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帮扶教案_爱心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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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4年群众工作专题培训会上的讲稿

刘宗建

(2014年8月27日)

同志们:

按照安排,我就爱心帮扶工作与大家交流三个方面问题。

一、总结成效、正视不足

爱心帮扶活动开展以来,全州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创新工作载体、落实惠民政策、加大宣传力度,投入各类爱心帮扶资金2亿多元(其中: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20余万元,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救助资金2000余万元,城乡困难群众州内医院住院治疗期间生活补助160万元,城镇“三无”人员供养金3400余万元,农村“五保”供养金4900余万元,孤儿帮扶供养金4800余万元,“爱心爸妈”捐款捐物折合资金30余万元,“万名群众工作志愿者”捐款捐物折合物资700余万元,残疾人帮扶资金1000万元,农村“五保”对象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700万元,爱心慈善基金2600万元),切实帮助了3186名孤儿(现有孤儿2722人)、5002名城镇“三无”人员(现有城镇“三无”人员2634人)、8053名农村“五保户”(现有农村“五保户”7995人)、18790名残疾人、4182名困难群体中的重大疾病患者、45758名其他需要帮扶(包含低保对象、定向帮扶

— 1 — 对象、受灾人群等)的各类群体等解决生产、生活、医疗、教育方面的实际困难。开展爱心慈善活动,全州爱心慈善基金达到6800余万元。1.5万余名志愿者(包含“爱心爸妈”3000余人,“万名群众工作志愿者”1.2万余名)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9616场次,为36万余人次(包含“万名群众工作志愿者”服务35万余人次,“爱心爸妈”服务1万余人次)提供志愿服务。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州委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州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也包含了大家的心血。在此,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工作中的不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认识有差异。少数干部职工对爱心帮扶活动的认识存在偏差,深入学习、理解政策不够,一知半解甚至知之甚少,目标不清、任务不明、心中无数,导致对文件理解不透、政策把握不准、执行走样等问题;工作浮于表面,捐款捐物被动应付。

二是落实不主动。有的单位工作实施流于形式,存在被动接受工作任务的情况,不深入调查研究,不开展督查,导致工作应付了事、工作效率低下。相关项目配套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比如:去年在爱心帮扶检查时,有5个县开具了拨款凭证,检查组离开后又将资金收回。工作任务不能按时落实,少数县完成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提标任务迟缓。

三是宣传不到位。在工作开展中,对有关惠民政策的宣传工

— 2 — 作力度不够,部分偏远地区群众对惠民政策知晓率不高。

四是协调配合不够。有的县级部门对爱心帮扶办的安排、协调爱理不理。有的县和部门上报信息、简报以及工作开展情况等不力。今年,截至目前,州爱心帮扶办收到各县、各部门的简报不足50份。

五是工作常态化不到位。存在阶段性认识,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县把此项工作融入中心工作不够,纳入各类对口援建工作思考、谋划、推进不够,创新措施不多。

另外,5月7日—19日,州群众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深入部分县和州级部门开展了群众工作调研暨问卷调查,反馈爱心帮扶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活动开展力度有所松懈。二是帮扶措施不多。三是民间慈善组织发育不够。四是志愿服务意识不强。五是残疾人康复治疗机构不健全。

各县、各部门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反思,加强整改,有力有序推进爱心帮扶工作。

二、明确目标、把握重点

爱心帮扶活动第三阶段工作要紧紧围绕“固化成果、提升实效”工作主题,大力弘扬“甘以爱人、孜求慈善”的甘孜爱心慈善精神,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募集慈善资金,帮助困难群众,推进爱心帮扶活动由政府引导参与向全社会主动参与转变,实现爱心帮扶全覆盖、常态化。主要目标是通过政策扶助、爱心帮扶、志愿服务,切实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实际

