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岭镇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_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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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岭镇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金政办[2011] 号

各村(居)委会,各幼儿园、托儿所,各有关单位:

现将《三角镇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金岭镇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1—2013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山东省学前教育普及计划(2011-2015年)》等文件精神,按照苍山县关于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金岭镇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形成以中心幼儿园为骨干、学区小学幼儿园为主体、民办幼儿园为补充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以儿童发展为本,继续深化体制改革与创新,促进学前教育规模与内涵同步发展,妥善解决入园高峰的困难,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多样化、多层次需求,培养更多高素质人才,为我镇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绿色幸福家园提供强有力的人文保障。

二、发展目标

(一)推进学前教育规模与内涵同步发展。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加强幼儿发展规律的研究,促进学前教育科学发展,加大幼儿园结对力度,缩小公办园与民办园的差距;提升每一所幼儿园的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深化学前教育办园体制与机制的研究,满足社会和家长对学前教育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

(二)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鼓励和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落实民办幼儿园在分类定级、教师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待遇。

(三)巩固学前三年入园率。满足幼儿入园需求,2011年新建中心幼儿园,重点解决龙头园所建设和镇驻地幼儿入园难的问题,2012年新建改造西柞、希望、尚庄、晒钱埠四处学区小学幼儿园,解决学区驻地幼儿入园难问题,并辐射带动全镇幼儿园建设,到2013年争取全镇幼儿入园率达到90%以上。

(四)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力争2013年底,中心幼儿园创建为市一级幼儿园,学区小学幼儿园创建为县一级幼儿园,部分民办幼儿园达到县级规范幼儿园率50%以上。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2011-2013年三年内,全镇预期投入30万元,用于全员专业培训和完善镇、园两级教科研体系。其中,投入20万元对全镇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一轮全员专业培训。2013年底,全镇幼儿园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达100%,中心幼、学区幼70%以上专任教师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其他幼儿园20%以上专任教师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投入10万元用于完善镇、园两级教科研体系,促进教科研活动常规化、制度化。设立镇托幼机构科研奖励机制,积极鼓励幼儿园开展课题研究,以科研促教学,提升教科研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政府责任,确保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1、坚持“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镇政府承担本镇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根据人口变化趋势,制订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对学前教育的管理与指导。

2、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联席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统筹协调学前教育发展工作。教育、卫生、计生、财政、城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加强对学前教育的指导、服务和管理。

(二)科学规划,建设标准化幼儿园

幼儿园布局调整按照“就近入园、方便接送、适度规模”的原则,坚持布局调整与镇村规划建设相结合,与新建、扩建园所相结合。

1、鼓励社会力量和个人投资办园,引导民办园(所)走规范发展之路。镇政府将投入部分资金用作奖励民办幼儿园创建等级幼儿园的经费。加强疏通引导,使各民办园的办园水平不断提高。对于达不到办园条件的幼儿园,依法予以取缔。

2、注重幼儿园内涵建设,加强素质教育实施进程。中心幼儿园要2013年底创建成为市一级幼儿园,并为全镇幼儿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建成全镇学前教育活动中心,开展师资培训、教育教学研究、科学育儿等活动。各园所按照《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建立以幼儿园发展为本的幼儿教育课程体系和评价制度,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保教结合、寓教于乐,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着力推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

3、实施年度检验制度和动态管理。虽然我镇民办幼儿园还没有一处注册,但我们仍要加强管理,对达到条件要求的幼儿园帮助申办注册手续,对于幼儿园简陋、办园条件降低、管理水平不高、年检不合格的幼儿园取消办园资格,并向社会公示。加强幼儿园的年审工作,对于已注册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实行年检制度。

(三)加强托幼机构管理,规范办园行为

1、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幼儿园收费标准,通过完善备案程序、实行公示制度、加强监管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的收费管理,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等名义另行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坚决查处乱收费行为。

2、强化托幼机构卫生、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做到安全监控网络全覆盖。各幼儿园要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实际接受能力,通过游戏、演练等活动形式,让幼儿了解日常生活中基本的安全、卫生知识,培养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其次,各幼儿园要按要求配足、配齐保安人员,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托幼机构财产安全。幼儿园食品的采购、储运、制作等环节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各幼儿园要配备专职卫生保健人员,认真落实晨检记录、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等制度。

