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_教育部跨世纪人才计划

2020-02-28 教学计划 下载本文

关于申报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教育部跨世纪人才计划”。

关于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2011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1]161号)要求,现将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行限额申报制度,河南省教育厅限我校推荐申报自然科学领域1名参加教育厅组织的评审。

二、申报领域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按以下27个领域归口申报: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含工商管理)。20.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1.经济学;22.法学;23.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24.教育学、心理学;25.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26.历史学;27.艺术学、体育学。

请在申请书、申请人清单上注明申报领域的具体类别,如“申报领域:计算机与通讯”。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须符合《“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②应具有中国国籍,且必须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请,不接受跨单位申报;③在国内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④必须具有博士学位;⑤在申报当年1月1日,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⑥申请者所在学校必须承诺匹配(不低于1:1)所要求的资助经费;⑦各单位要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注重与部门、地方和学校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的衔接;⑧引进海外青年优秀人才纳入本计划一并申报;⑨已获得“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⑩如没有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可以不推荐。

四、评选推荐方式

省教育厅将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高校申请材料进行集中评审,并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择优推荐上报。

五、其它事项

1.每个理工科学院限申报1项,学院若无合适人选,可以不推荐。2.以学院为单位申报,申请者先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1份参加校内评审,准备好10分钟的PPT汇报;评审通过者须按教育厅要求提交正式申请书一式10份,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申请材料(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码。

2.申报截至日期:2011年6月15日上午10:00前,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3.校内评审日期:2011年6月15日下午

4.本通知所提人才计划申报电子表格(2011新版)及管理办法,请在教育部科技司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网址:http://www.daodoc.com 附件:1.“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2.“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科技处 2011-6-2

《关于申报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关于申报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教育部跨世纪人才计划 申报 计划 通知 教育部跨世纪人才计划 申报 计划 通知
[教学计划]相关推荐
    [教学计划]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