— 3 — 困难。要努力实现集中供养孤儿1000人,其他孤儿得到关爱帮扶;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40%;残疾人帮扶实现全覆盖;困难群体中的重大疾病患者得到积极救助;志愿者队伍达到20000人;爱心慈善基金突破亿元。

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落实帮扶政策,提升帮扶实效 1.孤儿帮扶方面,涉及5项工作:

一要强化孤儿动态管理。切实做好孤儿核查建档工作,加强孤儿保障动态管理,及时将新增孤儿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对年满18周岁的孤儿进行超龄处理。根据孤儿新增情况,进行动态结对,实现孤儿结对全覆盖。这项工作由州民政局牵头,责任单位是州公安局,各县委、县政府。

二要落实孤儿保障政策。重点是保障好孤儿生活、医疗、教育、住房等。一是按集中供养孤儿最低养育费不低于每月1130元,分散供养孤儿最低养育费不低于每月678元标准,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按照孤儿养育最低标准,扣除中央补助400元/人/月后的差额部分,省按40%的水平给予补助资金,其余部分由州、县财政纳入预算安排。二是加强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全额资助孤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将全部孤儿纳入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范围。资金由县级财政负担,在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中安排。三是孤儿成年后仍在校就读的,继续享受孤儿保障及甘孜州教育助学政策。四是州、县人民政府

— 4 — 在廉租房分配中优先考虑为城镇成年孤儿解决廉租住房;农村孤儿成年后无住房的,县、乡、村要帮助解决住房困难,确保有房住。以上工作由州民政局牵头,责任单位是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教育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委、县政府。

三要拓宽孤儿安臵渠道。采取亲属代养、集中供养、家庭收(寄)养等多种方式,妥善安臵孤儿。采取参军、升学、公益性岗位安臵等方式,帮助解决孤儿就业问题。这项工作由州民政局牵头,责任单位是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委、县政府。

四要加大孤残儿童医疗救助。抓好孤残儿童康复治疗,医疗费用全额救助。大力组织实施“明天计划”、“疝气患者康复”等孤残儿童手术康复项目,力争全面完成具有康复指征的孤残儿童康复治疗。资金由州、县医保部门按比例报销后,由李嘉诚基金会按照病种给予相应补助。这项工作由州民政局牵头,责任单位是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卫生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残联、州红十字会,各县委、县政府。

五要加快儿童福利院建设。成立县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完成康北儿童福利院建设并入住孤儿。推进康南儿童福利院建设,协调解决康南儿童福利院的机构编制。在受益对象自愿前提下,实现集中供养孤儿1000名。这项工作由州民政局牵头,责任单位是各县委、县政府。

2.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帮扶方面,涉及5

— 5 — 项工作:

一要提高保障标准。继续执行农村“五保户”300元/月/人,城镇“三无”人员500元/月/人保障标准。城镇“三无”、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在自愿前提下实现集中供养全覆盖,对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的标准供给生活费。资金由县级财政在上级下达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这项工作由州民政局牵头,责任单位是州财政局,各县委、县政府。

二要加大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力度。实现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参保率达100%。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住院费用经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自付部分由民政医疗救助资金全额救助。这项工作由州民政局牵头,责任单位是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各县委、县政府。

三要加大住房保障力度。积极解决未入住社会福利院的城镇“三无”人员廉租住房。散居“五保”户危房改造,中央、省补助标准平均每户7500元,各县应结合实际适当增加改造配套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第二批2269户、第三批1933户改造任务圆满完成。这项工作由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责任单位是州财政局、州民政局,各县委、县政府。

四要推进敬老院建设。切实保障敬老院的正常运行,推动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县级财政每年配套敬老院运行经费60万元。认真完成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五保”、城镇“三无”

