)镜像
1、调用
mirror(mi)
2、功能
用轴对称方式对指定对象作镜像,该轴称为镜像线,镜像时原图形或删除、可保留。
3、格式与选项
命令调用;
选择对象;
回车结束选择;
确定镜像轴:先确定第一点,再确定第二点;
输入选项:Y表示保留原图形;N表示删除原图形。
五、阵列和偏移
(一)阵列
1、调用
array(ar)
2、功能
对选下对象作矩形或环形阵列式复制
3、格式
选择阵列的对象; 回车结束选择;
选择阵列的类型:2 个选项供选择(1)选择R 作矩形阵列;输入阵列的行数、列数;行间距、列间距。(2)选择P 作环形阵列;
指定环形阵列的中心;输入阵列的数目(包括原对象在内); 指定环形阵列的角度(
4、说明
环阵时,原图形在阵列时的参照点由所选的对象中的最后一个对象确定。若是为直线取端点,圆取圆心,块取插入点。
(二)偏移
1、调用
offset(o)
2、功能
从已有对象等距离偏移生成新对象;(对象可为直线、圆(弧)、多段线) 直线偏移合生成平行等长线段; 圆(弧)偏移后生成同心圆(弧);
多段线偏移后生成仍为多段线;
3、格式与选项
(1)命令调用后;
输入偏移的距离; 选择要偏移的对象;
指定偏移的位置;(2)命令调用后;
4、说明
多段线在偏移时,各组成线段将自动调整,即其组成的直线段或圆弧段将自动延伸或修剪,故多段线在偏移时可能生成不等长线段。
六、移动和旋转
(一)移动
1、调用
move(m)
2、功能
平移指定的对象
3、格式
命令调用后
选择要移动的对象;
指定移动的位置:同copy 命令有2 种(1)指定基点和第二点(2)指定基点,直接回车
(二)旋转
1、调用
rotate(ro)
2、功能
绕指定的中心旋转图形
3、格式
命令调用后;
选择旋转的对象;
选定旋转的基点;
选下旋转的角度;或用参照来设置旋转的位置。
4、说明
输入选项T:通过指定一点来确定偏移的位置。选择偏移对象;
指定通过点的位置;
旋转时,基点不变动
七、比例和对齐
(一)比例
1、调用
scale(sc)
2、功能
把选定的对象按指定的中心进行比例缩放。
3、格式
命令调用后;
选择对象;
指定缩放中心即基点;
指定具体的缩放的比例因子;或选用R选项。
缩放时,基点不动;
选择对照R表示:根据用户指定的参照长度 / 新长度作为比例因
4、说明
子对图形进行缩放;
(二)对齐
1、调用
align(al)
2、功能
把选定对象用平移和旋转的操作和指定位置对齐,该命令也可完成三维的对齐操作。
3、格式
命令调用后;
选择要对齐的对象;
分别选择2对的源点和目标点:第1对源点和目标点是来控制对象的平移;第2对源点和目标点是来控制对象的旋转的。选择是否缩放对象。
4、说明
该命令在对齐的同时可以缩放对象。
八、拉长和拉伸
(一)拉长
1、调用 lengthen(len)
2、功能
拉长或缩短直线段和圆弧段,圆弧段用圆心角控制。
3、格式与选项
命令调用后; 选择拉长对象; 确定拉长的方式
(1)输入DE:表示按给定的值来拉长或缩短对象。
值为正拉长对象,为负缩短对象。
沿单击端伸缩。
包含的选项A是指对圆弧段而言的。
(2)输入P(百分数):表示用原对象的百分数来控制对象的实际长度。(3)输入T(总长):表示用总长、总圆心角来控制直线段与
圆弧段的长度
(4)输入DY(动态):进入拖动模式,拖动对象的一端进行
拉长或缩短。
对圆弧不能拉成封闭图形
(二)拉抻
1、调用
stretch(s)
2、功能
拉伸或移动选定的对象;
必须用交叉方式选择对象,完全位于框内的对象移动,框外相交的对象将产生拉伸或压缩变化。