3、优化托幼机构内部管理。以先进办园理念为指导,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实行园长负责制,实施园务公开制度,鼓励家长和社会参与幼儿园管理。

(四)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1、加强幼儿教师队伍管理。师资队伍是幼儿园办学的主要力量,师资队伍水平标志幼儿园的办学水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要以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为根本出发点,以深化师资队伍改革为动力,坚持优化结构、强化激励、提高质量、发展内涵的方针。一支素质良好、富有活力、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是幼儿园持续向前发展的保证,镇教办要建立幼儿教师准入制度、考核制度,制定幼儿教师资格准入标准和招聘方案,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对新进幼儿教师实行公开招聘,优先聘用年龄25岁以下、基本功扎实、综合素质高的幼教专业的优秀毕业生。公办、集体办幼儿园要按照市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和核定编制数,逐步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完善教师聘任制度,建立激励机制。民办幼儿园按照国家规定的人员配备标准以及实际需要和岗位要求,自主聘用各类人员。

2、构建开放多样的培养培训体系,提升保教人员的专业水平。镇中心小学要制定幼儿教师的培养、培训规划,加大师资培训力度,切实把幼儿教师的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实施幼儿园园长和保教人员全员培训计划,实施“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每年保教人员参加一次镇级培训,三年内园长及骨干教师参加一次市级及省级培训,营造幼儿教师自主发展和自我提高的良好氛围,促进幼儿教师的专业成长,提高保教人员整体素质。

3、提高教师学历水平。通过中升专、专升本等形式,提高教师学历层次。同时,鼓励优秀教师和园长攻读高层次学位,逐步提高在职教师学历水平。

4、建立幼儿教师专业考核和综合考评制度,制定具体考核方案和考评办法。对考核优秀、合格的幼儿教师按等次进行绩效奖励,并作为工资增长的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素质较低的幼儿教师予以待岗学习或辞退。

5、提高幼儿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逐步完善幼儿教师工资保障、增长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幼儿园举办者要与幼儿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保证在职期间的工资待遇和退休后的社会保障。切实保障幼儿教师在职称评定、评优表彰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稳定优化幼师队伍。

(五)深化改革,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1、深化教学改革,注重内涵发展。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成长规律,突出启蒙教育,注重幼儿体育锻炼、潜能开发和个性发展,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为幼儿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努力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积极开展各种有益于幼儿身心发展的教育活动。要防止和纠正“小学化”、“保姆式”的办学行为,全面推行素质教育。

2、健全区域教研指导网络。完善以中心幼儿园为中心的学前教育管理和业务指导网络,健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机制。加强教育教学研究的管理和指导,引导幼儿园开展符合儿童身体发育、心理成长、智力增长的规律和保育教育模式的研究。充分发挥中心幼儿园的辐射、指导作用,使中心幼儿园切实负责起对全镇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完善幼儿园结对帮扶机制,开展骨干教师送教下乡活动,促进我镇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3、发展幼儿早期教育服务。加快建设早期教育资源中心,探索0-3岁早教从业人员专业培养,培训机制为0-3岁婴幼儿及其家长提供更多优质早期教育服务。

4、提升幼儿园教科研水平。完善县、镇、园三级教研体系,促进教研活动常规化、制度化。鼓励幼儿园开展课题研究,以科研促教学,提升教科研水平。

(六)加强领导,确保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到位

1、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责任落实。实行政府领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学前教育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并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教育部门要完善政策、制定管理措施、加强教研力量,加强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的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等政策;物价、财政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妇联要积极开展对家庭教育、儿童早期教育的宣传指导;综治、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整治净化周边环境;卫生部门要监督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要建立目标责任制,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切实保障学前教育三年活动计划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实施,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2、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学前教育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投入机制。镇政府要将学前教育列入财政预算,严格规范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财政部门要参照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研究制定公办园和集体办园的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建立学期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3、加强对学前事业的宣传。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等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意义。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宣传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基本要求和科学规律,引导家庭、社会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育才观,为培养具有健康人格、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终身学习的一代新人奠定基石;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我镇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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