— 6 — 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40%。新改、扩建敬老院5所,投入资金545万元,(其中:理塘县中心敬老院150万元,九龙县中心敬老院50万元,色达县色柯镇敬老院50万元,白玉县昌台敬老院50万元,四所敬老院资金由州财政解决;泸定县烹坝乡敬老院245万元,由省财政帮助解决)。推进色达县洛若镇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建设,工程总投资14204万元,申请中央、省投资,剩余部分地方自筹解决,2014年8月开工建设,工期11个月。以上工作由州民政局牵头,责任单位是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各县委、县政府。

五要加强养老机构准入管理。实行分级负责、统一颁发许可证,严格准入条件和程序,切实把握好养老机构准入关。加强对养老机构指导和监督管理,配齐配强敬老院管理和护理服务人员。深入调研农村敬老院发展,整合乡镇农村敬老院,原则上对房屋破旧、设施设备简陋、床位20张以下、无管理人员和无护理服务人员的农村敬老院进行整合。这项工作由州民政局牵头,责任单位是各县委、县政府。

3.残疾人帮扶方面,涉及5项工作:

一要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对符合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残疾人进行普查登记,将符合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实现动态管理。重度残疾人由州、县两级财政按500元标准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州、县财政分别按40%、60%

— 7 — 的比例承担,在新增财力中安排。这项工作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责任单位是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残联,各县委、县政府。

二要扶持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一是举办2期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二是为30户残疾人家庭实施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省残联帮助解决每户2500元,不足部分由各县自筹。三是扶持5200名残疾人实现灵活就业,积极争取省残联帮助解决部分资金,州残联在残保资金中解决部分,其余部分各县自筹。四是帮助有学习能力的残疾人进入普通中小学、高等院校、成人教育机构学习,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学生进入特教学校学习。积极帮助大中专毕业生中的残疾人就业,资金由州、县财政纳入预算安排。以上工作由州残联牵头,责任单位是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扶贫移民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各县委、县政府。

三要深入开展残疾人关爱行动。州级相关部门干部与州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学生爱心结对,根据学校每年新生招生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每名残疾学生都有爱心结对人。各县要安排县级机关干部对城镇残疾人爱心结对。每年“助残日”或重大节庆日对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走访慰问,走访慰问不得少于2次。这项工作由州残联牵头,责任单位是州教育局,各县委、县政府。

四要大力实施残疾人康复救助。一是大力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以居家托养为主,加大对三级智力、精神、肢体、视力残

— 8 — 疾人的救助力度,新增1800名,每人每年补助托养资金600元,资金由省残联帮助解决。二是大力开展残疾人康复救助。由州残联争取捐赠,筹集200辆轮椅免费配发给有需求的残疾人;州、县残联为听力残疾人免费安装100台助听器。对20名贫困脑瘫儿童通过康复手术、康复训练、适配辅助器安装等方式实施康复救助。同时,适当提高贫困脑瘫儿童救助标准,每例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救助金额5000元至10000元;需手术治疗的,每例救助金额10000元至30000元;需适配辅助器具的,每例救助金额1000元至5000元,资金由省残联帮助解决部分,不足部分由州残联从残保金中解决。三是开展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力争2014年底为9207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费用668.81万元,其中:重度一级3203人,每人每年发放护理补贴960元,重度二级6004人,每人每年发放护理补贴600元,资金由省、州、县财政分级负担(其中:省财政按重度一级补助每人每月44元,重度二级每人每月补助27.5元,共计367.25万元;州级财政按重度一级每人每月补助10.8元,重度二级每人每月补助6.75元,共计91.22万元;县级财政按重度一级每人每月补助25.2元,重度二级每人每月补助15.75元,共计210.34万元)。以上工作由州残联牵头,责任单位是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卫生局、州总工会、州红十字会,各县委、县政府。

五要实施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按照统一政策、严格标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直接扶助、到户到人,健全机制、逐步完

— 9 — 善的基本原则,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为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伤残和死亡家庭提供多种形式的国家补偿、社会救助和人道关怀。国家和省财政补助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每人每月280元,全年336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350元,全年4200元,年底一次性兑现。资金由国家和省财政拨付。这项工作由州人口计生委牵头,责任单位是各县委、县政府。

