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城区教育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_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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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上城区教育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06年,上城区教育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综合治理两个“决定”和《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为依据,以落实安全制度和提高师生安全意识为目标,以创建“平安校园”活动、青少年法制教育月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等为载体,以推广“枫桥经验”为抓手,强化法制教育,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完善、落实综合治理制度,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确保各基层单位政治和社会稳定。
二、主要任务
1、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社会稳定是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前提,对于教育系统,要把学校的稳定工作作为首要任务。
(1)进一步落实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单位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列入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重视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建立领导信访接待日、社会矛盾调处机制,落实突发事件处置预案,随时发现和掌握不稳定因素,抓小抓早,责任到人。教育局要和各基层单位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消防安全责任书,各单位要和所属部门、科室、校办企业、出租场地签订综治、消防等责任书,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2)抓好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工作。要深入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坚持每月不稳定因素排查上报制度。各单位要重视对建筑设施、消防安全、食品卫生、交通安全、信访、法轮功等各方面不安全因素的排查调处,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
(3)强化外来人口管理工作。一要继续做好对外来人口的调查工作,摸清外来人口的家庭、社会关系等情况。二要做好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学校、校办企业要保证外来人员身份证、暂住证、务工证等证件齐全,确保无不良人员在我教育系统就业。
2、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
2006年,学校要根据《上城区创建“平安校园”实施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坚持“预防为主,整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按照《杭州市中小学安全保卫技术防范标准》要求,继续做好技防设备的配备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安全检查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卫生安全制度等制度,规范安全管理;三是继续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法制宣传活动,加强师生安全与法制教育,提高师生安全与法制意识;四是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师生进行演练,提高师生应急自救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五是加强对学校不安全因素的排查及对校园安全隐患的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学校和周边出现的安全新情况、新问题,主动与区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联系,切实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继续加强综合治理宣传工作
2006年,学校要继续充分利用法制教育宣传月动、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安全教育周”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119”消防宣传活动等契机,充分利用消防教材、图片、VCD、录像等各种宣传资源,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黑板报等各种宣传工具,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团队活动、少先队活动等多种载体,加强对综合治理的学习宣传,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4、加强综合治理的网络建设
2006年,我局综合治理网络建设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健全综合治理机构。各单位法人代表是综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且必须有一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组、治保组、调解组等相应的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二是继续加强综治队伍建设。学校要充实年富力强、政治素质高的人员到综合治理队伍中,并组织综合治理人员进行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综合治理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三是继续构建综治三级网络体系。要构建好“教育局—片—学校”三级综治网络,充分发挥三级网络的作用,特别是发挥综治片的作用,使我系统的综治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5、加强普法宣传,提高法律意识
2006年,学校要提继续组织师生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犯罪法》、《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杭州市中小学生校园事故伤害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传,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要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结合常见多发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充分利用“第二课堂”时间,对不同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积极探索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工作的新路子,采取学校教育与社区教育、家庭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努力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地发生;要主动加强与法制副校长的联系,每学期要邀请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制讲座,邀请法制副校长参与学校各项安全、法制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
三、组织落实
1、完善落实各项综合治理制度
各单位要继续完善落实各项综合治理制度,规范管理。重点要落实好以下制度:(1)每月安全检查情况上报制度。继续坚持每月安全检查情况上报制度,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并把安全报表在月底之前交教育局。使教育局能及时地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地予以解决。(2)安全事故责任制、责任追究制。要不断地完善安全工作责任制,细化、明确各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职责,并有严格的检查、落实措施。一旦发生事故,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3)安全事故上报制度。各单位要加强情报信息的发现、收集和掌握,做到一事一报,重大事件及时报告,坚决杜绝拖报、迟报、瞒报、不报现象。(4)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学校发生消防、治安、暴力、恐怖等安全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引起的损失。(5)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在评比、考核等方面,要严格实行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6)综合治理台帐制度。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综合治理台帐的记载、整理工作,特别是图片、影像资料的收集,切实做到综合治理工作件件留痕迹。
2、加大检查力度
2006年,在组织学校自查,开学视导、节假日教育局进行抽查的基础上,教育局将继续加强对学校的安全检查、抽查的力度,发现安全问题或隐患,局将发给学校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进行整改,检查和整改情况将作为年终综合治理
考核的重要内容。
3、大力开展调查研究
对一些重难点的安全问题调查研究,找出问题发生原因,使我们能更好地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2006年,学校要继续结合“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大力开展调查研究,提高综合治理工作的理论水平。
上城区教育局
200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