3、格式
九、打断、修剪和延伸
(一)打断
1、调用
break(br)
2、功能
切掉对象的一部分或把对象切断成两对象
3、格式
命令调用;
选择对象;
确定打断点:有下列几种情况
命令调用; 选择对象;
确定拉抻距离:指定基点和指定位移第二点。
(1)选择对象时的点作为第一断开点,再确定另一断点,两断点间的 线段被切除。
(2)选择对象时的点作为第一断开点,第二断点与它重合,把对象打
断成2对象。
操作方法:在指定第二打断点或[第一点(F)]输入“@”。
(3)不用选择对象的点作为第一断开点,另行确定断开点。
操作方法:在指定第二个打断点或[第一点(F)]输入“F”。
4、说明
对于圆,是从第1断开点按逆时针方向切掉圆弧段到第2 断开。br功能和tr 功能相类似,但br用于没有剪切边或不宜作剪切边的场合。
(二)修剪
1、调用
trim(tr)
2、功能
以指定的剪切边,修剪其他实体,可连续修剪。
3、格式
调用命令; 先选择剪切边;(可连续选择剪切边)回车表示结束选择; 选择要修剪的对象:一次只能选择一个修剪位置,所选择的就是表示要修剪掉的部分,这个提示反复出现,因此可以连续修剪,直到用回车键退出命令。
4、说明
选项P:用于三维中的修剪。
选项Z:用于选择剪切边的模式,即是否可延伸。
选择可延伸时,则可修剪延伸相交的边线。
同一对象既可以选为剪切边,也可同时选为被切边。
剪切边可为:多段线、直线、圆(弧)、椭圆、射线、文本、样条
曲线
被切边可为:多段线、直线、圆(弧)、椭圆、射线、样条曲线
(三)延伸
1、调用
extend(ex)
2、功能
指定一边界,可连续选择延伸边,延伸到指定的边界相交,是tr命令的一个对应命令。
3、格式
调用命令;
选择边界;回车结束选择;
选择要延伸的对象;
4、说明
E、P同tr 命令中的意思。
十、倒角和圆角
(一)圆角
1、调用 fillet(f)
2、功能
在直线、圆弧或圆间按指定半径作圆角,也可以对多段线作倒圆角。
3、格式与选项
命令调用; 选择对象; 确定倒圆半径;
确定倒圆位置;
(1)选项P:用于多段线。可一次倒完所有圆角,但不能用于圆弧处。
(2)选项R:修改倒圆半径的值。一直有效到再次修改。(3)选项T:控制修剪模式。一般为修剪,不修剪时则为倒圆后,保持原有图线段。
4、说明
对于圆倒圆角时,不修剪。
对于平行线,忽略当前所设的半径值,自动根据两平行线的距离来确定半径,并且从选择的第一线段的端点开始作圆角。
(二)倒角
1、调用
chamfer(cha)
2、功能
对两条直线进行倒角,倒角的参数可由下面两种方法来确定。
(1)距离方法:由第一倒角距A和第二倒角距B来确定。(2)角度方法:由对第一直线的倒角距C和倒角角度D确定。
3、格式与选项
命令调用;
选择要进行倒角的第一条直线; 选择要进行倒角的第二条直线;(1)P:针对多段线的。同倒圆(2)D:修改倒角的距离值;
(3)A:用角度方法确定倒角参数;
(4)T:选择修剪模式,不修剪时,则倒完棱角后将保留原线 段。
(5)M:确定倒角的方法采用是距离,还是角度的。
十一、分解
1、调用
explode(x)
2、功能
交整体的对象拆开为各个组成对象
3、格式
命令调用;
选择要分解的对象;
4、说明
二维多段线分解后拆开为直线、圆弧。会丢失相应的宽度和切线方向信息; 尺寸分解后为段落文本、直线、区域填充、点; 多线分解后为直线;
面域分解为直线、圆弧、椭圆弧或样条; 图案填充分解为组成的一条条直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