4.重大疾病患者救助方面,涉及4项工作:

一要全面开展重大疾病患者医疗救助。对困难群众中的重特大疾病患者实施医疗救助,医疗救助比例最高70%,救助封顶线最高50000元,仍有较大困难的实施慈善救助或临时生活救助。资金由中央、省、州、县四级财政负担,在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中安排。这项工作由州民政局牵头,责任单位是州财政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残联、州红十字会,各县委、县政府。

二要落实城乡困难群众州内住院生活补助。由县级财政负责,专款专用解决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州内住院每人每天补助17元,其它城乡低保对象每人每天补助7元。对因病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一年最高补助8000元。这项工作由州民政局牵头,责任单位是州财政局,各县委、县政府。

三要积极开展白血病患儿救助。对14周岁以下患白血病且家庭经济贫困的儿童,需要做骨髓移植并已配型成功者每人资助5万元,无需骨髓移植或需要骨髓移植但配型不成功者每人资助

— 10 — 3万元。资金由州红十字会协调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小天使”基金委员会审核资助。这项工作由州红十字会牵头,责任单位是州财政局,各县委、县政府。

四要实施“天使阳光救助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州内18周岁以下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的筛查,通过专家检查确诊的患者由州、县红会分别组织前往成都市心血管病医院实施手术治疗,医疗费用全额救助,并给予每位患者住院期间500元以内的生活费。资金由县级医保部门报销后,剩余部分由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帮助解决。这项工作由州红十字会牵头,责任单位是各县委、县政府。

5.其他困难群体帮扶方面,涉及2项工作:

一要加强寺庙困难僧尼保障救助。加强对符合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条件的寺庙残疾僧尼和困难僧尼普查登记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低保、“五保”供养。资金由中央、省、州、县四级财政负担,在城乡低保资金中安排。对自愿集中供养的僧尼“五保”对象纳入敬老院集中供养。资金由县级财政从上级下达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加强患病僧尼的医疗救助工作。资金由中央、省、州、县四级财政负担,在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中解决。这项工作由州民政局牵头,责任单位是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宗教局、州残联,各县委、县政府。

二要加大对低保边缘户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生活比较困难的低保边缘户住院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

— 11 — 疗保险部门按规定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且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患者,个人自负费用按60%的比例救助,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住院救助金额不超过30000元。资金由中央、省、州、县四级财政负担,在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中安排。这项工作由州民政局牵头,责任单位是州财政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残联、州红十字会,各县委、县政府。

(二)壮大志愿者服务队伍,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1.深入推进“万名群众工作志愿者”爱心行动。昌升书记要求:要壮大群众工作志愿者队伍,让每一名公职人员,每一名党团员,每一名有爱心的社会人士都为爱心帮扶出一份力。要加强宣传,完善督查、考核机制,积极发挥“关爱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成长”“走基层政策宣讲”“雪域天使走村进户医疗服务”“共建和谐家园寺庙僧尼同行”等志愿者服务队作用,充分展示志愿者新风貌、新形象,力争主题志愿服务达1000场次、服务时长突破5万小时、服务人次达10万人次。这项工作由团州委牵头,责任单位是州级各部门,各县委、县政府。

2.扎实开展志愿助残活动。坚持统一领导,以人为本、贴近残疾人的需求,整合社会资源,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质量和效益。力争到2014年底招募助残志愿者3000名,并结合结对认亲等活动开展工作。这项工作由州残联牵头,责任单位是州级各部门,各县委、县政府。

— 12 — 3.建立亲情助孤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孤儿“爱心爸妈”志愿者亲情助孤活动,州级机关和各县每年开展100人左右参加的志愿者集中服务不少于4次,服务人次不少于10000人次,切实关心孤儿生活、学习情况,了解其思想状况。进一步健全制度,畅通渠道,基本建立长效机制,实现“爱心爸妈”与孤儿亲情结对规范化管理,常态化推进,亲情助孤活动得到全面有效落实。这项工作由州直工委牵头,责任单位是州民政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各县委、县政府。

(三)弘扬爱心慈善精神,提升慈善帮扶能力

1.大力发展公益慈善事业。不断完善慈善政策法规。要大力支持和培育基层慈善组织,促进我州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这项工作由州民政局牵头,责任单位是州红十字会,各县委、县政府。

2.大力开展“甘孜爱心慈善月”和“甘孜爱心慈善日”活动。整合社会资源,创新筹资机制,注重发挥州内企业、组织和个人的主体作用,加大各县及相关部门与对口援助单位的协调力度,发挥省、市区(县)对口援建机制作用,搭建爱心慈善平台,建立健全连接州内外、各方沟通顺畅、操作阳光高效的工作制度,规范管理使用爱心慈善基金。2014年州爱心慈善基金突破亿元。要进一步弘扬慈善精神,增强救助实力,加快乐善之州建设。州红会和相关部门正在做爱心捐赠项目库,大到几十万,小到几百元、一千多元的都有,便于尊重捐赠者意愿,让困难群众得到实

— 13 — 实在在的帮扶。昌升书记在举全州之力推进群众工作全覆盖表彰暨转段大会上的讲话中要求:各县各有关部门要主动衔接省内外对口支援地区和单位,发动社会各界推进爱心慈善事业。9月底前,各县主要领导必须亲自带队到省内对口支援地区和单位对接爱心帮扶事项。任务已分解到各县,请大家回去后再次汇报,一定要落实好。今年爱心慈善日和爱心慈善月活动的安排,州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于8月5日印发了《2014年甘孜爱心慈善活动实施方案》(甘爱心帮扶办„2014‟9号),发送给了各县、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请各县、各部门按照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这项工作由州红十字会牵头,责任单位是州级各部门,各县委、县政府。

(四)切实抓好落实,做好爱心助学工作

2014年,计划对全州300名符合建档困难职工及城乡低保户中特别困难家庭子女;无经济来源的孤、残疾烈士子女;因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当年应届高中毕业生进入本科、专科等院校及高职的学生,一次性资助爱心助学资金5000元,资金从省金秋助学资金和州爱心助学资金中统筹解决。这项工作由州总工会牵头,责任单位是州级各部门,各县委、县政府。

三、强化保障、落实责任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委、县政府是第一责任主体,负责

— 14 — 组织实施本县爱心帮扶活动。州、县相关部门“一把手”是具体责任人,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督促、保障工作。爱心结对的干部职工是直接责任人,负责了解帮扶对象的现实需求,帮助反映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督促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爱心帮扶相关政策,力所能及地为结对对象提供帮助。各县、各部门要按照第三阶段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爱心帮扶活动第三阶段各项工作都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各牵头单位要认真负责牵起头来,协调责任部门抓好落实,及时汇总报送情况;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具体负责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主动配合牵头单位的工作;各县、州级各部门要加强与州爱心帮扶活动办公室、各牵头单位的沟通联系。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州、县宣传部门要牵头做好爱心帮扶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宣传好爱心帮扶各项政策、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全力营造爱心慈善的良好氛围。2012年,甘孜州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爱心帮扶活动相关政策解答》(甘爱心帮扶办„2012‟12号),2013年,又编印了藏汉文的《甘孜藏族自治州爱心帮扶活动相关政策解答》,发送给了州级各部门,各县、各乡镇,要结合结对认亲、党支部共建共创、“爱国守法感恩团结”群众宣传教育活动,进村入户开展政策宣传。特别是近期,各县、各部门要按照《甘孜州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甘爱

— 15 — 心帮扶办„2014‟10号)要求,切实加大对爱心慈善活动各项工作的宣传力度。

三要加强材料报送。要将爱心帮扶活动中的好做法与经验,及时上报州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推广。各县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州级牵头部门每周至少要向州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1期信息、简报,每月底前须报送本月工作情况,半年、年底须报送工作总结;州级各部门要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每月至少报送2期以上信息、简报。州爱心帮扶活动办公室联系人:廖伟,联系电话:2820192。

四要强化督查考核。州、县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年底对爱心帮扶活动进行统一考核,考核结果送州、县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爱心帮扶活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已纳入了各县、海管局、州级部门目标绩效考核,考核实施办法已由州目督办分别以《甘孜州委州政府目标管理和督查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甘目督(2014)17号)、《甘孜州委州政府目标管理和督查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甘目督(2014)30号)、《甘孜州委州政府目标管理和督查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甘目督(2014)29号)印发全州。

对各县和海管局的考核,目标要求是:认真落实“爱心帮扶”

— 16 — 各项政策,继续采取爱心结对、政策扶助、社会关爱等方式,加大对孤儿、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残疾人和重大疾病患者的帮扶力度;大力发展公益事业,千方百计筹措帮扶资金,积极整合帮扶力量,拓宽帮扶渠道,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管理和使用好慈善资金,确保完成《2014年全州爱心帮扶活动工作要点》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评分标准是:孤儿帮扶:未按要求完善动态管理的,扣0.2分;政策帮扶力度不够的,扣0.1分;未完善孤儿“爱心结对”的,扣0.1分。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帮扶:未按要求提高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保障标准的,视其情形,扣0.1—0.5分;未按要求加快社会保障覆盖的,扣0.2分;未加快推进“五保户”危房改造的,扣0.1分。残疾人帮扶:未按要求强化残疾人保障的,扣0.2分;未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加大残疾人辅具发放和脑瘫儿童救助的,扣0.3分;保障残疾人权益不力的,扣0.2分;未按要求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改造住房、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视其情况,扣0.1—0.3分;未按要求开展志愿助残爱心帮扶活动的,扣0.2分。未落实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的,扣0.1分。重大疾病患者帮扶:未按政策及时开展重大疾病患者医疗救助的,扣0.2分;落实住院临时生活救助不力的,扣0.2分。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大力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的,视其情况,扣0.1—0.3分。

对州级部门的考核,目标要求是:按照《甘孜州爱心帮扶活

— 17 — 动2014年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评分标准是:发现、反馈问题不及时,没有较好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扣0.2分;未参加相关会议和活动的,每次扣0.1分;宣传力度不够、政策宣讲缺位的,扣0.1分;发生违规使用资金的,每次扣0.2分;发生质量、安全等问题的,每次扣0.2分;发生弄虚作假的,每次扣0.1分;被群众投诉或被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的,每次扣0.1分。

各县、海管局、州级各部门得分直接计入目标绩效考核总分,每项基本分值扣完为止。这里要说明的是:由于确定考核内容时,第三阶段工作方案尚未印发,因此考核内容中没有包括爱心助学和其他困难群体帮扶部分。对这两部分内容我们将与州群工办、州目督办联系,在今年的目标绩效考核中适当考虑。

要对各级、各部门开展爱心帮扶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州、县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将认真核查全州爱心帮扶资金配套落实情况,及时兑现落实帮扶资金,进一步在项目、资金争取上下功夫,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确保帮扶标准只能提高不能下降。

五要落实工作机制。要认真落实工作交叉检查、动态管理、阳光决策、检讨纠错、会商对接、经费保障监管和工作督查考核等机制,整合各方力量,强化沟通衔接,简化工作流程,扎实高效推进,促进爱心帮扶活动常态化。

— 18 — 同志们,目标、任务、措施已经明确,工作落实要靠大家共同努力。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举全州之力推进群众工作全覆盖表彰暨转段大会精神,按照州委昌升书记要求,固化成果、提升实效,扎实有序推进爱心帮扶工作深入开展。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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